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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狂歡(短篇集) 作者:[日]森村誠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揮舞罐裝啤酒的時候,自己確實是在人群中充當了主要角色,以自己為中心,使人們嘩叫著向四處奔逃。這些平日像小石頭子一樣被堆積到旮旯去的少年,現在成了人群的中心,隨意支配著人群,這使少年們興奮不已。
自己的行為給他人造成了麻煩,可自己卻成為中心,成為大家關注的對象。行為和關心的性質是什麽,那就都不關緊要了。
而且,此時的人群並不把麻煩當做麻煩。乘祭日活動的餘波,他們又把少年們莽撞的胡鬧當做樂趣,這就又成為群眾“支持”的遊戲了。
人群的氣氛助長了少年們,不滿足噴射的少年拿出來花炮,點燃了的老鼠花炮開始在路麵上炸開,緊接著逐步升級,又向人群投射了。
噴射啤酒無人受傷,可燃放花炮就不同了。亂吵亂嚷的人群驚叫聲四起,遊戲伴隨著危險性才有意思。噴射罐裝啤酒的人們,不服氣地向人群投擲啤酒罐子。如果被擊中,將是沉重的打擊,人群開始拚命地逃散了。
四處奔逃的人群猛然被撞倒一片,並且摞了起來。到這時候對“孩子的遊戲”採取寬容態度的警察,再也不能沉默了。
少年們的行為已適用於輕犯罪法第一條第十項:“使用或擺弄槍炮、火藥、汽鍋以及其他爆炸物者,應予以處罰。”花炮是否相當於火藥還可以議論,但確實觸犯了同法第一條第十一項:“向可能危及他人身體和存放物品的場所投擲、灌注或射擊者,應予以拘留。”
派出所的警察出動了,拘留了活動最積極的少年。從警察來看,這既是儆戒,也是向市民的一次示威。
被拘留的少年真不運氣,在那麽多幹同樣事的人中隻抓住了他。其他少年們圍著派出所表示抗議。少年們完全沒有幹壞事的意識,好不容易才有的一場遊戲被警察破壞了,所以要求釋放夥伴便作為正當抗議提了出來。
派出所隻有數名警官,少年的人數很多,如果少年們被煽動鬧起事來,將會陷於不可收拾的地步,因而一時形成了不穩的局麵。
但是,少年們是從四麵八方來的,並不僅限於本地。如果發生不能預料的重大事故,很容易使局勢為之一變。
放花炮的少年被領進派出所,時間大概是在夜10時左右,由t字路中心方向傳來了女人的慘叫聲,這不是因淘氣引起的呼叫,而是在恐懼中顫抖的長嚎。
少年們和瞧熱鬧的人,大部分都跑到派出所前麵來,發出慘叫的聲音的人並沒有發現製造惡作劇的人。
正在著手寫調查書的警察,抬頭循聲望去,隨著慌亂的腳步聲,跑進來數名少女,臉都抽搐著。
“啊,了不得了!”後麵的話再也說不出來了。
“安靜些,怎麽了?”在場的另一個警察說。
“死人了!”少女們發出嘶啞的聲音,指著外麵。
“什麽?”這次輪到警察吃驚了,急忙拋開少年奔向t字路口一瞧,路中央倒著一個男人,右肋朝下,臉搶著地,乍一看,像是一個醉漢倒臥在路上。
但走近用手摸摸身體,已經沒有生命的反應了。把身體扳仰過來,可以看到鼻子和口中有少量的血痕,麵部表皮稍稍有些剝落,不知這是倒地時擦傷的,還是以前就形成了的。
頭側部,隱在頭髮裏有鈍器傷痕。從那個部位看,是外力作用的結果。
警官緊張起來,馬上向本署報告了這個橫死屍體的事件,並保護起現場。看起來,這本和因祭日而興奮搞惡作劇的少年們不會有關係,可卻含有另外的重要意義。
“你今夜要住在本署了!”警察以嚴肅的表情通知少年。
“我幹什麽了?”少年噘著嘴抗議道。
“因為死了人!”
“那和我有什麽關係?”
“不能說沒有關係。你在放花炮前投擲啤酒罐子了吧,也許打到了那個人的頭上啦!”
“不要說笑話!用那種東西難道能打死人嗎?”
