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鏡片後麵的眼睛警覺了起來。
“這個叫艾爾·席納的人上個星期不是來過你家嗎?”
“大概吧!我又不是一直在家。你說他叫什麽名字來著?”
“艾爾·席納。他昨天晚上被人殺了,洛杉礬警方告訴我,他是從佛森監獄逃出來的。”
她幽黯的眼睛亮了起來,像個夜行動物被手電筒的燈光照到。
“原來如此。”
“史諾太太,你是不是給了他錢?”
“不多,我給了他一張五塊錢的鈔票。我不知道他是從牢裏逃出來的。”
“你為什麽要給他錢呢?”
“我覺得他可憐,”她說。
“他是你的朋友嗎?”
“算不上是朋友。可是他得加油才能出城,而且五塊錢我還拿得出來。”
“我聽說你給了他二十塊錢。”
她直視著我,眼光一點也不閃躲。
“我給了他二十塊錢又怎麽樣?我沒有零錢啊!而且我不希望他一直賴在這裏等到佛茲下班回來。”
“他是佛茲的朋友嗎?”
“我不能把他稱作朋友。艾爾跟誰都不是朋友,連他自己都不是。”
“可是你認識他。”
她在平底搖椅上坐下來,背脊挺得直直的。我也坐進近旁的一張椅子。她的臉陰沉而專注,仿佛是做了個深呼吸之後,在水裏憋住氣一樣。
“我並不是否認我認識他。他還是少年的時候,曾經跟我們一起在這房子裏住過一段日子。他那時候已經麻煩纏身,郡政府在幫他找一個寄養家庭,否則他就要被送到感化院去。那時候我先生還活著,所以我們答應把他帶回家來。”
“很慷慨的行為。”
她猛然搖頭。
“我不敢說我們慷慨,我們需要那筆錢。為了佛茲,我們得維持住這個家,而且我先生那時候生病,物價又高。不管怎麽說,我們把艾爾帶回來,盡量善待他。可是他已經病人膏育了,要我們把他導人正途實在無能為力;而且佛茲受了他的壞影響。就在我們猶豫著該怎麽辦的時候,他自己替我們解決了難題——他偷了一部車,跟一個女孩子跑了。”
“這件事佛茲也有一份,對不對?”
她深深吸進一口氣,好像潛水的人從水底浮上來呼吸空氣一樣。
“你聽說過這件事,是不是?”
“隻聽說了一點點。”
“那你聽到的可能都是不實的傳言。很多人把這件事都怪在佛茲頭上,因為裏麵他年紀最大。可是艾爾是超齡的老成,那個女孩也是。她那時候才十五歲左右,可是相信我,她早有經驗了。佛茲很容易被牽著鼻子走,他就像他們手裏的木偶一樣。”
“你認識那個女孩嗎?”
“我認識。”
“她叫什麽名字?”
“瑪蒂·尼克森,她爸爸是個建築工人——這是說他有工作的時候。他們住在這條街尾的一家小汽車旅館裏。我之所以認識瑪蒂,是因為她在卜賀先生卜賀太太舉辦宴會的時候會來廚房幫忙;我那時候是卜賀家的管家。瑪蒂是個漂亮的小女孩,可是又剛又硬,像鐵釘一樣。如果你要我說,我會說她才是這幫孩子的大姐頭。當然,她也是惟一全身而退,一點也沒受到處罰的一個。”
“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
“我剛說過,他們偷了一部車。這一定是瑪蒂的主意,因為他們偷車的對象是她認識的人—就是她家住的那個汽車旅館的老闆。然後他們三個人就溜到洛杉磯去了,這也是她的主意,因為她想當電影明星,而且一直渴望住在洛杉磯。他們在那裏待了三天三夜,晚上睡在車上,到處找東西吃。後來他們想在一個打烊的麵包店偷點東西吃,結果被抓到了。”
她說話的時候流露出一種不自覺的興味盎然,仿佛這是她自己和她兒子的親身經歷。她自己也察覺到了,於是壓抑下來,換上一副不以為然的鐵青臉色。
“最糟糕的是,瑪蒂後來懷孕了。她還沒有成年,而佛茲承認跟她發生過性關係,於是法官和緩刑官要他做一個很難的抉擇:他可以成年人的身份接受審判,但這樣他很可能得去坐牢;或者他就在少年法庭上認罪,到森林營裏服緩刑六個月。律師說我們最好不要上法院打官司,他說,如果不接受少年法庭的判決,他們會把你整得很慘。就這樣,佛茲進了森林營。”
“其他的人呢?”
