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推理] 《半途之屋》作者:[美]埃勒裏·奎因/譯者:門牙貓咪咪【完結】
前言
·序言
·第一章 悲劇
·第二章 蹤跡
·第三章 審判
·第四章 陷阱
·第五章 真相
序言
如果以我的想法作為標準,那麽一直追隨著埃勒裏·奎因的執著的偵探小說迷,一定會發現他最新的成就是多麽令人驚訝。
作為埃勒裏·奎因最狂熱的崇拜者之一,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如果說有什麽比人的生老病死更理所當然的事,那就是奎因每一個案件的係列化的標題。從《羅馬帽子之謎》到《西班牙鬥篷之謎》,他確定書名時巧妙的係列化還是完整的。我想這種一貫的重複使我認為它會是一成不變的,至少是在有限的陸地地名沒有用完時,是無限延伸的。
然而,突然,就像六月飛雪……《半途之屋》!
「這是你的錯誤,」一聽到這個消息,我立刻對埃勒裏說,「在研究過你的那些案件之後,使我學會了對任何事都問『為什麽』。那麽,這是為什麽?」
埃勒裏看上去有點吃驚:「這又有什麽不同呢?j.j?」
「我承認這也許沒什麽大不了的,可這就像是,哦,你在看短篇小說時,一個文雅的人物突然冒出一句『混蛋!』似的。」
「這真是個不恰當的比喻。」埃勒裏反駁道。接著,他又笑著說,「不過,我得承認你說的那種情景的確有點不合邏輯。」
「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倒也沒什麽,」我說,「可是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到底是為什麽?」
「這很簡單,是該亞使我失望。」
「是誰令你失望?」
「該亞,大地女神。」
「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沒有選擇地名作為題目的餘地了嗎?算了吧,埃勒裏,你自己也知道,這是胡說八道。」
「你這樣說話時請保持微笑。」
「我希望你能嚴肅一點!我已經看過初稿,可我怎麽也不明白你為什麽不把它叫做……哦,比如說……」我一邊說著,一邊在想,事實上,我在來的路上一直在想它應該叫什麽名字。
但是還沒等我說出來,他就說:「你是不是覺得應該是像《瑞典火柴之謎》之類的名字?」
「我發誓,」我大叫道,「你簡直就像是魔鬼一樣。是啊,用這樣的名字又有何不妥?這正好符合一貫的規律嘛。」
「但是,j.j。」他低聲說,「這次不是瑞典火柴啊。」
「別自以為是,埃勒裏。我當然知道不是瑞典火柴。但是,在《希臘棺材之謎》中的棺材也不真的是希臘風格的,可你還是叫它《希臘棺材之謎》,是不是?還有《荷蘭鞋之謎》也跟木底鞋沒什麽關係吧!所以,別找這樣的藉口。」
他笑了起來:「其實,是埃拉·阿米蒂給了我這個名字,我覺得非常合適,不得不用。」
「你在故事中就是這樣說的,」我突然插道,「但是,我並不相信。而且,我到現在也不相信。」