“那可不能斷定。也許打到要命的地方就死了。”
“扔啤酒罐子的不是我一個人,而且我扔的都是空罐子呀。”少年由於自己已被擺在重大的嫌疑位置上,而拚力地辯解。
“也請你的夥伴住在這裏了!”因為出現了死人,凡投擲啤酒罐子的、梳印第安髮式的和身著日本無袖衫的少年們,都被拘留了。
三
取得聯繫後,本署派來了偵察員,是犯罪死亡還是異常死亡?這時還無法判斷。
根據偵察員對屍體的鑑定,認定頭部有因鈍物作用致使頭蓋骨塌陷的擊打傷。從創傷部位看:不是自己所能造成的;也不像投擲啤酒罐子那樣的外力所能形成的。同時根據屍體的新鮮程度,推定人已死去1至2個鍾頭。
盡管消除了對少年們的懷疑,但仍不能排除他殺的可能,a署在和縣警察署搜查一科取得聯繫的同時,建立了緊急配備體製,布開了偵破網。在這種“路上事件”中,找到第一個目擊者,是展開偵查的第一步。
但這不是在一般的“路上”。在祭日高潮時的路上,人山人海亂鬧鬧的,目擊者當然會很多,可目擊死者倒在現場的人,卻無一個自報姓名的。
現場雖有很多人,可注意力都集中到投擲花炮和噴射啤酒的方向去了,這就形成了一個死角,掩住了屍體的倒地。最初誰都以為是個醉倒的酒鬼呢,因不是什麽新奇事,又怕被醉鬼糾纏,就誰也沒有幫忙扶起他。
恰巧少女群中的一個人被推了一把,絆倒在屍體上,她從異樣的感覺中發現那是死人。
和搜查一科刑警到達的同時,確定了偵破體製,並展開了真正的調查活動。
緊迫的是推斷出被害者的身份。死者是30歲左右的遊人模樣的漂亮男人,身著花布半袖襯衫,淡黃色的褲子,腳穿茶色翻毛豬皮輕便鞋。
衣袋裏什麽也沒有,是兇手掩飾身份做的手腳嗎?衣服上也沒綴著表示身份的名簽,身體上更找不到特別明顯的特徵,屍體於是交付司法解剖了。
搬送屍體前,一直在觀察的一科老練的刑警宮本,把視線固定在一點上。
“發現了什麽嗎?”a署的豬熊刑警敏感地注意到了宮本的視線。
“這是什麽籽兒?”宮本從死者的一隻鞋上撿起了一個小東西,撮在指尖上。那是一粒長度約3毫米,呈茶褐色的卵形草籽。它像大麥粒,中間有一個小裂口,粒體上長著短短的刺毛。
仔細一看,它在死者的鞋和鞋帶之間緊緊粘著,像昆蟲的卵,草籽的刺毛尖端像鉤子一樣彎曲著,很容易粘到布麵上。
“奇怪的草籽啊?”宮本歪著頭琢磨著。
“啊,那不是狗尾草籽嗎?那邊草地上長得滿滿的啊。”豬熊瞥了一眼說。
“和狗尾草完全不一樣,狗尾草的穗子像小狗的尾巴似的。”宮本一句話否定了豬熊的“鑑定”。其他刑警看後,有的說那不是雀棒錘草籽嗎?也有的說不,那是雀稗子的草籽。不管是哪種草籽,都是長在草原和田野裏的雜草,即便弄清這種東西,也還形不成線索,
自己的行為給他人造成了麻煩,可自己卻成為中心,成為大家關注的對象。行為和關心的性質是什麽,那就都不關緊要了。
而且,此時的人群並不把麻煩當做麻煩。乘祭日活動的餘波,他們又把少年們莽撞的胡鬧當做樂趣,這就又成為群眾“支持”的遊戲了。
人群的氣氛助長了少年們,不滿足噴射的少年拿出來花炮,點燃了的老鼠花炮開始在路麵上炸開,緊接著逐步升級,又向人群投射了。
噴射啤酒無人受傷,可燃放花炮就不同了。亂吵亂嚷的人群驚叫聲四起,遊戲伴隨著危險性才有意思。噴射罐裝啤酒的人們,不服氣地向人群投擲啤酒罐子。如果被擊中,將是沉重的打擊,人群開始拚命地逃散了。
四處奔逃的人群猛然被撞倒一片,並且摞了起來。到這時候對“孩子的遊戲”採取寬容態度的警察,再也不能沉默了。
少年們的行為已適用於輕犯罪法第一條第十項:“使用或擺弄槍炮、火藥、汽鍋以及其他爆炸物者,應予以處罰。”花炮是否相當於火藥還可以議論,但確實觸犯了同法第一條第十一項:“向可能危及他人身體和存放物品的場所投擲、灌注或射擊者,應予以拘留。”
派出所的警察出動了,拘留了活動最積極的少年。從警察來看,這既是儆戒,也是向市民的一次示威。
被拘留的少年真不運氣,在那麽多幹同樣事的人中隻抓住了他。其他少年們圍著派出所表示抗議。少年們完全沒有幹壞事的意識,好不容易才有的一場遊戲被警察破壞了,所以要求釋放夥伴便作為正當抗議提了出來。
派出所隻有數名警官,少年的人數很多,如果少年們被煽動鬧起事來,將會陷於不可收拾的地步,因而一時形成了不穩的局麵。
但是,少年們是從四麵八方來的,並不僅限於本地。如果發生不能預料的重大事故,很容易使局勢為之一變。
放花炮的少年被領進派出所,時間大概是在夜10時左右,由t字路中心方向傳來了女人的慘叫聲,這不是因淘氣引起的呼叫,而是在恐懼中顫抖的長嚎。
少年們和瞧熱鬧的人,大部分都跑到派出所前麵來,發出慘叫的聲音的人並沒有發現製造惡作劇的人。
正在著手寫調查書的警察,抬頭循聲望去,隨著慌亂的腳步聲,跑進來數名少女,臉都抽搐著。
“啊,了不得了!”後麵的話再也說不出來了。
“安靜些,怎麽了?”在場的另一個警察說。
“死人了!”少女們發出嘶啞的聲音,指著外麵。
“什麽?”這次輪到警察吃驚了,急忙拋開少年奔向t字路口一瞧,路中央倒著一個男人,右肋朝下,臉搶著地,乍一看,像是一個醉漢倒臥在路上。
但走近用手摸摸身體,已經沒有生命的反應了。把身體扳仰過來,可以看到鼻子和口中有少量的血痕,麵部表皮稍稍有些剝落,不知這是倒地時擦傷的,還是以前就形成了的。
頭側部,隱在頭髮裏有鈍器傷痕。從那個部位看,是外力作用的結果。
警官緊張起來,馬上向本署報告了這個橫死屍體的事件,並保護起現場。看起來,這本和因祭日而興奮搞惡作劇的少年們不會有關係,可卻含有另外的重要意義。
“你今夜要住在本署了!”警察以嚴肅的表情通知少年。
“我幹什麽了?”少年噘著嘴抗議道。
“因為死了人!”
