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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寡婦+巨款的誘惑 作者:[美]厄爾·斯坦利·加德納/E·S·加德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10章
我打電話回辦公室,找到愛茜。“愛茜,你知道我是什麽人。有什麽新鮮的?”
她大叫道:“老天!有什麽新鮮的!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在找你。”
“像是誰?”
她說:“像新聞記者尹科林就是其中一個。柯白莎生氣得要命,她說她正有重要事要交代時,電話聲音就不好了。她打電話給電話局要告他們。宓警官要你馬上和總局聯絡。另外還有一位小姐,她說你可能隻知道她姓馬,說有要緊事要立即見你。”
“姓馬的。”我問。
“她的名字馬美依,她說你隻知道她姓馬……那是她繡在上衣上的姓。”
“她在巴氏餐廳工作嗎?”我警覺地問道。
“她沒有說她在哪裏工作。她隻說十分緊要,她要見你。她說她住在冠山頂公寓。她說別和冠山公寓弄混了。她住的是冠山頂公寓。她自己有電話,她把電話號碼留下了。”
“把電話號碼給我。”我說。
卜愛茜把電話號碼報給我,我寫下來,又再和她核對了一下。
“她怎麽回事。”愛茜問。
“我怎麽會知道,不過,她還真可能很重要的。我會打電話試一下。別說你接過我電話了,愛茜,知道嗎?”
“我有辦法可以給你電話嗎?”她問。
我說:“目前不行。但是在未來的二十四小時內,假如我還不能把事情全弄透,你可以聯絡監獄找我。”
“噢,我就怕如此。你又亂跑招惹麻煩了。”
我說:“這次完全不同。真的是麻煩來招惹我的。別慌,愛茜。不要給什麽人任何消息。”
我把電話掛上,又撥愛茜給我的電話號碼。
我聽到了一個年輕、很好聽的聲音來回話。
“馬小姐嗎?”我問。
“是的。”對方的聲音很小心地回答。
“唐諾。”我說。
“喔!知道我在找你?”
“是的。”
“唐諾,我要和你說話。”
“哪裏?”
“我認為你最好不要在公共場所出現。你能來冠山頂嗎?是三一三號公寓房間。”
“沒有什麽人在附近吧?”
“我……我認為沒有。”
“我會去。”我說。
“多久?”
“半小時之內。”
“那好。因為你的關係,我現在很尷尬。”
“我不希望會有這種事發生。”我告訴她。
“我也不希望,”她說,“但是……我們見麵時我再告訴你。”
“好,”我說,“現在我過去。”
我十五分鍾就到了她的公寓。我繞公寓走了兩圈,仔細看停在附近的車子。我沒有見到任何一輛有疑問的,於是我冒險一下,上公寓樓上去。
馬美依穿了侍者式製服很美麗,但是,她穿了普通衣服更鮮亮。
她就是那位我為了要讓她通過而退後半步退進十三號卡座的女侍者。那時,她手中托著一個餐盤,事後她說了聲“你真好,謝謝。”
馬小姐放我進門。
她尚未到三十歲,淡褐色眼珠,粟色頭髮。
“唐諾,”她說,“你能馬上來,我真是高興。”
“你怎麽會知道,怎樣可以聯絡上我的。”我問。
她大笑說:“可以這樣告訴你:消息是有人主動送給我的。”
“什麽人?”我問。
她笑笑,又把頭搖搖。“我隻能告訴你有限的事。另外有些事我最好不要告訴你。但是我一定要警告你。”
“警告我什麽?”
“你被人誣陷在謀殺案裏了。”
我向她笑笑。
“真的,不騙你。”她堅持地說。
我說:“真到攤牌的時候,我自有辦法脫鉤的。但是,一定要拖別人進來一起受罪才行。目前我尚不想如此做。”
她做了一個不耐煩的手勢。她說:“別天真了。你以為你還能把和你在一起吃飯的警官拖進來。對你一點好處也不會有的呀!”
“為什麽?”
“因為他會宣誓說,命案發生前五分鍾,他已經離開那邊了……至少有五分鍾之久。他副手所打的電話固然可以顯示時間,而且所有在場客人中,他們也找到了可能的證人願意出麵證明了。有兩個人都肯出麵宣誓作證,他們看見宓善樓在女侍者大叫的五分鍾之前,已經離開了。
“你當然知道目擊證人怎麽回事。大家會相信他說出的話,盡管是沒見到過的事。警官把要說的話塞進他們腦袋去;他的證詞又加深別的證人信心。這和洗腦相差不多。”
“這裏麵你占什麽地位?”我問。
她說:“我也是被他們洗過腦的。我應該作證說,你從十三號卡座出來時,正好被我撞上了。”
“你有沒有這樣說?”我問。
“我沒有。”
“你怎樣告訴他們?”