「看來你今天心情不錯啊,剛開始你說我的解釋是胡說八道,現在又說我是個騙子。」
「埃拉·阿米蒂!全是她攪的,這個女人已經進入了你的生活了嗎?」
「你說話越來越不著邊際了。」
「《半途之屋》,嗯,我想也還可以吧。」
「還可以?聽著,你還沒抓住它的美麗。」埃勒裏揮舞著手臂說,「對於威爾遜案件來說,特倫頓小屋就是中心,生活的中心,大眾的中心。那裏是費城和紐約之間軌跡距離的等分點,多麽巧妙的名字啊!」
我肯定當時我的嘴是張開的。
「還有它對偵探小說的適用性,簡直就是完美無缺!你要問為什麽,我告訴你,j.j,這個半途之屋的確是意味深長啊!」埃勒裏大聲叫嚷,異常興奮。
「我沒覺得,」我皺著眉說,「如果小屋要是在紐瓦克或伊莉莎白,那還得叫四分之三途中的小屋?」
「噢,你別這麽咬文嚼字嗎,」他有些不耐煩地說,「事實上,特倫頓也不是百分之百地在費城和紐約的正中間。埃拉的這個詞組更多是充滿寓意的,我是說完全是比喻的手法。從邏輯性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是被害者死於半途之屋,這個中途停留地,這個中心,這個暫時停留地。這提出了一個什麽邏輯性的問題?你和我一樣清楚,而且你知道這一切……」
「好吧,好吧,」我無力地說,「我相信你。」
「想想那些罪犯,」埃勒裏晃動著他的菸鬥說,「在程序上,半途之屋對罪犯代表著什麽?這才是重點。如果我沒能回答這個邏輯性的問題,我不會得出這個罪犯必須了解的結論。」
埃勒裏就是以這種方式回答了我的問題;如果你對他的回答還是感到困惑,我的建議是趕快讀這本威爾遜案件的故事。
j.j.麥克
第一章 悲劇
「特倫頓是新澤西州的首府。根據1930年的人口調查顯示,包括大人和小孩共有123356人。這裏最初被叫做特倫特鎮,是為了紀念皇家地方行政官威廉·特倫特。(你知道嗎?克洛潘海默先生?)它坐落在德拉瓦河畔,當然德拉瓦河是美國最美麗的河流。」
一個幹瘦的小個子男人謹慎地點了點頭。
「德拉瓦河?聽著,這可是喬治·華盛頓在1776年聖誕節時戰勝了,哦,現在叫做僱傭兵的地方。」大個子胖男人喝了一大口啤酒,繼續說,「那是個可怕的暴風雨天,老喬治和他的孩子們駕船準備穿越德拉瓦河,卻碰上了僱傭兵。他們打敗了這幫強盜,自己卻毫髮未傷。這就是歷史,發生在什麽地方?特倫頓,克洛潘海默先生,就是特倫頓!」
前言
·序言
·第一章 悲劇
·第二章 蹤跡
·第三章 審判
·第四章 陷阱
·第五章 真相
序言
如果以我的想法作為標準,那麽一直追隨著埃勒裏·奎因的執著的偵探小說迷,一定會發現他最新的成就是多麽令人驚訝。
作為埃勒裏·奎因最狂熱的崇拜者之一,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如果說有什麽比人的生老病死更理所當然的事,那就是奎因每一個案件的係列化的標題。從《羅馬帽子之謎》到《西班牙鬥篷之謎》,他確定書名時巧妙的係列化還是完整的。我想這種一貫的重複使我認為它會是一成不變的,至少是在有限的陸地地名沒有用完時,是無限延伸的。
然而,突然,就像六月飛雪……《半途之屋》!
