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孽債》的批評(2)
……
作為長篇小說的原作者和電視劇的編劇,我感謝這些批評意見。一部作品,在有讚揚的時候,總會伴隨著批評意見。這才是正常的。
(2001年9月)
由《孽債》引發的故事(1)
隨著《孽債》在全國各地的熱播,不時地引發出一個又一個與《孽債》有關的故事,一些熱心的素不相識的讀者,就把這些故事通過書信轉告我,或幹脆就把報紙剪下來寄給我。
1995年5月23日的《中國環境報》上,登載了一條消息:蝴蝶王國的悲歌。副標題則是:《孽債》引發版納旅遊熱,標本生意興隆。消息報導說:4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們由西雙
版納傣族自治州首府景洪,驅車40公裏,來到瀾滄江畔的一個名叫橄欖壩的小鎮。車剛停,一大群服飾艷麗的傣族婦女和姑娘蜂擁而至,她們手持大疊大疊五彩斑斕的蝴蝶標本向遊人兜售。一番討價還價之後,1枚美麗的蝴蝶標本竟會以1元錢低價成交。
自從電視連續劇《孽債》播映之後,京滬等地興起了一陣西雙版納旅遊熱,遊客大增。版納堪稱“蝴蝶王國”,於是遊客們又都喜歡購買價廉物美的蝴蝶標本當作紀念品,或饋贈親友,或裝點居室。據估計,單橄欖壩一處,蝴蝶標本的日銷量不下於1萬枚。
由於生意興隆,更刺激了當地村民大肆捕殺蝴蝶,製作標本出售。據行家介紹,這種“標本”因未經專業技術處理,根本無法長期保存。而買主帶回家後,觀賞不了幾天標本就會腐爛或風化成粉末,隻能當垃圾一丟了之。惜乎?然而濫捕會使這些“會飛的花朵”終有捕盡殺絕之日,因它們的自然繁衍有個生長周期,遠遠跟不上被捕殺的速度。
遭亂捕濫殺厄運的野生動物遠遠不止蝴蝶。譬如珍稀罕見、繁殖能力低、屬我國一級保護動物野生大象便是一例。這種大象名為亞洲象,現僅存於西雙版納原始森林等少部分地區,而且為數不多。在橄欖壩的集市上常見有象牙、象骨製成的飾品和象皮腰帶出售,在景洪的某些飯店的門口,赫然張貼著“本店有象肉”的告示,看了讓人心顫!允許飯店明目張膽地出售象肉,讓嗜好獵奇的食客一飽口福,簡直不可思議!
讀到這樣的報導,我真是瞠目結舌。事情怎麽會是這樣?這可不是我寫作《孽債》的初衷啊!《孽債》歪打正著地引發出版納的旅遊熱潮,倒是確確實實的。據版納州旅遊局長(當年也是上海知青)告訴我,1994年,西雙版納的旅遊者,全年一共是24萬人次。《孽債》播出以後的1995年,全年躍升至124萬人次。以後的1996年、1997年,逐年遞增,到1998年,已超過了200萬人次。為此,西雙版納州還為我頒發了榮譽公民證書。
1997年春天,我應西雙版納州的邀請,重返版納訪問。到了橄欖壩的旅遊品市場上,同樣目睹了報紙上報導的情形:整版整版的彩蝶標本,仍在那裏低價出售。我當即給州裏陪同的同誌指出了這一點。
在《孽債》播出過程中,還發生了這麽一件事,那是《孽債》正播到一半的1995年1月19日,《新民晚報》登了一則消息:安徽來滬打工的男青年劉定海看了電視劇《孽債》,來到楊浦區控江新村派出所,請求民警幫助尋找自己的生身父親張某。
張某於1962年在安徽白茅嶺農場勞教,轉場時同當地劉姓農家有了來往,並和劉家姑娘關係密切。之後劉家姑娘生下一子,當地農民經常戲稱劉特別像張某。轉場後的張某於1980年平反回滬,結婚成家並有一個孩子。劉定海對民警說,母親臨死前告訴他生身父親的姓名,並說他住在上海楊浦區的控江路上,關照他一定要來上海找到爸爸。
站在派出所裏的劉定海和張某的臉型確實有點相像。張某還掏出300元錢給劉定海補貼生活。張對民警說,如果親子鑑定兩人有血緣關係的話,他肯定要這個兒子。民警對記者說,親子鑑定將爭取安排在春節前進行。
