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一點十分:法倫將屍體扔進河中,脫下帽子和外套,騎車前往格文。
下午一點零七分:到達格文。把自行車貼簽運往艾爾。
下午一點十一分:乘車前往艾爾。
下午一點四十八分:到達艾爾。
到了這裏,巡官的推斷就進入了尾聲。他知道,達爾齊爾正在追蹤自行車的線索。最好等待他的報告,然後再將時間表繼續進行下去。但是到目前為止,進行得還不壞。他最終將兇犯確定在某個人身上,而且建立了一張看起來很有道理的時間表。幸運的是,幾個疑點也能提出可以接受的解釋。
他又看了一遍這張表。
如果八點到九點十五分之間,法倫在門城尋找坎貝爾,那麽除了默裏·阿姆斯酒吧的人,應該還有其他目擊證人,這就需要在安吉爾和安沃斯展開調查。可以確信的是,在公眾場合尋找坎貝爾之前,法倫肯定去過坎貝爾的房子。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定會被看到。首先,他必須過橋兩次,而每天每個時刻,橋上都會有一些遊手好閑的人。橋是一個公共俱樂部,門城人的聚集地,人們經常在那裏閑話家常,不是閑聊過往車輛和跳出水麵的鱒魚,就是討論當地政策。就算真有就那麽一天,大橋上麵空空如也,什麽人都沒有,那麽還有安沃斯旅館外麵的長椅子,經常有漁夫坐在那裏編漁網,或者輕拍小狗博斯的腦袋,或者詢問小貓費利克斯抓了幾隻老鼠。最後,就算法倫逃過了所有這些的目光,那麽還有弗格森在屋裏的可能性,他會看到法倫來到坎貝爾的屋子。
再然後,如果斯特羅恩的車被取出,那麽肯定會有人知道這件事。斯特羅恩為了保護他的朋友可能會選擇拒不合作或者幹脆說謊,但是還有斯特羅恩夫人、孩子和女傭。他們不可能都參與密謀。根據這個理論,法倫去過斯特羅恩家裏三次——九點十五分左右,去借車;十點四十分左右,去取回自行車;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去還車。至少第一次和最後一次拜訪應該會留下某些蹤跡。
接下來,他還去過坎貝爾屋裏三次——第一次,將坎貝爾的車停在車庫;第二次,將屍體搬回來;第三次,徒步,偽裝現場。不,這不一定是必要的。也有可能隻有兩次。很有可能,一開始他隻是將車藏在某個地方,最後再將車開回,這樣可以降低危險性。事實上,坎貝爾的屍體有可能在某個偏僻的地方被換到了坎貝爾的車上,這樣就可以避免開著不同的車進出坎貝爾的屋子——這樣很容易被人懷疑。屍體轉移自然不是發生在門城——隻有瘋子才會那麽幹。它有可能發生在科爾庫布裏郡和門城之間的任何一個地方,或者在戰爭紀念碑和斯特羅恩家中間某個偏僻的地方。更或者,如果斯特羅恩也參與了的話,那麽它有可能發生在斯特羅恩自己家中,那樣更加隱蔽和安全。
巡官將他的時間表作了一兩處改動以適合新的推理,並做筆記註明,需要登gg調查是否有人在這一路段的任何地方見到坎貝爾的莫裏斯。
最後,兇手周二早上的行程現在就可以大致確定。如果推算準確的話,坎貝爾的車應該在七點三十分就駛過門城;八點鍾的時候駛過克裏鎮;大約八點十五分駛過牛頓-斯圖爾特。毫無疑問,肯定會有人看到。事實上,牛頓-斯圖爾特的警察已經開始調查這一點,但是,現在他可以把大致時間告訴他們,調查會容易一些。
麥克弗森巡官給牛頓-斯圖爾特和門城各打了一個電話,然後又精神抖擻地開始琢磨這個問題。
就在這時,他忽然意識到,就在他馬不停蹄地推算作案時間表的時候,還有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證據就在他眼前。多麽幸運,他明確了兇器!
那把大扳手,那把從空中飛來,差點擊中小海倫的大扳手——這件鈍器除了敲碎坎貝爾的頭還能做什麽?很奇怪沒有打出血,但那應該取決於扳手的類型。不管怎樣,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它。醫生會告訴他這是否就是兇器。多麽幸運屍體還沒有被埋!明天就會下葬。他必須立刻找到那把扳手。興奮心急的巡官戴上帽子,匆忙開車出發了。
第十二章
弗格森的故事
同一個周四,達爾齊爾警官和羅斯治安官在艾爾調查自行車的線索,麥克弗森巡官在建立他的時間表,溫西勳爵則出現在靜石池塘兩座小屋中較遠那座的門前。
弗格森先生親自開了門,他手裏拿著調色板,身上穿著絨布褲子和開衫,一件皺巴巴的夾克。他看到這個早來的訪客,似乎有些驚慌,溫西趕緊開始自我介紹。
“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我,我是溫西,我想我們在鮑勃·安德森那裏見過。”
“是的,當然,請進。剛聽到敲門聲,我還以為是送香腸的或者是蔬菜水果商。很抱歉這個地方現在是一團糟。我出去了幾天,格林夫人抓住這個機會整理了一下,而現在我必須花幾個小時把它們再弄亂。”他朝著那些畫布、抹布、舀水用具、瓶子和其他隨身畫具揮揮手,“在一個整齊幹淨的畫室裏我從來都找不到任何東西。”
“實在很抱歉在你剛剛開始工作的時候來打擾。”
“一點也不,完全不影響。要來一杯嗎?”
