第15頁
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 作者:吳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寫給皇帝的辭職申請上,海瑞將這些感慨和疑問提升到理論高度。他呼籲:伏願皇上,飭令我的繼任者,不要因為我受到誹謗而輕易改變我製訂的政策,“勿謂鄉官過客口大難犯,不可不厚;小民口小,口碑不得上聞,而不恤小民。”
這又是標準的海瑞風格:透徹地了解癥結所在,卻不肯承認“形勢比人強”的道理,指望以個人的道德力量抵抗大勢所趨。
海瑞所謂的“口大口小”,說透了灰幫化的體製根源。早在十年前,在《淳安政事。興革條例》裏,海瑞就如此描述了官僚集團或過客集團的信息優勢。他說:大家都說應該憐惜百姓,節省民力,又說接待過客決不可薄。然而,“百姓口小,有公議不能自致於上,過客口大,稍不如意則顛倒是非,謗言行焉。”
這就是說,欺負百姓無妨,上邊聽不見;得罪了過客卻要招致誹謗。這叫廣大追求進步的幹部如何選擇呢?他們的權力雖說是領導給的,但大家都懂得“三人成虎”和“曾參殺人”的道理,明白自己的權力其實也是信息傳遞集團給的。為了進步,縣官不能不巴結“口大”集團,犧牲“口小”集團。在這個意義上,灰幫化乃是領導說了算的體製和官僚集團的信息壟斷地位的自然結果。灰幫身份雖然並非欽定,卻是“勢定”的,更準確地說,是政局中互動各方依仗各自實力“局定”的,個人道德的優劣已經無關大局。
更何況,厚待過客又不用自己掏錢,完全是“取之百姓”。這又很簡單,“不過一開口而已,不過一發牌而已” 。走這條路的成本如此低,風險如此小,再指望其他結果,未免就有點天真浪漫。海瑞下台時似乎也有所覺悟,罵道:“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業!”
四、
明朝政權的灰幫化或黑幫化,走過了一個和平演變的歷程。
明初驛遞管理甚嚴,隻有很少的軍務和欽差人員可以使用公家的驛站。陸仲亨以侯爵之尊,違規用了公家驛站的馬,便被朱元璋罰往雁門捕盜。這位將軍終於被逼加入了謀反團夥。這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之前的事。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海瑞出任淳安知縣後,在當地老人中進行過調查,據老人說,近二十年民間比前二十年苦,負擔重。近四五十年又比前四五十年負擔重,這就是因為官員的招待費用越來越豐厚了。
(明)陳全之《蓬窗日錄》卷四中的一則記載,更加精確地支持了這種民間感覺。他說,驛傳之弊,到如今可以說走到了極端。官員無“關”(使用驛傳係統的證明信)而借關,關可以借,便濫借起來。地方官員又乘待客之機自肥自便。例如淮揚驛遞,嘉靖初年,每年接的證明信大約三千。不過二十年,如今上萬了。所用的船也比過去大,需要三倍於前的縴夫才能拉動 。由此可見灰幫化進程的速度:二十年間灰度加重三倍以上。
這一年上萬的過客,究竟有多大比例是真的呢?(明)胡纘宗《願學編》(下)說:“法當入驛者,十無二三。法不當入驛者,十每八九。陸行皆非,水行尤甚。……即今海內民窮財盡,日不聊生,大抵驛傳之致之也。”
海瑞的抵抗努力失敗後,又過了六十多年,毛羽健向崇禎皇帝匯報說:“驛遞一事,最為民害。”他說,證明信的發放範圍更寬了,不僅互相借用,還轉手買賣了。“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紙。敲骨吸髓,見聞心慘。”他呼籲皇帝懸賞捉拿使用假證明信的人。
