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回去了。要不是你把我們解僱了,你可能已經見到她,把生意談妥,早已打道回德州去了。﹂
﹁我承認我錯了,賴先生。我低估你的能力。﹂
﹁謝謝。﹂
﹁我會想辦法補償你的。﹂
﹁有關寫給我那電話的內容的紙條﹂
﹁先要看你對韋太太的事有沒有騙人我一見到她,你要我寫什麽紙條都可以。我會自己寫,親筆簽名。﹂
﹁要不要用我的車子去?﹂
﹁我來開車。﹂他告訴我。
我們走過大廳,他把鑰匙交給樓下職員,說道:﹁我要出去兩個小時。走吧,賴先生。﹂
職員聽見他叫我賴先生,揚起一條眉毛,懷疑地說:﹁再見,韋先生。﹂
﹁再見。﹂我用一樣語調,相等度死樣回答他。
我們利用他的車子出去,他是一個很好的駕駛。
我知道他不會給我什麽消息,我當然也不會給他消息。我把身體向後一靠,聽由他開車。
我們轉入霜都路,直向韋家開去。他把車煞住,我就開車門出來。
﹁我要一個人和韋太太談幾分鍾,賴先生。﹂他說:﹁之後,我會請你做個證人。﹂
﹁沒關係。﹂我告訴他:﹁你自己進去見她,我過去和林太太談談。﹂
他走上階梯,站在門廊。我走向林家。林太太在門口等著我。
﹁呀,賴先生,你來了呀。我擔心死了,有人來這裏問各種問題。﹂
﹁告訴我,怎麽回事?﹂我問。
﹁兩個女人來這裏,她們告訴我韋先生已經對你提起控告。﹂
﹁還有什麽?﹂
﹁有個律師,帶了速記員來,從我這裏要了個證詞去。他們沒有留給我副本。那速記員帶了打字機,打好字給我匆匆看一下,就要我簽字。不過匆匆看一下已經夠了,大概就是事實。打字小姐拿出一個很小的公證圖章,就叫我舉起右手,問我所講的是否都是事實?﹂
﹁講的到底是不是實話?﹂
﹁當然是實話。﹂她說:﹁有的地方我加強一點,但是事實還是事實。沒錯,是事實。﹂
﹁於是你告訴那小姐,所講的都是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她說:﹁你還能做什麽呢?﹂
﹁之後呢?﹂
﹁小姐說:﹃鄭重宣誓,合乎儀式。﹄就在紙上把戳子一蓋。她自己以公證人身份簽了字,把這份證詞交給律師。他根本沒等我開口說話,一溜煙就走了。﹂
﹁那不算什麽,他要的東西已到手了,留下也什麽意思了。在這張口供書裏,你告訴他們些什麽?﹂
﹁全部事實,如此而已。﹂
﹁林太太,我們把話先說清楚。你記得我那天來問你韋家的事?﹂
﹁是的。﹂
﹁你告訴我,你聽到吵架,又聽到一下打擊聲,然後他出來扛了一包可能是屍體的東西在他肩上,放進汽車裏,又拿了鋤頭、鏟子把車開走。你說他兩小時四十五分鍾後在廚房裏一段時間,之後關上燈去臥房,臥房燈又關上,他一定是入睡了。你記不記得你告訴我,你想他把他太太殺死了?﹂
﹁殺死他太太?﹂她喊叫道。
﹁那是你說的。﹂
﹁賴先生,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你這種事!﹂她說:﹁你在說什麽呀!你問我那邊夫妻的閑事。你問我他們處得如何?我告訴你,他們處得還可以,除了有一晚他們曾大吵過一次,我聽到發怒的喊叫聲,但我聽不到說什麽。我說他出去過一會兒,但是絕對沒有說他扛了一個屍體在他肩上。你想幹什麽?把話放我嘴裏讓我講出來?﹂