「這是你的錯誤,」一聽到這個消息,我立刻對埃勒裏說,「在研究過你的那些案件之後,使我學會了對任何事都問『為什麽』。那麽,這是為什麽?」
埃勒裏看上去有點吃驚:「這又有什麽不同呢?j.j?」
「我承認這也許沒什麽大不了的,可這就像是,哦,你在看短篇小說時,一個文雅的人物突然冒出一句『混蛋!』似的。」
「這真是個不恰當的比喻。」埃勒裏反駁道。接著,他又笑著說,「不過,我得承認你說的那種情景的確有點不合邏輯。」
「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倒也沒什麽,」我說,「可是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到底是為什麽?」
「這很簡單,是該亞使我失望。」
「是誰令你失望?」
「該亞,大地女神。」
「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沒有選擇地名作為題目的餘地了嗎?算了吧,埃勒裏,你自己也知道,這是胡說八道。」
「你這樣說話時請保持微笑。」
「我希望你能嚴肅一點!我已經看過初稿,可我怎麽也不明白你為什麽不把它叫做……哦,比如說……」我一邊說著,一邊在想,事實上,我在來的路上一直在想它應該叫什麽名字。
但是還沒等我說出來,他就說:「你是不是覺得應該是像《瑞典火柴之謎》之類的名字?」
「我發誓,」我大叫道,「你簡直就像是魔鬼一樣。是啊,用這樣的名字又有何不妥?這正好符合一貫的規律嘛。」
「但是,j.j。」他低聲說,「這次不是瑞典火柴啊。」
「別自以為是,埃勒裏。我當然知道不是瑞典火柴。但是,在《希臘棺材之謎》中的棺材也不真的是希臘風格的,可你還是叫它《希臘棺材之謎》,是不是?還有《荷蘭鞋之謎》也跟木底鞋沒什麽關係吧!所以,別找這樣的藉口。」
他笑了起來:「其實,是埃拉·阿米蒂給了我這個名字,我覺得非常合適,不得不用。」
「你在故事中就是這樣說的,」我突然插道,「但是,我並不相信。而且,我到現在也不相信。」
「看來你今天心情不錯啊,剛開始你說我的解釋是胡說八道,現在又說我是個騙子。」
「埃拉·阿米蒂!全是她攪的,這個女人已經進入了你的生活了嗎?」
「你說話越來越不著邊際了。」
「《半途之屋》,嗯,我想也還可以吧。」
「還可以?聽著,你還沒抓住它的美麗。」埃勒裏揮舞著手臂說,「對於威爾遜案件來說,特倫頓小屋就是中心,生活的中心,大眾的中心。那裏是費城和紐約之間軌跡距離的等分點,多麽巧妙的名字啊!」
我肯定當時我的嘴是張開的。
「還有它對偵探小說的適用性,簡直就是完美無缺!你要問為什麽,我告訴你,j.j,這個半途之屋的確是意味深長啊!」埃勒裏大聲叫嚷,異常興奮。
「我沒覺得,」我皺著眉說,「如果小屋要是在紐瓦克或伊莉莎白,那還得叫四分之三途中的小屋?」
「噢,你別這麽咬文嚼字嗎,」他有些不耐煩地說,「事實上,特倫頓也不是百分之百地在費城和紐約的正中間。埃拉的這個詞組更多是充滿寓意的,我是說完全是比喻的手法。從邏輯性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是被害者死於半途之屋,這個中途停留地,這個中心,這個暫時停留地。這提出了一個什麽邏輯性的問題?你和我一樣清楚,而且你知道這一切……」
「好吧,好吧,」我無力地說,「我相信你。」
「想想那些罪犯,」埃勒裏晃動著他的菸鬥說,「在程序上,半途之屋對罪犯代表著什麽?這才是重點。如果我沒能回答這個邏輯性的問題,我不會得出這個罪犯必須了解的結論。」
埃勒裏就是以這種方式回答了我的問題;如果你對他的回答還是感到困惑,我的建議是趕快讀這本威爾遜案件的故事。
j.j.麥克
第一章 悲劇
「特倫頓是新澤西州的首府。根據1930年的人口調查顯示,包括大人和小孩共有123356人。這裏最初被叫做特倫特鎮,是為了紀念皇家地方行政官威廉·特倫特。(你知道嗎?克洛潘海默先生?)它坐落在德拉瓦河畔,當然德拉瓦河是美國最美麗的河流。」
一個幹瘦的小個子男人謹慎地點了點頭。
「德拉瓦河?聽著,這可是喬治·華盛頓在1776年聖誕節時戰勝了,哦,現在叫做僱傭兵的地方。」大個子胖男人喝了一大口啤酒,繼續說,「那是個可怕的暴風雨天,老喬治和他的孩子們駕船準備穿越德拉瓦河,卻碰上了僱傭兵。他們打敗了這幫強盜,自己卻毫髮未傷。這就是歷史,發生在什麽地方?特倫頓,克洛潘海默先生,就是特倫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