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是朋友,我喜歡和他玩兒,聽他唱歌,他有一把好嗓子,他還會彈吉他,桌球打的也是一流的。他一直說他很感激我,可是不知為什麽,我漸漸懷疑他在躲著我。幾次網友聚會,他都沒去。我打電話找他,他不是出差就是有事。他過生日的時候,我給他發了短消息,他隻回了兩個字:"謝謝。"我生日的時候,他在蛋糕店替我訂了一個蛋糕,是讓蛋糕店的人送來的。


    我沒跟朋友們說,因為我知道他們都不能理解我與他的友情,會懷疑我們有曖昧關係,而且認為他想騙錢。我想你也會這麽想吧?但不是這樣的。我結婚七八年了,小孩都上小學了,夫妻生活很平淡也很美滿,我從來沒有過外遇,也沒起過這個心思。我和他,真的是君子之交。而且,他也不是這種人。


    上個月他向我的卡裏打了第一筆兩萬元,並且給我發短消息說:他會每個月還我一萬的。可是為什麽?他不再見我,不和我出去玩兒,不再像從前那樣,晚上經過我樓下,就打一個電話約我下樓吃宵夜?難道我借錢給他借錯了?我心裏真挺不是滋味的。


    傷心人


    親愛的傷心人:


    首先,容我好奇一下,你為什麽稱我是"親愛的傾城"?這個喊法比較老套,也許是你喜歡看歐陸小說,或者是你注意到了我以前的回信,發現我喜歡稱人"親愛的"。現在新流行喊法是"親"或者"寶"。我們倆都落伍了,上年紀的人能互相理解,所以,我相信你們沒啥曖昧,因為男女之間,睡覺是最沒意思的一件事。


    可是,恕我說破一點,你對他的感情,遠比你承認的要深太多了---你的心已經碎了,我真不厚道,還要在你的傷口上撒鹽。


    是愛他,才會覺得他什麽都好,才會覺得那些記憶彌足珍貴。我猜你記得每一次宵夜的菜單。愛他,因此甘心為他赴湯蹈火,凡他所需的,隻要你有,你都願意給。隻是---他想不想要呢?


    你借他五萬元,真不是小數字,我們不可能對陌生人如此施惠,早有人說過: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你給出去,無非希望他能感激你,甚至愛上你。


    肉體低級庸俗,但有一本書叫《紙上羅曼史》,是梅克夫人與柴可夫斯基的韻事。她聽了他的音樂,驚為天樂,從此開始資助他。他們一生不曾見過麵,隻有一次,遠遠地隔著陽台,有人把他指給她,高度近視的梅克夫人驚鴻一瞥,害怕一見麵,則偶像黃昏,拒絕戴眼鏡。沒發生就結束,所以毫無破綻。惟美的、純情的、華麗的明媚憂傷。如果你連這麽一個韻事也不要,我才真信了你的邪。所以,這是一個有附加條件的合約,其實並不公平。


    他接受了你的錢,卻拒絕給你感情上的反饋。他的想法一定是:欠債還錢,用不著金債肉償或者情償。甚至他非常局促不安,他覺得他欠了你一個極其重大的人情,將來該怎麽還償你?最難消受美人恩,就是這樣的。而這一切,隻因為他不愛你,也不想愛你。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倒真還是條漢子,不蠅營狗苟,不設計曖昧,不給你任何虛幻的希望。你知道嗎?你的慷慨施惠,已經把他逼上道義的懸崖,你施恩不忘報,他則成了忘恩負義的小人;他如果按你希望的給你盛情,他更成了小人,賣掉下半身買上半身,賣掉前半生買後半生。所以,我能理解他的冷淡。


    說出真相,我很殘酷。但惟有如此,才能保護你免受更多的傷害。別再牽掛這件事這個人,每個月去銀行查一下有款入帳沒有,有,回他短消息說:"款到,謝謝。"款訖,事了,他不再欠你任何。一味糾纏,若他曾感激過你,他會不再感激;若他沒有感激過你,他會恨你。---我知道,因為有人,曾經這樣恨過我。


    另外,請答應我,不要借錢給男人,即使那人是你的丈夫、男友或者情人。


    傾城上


    第三部分


    我的丈夫是不是gay(1)


    親愛的傾城:


    你好!


    我不想給你寫這封信,但我快爆炸了我快瘋掉了……我,我不知道該怎麽說。


    我一直是一個保守的女孩,家裏也管得很嚴,大學期間有男生追過我,但我家裏和我談,讓我把注意力全放在學業上,我就拒絕了人家。畢業後,相過幾次親,每次介紹人說我的條件時,對方都很有興趣,因為我大學本科畢業,在事業單位工作,我炒得一手好菜,還會做十字繡。但可能我不是一個很有女性氣質、很有魅力的人吧,多半也就交往一段時間就無疾而終。我二十六歲之後,家人和我都很著急,可是一直沒遇到合適的。


    我偷偷地喜歡過我們單位隔壁辦公室的一個同事,有人看出來了,跟他開玩笑提起,他說:"我看到某某(也就是我)的皮鞋就沒胃口了。"後來人家傳話給我。我的皮鞋還是剛上班時候買的,質量很好,穿了好幾年也沒壞,而且我是很注重清潔的,鞋從來都擦得很幹淨。我想他是指我穿的不是高跟鞋吧,但我穿高跟鞋就不會走路,而且我觀察過辦公室的其他女同事,也有挺多穿平底鞋、運動鞋和涼拖的,還有人穿著人字拖就來了。所以我困惑了很久,也不知道原因。我想,這大概就是一雙皮鞋引發的血案吧。


    去年我二十八歲的時候,人家給我介紹了我現在的先生,他三十五歲,一米七八的個頭,高幹子弟,清華mba,在一家大型國企當中層幹部。我覺得他條件太好了,想都沒敢想。他卻主動追求我,我們認識後的第一個星期裏,就見了三次,第二個星期,他就強吻了我。當時我就驚呆了,感覺他整個人壓在我身上,眼前一片漆黑,然後他的嘴貼過來一陣亂動,很濕,我有點兒潔癖,覺得挺噁心的,想躲開,又不好意思,當時腦子裏麵就一個念頭:我有初吻了。交往一個多月後,我們就拿了結婚證。他說不喜歡大操大辦,我們家也覺得把錢省下來過日子最好,我們沒有辦酒席,婚紗照也沒照。因為他結婚後,單位可能會分大房子,所以他說目前這個小房子就不用裝修了,我們就先將就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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