“瑪蒂·尼克森結了婚,她嫁給那個車子被偷的人,而她連法庭都沒踏進一步。”
“她現在在哪裏?”
“我不大清楚,我隻知道,當時那個人在本地南部做生意,她現在還跟他住在那兒。”
“她丈夫姓什麽?”“
她想了想。
“我不記得了。如果這很重要,我可以查得出來。頭一年她寄給佛茲一張聖誕卡——她竟然還有這個膽子!我想他還保存在他抽屜裏。”
“那艾爾·席納呢?”
“那又大不相同了。那不是他第一次犯案,他正在緩刑期間,於是他們把他送進培斯敦監獄,一直關到他成年。我還記得他出獄的時候,那是十五年前的夏天,蘭花楹正開始開花。他到這兒來拿他的東西。我把他的東西都放在一個紙箱裏,裏麵有幾本教科書、一套藍色西裝—是郡政府買來讓他上教堂時候穿的。可是那套西裝不合身了,而且他對那些書也沒興趣。我讓他好好吃了一頓飯,又給了他一點錢。”她搖搖頭,好像我開口問過話似的。“我並不是慷慨。我是想把他打發走,免得佛茲又跟他沾惹在一起。那時候佛茲在森林服務處做事,我不想讓艾爾幹擾他的工作。可是到底還是避免不了。”
“這個叫艾爾·席納的人上個星期不是來過你家嗎?”
“大概吧!我又不是一直在家。你說他叫什麽名字來著?”
“艾爾·席納。他昨天晚上被人殺了,洛杉礬警方告訴我,他是從佛森監獄逃出來的。”
她幽黯的眼睛亮了起來,像個夜行動物被手電筒的燈光照到。
“原來如此。”
“史諾太太,你是不是給了他錢?”
“不多,我給了他一張五塊錢的鈔票。我不知道他是從牢裏逃出來的。”
“你為什麽要給他錢呢?”
“我覺得他可憐,”她說。
“他是你的朋友嗎?”
“算不上是朋友。可是他得加油才能出城,而且五塊錢我還拿得出來。”
“我聽說你給了他二十塊錢。”
她直視著我,眼光一點也不閃躲。
“我給了他二十塊錢又怎麽樣?我沒有零錢啊!而且我不希望他一直賴在這裏等到佛茲下班回來。”
“他是佛茲的朋友嗎?”
“我不能把他稱作朋友。艾爾跟誰都不是朋友,連他自己都不是。”
“可是你認識他。”
她在平底搖椅上坐下來,背脊挺得直直的。我也坐進近旁的一張椅子。她的臉陰沉而專注,仿佛是做了個深呼吸之後,在水裏憋住氣一樣。
“我並不是否認我認識他。他還是少年的時候,曾經跟我們一起在這房子裏住過一段日子。他那時候已經麻煩纏身,郡政府在幫他找一個寄養家庭,否則他就要被送到感化院去。那時候我先生還活著,所以我們答應把他帶回家來。”
“很慷慨的行為。”
她猛然搖頭。
“我不敢說我們慷慨,我們需要那筆錢。為了佛茲,我們得維持住這個家,而且我先生那時候生病,物價又高。不管怎麽說,我們把艾爾帶回來,盡量善待他。可是他已經病人膏育了,要我們把他導人正途實在無能為力;而且佛茲受了他的壞影響。就在我們猶豫著該怎麽辦的時候,他自己替我們解決了難題——他偷了一部車,跟一個女孩子跑了。”
“這件事佛茲也有一份,對不對?”
