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心中雖氣惱萬分,但仍不能痛下決心,結束這段曾使她感到幸福的情緣。看著女兒如此痛苦,胡少貢搖搖頭,長嘆一聲:
“唉,也好。你這是不到黃河心不死呀!”
於是,胡蝶給林雪懷寫了一封信,試著詢問解約的條件,看看林雪懷是否有回心轉意的可能。很快她就收到了林雪懷的第二封來信,對胡蝶的試探根本不予理睬,而再次以斷然的口氣“聲言思斷義絕”,“惟堅決要求解約”。
至此,胡蝶才最終明白,她與林雪懷的這段令她難忘的情緣已無法也無必要予以挽回,乃痛下決心,斬斷情思。
主意一旦確定,胡蝶頓感一種解脫後的平靜。回想起三年前與林雪懷訂婚時那卿卿我我笑語殷殷情意綿綿的場麵雖然不無傷感,但三年來恩恩怨怨,自己待林雪懷一片真誠問心無愧,特別是近半年來,林雪懷已跡近無賴,自己如此委屈求全忍氣吞聲,真可謂已仁至義盡了。
現在,自己若再不懸崖勒馬,那等待著自己的恐怕真的要是紅牡丹般的悲慘命運了。念及此,跳出感情漩渦的胡蝶深感後怕。
為了順利解約,胡蝶聘請了上海的著名律師詹紀鳳為她辦理解約事宜。詹律師在向胡蝶及其家人詳細了解事情的全部經過後,向胡蝶建議:先向林雪懷提出解約條件,主要是索回林雪懷所欠胡蝶的欠款,以盡可能地挽回經濟上的損失。
然而,對於胡蝶提出索回欠款的條件林雪懷根本不予置理。於是,詹律師對胡蝶說道:
“現在既然他對這種私下調解不予理睬,恐怕……你就隻剩下一個辦法了。”
“什麽辦法?”
“胡小姐,現在隻能由你上訴法院,控告林雪懷無故解除婚約!”
“上訴法院?”胡蝶從未想到這一層。
“是的,這叫先下手為強。隻有這樣,才可能挽回胡小姐作為一位女明星的麵子!”
胡蝶有些猶豫了,她並不想將事情弄得太大,她抬頭看了看父親。父親點點頭道:
“事到如今,恐怕舍此之外,別無他法了。”
1930年,胡蝶將一紙訴狀遞到上海地方法院,地方法院又將控案移轉第一特區地方法院,胡蝶從此陷入了長達一年之久的婚約訴訟。
1931年初,特區地方法院正式受理胡蝶的訴案,並於2月上旬發布公告:本院已排定審理日期為2月28日,審案地點為本院第九民庭。接著,又向原、被告雙方發出傳案,吩咐聽候審理。
上海新聞界馬上聞風而動,對於林雪懷讀者觀眾可能不大了解,但對於紅影星胡蝶,市民們無不家喻戶曉。她成名之後始終是新聞界特別是一些小報關注的對象。平日有點小事都要大肆張揚一番,有時甚至無中生有、無事生非,此番要與訂婚幾近三年的未婚夫對簿公堂,豈有不藉此大做文章之理。
一時間,上海各家大小報紙充斥了胡蝶情史風波的文字,法院尚未開庭,小報記者們已把此案炒得沸沸揚揚熱火朝天,報紙的銷量一時洛陽紙貴,報社的老闆們也都麵露欣喜之色,派出得力記者去採訪胡蝶狀告未婚夫無故解約之事宜,以便為市民茶餘飯後送來上好的談資。大家都在等待著開庭之日的到來。
2月28日終於到來了。
上午8時許,特區地方法庭的第九民庭內已座無虛席,人滿為患了,庭外的長廊也已被旁聽者擠得水泄不通,而後來者仍然絡繹不絕。突然,“嘩啦”一聲,幾塊玻璃被眾人擠掉在地,摔得粉碎。
