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說他認為大自然就是上帝,隻此而已。”
“可是史賓諾莎所指的‘自然’並不僅指擴延的自然界。他所說的實體,無論是上帝或自然,指的是既存的每一件事物,包括所有精神上的東西。”
“你是說同時包括思想與擴延。”
“對。根據史賓諾莎的說法,我們人類可以認出上帝的兩種特質(或上帝存在的證明)。史賓諾莎稱之為上帝的‘屬性’。這兩種屬性與笛卡爾的‘思想’和‘擴延’是一樣的。上帝(或‘自然’)以思想或擴延的形式出現。上帝的屬性很可能無窮無盡,遠不止於此。
但‘思想’與‘擴延’卻是人類所僅知的兩種。”
“不錯。但他把它說得好複雜呀!”
“是的。我們幾乎需要一把錘子和一把鑿子才能參透史賓諾莎的證言,不過,這樣的努力還是有報償的。最後你會挖掘出像鑽石一般清澄透明的思想。”
“我等不及了。”
“他認為自然界中的每一件事物不是思想就是擴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每一種現象,例如一朵花或華茲華士的一首詩,都是思想屬性或擴延屬性的的各種不同模態。所謂‘模態’就是實體、上帝或自然所採取的特殊表現方式。一朵花是擴延屬性的一個模態,一首詠嘆這朵花的詩則是思想屬性的一個模態。但基本上兩者都是實體、上帝或自然的表現方式。”
“你差一點把我唬住了。”
“不過,其中道理並沒有像他說的那麽複雜。在他嚴峻的公式之下,其實埋藏著他對生命美妙之處的體悟。這種體悟簡單得無法用通俗的語言表達出來。”
“我想我還是比較喜歡用通俗的語言。”
“沒錯。那麽我還是先用你來打個比方好了。當你肚子痛的時候,這個痛的人是誰?”
“就像你說的,是我。”
“嗯。當你後來回想到自己曾經肚子痛的時候,那個想的人是誰?”
“也是我。”
“所以說你這個人這會兒肚子痛,下一會兒則回想你肚子痛的感覺。史賓諾莎認為所有的物質和發生在我們周遭的事物都是上帝或自然的表現方式。如此說來,我們的每一種思緒也都是上帝或自然的的思緒。因為萬事萬物都是一體的。宇宙間隻有一個上帝、一個自然或一個實體。”
“可是,當我想到某一件事時,想這件事的人是我;當我移動時,做這個動作的人也是我。這跟上帝有什麽關係呢?”
“你很有參與感。這樣很好。可是你是誰呢?你是蘇菲,沒錯,但你同時也是某種廣大無邊的存在的表現。你當然可以說思考的人是你,或移動的人是你,但你也可以說是自然在透過你思考或移動。這隻是你願意從哪一種觀點來看的問題罷了。”
“你是說我無法為自己做決定嗎?”
“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你當然有權決定以任何一種方式移動自己的拇指。但你的拇指隻能根據它的本質來移動。它不能跳脫你的手,在房間裏跳舞。同樣的,你在這個生命的結構中也有一席之地。你是蘇菲,但你也是上帝身體上的一根手指頭。”
“這麽說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由上帝決定的啦?”
“也可以說是由自然或自然的法則決定的。史賓諾莎認為上帝(或自然法則)是每一件事的‘內在因’。他不是一個外在因,因為上帝透過自然法則發言,而且隻透過這種方式發言。”
“我好像還是不太能夠了解其間的差異。”
“上帝並不是一個傀儡戲師傅,拉動所有的繩子,操縱一切的事情。一個真正的傀儡戲師傅是從外麵來操縱他的木偶,因此他是這些木偶做出各種動作的‘外在因’。但上帝並非以這種方式來主宰世界。上帝是透過自然法則來主宰世界。因此上帝(或自然)是每一件事情的‘內在原因’。這表示物質世界中發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有其必要性。對於物質(或自然)世界,史賓諾莎所採取的是決定論者的觀點。”
“你從前好像提過類似的看法。”
自然法則“你說的大概是斯多葛學派,他們確實也認為世間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其必要。這是為什麽我們遇到各種情況時要堅忍卓絕的緣故。人不應該被感情沖昏了頭。簡單地說,這也是史賓諾莎的道德觀。”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可是我仍然不太能夠接受我不能替自己決定任何事情的看法。”
“好,那麽讓我們再來談三萬年前石器時代那個小男孩好了。
。長大後,他開始用矛射殺野獸,然後愛上了一個女人並結婚生子,同時崇奉他們那個部落的神。你真的認為那些事情都是由他自己決定的嗎?”
