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近並未打算將常友歸還的八千元給幸平還那筆公款,而是打算給哥哥正司,不過必須立誓約書。也就是說,弟弟向哥哥商量以二十或三十年為期,按月歸還一定借款,若無法遵守約定,正司便無法成為這八千元的所有人。
至於幸平所欠款項,經過五年已連本帶利增為七千八百五十元。正司借給弟弟後,自己隻剩一百五十元。好不容易得到一筆八千元的橫財,卻隻能拿到一百五十元,其他就像丟了似的。已屆三十的他不但無法立業,還成天被那些毛頭小子和女侍嘲弄為“鯰魚”,可想而知,正司心裏的怨氣已到頂點。
話說這筆借款一旦債權人變成兄長正司後,幸平每月至少要還款十元,共計六十五年才能還清。可是送麵的工資,加上每月食宿三元五十錢,一個月最多也隻有五十錢收入,連一塊日元都還不起,算一算實際得花上六百五十年才能還清。
幸平若不歸還折七千八百五十元,就得吃官司坐牢,一生都不見天日,過著灰暗的悲慘人生,因此無論如何都不能打這筆錢的歪腦筋。
根本沒有血肉親情的兄弟究竟會如何麵對這難題?這是左近最感興趣的地方。
另一方麵,誌道軒也拚命四處籌拮,好不容易湊到一萬日元,趕緊放入包袱帶著兒子久吉赴約。因為聽聞左近今晚要分財產,所以他特地帶兒子久吉前往,雖說他和父親已斷絕關係,不過好歹也是親生兒子,即使自己過去沒盡什麽孝道,但不可否認,兒子久吉可是水野家的嫡孫、名正言順的繼承人。誌道軒在心裏盤算,今天若還了這一萬元,就能賺進好幾倍甚至好幾十倍的財富,如此滿懷期待前往左近家。
左近收下誌道軒的一萬元,返還借據,然後一邊摸著久吉的頭,一邊向誌道軒說:“雖然你是水野家的長男,不過已經斷了關係,當然沒有繼承權。可是你兒子是水野家的嫡孫,也是理所當然的繼承者,我決定以這小孩名義借給常友一萬元,這是我全部財產。”
語畢他將一萬日元遞給常友,立刻補上附加條件:
“雖然常友戶籍上不是水野家的人,但我很清楚他是水野家的嫡孫,因此直到你戶籍改正為止,這一萬元暫時寄放在你弟弟久吉名下。萬一你還來不及更改戶籍就發生什麽意外,便由久吉繼承水野家。總之在你完成認祖歸宗的手續前,這一萬元先寄放久吉那裏,身為當家的我會代久吉好好看管這筆錢。以上便是關於繼承問題與財產分配一事,今天對歷代當家而言是決定繼承人的重要之日,對我而言,也是可喜可賀之日,因此特別準備了些酒菜,今晚大家就喝個痛快,留在這兒睡一晚吧!”
