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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基因(首席女法醫係列之十七) 作者:[美]帕特麗夏·康薇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依我之見,這不可能。”斯卡佩塔說。
“博內爾偵探,”伯格說,“你有那份音頻文件嗎?你可以在馬裏諾的電腦上放放看。但願我們能通過免提電話聽到。是今天下午兩點左右一名證人打進911的電話錄音。”
“我現在就放。”博內爾說,“如果聽不見請告知。”
錄音開始播放時,本頓調高了會議電話的音量:
“警方接線員五一九號為你服務,請問有什麽緊急情況?”
“嗯,我要報告的緊急情況是有關今天早上在公園裏發現的那位女士的,就是在位於一一〇大街上的公園北邊發現的那位女士?”聲音透著緊張害怕,聽上去是個年輕小夥子。
“你指的是哪位女士?”
“那位,嗯,被謀殺的慢跑者。我在新聞上聽到了……”
“先生,情況緊急嗎?”
“我想是的,因為我看到,我想我看到了是誰幹的。我今早五點開車經過那個地方,看到一輛黃色計程車停了下來,一個男人正攙扶一個看起來像喝醉的女人從後車座下來。我的第一個念頭是那是他的女友,貌似他們徹夜未歸。我沒有仔細看,當時天很黑,而且霧蒙蒙的。”
“是輛黃色的計程車嗎?”
“她好像喝醉了,要不就是暈過去了。當時車開得實在太快,正如我剛才說的,天黑,外加霧大,很難看清。我正朝第五大道行駛,瞟了一眼,沒有理由慢下來,但我知道我看到了什麽,的確是輛黃色的計程車。車頂上的燈關了,像是在使用中。”
“你看到車門上有標籤號或標識號嗎?”
“沒有。我沒有理由去關注那個,但我看了新聞,說是名慢跑者遇害了,我的確記得那位女士看上去像是穿著運動服,繫著一條絲質大花手帕還是什麽。我看到她脖子上繫著條什麽紅色的東西,她穿著一件淺色的運動衫或類似衣服,反正不是外套,因為我一眼看出她穿得不保暖。根據報導發現她的時間,嗯,距離我開車經過那個地方時間不久……”
音頻文件停下了。
“我受命和這個人聯繫過,我和他在電話裏談過,還會親自跟蹤後續情況,我們已經調查了他的背景。”博內爾說。
斯卡佩塔想起她在托尼·達裏恩的頭髮裏,在她頭部受傷部位發現的黃色油漆片。她想起自己在停屍間看著顯微鏡下的油漆時,那顏色讓她想起了法式芥末和黃色計程車。
“他名叫哈維·法雷,布魯克林區克萊恩製藥廠的項目經理,現年二十九歲,在布魯克林有套公寓。”博內爾繼續道,“他的女朋友的確在曼哈頓有套公寓,在晨邊高地。”
斯卡佩塔當然不知道油漆是否是從車上蹭到的。有可能是建築物上的、噴霧劑上的、什麽工具上的、自行車上的、路標上的,什麽東西上沾到的可能性都有。
“他告訴我的內容和他在911電話錄音上說的一致。”博內爾說,“他和女友過夜,開車回家,朝第五大道行駛,計劃從第五大道插過去,到皇後區大橋,這樣他就能趕得及去上班。”
這就能解釋為什麽伯格不接受斯卡佩塔認定的托尼的死亡時間。如果兇手是名計程車司機,那有可能托尼昨晚很晚出門,他開車在路上行駛時發現了她,當時她可能是在行走或慢跑,這種可能性似乎更站得住腳。但如果一名計程車司機在周二某個時候,也許是下午,載上了她,然後一直把她的屍體保留到今天早上近五點,這就不太可能了。
博內爾繼續解釋:“他對我說的話沒什麽可疑之處,他的背景也清白。最重要的是,他對死者的穿著以及她被扶出計程車的樣子的描述,他怎麽會知道這些細節?這些並未對外公布。”
屍體不會撒謊。斯卡佩塔提醒自己在接受訓練初期學到的:別試圖讓證據契合案子。托尼達裏恩不是昨晚被殺的,也不是昨天。無論伯格想要相信什麽和證人怎麽說。
“哈維·法雷有沒有更詳細地描述那個扶貌似喝醉的女人出計程車的男人?”本頓問,抬頭看天花板,雙手交握,不耐煩地手指並敲。
“那個男人穿黑色衣服,戴棒球帽,也許戴了眼鏡。他感覺那個男人很瘦,個子一般。”博內爾說,“但他沒有仔細看,因為他沒有放慢車速,也因為天氣情況。他說計程車本身就擋住了他的視線,因為那個男人和女人站在計程車和人行道之間,如果你開車以每小時一百一十英裏的車速向東駛向第五大道,情況的確如此。”
“計程車司機呢?”本頓問道。
“他沒有看,但認為有司機。”博內爾回答道。
“他為什麽會這麽認為?”本頓問道。
“唯一打開的車門是右邊的後車座門,好像司機還坐在前麵,那對男女坐在後排。哈維說如果是司機在那樣的地方扶她出來,他也許就會停車了。他會認為那位女士有麻煩。你不能把一個喝得酩酊大醉的人就這麽扔到路邊。”
“聽起來像是他在為自己沒有停車找藉口。”馬裏諾說,“他不願意去想他實際上看到的是一位計程車司機在把一個受傷或死去的女人扔到路邊,把他們想像成一對徹夜未歸在外買醉的情侶更能讓人心安理得。”
“博內爾偵探,”伯格說,“你有那份音頻文件嗎?你可以在馬裏諾的電腦上放放看。但願我們能通過免提電話聽到。是今天下午兩點左右一名證人打進911的電話錄音。”
“我現在就放。”博內爾說,“如果聽不見請告知。”
錄音開始播放時,本頓調高了會議電話的音量:
“警方接線員五一九號為你服務,請問有什麽緊急情況?”