﹁沒有講屍體。﹂我有耐性地說:﹁你告訴我是什麽東西被包在地毯或毛毯中,這東西甩來甩去像個屍體。﹂
﹁哪來的這種概念?﹂她說:﹁我從來沒有說過這種事。我告訴你他從房子裏出來,外麵太暗,我看不清楚。他有什麽東西扛在肩上,可能是地毯、毛毯,或我看幾乎什麽都像,不過我告訴你的隻是地毯或毛毯。﹂
﹁你也告訴我他有拿鏟子和鋤頭,是嗎?﹂
﹁我從來沒有告訴你這種事,你是不是瘋了?﹂
﹁你說過鏟子和鋤頭嗎?﹂
﹁我說我聽到金屬碰到金屬的聲音。但是老天,不要給我亂裝榫頭﹂
門鈴不耐煩地響著。她像標槍離手似的向門走去:﹁我去看看什麽人來了。﹂
她把門一下打開,過不多久,高勞頓大步進入房中。﹁韋太太今天早上哪裏去了?﹂他問:﹁她不在家的樣子。一個人也不在家。﹂
﹁是的,我想她不在家但是我不知道。我有太多家事要做了,不能整天坐在窗口看鄰居,你是你以前來過這裏,但是我不記得你是你說你姓什麽來著?﹂
﹁高,﹂我說:﹁德州的高勞頓。﹂
﹁噢,是的!高先生,我實在沒有空注意鄰居的事。我自己要做的家事太多了。﹂
﹁看樣子你兼顧得很周到的。﹂高勞頓說:﹁那邊房子裏一個人也沒有。韋太太哪裏去了?昨晚她在家嗎?﹂
﹁我真的無法告訴你。我又要煮飯,又要照顧丈夫。我試著敦親睦鄰,鄰居要來借什麽,我都要招呼,但是我從不偷偷摸摸去打聽鄰居的私事,我昨晚相當忙。﹂
﹁昨晚看到那邊有燈光嗎?﹂我問。
﹁我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我承認我錯了,賴先生。我低估你的能力。﹂
﹁謝謝。﹂
﹁我會想辦法補償你的。﹂
﹁有關寫給我那電話的內容的紙條﹂
﹁先要看你對韋太太的事有沒有騙人我一見到她,你要我寫什麽紙條都可以。我會自己寫,親筆簽名。﹂
﹁要不要用我的車子去?﹂
﹁我來開車。﹂他告訴我。
我們走過大廳,他把鑰匙交給樓下職員,說道:﹁我要出去兩個小時。走吧,賴先生。﹂
職員聽見他叫我賴先生,揚起一條眉毛,懷疑地說:﹁再見,韋先生。﹂
﹁再見。﹂我用一樣語調,相等度死樣回答他。
我們利用他的車子出去,他是一個很好的駕駛。
我知道他不會給我什麽消息,我當然也不會給他消息。我把身體向後一靠,聽由他開車。
我們轉入霜都路,直向韋家開去。他把車煞住,我就開車門出來。
﹁我要一個人和韋太太談幾分鍾,賴先生。﹂他說:﹁之後,我會請你做個證人。﹂
﹁沒關係。﹂我告訴他:﹁你自己進去見她,我過去和林太太談談。﹂
他走上階梯,站在門廊。我走向林家。林太太在門口等著我。
﹁呀,賴先生,你來了呀。我擔心死了,有人來這裏問各種問題。﹂
﹁告訴我,怎麽回事?﹂我問。
﹁兩個女人來這裏,她們告訴我韋先生已經對你提起控告。﹂
﹁還有什麽?﹂
﹁有個律師,帶了速記員來,從我這裏要了個證詞去。他們沒有留給我副本。那速記員帶了打字機,打好字給我匆匆看一下,就要我簽字。不過匆匆看一下已經夠了,大概就是事實。打字小姐拿出一個很小的公證圖章,就叫我舉起右手,問我所講的是否都是事實?﹂