眼前之情景可急壞了主審該案的周達仁推事。此案原係公開審理,不能禁止旁聽,但現在旁聽者甚眾,又不能將他們一逐了之,怎麽辦?周達仁急中生智,想起該院第三刑庭比較大,可容千餘人旁聽,平日難得坐滿,即使有轟動上海灘的刑事大案審理時,也不過坐個七八成滿,今日恐怕隻有藉此庭來審理了。
匆忙之中,也顧不得民事與刑事的區分,周達仁忙趕到第三庭商議後決定,將胡蝶訴訟案移至第三庭審理。
更換庭址的消息公布之後,“專欲旁聽之男女人士,竟如潮水由第九庭泛濫至第三庭,霎時間,此寬宏之第三庭,頓成人海,項背相望,踵趾相接,直突破特院成立以來旁聽之新紀錄。”
看著這洶洶人潮,法官周達仁心清變得沉重起來,看來這區區解約小案,倒要弄成今年上海灘第一民事大案了,這審理之時,可要格外小心才是。
9點鍾,胡蝶在其父胡少貢和律師詹紀鳳的陪同下,乘坐一輛小轎車抵達法庭。他們剛下汽車,即被等候已久的一大幫攝影記者所包圍。
記者們手捧相機,爭相攝取,一時“哢嚓”哢嚓”的按快門之聲響成一片。胡蝶急欲躲避,但茫茫人海無處藏身,隻得坦然以對。她目不斜視地向前走著,對眾記者的追問不予理睬,她知道這些記者的用心。
為保待良好形象,胡蝶在出門前就特意將自己打扮了一下,但見她雍容典雅,落落大方,神態安然。身穿黃色直線淺藍條子長袍,外罩虎黃色皮大衣,腳蹬黑皮鞋,肉色絲襪。她牽著父親胡少貢的衣角,隨著詹律師從容地步入第三庭。
頓時,千餘人的視線一下集中在胡蝶身上,庭內空氣也緊張了許多。胡蝶平生第一次作為當事人步入法庭,雖料到有人觀看,但如此“壯觀”的場麵卻始料不及,不由暗自心涼。胡蝶畢竟是見過世麵的人,她一臉鎮靜,目不斜視,偕同父親徑直走向法庭左首的原告席。
此時的胡蝶,對自己貿然同意訴諸法院已有些悔意,她知道,上海明天的各家報紙又不知道將今天之事渲染成什麽樣子,可是事已至此,開弓沒有回頭箭,還是沉著應付罷了。
但詹紀鳳律師看到庭上人頭攢動記者林立的場景,倒是暗自得意,心想這場必贏的官司不失為擴大名聲的大好時機。想到“必贏”二字,似乎還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須知被告的律師在上海也是久負盛名的,自己可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詹律師想到此,便轉身向胡蝶附耳叮囑:今日庭審,聽者甚多,千萬不要緊張衝動,要沉著冷靜,對法官的訊問,要想清楚了再回答,說話要注意分寸,凡有不便回答或難以回答的問題,看本律師的臉色行事。胡蝶聽言,微微點頭答應。
半個小時後,林雪懷和他的律師鄂森和倪征澳也驅車抵達法院。隻見林雪懷身著黑色西服,打著領結,穿過人群,坐到了被告席上。林雖極力保持鎮靜,但略顯蒼白的臉上仍透著驚慌和懊喪。
林雪懷之所以提出要解除婚約,一來是出於一時衝動,二來是出於要挾。他深知胡蝶是極要麵子之人,料想她決不敢鬧出被“休”掉的醜聞,那麽,她隻好委屈求全,從此後,鈔票照樣供他花,而想再來幹涉他那是休想。
然而,他的如意算盤被胡蝶毅然訴至法庭而打得粉碎。按照民法,解除婚約時,有過失一方須向對方賠償損失。小報的謠言不足以證明胡蝶有何過失,而胡蝶控他無故解約,卻是鐵證如山,他那率先挑起爭端的兩封信如今成了對他最為不利的證據。
“唉,也好。你這是不到黃河心不死呀!”