“那和我有什麽關係?”
“不能說沒有關係。你在放花炮前投擲啤酒罐子了吧,也許打到了那個人的頭上啦!”
“不要說笑話!用那種東西難道能打死人嗎?”
“那可不能斷定。也許打到要命的地方就死了。”
“扔啤酒罐子的不是我一個人,而且我扔的都是空罐子呀。”少年由於自己已被擺在重大的嫌疑位置上,而拚力地辯解。
“也請你的夥伴住在這裏了!”因為出現了死人,凡投擲啤酒罐子的、梳印第安髮式的和身著日本無袖衫的少年們,都被拘留了。
三
取得聯繫後,本署派來了偵察員,是犯罪死亡還是異常死亡?這時還無法判斷。
根據偵察員對屍體的鑑定,認定頭部有因鈍物作用致使頭蓋骨塌陷的擊打傷。從創傷部位看:不是自己所能造成的;也不像投擲啤酒罐子那樣的外力所能形成的。同時根據屍體的新鮮程度,推定人已死去1至2個鍾頭。
盡管消除了對少年們的懷疑,但仍不能排除他殺的可能,a署在和縣警察署搜查一科取得聯繫的同時,建立了緊急配備體製,布開了偵破網。在這種“路上事件”中,找到第一個目擊者,是展開偵查的第一步。
但這不是在一般的“路上”。在祭日高潮時的路上,人山人海亂鬧鬧的,目擊者當然會很多,可目擊死者倒在現場的人,卻無一個自報姓名的。
現場雖有很多人,可注意力都集中到投擲花炮和噴射啤酒的方向去了,這就形成了一個死角,掩住了屍體的倒地。最初誰都以為是個醉倒的酒鬼呢,因不是什麽新奇事,又怕被醉鬼糾纏,就誰也沒有幫忙扶起他。
恰巧少女群中的一個人被推了一把,絆倒在屍體上,她從異樣的感覺中發現那是死人。
和搜查一科刑警到達的同時,確定了偵破體製,並展開了真正的調查活動。
緊迫的是推斷出被害者的身份。死者是30歲左右的遊人模樣的漂亮男人,身著花布半袖襯衫,淡黃色的褲子,腳穿茶色翻毛豬皮輕便鞋。
衣袋裏什麽也沒有,是兇手掩飾身份做的手腳嗎?衣服上也沒綴著表示身份的名簽,身體上更找不到特別明顯的特徵,屍體於是交付司法解剖了。
搬送屍體前,一直在觀察的一科老練的刑警宮本,把視線固定在一點上。
“發現了什麽嗎?”a署的豬熊刑警敏感地注意到了宮本的視線。
“這是什麽籽兒?”宮本從死者的一隻鞋上撿起了一個小東西,撮在指尖上。那是一粒長度約3毫米,呈茶褐色的卵形草籽。它像大麥粒,中間有一個小裂口,粒體上長著短短的刺毛。
仔細一看,它在死者的鞋和鞋帶之間緊緊粘著,像昆蟲的卵,草籽的刺毛尖端像鉤子一樣彎曲著,很容易粘到布麵上。
“奇怪的草籽啊?”宮本歪著頭琢磨著。
“啊,那不是狗尾草籽嗎?那邊草地上長得滿滿的啊。”豬熊瞥了一眼說。
“和狗尾草完全不一樣,狗尾草的穗子像小狗的尾巴似的。”宮本一句話否定了豬熊的“鑑定”。其他刑警看後,有的說那不是雀棒錘草籽嗎?也有的說不,那是雀稗子的草籽。不管是哪種草籽,都是長在草原和田野裏的雜草,即便弄清這種東西,也還形不成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