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雖說不上富裕,但也絕不貧窮,在鄰居眼裏,是很常見的中產家庭。
但是,我們家有個秘密——我們是一個宗教團體的成員。
我無法在此告訴你那個團體的名字,隻能說它源於美國,歷史相對較短。
當然憲法是承認宗教自由的,我們加入那個團體按理也不是什麽會被人說三道四的事。不過你也知道,鄉下地方大家閑來無事,常會家長裏短的。隻是加入一個宗教團體,就足以引起別人十二萬分的關切。哥哥和我當時還年幼,很有可能會因此被人欺負。
所以父母就與我和哥哥約定,不論是對鄰居還是朋友,都不能透露這件事。這種自衛手段雖然消極,卻十分有效。
然而對於還沒進小學的我而言,這是非常痛苦的約定。父母簡單的一句“要保密哦”,會給孩子帶來巨大的壓力。或許,我的“惡癖”就是由此而來的。
如此回想過去時,總覺得當年與家人來往教會的日子,就好像破舊歷史書上的一頁那般久遠。
教會位於山裏深處,開車也得花五十分鍾到一個小時。
每周日我們一家都會去教會,一大清早出發,直到日落西山才能到家。小孩子在教會都被集中在一個地方,由年輕的輔導員帶領,學少兒聖典和唱聖歌。
有時還要參加傳教活動,主要是在大城市車站前分發布道的傳單,或是挨門挨戶開展傳教活動。那時候就會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家。
從兒時起到十六歲,我都十分積極地參加這些活動,還曾被任命為幼年部的預備隊長,教會的分會長也對我稱讚有加。
然而,為什麽我那麽努力為我崇敬的神工作,也無法治癒自己的惡癖呢?
其實,我真的是羞於啟齒的。
想到要把這事和你坦白,更讓我害怕得兩腿發抖。但如果對這個惡癖避而不談,卻又無法真正讓你了解我的人生。
我的惡癖是偷盜癖,就是會不由自主地去偷竊別人的東西。
偷盜是重大的罪過,用“癖好”這種輕描淡寫的措詞或許不太恰當,我並不是要強詞奪理,但我這種情況似乎隻能用“癖好”來解釋。因為我真的會身不由己地去偷竊,盡管我並非想要那些東西。
我依稀記得自己第一次偷東西,是在幼兒園的時候。
那天一直教我們的年輕老師請了產假,來了新的老師代替她。
新老師比之前的老師年紀大了很多,聽說當年結婚後辭去了幼兒園的職務,她現在一定是來救場的吧。
她的名字我已經忘了,隻記得她十分親切,很會照顧孩子。她特別會摺紙,第一次見麵,就給我們每個人折了各自喜歡的動物作為見麵禮。
給我折的是黃綠色的紙鸚鵡。鸚鵡收著翅膀,突起尖尖的小嘴,真的十分可愛。我非常喜歡它,為了能把它完好地帶回家,我打算把它放進書包裏去。
就在我走近房間角落的架子,想要把鸚鵡放進包裏時,我發現架子上放著一隻紅紙折的烏龜。和我的鸚鵡一樣,烏龜也用蠟筆畫上了圓溜溜的眼睛。
我知道這個烏龜是誰的。剛才老師問大家喜歡什麽動物的時候,那個總是在房間裏蹦跳吵鬧的男孩子用超大的嗓門叫嚷過:“烏龜!烏龜!”
朝屋內看去,他正渾然忘我地和其他孩子在搭積木。他一定是隨手把烏龜放在架子上,就以為已經保存好了吧。小孩子都是這樣的。
按理說,我應該讓它去,或是提醒他把烏龜收好。然而,我當時連周圍的情況都沒好好確認,就把那隻紙烏龜和我的鸚鵡一起迅速地放進了自己包裏。
現在想來,還真鬼迷了心竅。
我其實並不想要那個烏龜,比起隻伸出短短的手腳和頭的六角形烏龜,我覺得自己的鸚鵡不知要可愛多少呢。
然而,一旦知道沒有人在看自己,而烏龜又在我觸手可及之處,我就很自然地伸出了手。
究竟為什麽會這樣呢?
