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凱的‘水門’和‘江南’
再者,宋案發生於華界,而由租界巡捕破案,依法應移交江蘇都督程德全及中國法庭主審。袁總統得報乃連電程都督澈查案情。程乃會同黃興上將,和前司法總長伍廷芳、王寵惠,根據上海地方檢察廳長陳英所接收由租界巡捕房移交之證物,呈報袁大總統。人證、物證均十分完備,在全國人民眾目睽睽之下,如作公開審判,對中國由專製向法製轉型,實在大有裨益。不幸原、被告兩造,當時皆缺之法治觀念,思想都甚為落伍,舍法院不用,而使用槍桿子,就使歷史倒退,遺禍無窮了。
事隔八十多年了,我們今日回頭看去,心平氣和的就事論事,我倒覺得此事頗像尼克森總統的水門案。事發時總統可能不知實情,乃下令查察,查明之後,發現確是自己的人幹的,乃又企圖為犯案人隱瞞,因為犯案者皆是尼氏最忠誠的幹部也。人家本為你犯法,你現在要執法以徇,倒打一耙,豈不令忠貞之士寒心哉?總統想為自己人隱瞞,因為政敵太多,愈要隱瞞,愈瞞不了,知法犯法,尼總統就被逼退位了。另外,民初的‘宋案’讀來也頗像蔣經國晚年所發生的‘江南案’。經國晚年對為他作傳的學生‘叛徒’劉宜良,不用說是深惡痛絕,但是後來曝光的一切證據顯示,經國並沒有直接手令或口令要把江南幹掉。幹掉江南的卻是、不成問題的,蔣下麵最最忠誠的特務和黑道。他們在殺人曝光之後,據說經國為他們底愚忠和愚蠢,氣得死去活來。
女兒城的故事
再者,我們根據三千年來的中國史書,和八十年來的民國實例,知道最高當局、大獨裁者,尤其是袁、蔣、毛這樣的獨裁領袖,他們有意殺人,都不會動用正式手令或口令的。他們隻需皺皺眉頭,自然就有聰明人知道其意義何在。佛經上有個故事說,某次靈山大會上,佛祖拈花微笑,大迦葉尊者就知道佛的意思何在。這種智者的本領,洋人叫做read his mind(揣摩其心)。在中國古典政治學裏則叫做‘承旨’。幹隆皇帝下江南時,路過濟南府,乃問起古書裏有關齊國女兒城的故事,隨行的大臣都大掉其書袋,以自表博學,隻有一位大太監知道主上真正的意思,乃盡搜‘女兒城’中的美女,來替皇上伴宿。事為皇後偵知,她怕丈夫染上愛滋病,就前來鬧場,被丈夫踢了一腳。她又去向太後申冤,太後又認為哪個貓兒不沾腥,拒絕主持正義。幹隆爺自己也認為他這位吃醋的老婆,不能‘母儀天下’,就把她‘廢’掉了。【故事見蕭一山著「清代通史’】
這種有read his mind本領的聰明人,在蔣、毛二公之下,不知有多少人。戴笠說他能‘體諒領袖苦心’。這‘體諒’二字,便是一針見血的經驗之談。大陸上的康生和汪東興,如何體諒主席苦心,一定有更驚人的警語和行動,將來自會慢慢出現的。可是真正的‘忠臣’,體諒之後,就按照領袖的苦心,主動地去執行,還是不夠的。萬一在執行中出了問題,你還要為領袖。背盡一切黑鍋,負盡一切責任。領袖如為化解他自己的責任,而要向你‘借頭一用’之時,你得慷慨捐頭,而口無怨言,是所謂君要臣死,不得不死,隻有如此,才算是真正的功臣、義士……,古人所謂‘死士’;所謂‘彼以國士待我,我以國士報之’者也。隻有這樣,你才能取得領袖的絕對信任,成為領袖的‘心腹’,去享榮華,受富貴。但你如善於read his mind,就想乘勢為你自己的利益,而取巧利用之(take advantage of it),一經發覺,那你就自掘墳墓了。
宋至死未嚐疑袁
袁世凱和趙秉鈞的關係,似乎就是如此。趙揣摩袁的意旨,似乎肯定袁有意殺宋,所以他就加意籌劃了。袁之連電邀請宋教仁入都,磋商軍國人事,顯然他還是在‘重用之’或‘除之’的兩極之間徘徊不定。宋教仁本人似乎也有此感覺。因此他在奉召入都之前,對自己的政治前途甚為樂觀。他甚至在被刺之後,自知不起之時,還沒有懷疑是袁氏對他下此毒手,所以他還要上書總統(這在帝製時代便叫做上‘遺折’)作最後諍諫呢。書曰:
