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你意思。”


    “然後我就看見你過馬路,朝我走過來,我知道,要是我不先出手,他一定會看出來,所以我整個人突然嗨起來,我緊張的時候都會這樣,結果就凸槌了。”


    “你說你要‘先出手’,是指什麽?”


    他頭一歪,對她挑起一邊眉毛。“我真的得老實說嗎?”


    “要解釋的是你喲,同學。”


    “那就是,我對你有感覺,瑞秋。我前妻老是為這個找我碴——“你是不是又在看你女朋友報新聞?”我幾個朋友也看得出來。我敢打賭,傑克.艾亨要是看到我在燈塔街上張著嘴,舌頭掉在外麵,肯定知道是怎麽回事。不是我說,老天爺,打從契科皮之後,我就……哎喲,拜託。”


    “你才拜託。我哪裏知道這些。”


    “噢,嗯,對啦。你怎麽可能知道呢?”


    “你大可以跟我說的。”


    “寫在信裏麵?讓你跟你那個一百分老公一起看?”


    “他根本不是一百分老公。”


    “我那時候哪知道。再說,我也結婚了。”


    “那她後來呢?”


    “走了,回加拿大去了。”


    “這麽說,我們倆都離婚了。”


    他點點頭,舉起酒杯。“為這個幹一杯。”


    她和他碰了杯,喝光自己的酒,兩人又點了一輪。


    接著她說:“跟我說說,你不喜歡自己什麽地方。”


    “不喜歡?我以為剛開始,應該表現出你最好的一麵。”


    “剛開始幹麽?”


    “剛開始跟人交往。”


    “約會嗎?我們現在這算約會?”


    “我還沒往那方麵想。”


    “你手上有酒,我手上也有酒。我們都麵向對方坐,想確定自己喜不喜歡和對方相處,到可以再約出來的程度。”


    “這樣講,還真的像約會呢。”他忽地豎起一根手指。“除非,是類似美足聯盟季前賽的概念。”


    “也可以說是職棒大聯盟的春訓。”她說:“等等,國家籃球協會怎麽稱呼球季之前的比賽?”


    “就叫季前賽。”


    “我知道,但他們有特定名稱嗎?”


    “他們就這樣叫。”


    “真的嗎?感覺好沒創意。”


    “可是就這樣叫啊。”


    “那,國家冰球聯盟呢?”


    “我要知道才有鬼。”


    “你是加拿大人耶。”


    “是啦。”他說老實話。“可是我不怎麽懂冰球。”


    兩人沒來由一陣大笑,不過這已是瑞秋母親所謂的第一階段“火花”了。打從他倆在鵝卵石街上同行,靜得隻聞兩人腳步的回音;她下巴底飄來他外套衣領微濕的氣味;那兩分鍾的斷電;到兩人首度一同跨過門檻、踏進酒吧,湯姆.威茲唱著副歌,嘶啞輕柔的嗓音漸歇;到此刻他倆邊談笑,邊喝伏特加與威士忌,那第二道門檻也跨過了——他們拋下過去的自己,拋下那個在互相確定好感之前的自己,也帶著這確定的好感,繼續往前走。


    “我不喜歡我自己什麽嗎?”


    她點點頭。


    他舉起酒杯,把杯中的冰塊從一邊輕輕晃到另一邊。原本調皮的表情消失了,變得惆悵、困惑,卻不帶怨怪的意味。她馬上就喜歡他這點。她在充滿怨恨的環境長大,也曾非常確信此生絕不再受那種情緒左右,最後竟與它走入婚姻。她已經受夠了。


    布萊恩說:“你知道,小時候大家分組,選別人不選你。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要不就是爸媽嫌你、排擠你,問題不在你,是他們自己一團糟,個性又傷人。你懂吧?”


    “當然,當然,當然。我等不及聽你接下來要說什麽。”


    他這才喝了口酒。“我想到這種狀況——這種事小時候常有,一點一滴,日積月累——然後我才想通,原來我從以前就一直打心眼裏相信,他們都是對的。我一點貢獻都沒有,沒資格進入小組;我一定有什麽問題,別人才不喜歡我;我家裏人排斥我,因為我活該受這種待遇。”他把酒杯往吧檯一擱。“我不喜歡自己的一點就是:有時候,我還真不喜歡我自己。”


    “而且,不管你多能幹,”她接話:“不管你當別人的朋友、太太、先生,或多努力推廣人道主義,做得再好,也完全不能——”


    “完全不能……”他接話。


    “——抵消你是個大爛人的事實。”


    他對她燦然一笑。“我覺得你應該看過我腦袋裏的東西。”


    “哈。”她搖搖頭。“隻看過我自己的。”


    兩人沉默半晌,各自喝完了酒,又點了一輪。


    “不過呢,”她先開口:“你表現得非常有自信。剛才酒吧裏那個白目,好像完全被你催眠了。”


    “他就是個腦殘。跟這種人比腦袋,當然穩贏,所以他們才叫腦殘哪。”


    “我怎麽知道你們不是一夥的?”


    “一夥幹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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