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此大鬧了一場,我執意分手,他就打電話給我說:他在和我爭吵的苦悶日子裏吸食了毒品,如果我現在離開他就沒人再管他了。也許在骨子裏我愛他早就超過了愛自己保護自己的想法,我又一次原諒了他,並且準備與他登記結婚。


    可是潛意識裏我感覺到還有問題,我調出了他的手機通話記錄。我發現,所謂"處裏組織的旅遊活動"是謊言,是他們兩人相伴而去的。最讓我噁心的是,他與那個酒吧相識的女人沒有中斷過聯繫,他們有頻繁的性關係。


    我對他的所有感情都已經死亡了。也許我把自己交付給一個男人的輕率是造成今天結果的原因,可是哪個女人會經得起一個男人用婚姻來編織的"安全"愛情?


    ps:上麵的東西是在和他鬧到最厲害的時候寫的,距今已一個月有餘,現在的我仍然和他住在一起,而且對家裏和朋友都隱瞞這一切。我的心時時在經歷兩種截然不同的想法的撕裂:一種是拋開一切和他廝守,做老婆做他兒子的母親;一種是離他而去,回到寂寞的日子裏苦撐。其實他本質並不壞,就是管不住自己。


    我是不是應該離開他,讓他和我都得到一份安靜?說實話,我還是很愛他。我想接受心理輔導,不管是分開還是在一起,我都想平靜地生活,我不想成為一個歇斯底裏的瘋婦。


    zl


    親愛的zl:


    你用了"輕率"來形容自己,是的,我同意。的確太輕率了,和素不相識的男子,簡訊電話聯繫一個月,你就搬進人家與人同居,發生性關係,為他流產,你將自己置於何地?是他尊貴的、八抬大轎抬回來的妻嗎?當你自己成為魚肉,就不要怪人家是刀俎。


    你說你愚蠢,我也全盤同意。我實在不能不欽佩你的勇氣,你居然要在和人家同居後,才知道人家的背景,你不怕到那個時候,什麽都晚了嗎?真把你賣了,你大概還會幫人家數錢。發現他拈花惹草,你聖母一樣原諒他;你宮外孕他都不聞不問,你仍然聖母一樣原諒他;都發現他吸毒了,正常人大概會能躲多遠就躲多遠,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得,你做了一個非常驚人的選擇---結婚。去問一萬個人,"因為他吸毒,所以她決定和他結婚。"一萬人都會說這女人腦子有毛病。


    我做這個專欄有一段日子了,收閱女讀者感情來信越多,我的男女觀便越趨保守,我常常在說:不要同居,非婚姻的性關係應該避孕,有黑道背景的男人不要沾,吸毒的男人更不能沾……這些婆婆媽媽的話,在漫長的幾千年時間裏,被無數姐妹的血淚證明了是無上的真理。男女之間有些規則,一如太陽東升西落,亙古不變。


    然而怎麽說呢?你說你愛他,我完全相信。因這愛,所有刀鋒般的恨都鈍了。一個念頭是報復,必伴生另一個念頭是不舍。你早下定決心要原諒他吧?於是千方百計、火眼金睛地在他身上尋找情有可原處。這世上從不缺少"不得已",隻缺肯接受藉口的人。而你,接受了。


    這樣的女人,故事裏、電影裏、生活裏……都多的是。男人負情背義,她說:愛他,就給他自由;男人不負責不養家,她說:他是個長不大的小孩;男人暴力相向,她說:他下次會改的。


    你是愛情蒙了心嗎?小時候,課堂上做過實驗,湯匙插進半杯水裏,看著就好像彎曲了。愛情也有這折光能力,一花一葉都帶上了聖潔的光圈。


    這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可是那緣故,當事人自己也厘不清。也許是一點點不甘心---已經付出了那麽多,現在放手就虧定了;或者基於恐懼---男人是不是都這樣,下一個也許會更差;甚至肉身的貪溺,記憶裏他的撫觸,仍令你喉頭一緊。


    於是拚命地,在他身上尋找可愛處。他是一個毒蘑菇?你抱著愛不釋手,"你看這顏色多絢爛,這菇傘多華麗,連每個皺褶都精緻……"他壞得頭頂長瘡、腳後跟流膿?你拿顯微鏡一毫米一毫米找一小塊幹淨的皮膚。實在找不到,你拿胭脂水粉也畫出來,畫不了他,就畫自己的眼睛。到這早晚,你還要說:"他本質不壞。"


    誰說眼見為實?有些人,隻看自己想看的,而如果因此,與幸福失之交臂---活該。


    你該怎麽辦?當然應該分手。可是,你做得到嗎?你自己的信裏就已經暴露了你的矛盾。愛恨糾纏,互相傷害,這樣的實例屢見不鮮。而且,分手了又怎麽樣?為什麽有這麽多女人一次次愛上壞男人,因為……愚蠢。你有沒有自省你錯在哪裏?你說"可是哪個女人會經得起一個男人用婚姻來編織的安全愛情?"人家沒有給你婚姻,他給你的,不過是幾句甜言蜜語。打動你的,是用謊言編織的"危險"愛情。


    我終於在你信的末尾看到了曙光:一,你不想做怨婦;二,你想接受心理輔導。我覺得這是一個可行的計劃。去尋找一個掛牌的心理門診,網上也有心理自助網站,試著去傾訴去聆聽去學習。無論你能不能走出這痛苦,結果不會比現在更差。


    傾城上


    最難消受美人恩


    葉傾城:


    你好!


    我去年借錢給了一個男人---他不是我的丈夫、男友或者情人。我們都在同一個文學網站玩,那時候我就注意到他的文章,不是小情小調,也不是憤青,很有氣勢。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後來網站組織網友聚會,我見到了他,一聊,我們住得還很近,我們的交往就漸漸擴散到網下。他一直租房子住,我和其他網友還去過他家,環境挺不好的。去年他突然問我,有沒有什麽兼職的工作給他,原來是他要買房子,但是缺首付款。我就主動借給他五萬元錢。他堅決拒絕,但我比他更堅持,說:"朋友有通財之義。"而且提醒他,房價漲得太快,如果不趕緊拿下,房價再漲上去,即使我借他錢,他也買不起了。他才接受了。果然那個地段的房價在一個月後就漲了一千元,等於給他省了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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