“我不知道。”
“或者我們也可以想想非洲的一隻獅子。你認為是它自己決定要成為一隻獸的嗎?它是因為這樣才攻擊一隻跛腳的羚羊嗎?它可不可能自己決定要吃素?”
“不,獅子會依照自己的天性來做。”
“所謂天性就是‘自然法則’。你也一樣,蘇菲,因為你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你當然可以拿笛卡爾的學說來反駁我,說獅子是動物,不是一個具有自由心智的自由人。可是請你想一想,一個新生的嬰兒會哭會叫,如果沒有奶喝,它就會吸自己的手指頭。你認為那個嬰兒有自由意誌嗎?”
“大概沒有吧。”
“那麽,一個孩子是怎樣產生自由意誌的呢?兩歲時,她跑來跑去,指著四周每一樣東西。三歲時她總是纏著媽媽嘰哩呱啦說個不停。四歲時,她突然變得怕黑。所謂的自由究竟在哪裏?”
“我也不知道。”
“當她十五歲時,她坐在鏡子前麵練習化妝。難道這就是她開始為自己做決定並且隨心所欲做事的時候嗎?”
“我開始明白你的意思了。”
“當然,她是蘇菲,但她同時也依據自然法則而活。問題在於她自己並不了解這點,因為她所做的每一件事背後都有很多複雜的理由。”
“好了,你不需要再說了。”
“可是最後你必須回答一個問題。在一個大花園中,有兩棵年紀一樣大的樹。其中一棵長在充滿陽光、土壤肥沃、水分充足的地方,另外一棵長在土壤貧瘠的黑暗角落。你想哪一棵樹會長得比較大?哪一棵樹會結比較多的果子?”
“當然是那棵擁有最佳生長條件的樹。”
“史賓諾莎認為,這棵樹是自由的,它有充分的自由去發展它先天的能力。但如果它是一棵蘋果樹,它就不可能有能力長出梨子或李子。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我們人類。我們的發展與個人的成長可能會受到政治環境等因素的阻礙,外在的環境可能限製我們,隻有在我們能夠‘自由’發展本身固有能力時,我們才活得像個自由的人。但無論如何,我們仍然像那個生長在石器時代萊茵河穀的男孩、那隻非洲的獅子或花園裏那棵蘋果樹一樣受到內在潛能與外在機會的左右。”
“可是史賓諾莎所指的‘自然’並不僅指擴延的自然界。他所說的實體,無論是上帝或自然,指的是既存的每一件事物,包括所有精神上的東西。”
“你是說同時包括思想與擴延。”
“對。根據史賓諾莎的說法,我們人類可以認出上帝的兩種特質(或上帝存在的證明)。史賓諾莎稱之為上帝的‘屬性’。這兩種屬性與笛卡爾的‘思想’和‘擴延’是一樣的。上帝(或‘自然’)以思想或擴延的形式出現。上帝的屬性很可能無窮無盡,遠不止於此。
但‘思想’與‘擴延’卻是人類所僅知的兩種。”
“不錯。但他把它說得好複雜呀!”
“是的。我們幾乎需要一把錘子和一把鑿子才能參透史賓諾莎的證言,不過,這樣的努力還是有報償的。最後你會挖掘出像鑽石一般清澄透明的思想。”
“我等不及了。”
“他認為自然界中的每一件事物不是思想就是擴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每一種現象,例如一朵花或華茲華士的一首詩,都是思想屬性或擴延屬性的的各種不同模態。所謂‘模態’就是實體、上帝或自然所採取的特殊表現方式。一朵花是擴延屬性的一個模態,一首詠嘆這朵花的詩則是思想屬性的一個模態。但基本上兩者都是實體、上帝或自然的表現方式。”
“你差一點把我唬住了。”
“不過,其中道理並沒有像他說的那麽複雜。在他嚴峻的公式之下,其實埋藏著他對生命美妙之處的體悟。這種體悟簡單得無法用通俗的語言表達出來。”
“我想我還是比較喜歡用通俗的語言。”
“沒錯。那麽我還是先用你來打個比方好了。當你肚子痛的時候,這個痛的人是誰?”
“就像你說的,是我。”
“嗯。當你後來回想到自己曾經肚子痛的時候,那個想的人是誰?”
“也是我。”
“所以說你這個人這會兒肚子痛,下一會兒則回想你肚子痛的感覺。史賓諾莎認為所有的物質和發生在我們周遭的事物都是上帝或自然的表現方式。如此說來,我們的每一種思緒也都是上帝或自然的的思緒。因為萬事萬物都是一體的。宇宙間隻有一個上帝、一個自然或一個實體。”
“可是,當我想到某一件事時,想這件事的人是我;當我移動時,做這個動作的人也是我。這跟上帝有什麽關係呢?”