證明信泛濫,實質是敲詐勒索權的擴大。以大名鼎鼎的徐霞客為例。崇禎十年(1637)秋,徐霞客在廣西遊歷,他無權免費使用公家的驛傳係統。但是,憑著地方官贈送的馬牌(使用驛傳的證明信),徐霞客卻支使村民為他和僕人抬轎趕路。主僕加上行李,動輒要用七八個夫役。村裏人手不夠時,還用“二婦人代輿”——讓婦女為他抬轎。此外還要供他吃喝,有魚有肉,“煮蛋獻漿”。
在《粵西遊日記三》中,徐霞客記載了崇禎十年十一月下旬的經歷。這位有馬牌的先生驅趕著夫役整天趕路,傍晚時分看到了下一站的村子,眾夫役開始逃散,徐霞客趕緊抓住一個捆上,牽著進了村。村中男子已逃遁入山,徐霞客便領著僕人挨家挨戶搜,搜出兩位婦女,命令她們去找人搬行李做飯。被捆的人質和他的同伴們也大呼大叫,讓村裏人接班。過一會,負責驛傳事務的老人來了,徐霞客說,老人怕我拿鞭子抽他的子孫,不得不來。這老人的兒子是個瘸子。
吃過飯,上了老人和婦人為他鋪好的床,“予叱令速覓夫,遂臥(我喝令快去給我找抬轎子扛行李的夫役,然後躺下)。”
徐霞客是我們的文化精英,但《徐霞客遊記》也難免凝結著我們潛規則的文化傳統。他旅遊的許多費用,就是憑藉捆綁和鞭撻的官府之威,違反中央規定,轉嫁到了農民身上。在躲避逃亡的農民眼裏,這等橫吃橫喝的過客無異於黑幫。
崇禎皇帝當然願意整頓,但多次下令都不見效,終於意識到有驛站就有這些問題,根本無法解決。於是,他來了個一刀切,砍掉驛站三分之一,沒有驛站了看你們到哪裏去敲骨吸髓。在這次裁員中有大批驛卒下崗,其中一位就是李自成。
在李自成對明朝開戰的檄文中有這樣一段話:皇上並不太壞,但總是被蒙蔽著。臣下全部結黨營私,絕少有公正忠誠的。於是賄賂和利益都進入官僚集團的腰包,百姓的脂膏都被榨幹了。
李自成指控的結黨營私,正是我們所說的灰幫化。在古漢語中,“黨”是一個貶義詞,“私黨”更有加倍的貶義,因此就有了灰得發黑的意思。我的疑惑是:在灰色和黑色之間,在灰幫和黑幫之間,是否存在一道清晰的分界呢?譬如,多收了一萬兩是灰錢,兩萬呢?一億呢?把全縣百姓都榨幹了也湊不夠一億,全體榨幹還不算黑幫嗎?那麽,在一萬和一億之間的哪一點上,在榨幹一個人和榨幹全縣人之間的哪個數上,灰錢轉變成為黑錢,灰幫轉變為黑幫呢?
我找不準這個轉折點的位置,但我知道,朱元璋創建的明朝和朱元璋推翻的元朝一樣,其統治集團最後都被百姓看作黑幫。元人小令中的名篇《醉太平。無題》說得很清楚:“堂堂大元,奸佞專權,……賊做官,官做賊,…… ”直把官和賊混為一談。
遠遠望去,縣官的身份始終處於變遷之中,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呈現為黑白之間的不同灰度。至於灰到什麽程度可以叫黑,灰在什麽程度之前仍可算白,那是有命名權的人貼的標籤,體現了他們的利弊權衡,與現實利害格局所“局定”的真實身份是兩碼事。
2002年9月8日
附記
本文在《南風窗》雜誌發表後,編輯部轉來了一封讀者來信。讀信後,我明白了如今的縣級賓館一個比一個漂亮的道理,也明白了中央多年來三令五申禁止修建樓堂館所,最終都成了一紙空文的道理。讀者來信原文如下:看了2002、9下的南風窗,真為有這樣一篇好文章而高興。就是吳思的《縣官的角色》。這篇文章裏作者以古代的清官海瑞的觀點和當時的歷史成文,寫下了諸多現實中可以明顯感受到的現象,這就是我們寫歷史於時代的現實意義。此前,憂國憂民的部分政協委員也看到了當今社會接待中的腐敗現象,他們提出了政府辦的招待所、酒店、賓館等取消政府的參與,推向社會,並停建在建的政府式的招待所。