北京袁大總統鑒:仁本夜乘滬寧車赴京,敬謁鈞座。十時四十五分在車站突被奸人自背後施槍彈,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勢必至死。竊思仁自受教以來,即束身自愛,雖寡過之未獲,從未結怨於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毫權之見存。今國基未固,民福不增,遽爾撒手,死有餘恨。伏冀大總統開誠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權;俾國家得確定不拔之憲法,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臨死哀言,尚祈見納。【載‘民立報’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宋之‘遺折’頗有忠藎之忱,讀來哀惋。袁或無立刻殺宋之心。然趙為保存其‘相位’,而乘機除一勁敵,或為殺宋之主要動機所在,亦未可知。果爾,則袁反為趙背殺宋之黑鍋矣,是耶?非耶?袁氏當時‘通令’自辯,也說:
共和國家以道德為基礎,以法律為範圍。就司法方麵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經法庭公開者,不得輕加論斷。就行政方麵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實與法律違反者,不宜信口雌黃……。須知刑事案件應侯司法機關判決……。豈容散布浮言,坐貽實禍?【見民國二年(一九一三)五月四日‘政府公報’】
再者,宋案發生於華界,而由租界巡捕破案,依法應移交江蘇都督程德全及中國法庭主審。袁總統得報乃連電程都督澈查案情。程乃會同黃興上將,和前司法總長伍廷芳、王寵惠,根據上海地方檢察廳長陳英所接收由租界巡捕房移交之證物,呈報袁大總統。人證、物證均十分完備,在全國人民眾目睽睽之下,如作公開審判,對中國由專製向法製轉型,實在大有裨益。不幸原、被告兩造,當時皆缺之法治觀念,思想都甚為落伍,舍法院不用,而使用槍桿子,就使歷史倒退,遺禍無窮了。
事隔八十多年了,我們今日回頭看去,心平氣和的就事論事,我倒覺得此事頗像尼克森總統的水門案。事發時總統可能不知實情,乃下令查察,查明之後,發現確是自己的人幹的,乃又企圖為犯案人隱瞞,因為犯案者皆是尼氏最忠誠的幹部也。人家本為你犯法,你現在要執法以徇,倒打一耙,豈不令忠貞之士寒心哉?總統想為自己人隱瞞,因為政敵太多,愈要隱瞞,愈瞞不了,知法犯法,尼總統就被逼退位了。另外,民初的‘宋案’讀來也頗像蔣經國晚年所發生的‘江南案’。經國晚年對為他作傳的學生‘叛徒’劉宜良,不用說是深惡痛絕,但是後來曝光的一切證據顯示,經國並沒有直接手令或口令要把江南幹掉。幹掉江南的卻是、不成問題的,蔣下麵最最忠誠的特務和黑道。他們在殺人曝光之後,據說經國為他們底愚忠和愚蠢,氣得死去活來。
女兒城的故事
再者,我們根據三千年來的中國史書,和八十年來的民國實例,知道最高當局、大獨裁者,尤其是袁、蔣、毛這樣的獨裁領袖,他們有意殺人,都不會動用正式手令或口令的。他們隻需皺皺眉頭,自然就有聰明人知道其意義何在。佛經上有個故事說,某次靈山大會上,佛祖拈花微笑,大迦葉尊者就知道佛的意思何在。這種智者的本領,洋人叫做read his mind(揣摩其心)。在中國古典政治學裏則叫做‘承旨’。幹隆皇帝下江南時,路過濟南府,乃問起古書裏有關齊國女兒城的故事,隨行的大臣都大掉其書袋,以自表博學,隻有一位大太監知道主上真正的意思,乃盡搜‘女兒城’中的美女,來替皇上伴宿。事為皇後偵知,她怕丈夫染上愛滋病,就前來鬧場,被丈夫踢了一腳。她又去向太後申冤,太後又認為哪個貓兒不沾腥,拒絕主持正義。幹隆爺自己也認為他這位吃醋的老婆,不能‘母儀天下’,就把她‘廢’掉了。【故事見蕭一山著「清代通史’】