於是下人端出準備好的酒菜宴請眾人。其中最感意外的人當屬誌道軒叢雲吧!常友是他年少輕狂犯下的錯誤,所以根本不覺得常友是自己的骨肉。再者,常友打從出生就是倉三的兒子,是在倉三家的榻榻米上出生的,家族裏知道常友是我兒子的隻有四五個人,即使親戚也不見得知道秘密,這對久吉可是相當不利。唉!要怪就怪“叢雲”※這名字!不過要是在他還未認祖歸宗前有個什麽萬一,身為嫡孫的久吉便能順理成章繼承水野家。隻要毀了他,水野家財產就全歸久吉所有,也等於是我的。雖然那隻狡猾的老狐狸口口聲聲說全部財產隻有這一萬元,但我早就將他摸得一清二楚,應該還有更龐大的家產,那個吝嗇鬼絕對不可能讓自己的財富短少,反正隻要那老狐狸一死就什麽都解決了,總之在常友那小子回歸水野家前,製造個萬一就行了。拜託!別說什麽虎毒不食子,我可不計的生過這個笨兒子!我完全不承認他是我兒子,要是這個自稱我兒子的怪物有個萬一,可就痛快啦!(※日文諺語中有一句“叢雲蔽月風催花”,意為“好景不常”。)
誌道軒心裏這麽想。醉意愈濃,讓他興起殺意。
左近帶著一萬元和久吉回房,留下四男一女醉倒一室。若非此機會,這群親兄弟、父子們就不會同睡一室,也不可能同桌共酒十來分鍾。
左近忘我地踮起腳,更湊近倉三耳邊,還用手緊緊哲著嘴:“那個鯰魚和送外賣的為了那八千元,是不可能醉倒的,雖然那八千元放在鯰魚的包袱裏,但明早就得借給送外賣的七千八百五十元。送外賣的要是沒那筆錢,後半輩子就得在牢裏度過,所以那可是他的救命錢呢!對美音而言,為了兩個兒子著想,我想她會下手偷那筆錢,然後投井自盡!要是殺了太鼓師傅和那個娶妓女的男人,也許對她那兩個兒子十分有利,但還得想辦法解決待在另一間房的久吉和我,也挺傷腦筋的。至於那個太鼓師傅則是盤算如果自己的私生子有個萬一,眼前一切都將屬於自己,一想到此他就氣血攻心,心髒像敲了警鍾似的怦怦跳個不停,到那時……”
左近又忍不住竊笑,倉三見此,全身恐懼得像木乃伊一動也不動。
左近居然設計讓自己最親的五個人自相殘殺,而且還在一旁看熱鬧等待結果。這樣的他既不是人,連鬼魅也自嘆不如。他要最親的親人以血洗血、為欲發狂、互相憎恨殘殺,莫非他已對人生不抱任何希望了?
左近好不容易才憋住笑意:“到那時我就趁機從中作梗,哈哈!”
他又忍不住笑了出來,為了憋住笑意滲出的淚水甚至淌落至下巴。一副不需多加說明對方就該明了的模樣,隻見他不住地點頭。
至於幸平所欠款項,經過五年已連本帶利增為七千八百五十元。正司借給弟弟後,自己隻剩一百五十元。好不容易得到一筆八千元的橫財,卻隻能拿到一百五十元,其他就像丟了似的。已屆三十的他不但無法立業,還成天被那些毛頭小子和女侍嘲弄為“鯰魚”,可想而知,正司心裏的怨氣已到頂點。
話說這筆借款一旦債權人變成兄長正司後,幸平每月至少要還款十元,共計六十五年才能還清。可是送麵的工資,加上每月食宿三元五十錢,一個月最多也隻有五十錢收入,連一塊日元都還不起,算一算實際得花上六百五十年才能還清。
幸平若不歸還折七千八百五十元,就得吃官司坐牢,一生都不見天日,過著灰暗的悲慘人生,因此無論如何都不能打這筆錢的歪腦筋。
根本沒有血肉親情的兄弟究竟會如何麵對這難題?這是左近最感興趣的地方。
另一方麵,誌道軒也拚命四處籌拮,好不容易湊到一萬日元,趕緊放入包袱帶著兒子久吉赴約。因為聽聞左近今晚要分財產,所以他特地帶兒子久吉前往,雖說他和父親已斷絕關係,不過好歹也是親生兒子,即使自己過去沒盡什麽孝道,但不可否認,兒子久吉可是水野家的嫡孫、名正言順的繼承人。誌道軒在心裏盤算,今天若還了這一萬元,就能賺進好幾倍甚至好幾十倍的財富,如此滿懷期待前往左近家。
左近收下誌道軒的一萬元,返還借據,然後一邊摸著久吉的頭,一邊向誌道軒說:“雖然你是水野家的長男,不過已經斷了關係,當然沒有繼承權。可是你兒子是水野家的嫡孫,也是理所當然的繼承者,我決定以這小孩名義借給常友一萬元,這是我全部財產。”
語畢他將一萬日元遞給常友,立刻補上附加條件:
“雖然常友戶籍上不是水野家的人,但我很清楚他是水野家的嫡孫,因此直到你戶籍改正為止,這一萬元暫時寄放在你弟弟久吉名下。萬一你還來不及更改戶籍就發生什麽意外,便由久吉繼承水野家。總之在你完成認祖歸宗的手續前,這一萬元先寄放久吉那裏,身為當家的我會代久吉好好看管這筆錢。以上便是關於繼承問題與財產分配一事,今天對歷代當家而言是決定繼承人的重要之日,對我而言,也是可喜可賀之日,因此特別準備了些酒菜,今晚大家就喝個痛快,留在這兒睡一晚吧!”
