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華市轄有五個轄區,共設三十個街道,從犯罪的地理層麵說,犯罪人的足跡可謂遍布全市各區街道。這樣一個行為特徵,加之其在作案細節上的表現,按照美國fbi二分法的類型定義,很明顯,他屬於有組織能力的殺手類型。但上麵已經提到過,本案犯罪人具有極度內向和懦弱的性格,還有現實處境滋生的孤獨感,都會大大降低其對自我價值的認同,所以他更願意在他熟悉的、掌控性強的區域作案,尤其是早期的作案。那麽,案件一和案件二的案發區域就值得注意了,韓印覺得它們其中的一個也許就是兇手棲身或者日常活動的區域。
縱觀整個連環縱火案件的時間線,周期並不固定,但都集中在深夜或者後半夜,所以韓印更傾向於認為犯罪人是自由職業者,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不會讓他有如此的精力。另外,縱火所用的助燃劑汽油,國家有規定不能隨意買賣,韓印推測犯罪人應該有一輛機動車,作為他購買汽油的掩護,但車況應該不會太好,也許隻是一輛摩托車而已。
第四章 消防英雄
那個早年在興發旅店不慎將床單點著的孫鵬找到了。
孫鵬是本地人,專案組警員通過查詢戶籍資料先找到他的父母,又從其父母口中得知他現在供職於本地一家網絡科技服務公司。而聯繫上孫鵬是隔天的事,聽聞他出差從外地剛回來,韓印和陳海峰立即趕到網絡公司與其會麵。
孫鵬目前任這家公司的技術副總監,有自己的獨立辦公室,人長得斯斯文文的,個子中等,體形細瘦,身上散發著一股香水味,從男人的角度說,似乎脂粉氣略濃了些。他將韓印和隨同警員讓到會客沙發上,自己反身坐回到大班椅上。
一番相互介紹、簡單寒暄之後,韓印便引入正題,問道:“2014年夏天,準確點說,應該是2014年8月22號深夜,你在本市興發旅店放了把火,這事還記得吧?能詳細描述下整個事情的經過嗎?”
“哪兒有那麽嚴重,根本談不上放火!”孫鵬搖搖頭,發出一聲短促的苦笑,然後跟著解釋道,“那天我和同事去給一家小公司做網絡工程,完事後已經到晚飯點了,我和同事便在附近找了家小館子吃飯。那天是周末,也沒啥事,我倆多喝了兩杯,等從飯館出來,差不多都喝醉了。尤其我那同事醉得隻能拖著走,又趕上外麵下大雨,計程車也打不到,我看到馬路對麵有家小旅店,便把他拖到那兒住了一晚。後來下半夜,我讓尿憋醒了,去趟廁所。回來後腦子有些清醒,發現衣服和褲子被吐了很多髒東西,屋子裏也滿是那種酸臭的味道,我把衣服啥的都脫了扔到床邊,又從褲兜裏摸出一根煙點上,想沖沖屋子裏難聞的味道。沒承想這麽叼著煙就睡過去了,結果稀裏糊塗地把衣服和床鋪燒了。事情就這麽簡單,而且我已經和旅店老闆妥善地把這個事情解決了,不知道你們警察為什麽突然對這個事感興趣?”說到最後,孫鵬反問一句。
“小時候經常玩火嗎?”韓印所答非所問,眼睛直直地盯著孫鵬說。
“沒啊!”孫鵬幹脆地答道。
“7月2號晚11點左右你在哪兒?”韓印問。
“你這是查案子?什麽案子會牽扯我呢?”孫鵬一臉納悶,但情緒上並無太多牴觸,他拿出手機翻了翻,接著說,“我的日程記錄顯示,那天我沒有應酬,那應該待在家裏。”
“有人證嗎?”韓印順著思路繼續問。
“我單身,不跟父母住,找誰證明啊?”孫鵬稍有些不耐煩地說。
“好,這個先放下。”韓印翹了翹嘴角安撫道,接著取出隨身攜帶的小記事本看了幾眼,說,“既然你手機上有日程記錄,那麽你也順便查一下去年的5月13號、9月8號、12月14號,以及今年的3月9號、6月5號,這幾天的晚上你在哪兒。”
“不知道你們在搞什麽鬼,都幾號來著……”
“去年的5月13號、9月8號……”
盡管並不十分情願,孫鵬還是在韓印的提示下翻起手機日程記錄,片刻之後說道:“去年9月8號我出差去了香港,今年的3月9號我在日本,公司在這兩個地方都有業務,公司可以給我證明。至於你提到的其餘幾天,手機上沒有記錄,估計我也應該是在家裏,這回你們滿意了吧?”
“嗯。”韓印抿嘴笑笑,若有所思地點了下頭,突然話鋒一轉,說,“羅哲,是那天跟你一起入住興發旅店的同事吧?”