於是,胡蝶給林雪懷寫了一封信,試著詢問解約的條件,看看林雪懷是否有回心轉意的可能。很快她就收到了林雪懷的第二封來信,對胡蝶的試探根本不予理睬,而再次以斷然的口氣“聲言思斷義絕”,“惟堅決要求解約”。
至此,胡蝶才最終明白,她與林雪懷的這段令她難忘的情緣已無法也無必要予以挽回,乃痛下決心,斬斷情思。
主意一旦確定,胡蝶頓感一種解脫後的平靜。回想起三年前與林雪懷訂婚時那卿卿我我笑語殷殷情意綿綿的場麵雖然不無傷感,但三年來恩恩怨怨,自己待林雪懷一片真誠問心無愧,特別是近半年來,林雪懷已跡近無賴,自己如此委屈求全忍氣吞聲,真可謂已仁至義盡了。
現在,自己若再不懸崖勒馬,那等待著自己的恐怕真的要是紅牡丹般的悲慘命運了。念及此,跳出感情漩渦的胡蝶深感後怕。
為了順利解約,胡蝶聘請了上海的著名律師詹紀鳳為她辦理解約事宜。詹律師在向胡蝶及其家人詳細了解事情的全部經過後,向胡蝶建議:先向林雪懷提出解約條件,主要是索回林雪懷所欠胡蝶的欠款,以盡可能地挽回經濟上的損失。
然而,對於胡蝶提出索回欠款的條件林雪懷根本不予置理。於是,詹律師對胡蝶說道:
“現在既然他對這種私下調解不予理睬,恐怕……你就隻剩下一個辦法了。”
“什麽辦法?”
“胡小姐,現在隻能由你上訴法院,控告林雪懷無故解除婚約!”
“上訴法院?”胡蝶從未想到這一層。
“是的,這叫先下手為強。隻有這樣,才可能挽回胡小姐作為一位女明星的麵子!”
胡蝶有些猶豫了,她並不想將事情弄得太大,她抬頭看了看父親。父親點點頭道:
“事到如今,恐怕舍此之外,別無他法了。”
1930年,胡蝶將一紙訴狀遞到上海地方法院,地方法院又將控案移轉第一特區地方法院,胡蝶從此陷入了長達一年之久的婚約訴訟。
1931年初,特區地方法院正式受理胡蝶的訴案,並於2月上旬發布公告:本院已排定審理日期為2月28日,審案地點為本院第九民庭。接著,又向原、被告雙方發出傳案,吩咐聽候審理。
上海新聞界馬上聞風而動,對於林雪懷讀者觀眾可能不大了解,但對於紅影星胡蝶,市民們無不家喻戶曉。她成名之後始終是新聞界特別是一些小報關注的對象。平日有點小事都要大肆張揚一番,有時甚至無中生有、無事生非,此番要與訂婚幾近三年的未婚夫對簿公堂,豈有不藉此大做文章之理。
一時間,上海各家大小報紙充斥了胡蝶情史風波的文字,法院尚未開庭,小報記者們已把此案炒得沸沸揚揚熱火朝天,報紙的銷量一時洛陽紙貴,報社的老闆們也都麵露欣喜之色,派出得力記者去採訪胡蝶狀告未婚夫無故解約之事宜,以便為市民茶餘飯後送來上好的談資。大家都在等待著開庭之日的到來。
2月28日終於到來了。
上午8時許,特區地方法庭的第九民庭內已座無虛席,人滿為患了,庭外的長廊也已被旁聽者擠得水泄不通,而後來者仍然絡繹不絕。突然,“嘩啦”一聲,幾塊玻璃被眾人擠掉在地,摔得粉碎。
眼前之情景可急壞了主審該案的周達仁推事。此案原係公開審理,不能禁止旁聽,但現在旁聽者甚眾,又不能將他們一逐了之,怎麽辦?周達仁急中生智,想起該院第三刑庭比較大,可容千餘人旁聽,平日難得坐滿,即使有轟動上海灘的刑事大案審理時,也不過坐個七八成滿,今日恐怕隻有藉此庭來審理了。