“不,謝謝,我剛喝過了。你繼續,不用管我。”
下午一點零七分:到達格文。把自行車貼簽運往艾爾。
下午一點十一分:乘車前往艾爾。
下午一點四十八分:到達艾爾。
到了這裏,巡官的推斷就進入了尾聲。他知道,達爾齊爾正在追蹤自行車的線索。最好等待他的報告,然後再將時間表繼續進行下去。但是到目前為止,進行得還不壞。他最終將兇犯確定在某個人身上,而且建立了一張看起來很有道理的時間表。幸運的是,幾個疑點也能提出可以接受的解釋。
他又看了一遍這張表。
如果八點到九點十五分之間,法倫在門城尋找坎貝爾,那麽除了默裏·阿姆斯酒吧的人,應該還有其他目擊證人,這就需要在安吉爾和安沃斯展開調查。可以確信的是,在公眾場合尋找坎貝爾之前,法倫肯定去過坎貝爾的房子。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定會被看到。首先,他必須過橋兩次,而每天每個時刻,橋上都會有一些遊手好閑的人。橋是一個公共俱樂部,門城人的聚集地,人們經常在那裏閑話家常,不是閑聊過往車輛和跳出水麵的鱒魚,就是討論當地政策。就算真有就那麽一天,大橋上麵空空如也,什麽人都沒有,那麽還有安沃斯旅館外麵的長椅子,經常有漁夫坐在那裏編漁網,或者輕拍小狗博斯的腦袋,或者詢問小貓費利克斯抓了幾隻老鼠。最後,就算法倫逃過了所有這些的目光,那麽還有弗格森在屋裏的可能性,他會看到法倫來到坎貝爾的屋子。
再然後,如果斯特羅恩的車被取出,那麽肯定會有人知道這件事。斯特羅恩為了保護他的朋友可能會選擇拒不合作或者幹脆說謊,但是還有斯特羅恩夫人、孩子和女傭。他們不可能都參與密謀。根據這個理論,法倫去過斯特羅恩家裏三次——九點十五分左右,去借車;十點四十分左右,去取回自行車;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去還車。至少第一次和最後一次拜訪應該會留下某些蹤跡。
接下來,他還去過坎貝爾屋裏三次——第一次,將坎貝爾的車停在車庫;第二次,將屍體搬回來;第三次,徒步,偽裝現場。不,這不一定是必要的。也有可能隻有兩次。很有可能,一開始他隻是將車藏在某個地方,最後再將車開回,這樣可以降低危險性。事實上,坎貝爾的屍體有可能在某個偏僻的地方被換到了坎貝爾的車上,這樣就可以避免開著不同的車進出坎貝爾的屋子——這樣很容易被人懷疑。屍體轉移自然不是發生在門城——隻有瘋子才會那麽幹。它有可能發生在科爾庫布裏郡和門城之間的任何一個地方,或者在戰爭紀念碑和斯特羅恩家中間某個偏僻的地方。更或者,如果斯特羅恩也參與了的話,那麽它有可能發生在斯特羅恩自己家中,那樣更加隱蔽和安全。
巡官將他的時間表作了一兩處改動以適合新的推理,並做筆記註明,需要登gg調查是否有人在這一路段的任何地方見到坎貝爾的莫裏斯。
最後,兇手周二早上的行程現在就可以大致確定。如果推算準確的話,坎貝爾的車應該在七點三十分就駛過門城;八點鍾的時候駛過克裏鎮;大約八點十五分駛過牛頓-斯圖爾特。毫無疑問,肯定會有人看到。事實上,牛頓-斯圖爾特的警察已經開始調查這一點,但是,現在他可以把大致時間告訴他們,調查會容易一些。
麥克弗森巡官給牛頓-斯圖爾特和門城各打了一個電話,然後又精神抖擻地開始琢磨這個問題。
就在這時,他忽然意識到,就在他馬不停蹄地推算作案時間表的時候,還有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證據就在他眼前。多麽幸運,他明確了兇器!
那把大扳手,那把從空中飛來,差點擊中小海倫的大扳手——這件鈍器除了敲碎坎貝爾的頭還能做什麽?很奇怪沒有打出血,但那應該取決於扳手的類型。不管怎樣,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它。醫生會告訴他這是否就是兇器。多麽幸運屍體還沒有被埋!明天就會下葬。他必須立刻找到那把扳手。興奮心急的巡官戴上帽子,匆忙開車出發了。
第十二章
弗格森的故事
同一個周四,達爾齊爾警官和羅斯治安官在艾爾調查自行車的線索,麥克弗森巡官在建立他的時間表,溫西勳爵則出現在靜石池塘兩座小屋中較遠那座的門前。
弗格森先生親自開了門,他手裏拿著調色板,身上穿著絨布褲子和開衫,一件皺巴巴的夾克。他看到這個早來的訪客,似乎有些驚慌,溫西趕緊開始自我介紹。
“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我,我是溫西,我想我們在鮑勃·安德森那裏見過。”
“是的,當然,請進。剛聽到敲門聲,我還以為是送香腸的或者是蔬菜水果商。很抱歉這個地方現在是一團糟。我出去了幾天,格林夫人抓住這個機會整理了一下,而現在我必須花幾個小時把它們再弄亂。”他朝著那些畫布、抹布、舀水用具、瓶子和其他隨身畫具揮揮手,“在一個整齊幹淨的畫室裏我從來都找不到任何東西。”
“實在很抱歉在你剛剛開始工作的時候來打擾。”
“一點也不,完全不影響。要來一杯嗎?”
“不,謝謝,我剛喝過了。你繼續,不用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