二十年後的現在,我雖然記不起當時自己在想些什麽,但這第一次偷竊的經過卻清晰地印在我的腦海裏。
過了一會兒,那個男孩發現自己的烏龜不見了。我沒想到他會大哭大叫地拚命在屋子裏四處翻找,因為他剛才明明把那個烏龜拋到腦後,忘得一幹二淨了。小孩子還真是喜怒無常的生物。
最後老師給他折了新的烏龜,才平復了這件事。當時我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無論那個孩子怎樣哭喊,都沒有感覺到良心的苛責。仔細想來,這或許比偷竊更罪過。
自那以後,我的惡癖就頻頻作祟。
現在想想,那真是匪夷所思的心理,因為我偷的每一個東西都不是自己想要的。
例如小學低年級的時候,我去同齡的女生家玩,偷了把換裝娃娃的梳子。
那把粉色的塑料梳子才四厘米長,再怎麽說也隻能給娃娃梳頭用。而事實上,就算是用它給娃娃梳頭,也很費時費力。
和那個紙折的烏龜一樣,我並不是想要那梳子,但鬼使神差地,就在那個女生轉移視線的一瞬間,我迅速地把它放進了自己裙子口袋裏。
當然她一點都沒注意到,之後我也不記得她有特別提過這件事,這或許是因為少了那梳子也沒什麽大不了的緣故吧。
那把梳子我在當天回家的路上就扔了。話已至此,你就明白我並不是因為真心想要才偷東西的吧。
但是,我們家有個秘密——我們是一個宗教團體的成員。
我無法在此告訴你那個團體的名字,隻能說它源於美國,歷史相對較短。
當然憲法是承認宗教自由的,我們加入那個團體按理也不是什麽會被人說三道四的事。不過你也知道,鄉下地方大家閑來無事,常會家長裏短的。隻是加入一個宗教團體,就足以引起別人十二萬分的關切。哥哥和我當時還年幼,很有可能會因此被人欺負。
所以父母就與我和哥哥約定,不論是對鄰居還是朋友,都不能透露這件事。這種自衛手段雖然消極,卻十分有效。
然而對於還沒進小學的我而言,這是非常痛苦的約定。父母簡單的一句“要保密哦”,會給孩子帶來巨大的壓力。或許,我的“惡癖”就是由此而來的。
如此回想過去時,總覺得當年與家人來往教會的日子,就好像破舊歷史書上的一頁那般久遠。
教會位於山裏深處,開車也得花五十分鍾到一個小時。
每周日我們一家都會去教會,一大清早出發,直到日落西山才能到家。小孩子在教會都被集中在一個地方,由年輕的輔導員帶領,學少兒聖典和唱聖歌。
有時還要參加傳教活動,主要是在大城市車站前分發布道的傳單,或是挨門挨戶開展傳教活動。那時候就會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家。
從兒時起到十六歲,我都十分積極地參加這些活動,還曾被任命為幼年部的預備隊長,教會的分會長也對我稱讚有加。
然而,為什麽我那麽努力為我崇敬的神工作,也無法治癒自己的惡癖呢?
其實,我真的是羞於啟齒的。
想到要把這事和你坦白,更讓我害怕得兩腿發抖。但如果對這個惡癖避而不談,卻又無法真正讓你了解我的人生。
我的惡癖是偷盜癖,就是會不由自主地去偷竊別人的東西。
偷盜是重大的罪過,用“癖好”這種輕描淡寫的措詞或許不太恰當,我並不是要強詞奪理,但我這種情況似乎隻能用“癖好”來解釋。因為我真的會身不由己地去偷竊,盡管我並非想要那些東西。
我依稀記得自己第一次偷東西,是在幼兒園的時候。
那天一直教我們的年輕老師請了產假,來了新的老師代替她。
新老師比之前的老師年紀大了很多,聽說當年結婚後辭去了幼兒園的職務,她現在一定是來救場的吧。
她的名字我已經忘了,隻記得她十分親切,很會照顧孩子。她特別會摺紙,第一次見麵,就給我們每個人折了各自喜歡的動物作為見麵禮。
給我折的是黃綠色的紙鸚鵡。鸚鵡收著翅膀,突起尖尖的小嘴,真的十分可愛。我非常喜歡它,為了能把它完好地帶回家,我打算把它放進書包裏去。
就在我走近房間角落的架子,想要把鸚鵡放進包裏時,我發現架子上放著一隻紅紙折的烏龜。和我的鸚鵡一樣,烏龜也用蠟筆畫上了圓溜溜的眼睛。
我知道這個烏龜是誰的。剛才老師問大家喜歡什麽動物的時候,那個總是在房間裏蹦跳吵鬧的男孩子用超大的嗓門叫嚷過:“烏龜!烏龜!”
朝屋內看去,他正渾然忘我地和其他孩子在搭積木。他一定是隨手把烏龜放在架子上,就以為已經保存好了吧。小孩子都是這樣的。
按理說,我應該讓它去,或是提醒他把烏龜收好。然而,我當時連周圍的情況都沒好好確認,就把那隻紙烏龜和我的鸚鵡一起迅速地放進了自己包裏。
現在想來,還真鬼迷了心竅。
我其實並不想要那個烏龜,比起隻伸出短短的手腳和頭的六角形烏龜,我覺得自己的鸚鵡不知要可愛多少呢。
然而,一旦知道沒有人在看自己,而烏龜又在我觸手可及之處,我就很自然地伸出了手。
究竟為什麽會這樣呢?
二十年後的現在,我雖然記不起當時自己在想些什麽,但這第一次偷竊的經過卻清晰地印在我的腦海裏。
過了一會兒,那個男孩發現自己的烏龜不見了。我沒想到他會大哭大叫地拚命在屋子裏四處翻找,因為他剛才明明把那個烏龜拋到腦後,忘得一幹二淨了。小孩子還真是喜怒無常的生物。
最後老師給他折了新的烏龜,才平復了這件事。當時我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無論那個孩子怎樣哭喊,都沒有感覺到良心的苛責。仔細想來,這或許比偷竊更罪過。
自那以後,我的惡癖就頻頻作祟。
現在想想,那真是匪夷所思的心理,因為我偷的每一個東西都不是自己想要的。
例如小學低年級的時候,我去同齡的女生家玩,偷了把換裝娃娃的梳子。
那把粉色的塑料梳子才四厘米長,再怎麽說也隻能給娃娃梳頭用。而事實上,就算是用它給娃娃梳頭,也很費時費力。
和那個紙折的烏龜一樣,我並不是想要那梳子,但鬼使神差地,就在那個女生轉移視線的一瞬間,我迅速地把它放進了自己裙子口袋裏。
當然她一點都沒注意到,之後我也不記得她有特別提過這件事,這或許是因為少了那梳子也沒什麽大不了的緣故吧。
那把梳子我在當天回家的路上就扔了。話已至此,你就明白我並不是因為真心想要才偷東西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