這又是標準的海瑞風格:透徹地了解癥結所在,卻不肯承認“形勢比人強”的道理,指望以個人的道德力量抵抗大勢所趨。
海瑞所謂的“口大口小”,說透了灰幫化的體製根源。早在十年前,在《淳安政事。興革條例》裏,海瑞就如此描述了官僚集團或過客集團的信息優勢。他說:大家都說應該憐惜百姓,節省民力,又說接待過客決不可薄。然而,“百姓口小,有公議不能自致於上,過客口大,稍不如意則顛倒是非,謗言行焉。”
這就是說,欺負百姓無妨,上邊聽不見;得罪了過客卻要招致誹謗。這叫廣大追求進步的幹部如何選擇呢?他們的權力雖說是領導給的,但大家都懂得“三人成虎”和“曾參殺人”的道理,明白自己的權力其實也是信息傳遞集團給的。為了進步,縣官不能不巴結“口大”集團,犧牲“口小”集團。在這個意義上,灰幫化乃是領導說了算的體製和官僚集團的信息壟斷地位的自然結果。灰幫身份雖然並非欽定,卻是“勢定”的,更準確地說,是政局中互動各方依仗各自實力“局定”的,個人道德的優劣已經無關大局。
更何況,厚待過客又不用自己掏錢,完全是“取之百姓”。這又很簡單,“不過一開口而已,不過一發牌而已” 。走這條路的成本如此低,風險如此小,再指望其他結果,未免就有點天真浪漫。海瑞下台時似乎也有所覺悟,罵道:“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業!”
四、
明朝政權的灰幫化或黑幫化,走過了一個和平演變的歷程。
明初驛遞管理甚嚴,隻有很少的軍務和欽差人員可以使用公家的驛站。陸仲亨以侯爵之尊,違規用了公家驛站的馬,便被朱元璋罰往雁門捕盜。這位將軍終於被逼加入了謀反團夥。這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之前的事。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海瑞出任淳安知縣後,在當地老人中進行過調查,據老人說,近二十年民間比前二十年苦,負擔重。近四五十年又比前四五十年負擔重,這就是因為官員的招待費用越來越豐厚了。
(明)陳全之《蓬窗日錄》卷四中的一則記載,更加精確地支持了這種民間感覺。他說,驛傳之弊,到如今可以說走到了極端。官員無“關”(使用驛傳係統的證明信)而借關,關可以借,便濫借起來。地方官員又乘待客之機自肥自便。例如淮揚驛遞,嘉靖初年,每年接的證明信大約三千。不過二十年,如今上萬了。所用的船也比過去大,需要三倍於前的縴夫才能拉動 。由此可見灰幫化進程的速度:二十年間灰度加重三倍以上。
這一年上萬的過客,究竟有多大比例是真的呢?(明)胡纘宗《願學編》(下)說:“法當入驛者,十無二三。法不當入驛者,十每八九。陸行皆非,水行尤甚。……即今海內民窮財盡,日不聊生,大抵驛傳之致之也。”
海瑞的抵抗努力失敗後,又過了六十多年,毛羽健向崇禎皇帝匯報說:“驛遞一事,最為民害。”他說,證明信的發放範圍更寬了,不僅互相借用,還轉手買賣了。“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紙。敲骨吸髓,見聞心慘。”他呼籲皇帝懸賞捉拿使用假證明信的人。