於是下人端出準備好的酒菜宴請眾人。其中最感意外的人當屬誌道軒叢雲吧!常友是他年少輕狂犯下的錯誤,所以根本不覺得常友是自己的骨肉。再者,常友打從出生就是倉三的兒子,是在倉三家的榻榻米上出生的,家族裏知道常友是我兒子的隻有四五個人,即使親戚也不見得知道秘密,這對久吉可是相當不利。唉!要怪就怪“叢雲”※這名字!不過要是在他還未認祖歸宗前有個什麽萬一,身為嫡孫的久吉便能順理成章繼承水野家。隻要毀了他,水野家財產就全歸久吉所有,也等於是我的。雖然那隻狡猾的老狐狸口口聲聲說全部財產隻有這一萬元,但我早就將他摸得一清二楚,應該還有更龐大的家產,那個吝嗇鬼絕對不可能讓自己的財富短少,反正隻要那老狐狸一死就什麽都解決了,總之在常友那小子回歸水野家前,製造個萬一就行了。拜託!別說什麽虎毒不食子,我可不計的生過這個笨兒子!我完全不承認他是我兒子,要是這個自稱我兒子的怪物有個萬一,可就痛快啦!(※日文諺語中有一句“叢雲蔽月風催花”,意為“好景不常”。)
誌道軒心裏這麽想。醉意愈濃,讓他興起殺意。
左近帶著一萬元和久吉回房,留下四男一女醉倒一室。若非此機會,這群親兄弟、父子們就不會同睡一室,也不可能同桌共酒十來分鍾。
左近忘我地踮起腳,更湊近倉三耳邊,還用手緊緊哲著嘴:“那個鯰魚和送外賣的為了那八千元,是不可能醉倒的,雖然那八千元放在鯰魚的包袱裏,但明早就得借給送外賣的七千八百五十元。送外賣的要是沒那筆錢,後半輩子就得在牢裏度過,所以那可是他的救命錢呢!對美音而言,為了兩個兒子著想,我想她會下手偷那筆錢,然後投井自盡!要是殺了太鼓師傅和那個娶妓女的男人,也許對她那兩個兒子十分有利,但還得想辦法解決待在另一間房的久吉和我,也挺傷腦筋的。至於那個太鼓師傅則是盤算如果自己的私生子有個萬一,眼前一切都將屬於自己,一想到此他就氣血攻心,心髒像敲了警鍾似的怦怦跳個不停,到那時……”
左近又忍不住竊笑,倉三見此,全身恐懼得像木乃伊一動也不動。
左近居然設計讓自己最親的五個人自相殘殺,而且還在一旁看熱鬧等待結果。這樣的他既不是人,連鬼魅也自嘆不如。他要最親的親人以血洗血、為欲發狂、互相憎恨殘殺,莫非他已對人生不抱任何希望了?
左近好不容易才憋住笑意:“到那時我就趁機從中作梗,哈哈!”
他又忍不住笑了出來,為了憋住笑意滲出的淚水甚至淌落至下巴。一副不需多加說明對方就該明了的模樣,隻見他不住地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