匆忙之中,也顧不得民事與刑事的區分,周達仁忙趕到第三庭商議後決定,將胡蝶訴訟案移至第三庭審理。
更換庭址的消息公布之後,“專欲旁聽之男女人士,竟如潮水由第九庭泛濫至第三庭,霎時間,此寬宏之第三庭,頓成人海,項背相望,踵趾相接,直突破特院成立以來旁聽之新紀錄。”
看著這洶洶人潮,法官周達仁心清變得沉重起來,看來這區區解約小案,倒要弄成今年上海灘第一民事大案了,這審理之時,可要格外小心才是。
9點鍾,胡蝶在其父胡少貢和律師詹紀鳳的陪同下,乘坐一輛小轎車抵達法庭。他們剛下汽車,即被等候已久的一大幫攝影記者所包圍。
記者們手捧相機,爭相攝取,一時“哢嚓”哢嚓”的按快門之聲響成一片。胡蝶急欲躲避,但茫茫人海無處藏身,隻得坦然以對。她目不斜視地向前走著,對眾記者的追問不予理睬,她知道這些記者的用心。
為保待良好形象,胡蝶在出門前就特意將自己打扮了一下,但見她雍容典雅,落落大方,神態安然。身穿黃色直線淺藍條子長袍,外罩虎黃色皮大衣,腳蹬黑皮鞋,肉色絲襪。她牽著父親胡少貢的衣角,隨著詹律師從容地步入第三庭。
頓時,千餘人的視線一下集中在胡蝶身上,庭內空氣也緊張了許多。胡蝶平生第一次作為當事人步入法庭,雖料到有人觀看,但如此“壯觀”的場麵卻始料不及,不由暗自心涼。胡蝶畢竟是見過世麵的人,她一臉鎮靜,目不斜視,偕同父親徑直走向法庭左首的原告席。
此時的胡蝶,對自己貿然同意訴諸法院已有些悔意,她知道,上海明天的各家報紙又不知道將今天之事渲染成什麽樣子,可是事已至此,開弓沒有回頭箭,還是沉著應付罷了。
但詹紀鳳律師看到庭上人頭攢動記者林立的場景,倒是暗自得意,心想這場必贏的官司不失為擴大名聲的大好時機。想到“必贏”二字,似乎還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須知被告的律師在上海也是久負盛名的,自己可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詹律師想到此,便轉身向胡蝶附耳叮囑:今日庭審,聽者甚多,千萬不要緊張衝動,要沉著冷靜,對法官的訊問,要想清楚了再回答,說話要注意分寸,凡有不便回答或難以回答的問題,看本律師的臉色行事。胡蝶聽言,微微點頭答應。
半個小時後,林雪懷和他的律師鄂森和倪征澳也驅車抵達法院。隻見林雪懷身著黑色西服,打著領結,穿過人群,坐到了被告席上。林雖極力保持鎮靜,但略顯蒼白的臉上仍透著驚慌和懊喪。
林雪懷之所以提出要解除婚約,一來是出於一時衝動,二來是出於要挾。他深知胡蝶是極要麵子之人,料想她決不敢鬧出被“休”掉的醜聞,那麽,她隻好委屈求全,從此後,鈔票照樣供他花,而想再來幹涉他那是休想。
然而,他的如意算盤被胡蝶毅然訴至法庭而打得粉碎。按照民法,解除婚約時,有過失一方須向對方賠償損失。小報的謠言不足以證明胡蝶有何過失,而胡蝶控他無故解約,卻是鐵證如山,他那率先挑起爭端的兩封信如今成了對他最為不利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