證明信泛濫,實質是敲詐勒索權的擴大。以大名鼎鼎的徐霞客為例。崇禎十年(1637)秋,徐霞客在廣西遊歷,他無權免費使用公家的驛傳係統。但是,憑著地方官贈送的馬牌(使用驛傳的證明信),徐霞客卻支使村民為他和僕人抬轎趕路。主僕加上行李,動輒要用七八個夫役。村裏人手不夠時,還用“二婦人代輿”——讓婦女為他抬轎。此外還要供他吃喝,有魚有肉,“煮蛋獻漿”。
在《粵西遊日記三》中,徐霞客記載了崇禎十年十一月下旬的經歷。這位有馬牌的先生驅趕著夫役整天趕路,傍晚時分看到了下一站的村子,眾夫役開始逃散,徐霞客趕緊抓住一個捆上,牽著進了村。村中男子已逃遁入山,徐霞客便領著僕人挨家挨戶搜,搜出兩位婦女,命令她們去找人搬行李做飯。被捆的人質和他的同伴們也大呼大叫,讓村裏人接班。過一會,負責驛傳事務的老人來了,徐霞客說,老人怕我拿鞭子抽他的子孫,不得不來。這老人的兒子是個瘸子。
吃過飯,上了老人和婦人為他鋪好的床,“予叱令速覓夫,遂臥(我喝令快去給我找抬轎子扛行李的夫役,然後躺下)。”
徐霞客是我們的文化精英,但《徐霞客遊記》也難免凝結著我們潛規則的文化傳統。他旅遊的許多費用,就是憑藉捆綁和鞭撻的官府之威,違反中央規定,轉嫁到了農民身上。在躲避逃亡的農民眼裏,這等橫吃橫喝的過客無異於黑幫。
崇禎皇帝當然願意整頓,但多次下令都不見效,終於意識到有驛站就有這些問題,根本無法解決。於是,他來了個一刀切,砍掉驛站三分之一,沒有驛站了看你們到哪裏去敲骨吸髓。在這次裁員中有大批驛卒下崗,其中一位就是李自成。
在李自成對明朝開戰的檄文中有這樣一段話:皇上並不太壞,但總是被蒙蔽著。臣下全部結黨營私,絕少有公正忠誠的。於是賄賂和利益都進入官僚集團的腰包,百姓的脂膏都被榨幹了。
李自成指控的結黨營私,正是我們所說的灰幫化。在古漢語中,“黨”是一個貶義詞,“私黨”更有加倍的貶義,因此就有了灰得發黑的意思。我的疑惑是:在灰色和黑色之間,在灰幫和黑幫之間,是否存在一道清晰的分界呢?譬如,多收了一萬兩是灰錢,兩萬呢?一億呢?把全縣百姓都榨幹了也湊不夠一億,全體榨幹還不算黑幫嗎?那麽,在一萬和一億之間的哪一點上,在榨幹一個人和榨幹全縣人之間的哪個數上,灰錢轉變成為黑錢,灰幫轉變為黑幫呢?
我找不準這個轉折點的位置,但我知道,朱元璋創建的明朝和朱元璋推翻的元朝一樣,其統治集團最後都被百姓看作黑幫。元人小令中的名篇《醉太平。無題》說得很清楚:“堂堂大元,奸佞專權,……賊做官,官做賊,…… ”直把官和賊混為一談。
遠遠望去,縣官的身份始終處於變遷之中,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呈現為黑白之間的不同灰度。至於灰到什麽程度可以叫黑,灰在什麽程度之前仍可算白,那是有命名權的人貼的標籤,體現了他們的利弊權衡,與現實利害格局所“局定”的真實身份是兩碼事。
2002年9月8日
附記
本文在《南風窗》雜誌發表後,編輯部轉來了一封讀者來信。讀信後,我明白了如今的縣級賓館一個比一個漂亮的道理,也明白了中央多年來三令五申禁止修建樓堂館所,最終都成了一紙空文的道理。讀者來信原文如下:看了2002、9下的南風窗,真為有這樣一篇好文章而高興。就是吳思的《縣官的角色》。這篇文章裏作者以古代的清官海瑞的觀點和當時的歷史成文,寫下了諸多現實中可以明顯感受到的現象,這就是我們寫歷史於時代的現實意義。此前,憂國憂民的部分政協委員也看到了當今社會接待中的腐敗現象,他們提出了政府辦的招待所、酒店、賓館等取消政府的參與,推向社會,並停建在建的政府式的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