“啊……對啊!”孫鵬低頭看了眼手機,拖著長音說。
“他現在還在這兒工作嗎?”韓印問。
“早離職了,據說去深圳闖世界去了。”孫鵬又看眼手機,似乎在等什麽電話。
“你們還有聯繫嗎?”韓印問。
“離開公司就沒聯繫過。”孫鵬說。
“那不打擾了,感謝你的配合。”韓印突然結束談話,站起身,沖孫鵬伸出手道別。
“噢,沒關係。”孫鵬隨即欠身,握了握韓印的手,鼓了下腮幫,又趕緊憋回去,似乎偷偷鬆了口氣。
“怎麽樣,韓老師,這人可疑嗎?”一上車,剛剛一言未發的陳海峰便急不可耐地問道。
“你也聽到了,至少兩起案子人家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據,而且你注意到沒有,總體來說他對咱們問題的反饋,都是非常簡潔和幹脆的,這往往就意味著他說的是真話。不過呢……”韓印稍微頓了頓,思索了一下,說,“他一開始在敘述不慎縱火的過程中,一直以‘同事’來代替羅哲的稱謂,似乎有意識在迴避羅哲的存在……”
縱觀整個連環縱火案件的時間線,周期並不固定,但都集中在深夜或者後半夜,所以韓印更傾向於認為犯罪人是自由職業者,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不會讓他有如此的精力。另外,縱火所用的助燃劑汽油,國家有規定不能隨意買賣,韓印推測犯罪人應該有一輛機動車,作為他購買汽油的掩護,但車況應該不會太好,也許隻是一輛摩托車而已。
第四章 消防英雄
那個早年在興發旅店不慎將床單點著的孫鵬找到了。
孫鵬是本地人,專案組警員通過查詢戶籍資料先找到他的父母,又從其父母口中得知他現在供職於本地一家網絡科技服務公司。而聯繫上孫鵬是隔天的事,聽聞他出差從外地剛回來,韓印和陳海峰立即趕到網絡公司與其會麵。
孫鵬目前任這家公司的技術副總監,有自己的獨立辦公室,人長得斯斯文文的,個子中等,體形細瘦,身上散發著一股香水味,從男人的角度說,似乎脂粉氣略濃了些。他將韓印和隨同警員讓到會客沙發上,自己反身坐回到大班椅上。
一番相互介紹、簡單寒暄之後,韓印便引入正題,問道:“2014年夏天,準確點說,應該是2014年8月22號深夜,你在本市興發旅店放了把火,這事還記得吧?能詳細描述下整個事情的經過嗎?”
“哪兒有那麽嚴重,根本談不上放火!”孫鵬搖搖頭,發出一聲短促的苦笑,然後跟著解釋道,“那天我和同事去給一家小公司做網絡工程,完事後已經到晚飯點了,我和同事便在附近找了家小館子吃飯。那天是周末,也沒啥事,我倆多喝了兩杯,等從飯館出來,差不多都喝醉了。尤其我那同事醉得隻能拖著走,又趕上外麵下大雨,計程車也打不到,我看到馬路對麵有家小旅店,便把他拖到那兒住了一晚。後來下半夜,我讓尿憋醒了,去趟廁所。回來後腦子有些清醒,發現衣服和褲子被吐了很多髒東西,屋子裏也滿是那種酸臭的味道,我把衣服啥的都脫了扔到床邊,又從褲兜裏摸出一根煙點上,想沖沖屋子裏難聞的味道。沒承想這麽叼著煙就睡過去了,結果稀裏糊塗地把衣服和床鋪燒了。事情就這麽簡單,而且我已經和旅店老闆妥善地把這個事情解決了,不知道你們警察為什麽突然對這個事感興趣?”說到最後,孫鵬反問一句。
“小時候經常玩火嗎?”韓印所答非所問,眼睛直直地盯著孫鵬說。
“沒啊!”孫鵬幹脆地答道。
“7月2號晚11點左右你在哪兒?”韓印問。
“你這是查案子?什麽案子會牽扯我呢?”孫鵬一臉納悶,但情緒上並無太多牴觸,他拿出手機翻了翻,接著說,“我的日程記錄顯示,那天我沒有應酬,那應該待在家裏。”
“有人證嗎?”韓印順著思路繼續問。
“我單身,不跟父母住,找誰證明啊?”孫鵬稍有些不耐煩地說。
“好,這個先放下。”韓印翹了翹嘴角安撫道,接著取出隨身攜帶的小記事本看了幾眼,說,“既然你手機上有日程記錄,那麽你也順便查一下去年的5月13號、9月8號、12月14號,以及今年的3月9號、6月5號,這幾天的晚上你在哪兒。”
“不知道你們在搞什麽鬼,都幾號來著……”
“去年的5月13號、9月8號……”
盡管並不十分情願,孫鵬還是在韓印的提示下翻起手機日程記錄,片刻之後說道:“去年9月8號我出差去了香港,今年的3月9號我在日本,公司在這兩個地方都有業務,公司可以給我證明。至於你提到的其餘幾天,手機上沒有記錄,估計我也應該是在家裏,這回你們滿意了吧?”
“嗯。”韓印抿嘴笑笑,若有所思地點了下頭,突然話鋒一轉,說,“羅哲,是那天跟你一起入住興發旅店的同事吧?”
“啊……對啊!”孫鵬低頭看了眼手機,拖著長音說。
“他現在還在這兒工作嗎?”韓印問。
“早離職了,據說去深圳闖世界去了。”孫鵬又看眼手機,似乎在等什麽電話。
“你們還有聯繫嗎?”韓印問。
“離開公司就沒聯繫過。”孫鵬說。
“那不打擾了,感謝你的配合。”韓印突然結束談話,站起身,沖孫鵬伸出手道別。
“噢,沒關係。”孫鵬隨即欠身,握了握韓印的手,鼓了下腮幫,又趕緊憋回去,似乎偷偷鬆了口氣。
“怎麽樣,韓老師,這人可疑嗎?”一上車,剛剛一言未發的陳海峰便急不可耐地問道。
“你也聽到了,至少兩起案子人家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據,而且你注意到沒有,總體來說他對咱們問題的反饋,都是非常簡潔和幹脆的,這往往就意味著他說的是真話。不過呢……”韓印稍微頓了頓,思索了一下,說,“他一開始在敘述不慎縱火的過程中,一直以‘同事’來代替羅哲的稱謂,似乎有意識在迴避羅哲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