“嗯,我要報告的緊急情況是有關今天早上在公園裏發現的那位女士的,就是在位於一一〇大街上的公園北邊發現的那位女士?”聲音透著緊張害怕,聽上去是個年輕小夥子。
“你指的是哪位女士?”
“那位,嗯,被謀殺的慢跑者。我在新聞上聽到了……”
“先生,情況緊急嗎?”
“我想是的,因為我看到,我想我看到了是誰幹的。我今早五點開車經過那個地方,看到一輛黃色計程車停了下來,一個男人正攙扶一個看起來像喝醉的女人從後車座下來。我的第一個念頭是那是他的女友,貌似他們徹夜未歸。我沒有仔細看,當時天很黑,而且霧蒙蒙的。”
“是輛黃色的計程車嗎?”
“她好像喝醉了,要不就是暈過去了。當時車開得實在太快,正如我剛才說的,天黑,外加霧大,很難看清。我正朝第五大道行駛,瞟了一眼,沒有理由慢下來,但我知道我看到了什麽,的確是輛黃色的計程車。車頂上的燈關了,像是在使用中。”
“你看到車門上有標籤號或標識號嗎?”
“沒有。我沒有理由去關注那個,但我看了新聞,說是名慢跑者遇害了,我的確記得那位女士看上去像是穿著運動服,繫著一條絲質大花手帕還是什麽。我看到她脖子上繫著條什麽紅色的東西,她穿著一件淺色的運動衫或類似衣服,反正不是外套,因為我一眼看出她穿得不保暖。根據報導發現她的時間,嗯,距離我開車經過那個地方時間不久……”
音頻文件停下了。
“我受命和這個人聯繫過,我和他在電話裏談過,還會親自跟蹤後續情況,我們已經調查了他的背景。”博內爾說。
斯卡佩塔想起她在托尼·達裏恩的頭髮裏,在她頭部受傷部位發現的黃色油漆片。她想起自己在停屍間看著顯微鏡下的油漆時,那顏色讓她想起了法式芥末和黃色計程車。
“他名叫哈維·法雷,布魯克林區克萊恩製藥廠的項目經理,現年二十九歲,在布魯克林有套公寓。”博內爾繼續道,“他的女朋友的確在曼哈頓有套公寓,在晨邊高地。”
斯卡佩塔當然不知道油漆是否是從車上蹭到的。有可能是建築物上的、噴霧劑上的、什麽工具上的、自行車上的、路標上的,什麽東西上沾到的可能性都有。
“他告訴我的內容和他在911電話錄音上說的一致。”博內爾說,“他和女友過夜,開車回家,朝第五大道行駛,計劃從第五大道插過去,到皇後區大橋,這樣他就能趕得及去上班。”
這就能解釋為什麽伯格不接受斯卡佩塔認定的托尼的死亡時間。如果兇手是名計程車司機,那有可能托尼昨晚很晚出門,他開車在路上行駛時發現了她,當時她可能是在行走或慢跑,這種可能性似乎更站得住腳。但如果一名計程車司機在周二某個時候,也許是下午,載上了她,然後一直把她的屍體保留到今天早上近五點,這就不太可能了。
博內爾繼續解釋:“他對我說的話沒什麽可疑之處,他的背景也清白。最重要的是,他對死者的穿著以及她被扶出計程車的樣子的描述,他怎麽會知道這些細節?這些並未對外公布。”
屍體不會撒謊。斯卡佩塔提醒自己在接受訓練初期學到的:別試圖讓證據契合案子。托尼達裏恩不是昨晚被殺的,也不是昨天。無論伯格想要相信什麽和證人怎麽說。
“哈維·法雷有沒有更詳細地描述那個扶貌似喝醉的女人出計程車的男人?”本頓問,抬頭看天花板,雙手交握,不耐煩地手指並敲。
“那個男人穿黑色衣服,戴棒球帽,也許戴了眼鏡。他感覺那個男人很瘦,個子一般。”博內爾說,“但他沒有仔細看,因為他沒有放慢車速,也因為天氣情況。他說計程車本身就擋住了他的視線,因為那個男人和女人站在計程車和人行道之間,如果你開車以每小時一百一十英裏的車速向東駛向第五大道,情況的確如此。”
“計程車司機呢?”本頓問道。
“他沒有看,但認為有司機。”博內爾回答道。
“他為什麽會這麽認為?”本頓問道。
“唯一打開的車門是右邊的後車座門,好像司機還坐在前麵,那對男女坐在後排。哈維說如果是司機在那樣的地方扶她出來,他也許就會停車了。他會認為那位女士有麻煩。你不能把一個喝得酩酊大醉的人就這麽扔到路邊。”
“聽起來像是他在為自己沒有停車找藉口。”馬裏諾說,“他不願意去想他實際上看到的是一位計程車司機在把一個受傷或死去的女人扔到路邊,把他們想像成一對徹夜未歸在外買醉的情侶更能讓人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