“我說的故事,”她說,“他們不喜歡。”
我打電話回辦公室,找到愛茜。“愛茜,你知道我是什麽人。有什麽新鮮的?”
她大叫道:“老天!有什麽新鮮的!全世界每一個人都在找你。”
“像是誰?”
她說:“像新聞記者尹科林就是其中一個。柯白莎生氣得要命,她說她正有重要事要交代時,電話聲音就不好了。她打電話給電話局要告他們。宓警官要你馬上和總局聯絡。另外還有一位小姐,她說你可能隻知道她姓馬,說有要緊事要立即見你。”
“姓馬的。”我問。
“她的名字馬美依,她說你隻知道她姓馬……那是她繡在上衣上的姓。”
“她在巴氏餐廳工作嗎?”我警覺地問道。
“她沒有說她在哪裏工作。她隻說十分緊要,她要見你。她說她住在冠山頂公寓。她說別和冠山公寓弄混了。她住的是冠山頂公寓。她自己有電話,她把電話號碼留下了。”
“把電話號碼給我。”我說。
卜愛茜把電話號碼報給我,我寫下來,又再和她核對了一下。
“她怎麽回事。”愛茜問。
“我怎麽會知道,不過,她還真可能很重要的。我會打電話試一下。別說你接過我電話了,愛茜,知道嗎?”
“我有辦法可以給你電話嗎?”她問。
我說:“目前不行。但是在未來的二十四小時內,假如我還不能把事情全弄透,你可以聯絡監獄找我。”
“噢,我就怕如此。你又亂跑招惹麻煩了。”
我說:“這次完全不同。真的是麻煩來招惹我的。別慌,愛茜。不要給什麽人任何消息。”
我把電話掛上,又撥愛茜給我的電話號碼。
我聽到了一個年輕、很好聽的聲音來回話。
“馬小姐嗎?”我問。
“是的。”對方的聲音很小心地回答。
“唐諾。”我說。
“喔!知道我在找你?”
“是的。”
“唐諾,我要和你說話。”
“哪裏?”
“我認為你最好不要在公共場所出現。你能來冠山頂嗎?是三一三號公寓房間。”
“沒有什麽人在附近吧?”
“我……我認為沒有。”
“我會去。”我說。
“多久?”
“半小時之內。”
“那好。因為你的關係,我現在很尷尬。”
“我不希望會有這種事發生。”我告訴她。
“我也不希望,”她說,“但是……我們見麵時我再告訴你。”
“好,”我說,“現在我過去。”
我十五分鍾就到了她的公寓。我繞公寓走了兩圈,仔細看停在附近的車子。我沒有見到任何一輛有疑問的,於是我冒險一下,上公寓樓上去。
馬美依穿了侍者式製服很美麗,但是,她穿了普通衣服更鮮亮。
她就是那位我為了要讓她通過而退後半步退進十三號卡座的女侍者。那時,她手中托著一個餐盤,事後她說了聲“你真好,謝謝。”
馬小姐放我進門。
她尚未到三十歲,淡褐色眼珠,粟色頭髮。
“唐諾,”她說,“你能馬上來,我真是高興。”
“你怎麽會知道,怎樣可以聯絡上我的。”我問。
她大笑說:“可以這樣告訴你:消息是有人主動送給我的。”
“什麽人?”我問。
她笑笑,又把頭搖搖。“我隻能告訴你有限的事。另外有些事我最好不要告訴你。但是我一定要警告你。”
“警告我什麽?”
“你被人誣陷在謀殺案裏了。”
我向她笑笑。
“真的,不騙你。”她堅持地說。
我說:“真到攤牌的時候,我自有辦法脫鉤的。但是,一定要拖別人進來一起受罪才行。目前我尚不想如此做。”
她做了一個不耐煩的手勢。她說:“別天真了。你以為你還能把和你在一起吃飯的警官拖進來。對你一點好處也不會有的呀!”
“為什麽?”
“因為他會宣誓說,命案發生前五分鍾,他已經離開那邊了……至少有五分鍾之久。他副手所打的電話固然可以顯示時間,而且所有在場客人中,他們也找到了可能的證人願意出麵證明了。有兩個人都肯出麵宣誓作證,他們看見宓善樓在女侍者大叫的五分鍾之前,已經離開了。
“你當然知道目擊證人怎麽回事。大家會相信他說出的話,盡管是沒見到過的事。警官把要說的話塞進他們腦袋去;他的證詞又加深別的證人信心。這和洗腦相差不多。”
“這裏麵你占什麽地位?”我問。
她說:“我也是被他們洗過腦的。我應該作證說,你從十三號卡座出來時,正好被我撞上了。”
“你有沒有這樣說?”我問。
“我沒有。”
“你怎樣告訴他們?”
“我說的故事,”她說,“他們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