她深深吸進一口氣,好像潛水的人從水底浮上來呼吸空氣一樣。
“你聽說過這件事,是不是?”
“隻聽說了一點點。”
“那你聽到的可能都是不實的傳言。很多人把這件事都怪在佛茲頭上,因為裏麵他年紀最大。可是艾爾是超齡的老成,那個女孩也是。她那時候才十五歲左右,可是相信我,她早有經驗了。佛茲很容易被牽著鼻子走,他就像他們手裏的木偶一樣。”
“你認識那個女孩嗎?”
“我認識。”
“她叫什麽名字?”
“瑪蒂·尼克森,她爸爸是個建築工人——這是說他有工作的時候。他們住在這條街尾的一家小汽車旅館裏。我之所以認識瑪蒂,是因為她在卜賀先生卜賀太太舉辦宴會的時候會來廚房幫忙;我那時候是卜賀家的管家。瑪蒂是個漂亮的小女孩,可是又剛又硬,像鐵釘一樣。如果你要我說,我會說她才是這幫孩子的大姐頭。當然,她也是惟一全身而退,一點也沒受到處罰的一個。”
“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
“我剛說過,他們偷了一部車。這一定是瑪蒂的主意,因為他們偷車的對象是她認識的人—就是她家住的那個汽車旅館的老闆。然後他們三個人就溜到洛杉磯去了,這也是她的主意,因為她想當電影明星,而且一直渴望住在洛杉磯。他們在那裏待了三天三夜,晚上睡在車上,到處找東西吃。後來他們想在一個打烊的麵包店偷點東西吃,結果被抓到了。”
她說話的時候流露出一種不自覺的興味盎然,仿佛這是她自己和她兒子的親身經歷。她自己也察覺到了,於是壓抑下來,換上一副不以為然的鐵青臉色。
“最糟糕的是,瑪蒂後來懷孕了。她還沒有成年,而佛茲承認跟她發生過性關係,於是法官和緩刑官要他做一個很難的抉擇:他可以成年人的身份接受審判,但這樣他很可能得去坐牢;或者他就在少年法庭上認罪,到森林營裏服緩刑六個月。律師說我們最好不要上法院打官司,他說,如果不接受少年法庭的判決,他們會把你整得很慘。就這樣,佛茲進了森林營。”
“其他的人呢?”
“瑪蒂·尼克森結了婚,她嫁給那個車子被偷的人,而她連法庭都沒踏進一步。”
“她現在在哪裏?”
“我不大清楚,我隻知道,當時那個人在本地南部做生意,她現在還跟他住在那兒。”
“她丈夫姓什麽?”“
她想了想。
“我不記得了。如果這很重要,我可以查得出來。頭一年她寄給佛茲一張聖誕卡——她竟然還有這個膽子!我想他還保存在他抽屜裏。”
“那艾爾·席納呢?”
“那又大不相同了。那不是他第一次犯案,他正在緩刑期間,於是他們把他送進培斯敦監獄,一直關到他成年。我還記得他出獄的時候,那是十五年前的夏天,蘭花楹正開始開花。他到這兒來拿他的東西。我把他的東西都放在一個紙箱裏,裏麵有幾本教科書、一套藍色西裝—是郡政府買來讓他上教堂時候穿的。可是那套西裝不合身了,而且他對那些書也沒興趣。我讓他好好吃了一頓飯,又給了他一點錢。”她搖搖頭,好像我開口問過話似的。“我並不是慷慨。我是想把他打發走,免得佛茲又跟他沾惹在一起。那時候佛茲在森林服務處做事,我不想讓艾爾幹擾他的工作。可是到底還是避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