“你很有參與感。這樣很好。可是你是誰呢?你是蘇菲,沒錯,但你同時也是某種廣大無邊的存在的表現。你當然可以說思考的人是你,或移動的人是你,但你也可以說是自然在透過你思考或移動。這隻是你願意從哪一種觀點來看的問題罷了。”
“你是說我無法為自己做決定嗎?”
“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你當然有權決定以任何一種方式移動自己的拇指。但你的拇指隻能根據它的本質來移動。它不能跳脫你的手,在房間裏跳舞。同樣的,你在這個生命的結構中也有一席之地。你是蘇菲,但你也是上帝身體上的一根手指頭。”
“這麽說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由上帝決定的啦?”
“也可以說是由自然或自然的法則決定的。史賓諾莎認為上帝(或自然法則)是每一件事的‘內在因’。他不是一個外在因,因為上帝透過自然法則發言,而且隻透過這種方式發言。”
“我好像還是不太能夠了解其間的差異。”
“上帝並不是一個傀儡戲師傅,拉動所有的繩子,操縱一切的事情。一個真正的傀儡戲師傅是從外麵來操縱他的木偶,因此他是這些木偶做出各種動作的‘外在因’。但上帝並非以這種方式來主宰世界。上帝是透過自然法則來主宰世界。因此上帝(或自然)是每一件事情的‘內在原因’。這表示物質世界中發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有其必要性。對於物質(或自然)世界,史賓諾莎所採取的是決定論者的觀點。”
“你從前好像提過類似的看法。”
自然法則“你說的大概是斯多葛學派,他們確實也認為世間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其必要。這是為什麽我們遇到各種情況時要堅忍卓絕的緣故。人不應該被感情沖昏了頭。簡單地說,這也是史賓諾莎的道德觀。”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可是我仍然不太能夠接受我不能替自己決定任何事情的看法。”
“好,那麽讓我們再來談三萬年前石器時代那個小男孩好了。
。長大後,他開始用矛射殺野獸,然後愛上了一個女人並結婚生子,同時崇奉他們那個部落的神。你真的認為那些事情都是由他自己決定的嗎?”
“我不知道。”
“或者我們也可以想想非洲的一隻獅子。你認為是它自己決定要成為一隻獸的嗎?它是因為這樣才攻擊一隻跛腳的羚羊嗎?它可不可能自己決定要吃素?”
“不,獅子會依照自己的天性來做。”
“所謂天性就是‘自然法則’。你也一樣,蘇菲,因為你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你當然可以拿笛卡爾的學說來反駁我,說獅子是動物,不是一個具有自由心智的自由人。可是請你想一想,一個新生的嬰兒會哭會叫,如果沒有奶喝,它就會吸自己的手指頭。你認為那個嬰兒有自由意誌嗎?”
“大概沒有吧。”
“那麽,一個孩子是怎樣產生自由意誌的呢?兩歲時,她跑來跑去,指著四周每一樣東西。三歲時她總是纏著媽媽嘰哩呱啦說個不停。四歲時,她突然變得怕黑。所謂的自由究竟在哪裏?”
“我也不知道。”
“當她十五歲時,她坐在鏡子前麵練習化妝。難道這就是她開始為自己做決定並且隨心所欲做事的時候嗎?”
“我開始明白你的意思了。”
“當然,她是蘇菲,但她同時也依據自然法則而活。問題在於她自己並不了解這點,因為她所做的每一件事背後都有很多複雜的理由。”
“好了,你不需要再說了。”
“可是最後你必須回答一個問題。在一個大花園中,有兩棵年紀一樣大的樹。其中一棵長在充滿陽光、土壤肥沃、水分充足的地方,另外一棵長在土壤貧瘠的黑暗角落。你想哪一棵樹會長得比較大?哪一棵樹會結比較多的果子?”
“當然是那棵擁有最佳生長條件的樹。”
“史賓諾莎認為,這棵樹是自由的,它有充分的自由去發展它先天的能力。但如果它是一棵蘋果樹,它就不可能有能力長出梨子或李子。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我們人類。我們的發展與個人的成長可能會受到政治環境等因素的阻礙,外在的環境可能限製我們,隻有在我們能夠‘自由’發展本身固有能力時,我們才活得像個自由的人。但無論如何,我們仍然像那個生長在石器時代萊茵河穀的男孩、那隻非洲的獅子或花園裏那棵蘋果樹一樣受到內在潛能與外在機會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