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過癮。倫理、道德、禮儀,原本就是為了讓君主們坐穩江山。秦漢以後,歷朝歷代都堅持倫理治國和禮樂製度,原因就在於此。


    實際上所謂“五倫”,最重要的就是君臣。除朋友外,父子、兄弟、夫婦,也都可以看作君臣關係。父親是“家君”,丈夫是“夫君”,長兄如父也是“君”。反過來也一樣。或者說,君臣如父子,同僚如兄弟,正副職如夫妻。政治倫理,註定了是家庭倫理的“國家版”。


    那麽,家庭倫理,最重要的是什麽?


    和諧。家和萬事興。


    怎樣才能和諧?


    講名分,重稱謂,守規矩,盡孝心。比如跟父母說話,要自稱“兒子”。如果父親是君王,則自稱“兒臣”。跟哥哥說話,要自稱“小弟”。如果哥哥是君王,則自稱“臣弟”。跟丈夫說話,要自稱“妾”。如果丈夫是君王,則自稱“臣妾”。對父母,要“早請示,晚匯報”。父母的年紀,必須掛在心上,還得“一則以喜,一則以懼”,喜的是他們健康長壽,懼的是他們年老力衰。[4]父母去世,要“守喪三年”。如果父母是天子或諸侯,則要在他們臨死之前成立“治喪委員會”,給他們備好棺槨,換上壽衣,然後守在他們身邊看著他們死,叫“為臣”。這是中國最早的“臨終關懷”,但隻有天子和諸侯才能享受。


    所有這些,歸結為一個字,就是“孝”。


    孝道表現於國,就是“忠”。忠,不是人的天性,因此需要培養。培養基地,就在家庭。事實上,一個人如果孝敬父母,就不會背叛君主;如果友愛兄弟,就不會欺負同事。忠臣出於孝子之門,並非沒有道理。


    難怪所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柔”,竟有三組是家庭倫理。是啊,對自己子女都沒有愛心的君,可能仁嗎?對自己父母都沒有孝心的子,可能忠嗎?父子像父子,才會君臣像君臣,盡管占便宜的還是君父。


    什麽叫“天下為家,家國一體”?這就是。


    天字一號樂團


    現在,我們更清楚南蒯為什麽不招人待見了。


    道理其實很簡單:國倫理在家倫理,從小就能看到大。比方說一個人虐待父母,卻宣稱忠於祖國,靠得住嗎?同樣,南蒯背叛家君,卻宣稱忠於國君,誰相信呢?更何況,他隻是季孫大夫之臣,大夫才是國君之臣。魯國國君的事,是他該管的嗎?如此僭越,難道也叫“效忠”?對不起,這叫“上訪”!


    南蒯不明白的,魏絳明白。


    魏絳是春秋時期晉悼公的大夫。因為功勳卓著,悼公要將鄭國奉獻的樂隊分一半給他,魏絳表示不敢當。魏絳說:樂舞是用來鞏固美德的,因此可以鎮撫邦國,同享福祿,懷柔吸引遠方之人。這才叫“樂”。


    奇怪!樂,為什麽能“殿邦國,同福祿,來遠人”呢?


    因為樂是藝術化的禮,禮是倫理化的樂。


    是這樣嗎?


    是。


    周人的樂,甚至古人的樂,並不隻是音樂。準確地說,是詩歌、音樂和舞蹈的“三位一體”,叫“樂舞”。所以晉悼公打算賜給魏絳的“樂”,就包括一組編鍾,還有一支八人組成的歌舞隊。


    但,樂舞叫做樂,是因為以音樂為靈魂。音樂最重要的是什麽?節奏和韻律。倫理最重要的是什麽?秩序與和諧。秩序,就是禮的節奏;和諧,就是禮的韻律。因此,禮治社會,就應該像音樂作品;社會成員,則應該像樂音。樂音有音高、音長、音強、音色的不同。社會成員一樣,也得有差異。有差異,才多樣。多樣統一,才和諧。


    禮,就是界定差異的。


    問題是:怎麽界定?


    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簡單,無非“別內外,定親疏,序長幼,明貴賤”。區分華夏與蠻夷,是“內外有別”;區分血親與姻親,是“親疏有差”;區分老者與少者,是“長幼有序”;區分嫡子與庶子,是“貴賤有等”。它甚至表現為一係列的“製度”。比如平民不能戴帽子,隻能紮頭巾,叫“幘”(讀如則)。貴族當中,士又隻有冠,沒有冕。冠冕堂皇的,是天子、諸侯、大夫。


    顯然,這裏最重要的是貴賤,貴賤是“音高”。其次是親疏,親疏是“音長”。再次是長幼,長幼是“音強”。至於內外,或許可以看作“音色”,華夏民族是“黃鍾之鳴”,蠻夷戎狄是“瓦釜之音”。如果“黃鍾毀棄,瓦釜雷鳴”,那就不是“亡國”,而是“亡天下”了。


    不過在周人看來,他們的天下不會亡,因為像音樂。天子和諸侯是“高音”,大夫和士是“中音”,平民和奴隸是“低音”。也像音樂團體,民族和國族是樂團,氏族和宗族是樂隊,天子、諸侯、大夫、士是指揮。


    這可是天字第一號的樂團,演奏的是最恢宏的交響樂、最悅耳的奏鳴曲。主題,據說叫“和”。


    是的。禮辨異,樂統同。禮,就是讓人遵守秩序的。樂,則是讓人體驗和諧的。


    所以貴族要“鍾鳴鼎食”,還要佩玉。玉是“君子之器”。它高貴、典雅、溫潤,不張揚,文質彬彬。何況玉器佩帶在身上,是要發出聲響的。這就會提醒主人舉手投足要合乎禮儀,要有節奏。有節奏就有節製,也就氣度不凡。


    學習音樂,觀賞樂舞,更是貴族必修的功課。如果有條件,還應該向全民推廣。孔子的學生言偃(子遊)主持武城縣工作時,便處處都是弦歌之聲。周人認為,廟堂有音樂,則君臣“和敬”;鄉裏有音樂,則宗族“和順”;家中有音樂,則父子“和親”。[5]難怪孔子上課時,會有學生鼓瑟。


    這就是“禮樂教化”。但,這跟“以德治國”又有什麽關係呢?


    不妨“實地考察”一番。


    權利與義務


    先看“鄉飲酒禮”。


    所謂“鄉飲酒禮”,原本是酒宴形式的“政治協商會議”。應邀參加的基本上都是“老同誌”,討論的也是軍國大事,比如“定兵謀”。所以,它很可能是部落時代軍事民主的遺風,相當於古希臘和古羅馬的“元老院”,隻是沒有表決權。但到後來,就連諮詢的意思也沒有了,隻是定期不定期地請社會賢達們來吃飯喝酒看表演,變成了“政協委員”的俱樂部。


    那麽,這個“禮”,怎麽會從西周一直延續到清代道光年間呢?[6]


    因為有意義。


    意義就在“尊長、養老、敬賢”。按照規定,參加鄉飲酒禮的各界人士,六十歲以上的坐,五十歲以下的立。享用的菜餚也不等,年紀越大越多。這就等於向全社會宣示,對長者要尊,對老者要養,對賢者要敬。所以,酒會上要“序齒”(以年齡大小為序),還要“奏樂”,比如“我有嘉賓”的《詩·小雅·鹿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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