這種有read his mind本領的聰明人,在蔣、毛二公之下,不知有多少人。戴笠說他能‘體諒領袖苦心’。這‘體諒’二字,便是一針見血的經驗之談。大陸上的康生和汪東興,如何體諒主席苦心,一定有更驚人的警語和行動,將來自會慢慢出現的。可是真正的‘忠臣’,體諒之後,就按照領袖的苦心,主動地去執行,還是不夠的。萬一在執行中出了問題,你還要為領袖。背盡一切黑鍋,負盡一切責任。領袖如為化解他自己的責任,而要向你‘借頭一用’之時,你得慷慨捐頭,而口無怨言,是所謂君要臣死,不得不死,隻有如此,才算是真正的功臣、義士……,古人所謂‘死士’;所謂‘彼以國士待我,我以國士報之’者也。隻有這樣,你才能取得領袖的絕對信任,成為領袖的‘心腹’,去享榮華,受富貴。但你如善於read his mind,就想乘勢為你自己的利益,而取巧利用之(take advantage of it),一經發覺,那你就自掘墳墓了。
宋至死未嚐疑袁
袁世凱和趙秉鈞的關係,似乎就是如此。趙揣摩袁的意旨,似乎肯定袁有意殺宋,所以他就加意籌劃了。袁之連電邀請宋教仁入都,磋商軍國人事,顯然他還是在‘重用之’或‘除之’的兩極之間徘徊不定。宋教仁本人似乎也有此感覺。因此他在奉召入都之前,對自己的政治前途甚為樂觀。他甚至在被刺之後,自知不起之時,還沒有懷疑是袁氏對他下此毒手,所以他還要上書總統(這在帝製時代便叫做上‘遺折’)作最後諍諫呢。書曰:
北京袁大總統鑒:仁本夜乘滬寧車赴京,敬謁鈞座。十時四十五分在車站突被奸人自背後施槍彈,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勢必至死。竊思仁自受教以來,即束身自愛,雖寡過之未獲,從未結怨於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毫權之見存。今國基未固,民福不增,遽爾撒手,死有餘恨。伏冀大總統開誠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權;俾國家得確定不拔之憲法,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臨死哀言,尚祈見納。【載‘民立報’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宋之‘遺折’頗有忠藎之忱,讀來哀惋。袁或無立刻殺宋之心。然趙為保存其‘相位’,而乘機除一勁敵,或為殺宋之主要動機所在,亦未可知。果爾,則袁反為趙背殺宋之黑鍋矣,是耶?非耶?袁氏當時‘通令’自辯,也說:
共和國家以道德為基礎,以法律為範圍。就司法方麵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經法庭公開者,不得輕加論斷。就行政方麵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實與法律違反者,不宜信口雌黃……。須知刑事案件應侯司法機關判決……。豈容散布浮言,坐貽實禍?【見民國二年(一九一三)五月四日‘政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