比起南京少女陸寧來,安徽小夥劉定海的故事是令人寬慰的了。在1995年的4月13日,南京的《服務導報》以“超重的《孽債》”為題,用整整的一版篇幅,報導了18歲少女陸寧的故事:
南京少女陸寧,18歲,父母住在邯鄲市,她隨著南京的爺爺奶奶長大。讀到高三時,無論是農村戶口或是城市戶口,她都沒有。高考在即,沒有戶口,陸寧將失去高考的資格。天下竟有如此不負責任的父母。消息見報後,引起南京市民議論紛紛。
《孽債》在東方電視台播出後,在上海引起轟動的紀錄片《不了情》、《情未了》兩片的男主人翁,西雙版納回滬知青夏興德向《勞動報》記者表示:“我不敢看《孽債》,往事一件件,太觸目驚心了。”他還給記者談了自己回上海後的生活現狀。
而在上海市文聯組織的“我看《孽債》”座談會上,上海的一批作家朋友紛紛為演員吳冕叫“屈”,認為她在劇中出類拔萃的表演沒有得到新聞界的肯定。
《孽債》隨即被廣西有線電視台盜錄播出。
上海電視台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法院查明,原告上海電視台於1993年10月與作家葉辛簽訂了協議書,致使原告取得了將小說《孽債》製作成電視連續劇的合法權。被告廣西有線電視台未經許可,擅自在上海陸續轉錄了電視連續劇《孽債》,並於當年2月17日開始在南寧地區播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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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長篇小說的原作者和電視劇的編劇,我感謝這些批評意見。一部作品,在有讚揚的時候,總會伴隨著批評意見。這才是正常的。
(2001年9月)
由《孽債》引發的故事(1)
隨著《孽債》在全國各地的熱播,不時地引發出一個又一個與《孽債》有關的故事,一些熱心的素不相識的讀者,就把這些故事通過書信轉告我,或幹脆就把報紙剪下來寄給我。
1995年5月23日的《中國環境報》上,登載了一條消息:蝴蝶王國的悲歌。副標題則是:《孽債》引發版納旅遊熱,標本生意興隆。消息報導說:4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們由西雙
版納傣族自治州首府景洪,驅車40公裏,來到瀾滄江畔的一個名叫橄欖壩的小鎮。車剛停,一大群服飾艷麗的傣族婦女和姑娘蜂擁而至,她們手持大疊大疊五彩斑斕的蝴蝶標本向遊人兜售。一番討價還價之後,1枚美麗的蝴蝶標本竟會以1元錢低價成交。
自從電視連續劇《孽債》播映之後,京滬等地興起了一陣西雙版納旅遊熱,遊客大增。版納堪稱“蝴蝶王國”,於是遊客們又都喜歡購買價廉物美的蝴蝶標本當作紀念品,或饋贈親友,或裝點居室。據估計,單橄欖壩一處,蝴蝶標本的日銷量不下於1萬枚。
由於生意興隆,更刺激了當地村民大肆捕殺蝴蝶,製作標本出售。據行家介紹,這種“標本”因未經專業技術處理,根本無法長期保存。而買主帶回家後,觀賞不了幾天標本就會腐爛或風化成粉末,隻能當垃圾一丟了之。惜乎?然而濫捕會使這些“會飛的花朵”終有捕盡殺絕之日,因它們的自然繁衍有個生長周期,遠遠跟不上被捕殺的速度。
遭亂捕濫殺厄運的野生動物遠遠不止蝴蝶。譬如珍稀罕見、繁殖能力低、屬我國一級保護動物野生大象便是一例。這種大象名為亞洲象,現僅存於西雙版納原始森林等少部分地區,而且為數不多。在橄欖壩的集市上常見有象牙、象骨製成的飾品和象皮腰帶出售,在景洪的某些飯店的門口,赫然張貼著“本店有象肉”的告示,看了讓人心顫!允許飯店明目張膽地出售象肉,讓嗜好獵奇的食客一飽口福,簡直不可思議!