﹁講的到底是不是實話?﹂
﹁當然是實話。﹂她說:﹁有的地方我加強一點,但是事實還是事實。沒錯,是事實。﹂
﹁於是你告訴那小姐,所講的都是事實?﹂
﹁在這種情況下,﹂她說:﹁你還能做什麽呢?﹂
﹁之後呢?﹂
﹁小姐說:﹃鄭重宣誓,合乎儀式。﹄就在紙上把戳子一蓋。她自己以公證人身份簽了字,把這份證詞交給律師。他根本沒等我開口說話,一溜煙就走了。﹂
﹁那不算什麽,他要的東西已到手了,留下也什麽意思了。在這張口供書裏,你告訴他們些什麽?﹂
﹁全部事實,如此而已。﹂
﹁林太太,我們把話先說清楚。你記得我那天來問你韋家的事?﹂
﹁是的。﹂
﹁你告訴我,你聽到吵架,又聽到一下打擊聲,然後他出來扛了一包可能是屍體的東西在他肩上,放進汽車裏,又拿了鋤頭、鏟子把車開走。你說他兩小時四十五分鍾後在廚房裏一段時間,之後關上燈去臥房,臥房燈又關上,他一定是入睡了。你記不記得你告訴我,你想他把他太太殺死了?﹂
﹁殺死他太太?﹂她喊叫道。
﹁那是你說的。﹂
﹁賴先生,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你這種事!﹂她說:﹁你在說什麽呀!你問我那邊夫妻的閑事。你問我他們處得如何?我告訴你,他們處得還可以,除了有一晚他們曾大吵過一次,我聽到發怒的喊叫聲,但我聽不到說什麽。我說他出去過一會兒,但是絕對沒有說他扛了一個屍體在他肩上。你想幹什麽?把話放我嘴裏讓我講出來?﹂
﹁沒有講屍體。﹂我有耐性地說:﹁你告訴我是什麽東西被包在地毯或毛毯中,這東西甩來甩去像個屍體。﹂
﹁哪來的這種概念?﹂她說:﹁我從來沒有說過這種事。我告訴你他從房子裏出來,外麵太暗,我看不清楚。他有什麽東西扛在肩上,可能是地毯、毛毯,或我看幾乎什麽都像,不過我告訴你的隻是地毯或毛毯。﹂
﹁你也告訴我他有拿鏟子和鋤頭,是嗎?﹂
﹁我從來沒有告訴你這種事,你是不是瘋了?﹂
﹁你說過鏟子和鋤頭嗎?﹂
﹁我說我聽到金屬碰到金屬的聲音。但是老天,不要給我亂裝榫頭﹂
門鈴不耐煩地響著。她像標槍離手似的向門走去:﹁我去看看什麽人來了。﹂
她把門一下打開,過不多久,高勞頓大步進入房中。﹁韋太太今天早上哪裏去了?﹂他問:﹁她不在家的樣子。一個人也不在家。﹂
﹁是的,我想她不在家但是我不知道。我有太多家事要做了,不能整天坐在窗口看鄰居,你是你以前來過這裏,但是我不記得你是你說你姓什麽來著?﹂
﹁高,﹂我說:﹁德州的高勞頓。﹂
﹁噢,是的!高先生,我實在沒有空注意鄰居的事。我自己要做的家事太多了。﹂
﹁看樣子你兼顧得很周到的。﹂高勞頓說:﹁那邊房子裏一個人也沒有。韋太太哪裏去了?昨晚她在家嗎?﹂
﹁我真的無法告訴你。我又要煮飯,又要照顧丈夫。我試著敦親睦鄰,鄰居要來借什麽,我都要招呼,但是我從不偷偷摸摸去打聽鄰居的私事,我昨晚相當忙。﹂
﹁昨晚看到那邊有燈光嗎?﹂我問。
﹁我連看都沒有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