讀到這樣的報導,我真是瞠目結舌。事情怎麽會是這樣?這可不是我寫作《孽債》的初衷啊!《孽債》歪打正著地引發出版納的旅遊熱潮,倒是確確實實的。據版納州旅遊局長(當年也是上海知青)告訴我,1994年,西雙版納的旅遊者,全年一共是24萬人次。《孽債》播出以後的1995年,全年躍升至124萬人次。以後的1996年、1997年,逐年遞增,到1998年,已超過了200萬人次。為此,西雙版納州還為我頒發了榮譽公民證書。
1997年春天,我應西雙版納州的邀請,重返版納訪問。到了橄欖壩的旅遊品市場上,同樣目睹了報紙上報導的情形:整版整版的彩蝶標本,仍在那裏低價出售。我當即給州裏陪同的同誌指出了這一點。
在《孽債》播出過程中,還發生了這麽一件事,那是《孽債》正播到一半的1995年1月19日,《新民晚報》登了一則消息:安徽來滬打工的男青年劉定海看了電視劇《孽債》,來到楊浦區控江新村派出所,請求民警幫助尋找自己的生身父親張某。
張某於1962年在安徽白茅嶺農場勞教,轉場時同當地劉姓農家有了來往,並和劉家姑娘關係密切。之後劉家姑娘生下一子,當地農民經常戲稱劉特別像張某。轉場後的張某於1980年平反回滬,結婚成家並有一個孩子。劉定海對民警說,母親臨死前告訴他生身父親的姓名,並說他住在上海楊浦區的控江路上,關照他一定要來上海找到爸爸。
站在派出所裏的劉定海和張某的臉型確實有點相像。張某還掏出300元錢給劉定海補貼生活。張對民警說,如果親子鑑定兩人有血緣關係的話,他肯定要這個兒子。民警對記者說,親子鑑定將爭取安排在春節前進行。
比起南京少女陸寧來,安徽小夥劉定海的故事是令人寬慰的了。在1995年的4月13日,南京的《服務導報》以“超重的《孽債》”為題,用整整的一版篇幅,報導了18歲少女陸寧的故事:
南京少女陸寧,18歲,父母住在邯鄲市,她隨著南京的爺爺奶奶長大。讀到高三時,無論是農村戶口或是城市戶口,她都沒有。高考在即,沒有戶口,陸寧將失去高考的資格。天下竟有如此不負責任的父母。消息見報後,引起南京市民議論紛紛。
《孽債》在東方電視台播出後,在上海引起轟動的紀錄片《不了情》、《情未了》兩片的男主人翁,西雙版納回滬知青夏興德向《勞動報》記者表示:“我不敢看《孽債》,往事一件件,太觸目驚心了。”他還給記者談了自己回上海後的生活現狀。
而在上海市文聯組織的“我看《孽債》”座談會上,上海的一批作家朋友紛紛為演員吳冕叫“屈”,認為她在劇中出類拔萃的表演沒有得到新聞界的肯定。
《孽債》隨即被廣西有線電視台盜錄播出。
上海電視台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法院查明,原告上海電視台於1993年10月與作家葉辛簽訂了協議書,致使原告取得了將小說《孽債》製作成電視連續劇的合法權。被告廣西有線電視台未經許可,擅自在上海陸續轉錄了電視連續劇《孽債》,並於當年2月17日開始在南寧地區播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