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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頭在說話DEJA DEAD 作者:[美]凱絲·萊克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又停了一下。
“我想過可能是外麵的人闖進來,但是大門不可能沒有上鎖。這些學生都滿盡責的。”
“籠子當然有鎖,隻有一個掛鎖。那個鎖連同猴子一起失蹤,我猜可能被人鋸斷了。”
我試著盡量自然地提出下一個問題。“你們有發現什麽不見的部分嗎?”
“不見的部分?”
“阿莎被人切成數塊。它有部分器官不見了,不在那個運動袋裏。我懷疑會被兇手故意丟棄在這裏。”
“什麽器官?什麽不見了?”他粉白臉上露出迷惑的表情。
“它的右手。拜雷博士,它的右手被人從腕部砍斷。沒有在運動袋裏。”
我不想告訴他那些被害人的手掌同樣被切斷,而這正是我來這裏的原因。
他沉默著,雙手枕到腦後,整個人往後仰,目光定在我背後某一個點上。他原本如漿果般的臉頰,現在變成大黃的顏色。在他的檔案櫃上,一個時鍾收音機正滴答作響。
良久良久,我才打破沉默。
“你回想看看,有沒有什麽發現。”
他並沒有馬上回答。然而,就在我認為他不會回答這句話之時,他開口了,“我想殺這隻猴子的人一定是個變態,一定住在學校附近,也許是在那個化糞池中繁殖長大的。”
他呼吸的聲音很沉重,講完上麵的話後,又加了幾句,聲音輕得像呼吸聲。我沒有聽清楚。
“什麽?”
“瑪麗絲真的很不值得。”
他對這件事的態度有點奇怪,但我忍住沒有說出來。此時,學校的鍾聲突然響起。我看看手錶——10點整了。
我避開他提出的問題,不願講出我追查這個四年前舊案子的原因。我向他道謝,並拜託他若想到任何有關這案子的事就打電話給我,然後便起身離開。他獨自一人坐在那裏,目光仍停留在我背後某處。我猜,他的思緒已墜入遙遠的時空之中。
我對緬恩區還不太熟,但為了到魁北克大學,我又把車子停在那天晚上的小巷子裏。我曾來此尋訪戈碧,雖然才過了兩天,但現在感覺好像是太古時期的事。
今天比那天冷,還下著細雨。我拉上夾克拉鏈,朝停車的地方走去。
出了大學校區,我往北走在聖丹尼斯街上,經過一排高級的百貨公司和夜總會。雖然這裏和聖羅倫街僅隔幾個街區,但水準有如天壤之別。聖丹尼斯是個尋覓的好地方——衣服、銀耳環、伴侶、一夜情,因此引來這裏的年輕人很多。幾乎每個城市都有一條像這樣的夢幻之街,然而蒙特婁市卻有兩條:講英語的人到克利桑街,講法語的人到聖丹尼斯街。
我站在得麥鬆納夫街口等紅綠燈時,想到阿莎的事。拜雷也許是對的,那個公車站就在我右前方不遠處。殺那隻猴子的人,應該不會為了丟棄屍體而跑到很遠的地方。兇手是當地人的機會很大。
我看著一對年輕情侶從魁北克大學捷運站走出來。他們走在雨中,像一雙剛從幹衣機拿出來的襪子般緊緊依偎著。
殺猴子的人也可能是通勤者。是啊,布蘭納,捉了猴子,坐捷運電車回家,打死、肢解它後,再坐捷運把屍體運回來,丟在公車站。想得好。
綠燈亮了。我穿過聖丹尼斯街,沿得麥鬆納夫街往西走,心中仍想著剛才與拜雷的談話。我為什麽會覺得他的態度奇怪?是他對學生表現出太多的情感嗎?對猴子關心太少?為什麽他看似那麽……反對研究阿莎的計劃?他為什麽不知道猴子少了一隻手掌的事?派利第不是請他來指認猴屍嗎?難道他沒注意到猴子的手掌不見了?猴屍發還給他,他的確把猴屍從法醫研究所帶走。
“混帳!”我叫了出來。
前麵一個穿著工作服的男人回過頭,一臉茫然地看著我。我對他笑了一下。他搖搖頭,一語不發地繼續往前走。
你真是個大白癡!我痛罵自己。你居然沒問拜雷他怎麽處理那具猴屍?你真會辦事!
譴責自己過後,內心的自我提出建議,決定賠償我一根熱狗。
我知道今晚不會那麽早睡,便接受這個提議。我走到聖多明尼克街的“吉川喬餐廳”,點了一份熱狗、薯條和可口可樂。一邊吃剛做好的美食,一邊凝視牆上的旅遊海報。窗外的車流量慢慢增大了,緬恩區開始加快它運行的腳步。
一個男人走進餐廳,大聲地和老闆交談,話中帶有濃厚的希臘口音。他的衣服全濕了,渾身散發著一股混合菸草、油脂和不知名香料的味道。細細的雨珠在他頭髮上閃閃發光。他發現我在看他,便對我微笑了一下,揚揚濃密的眉毛,伸出舌頭緩緩舔過上唇。倘若再熟一些,他肯定會對我展現他的痔瘡。衡量他的成熟度,我判斷他的水準隻有中下階層,於是便把注意力轉回窗外的街景。
隔著雨痕斑斑的玻璃窗,我依稀能看見對街的一排商家。我一家一家讀著商店的法文招牌,有些店名和販賣的商品完全牛頭不對馬嘴,有些則花稍得讓人眼花繚亂。一致的是,在假日前夕,這些店全都打佯了,安靜而黑暗。
我把熱狗和薯條的包裝紙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隨後又扔進可樂空罐,起身離開。
車子仍好端端停在我停車的位置上。開著車,我腦中仍想著那些命案。
“我想過可能是外麵的人闖進來,但是大門不可能沒有上鎖。這些學生都滿盡責的。”
“籠子當然有鎖,隻有一個掛鎖。那個鎖連同猴子一起失蹤,我猜可能被人鋸斷了。”
我試著盡量自然地提出下一個問題。“你們有發現什麽不見的部分嗎?”
“不見的部分?”
“阿莎被人切成數塊。它有部分器官不見了,不在那個運動袋裏。我懷疑會被兇手故意丟棄在這裏。”
“什麽器官?什麽不見了?”他粉白臉上露出迷惑的表情。
“它的右手。拜雷博士,它的右手被人從腕部砍斷。沒有在運動袋裏。”
我不想告訴他那些被害人的手掌同樣被切斷,而這正是我來這裏的原因。
他沉默著,雙手枕到腦後,整個人往後仰,目光定在我背後某一個點上。他原本如漿果般的臉頰,現在變成大黃的顏色。在他的檔案櫃上,一個時鍾收音機正滴答作響。
良久良久,我才打破沉默。
“你回想看看,有沒有什麽發現。”
他並沒有馬上回答。然而,就在我認為他不會回答這句話之時,他開口了,“我想殺這隻猴子的人一定是個變態,一定住在學校附近,也許是在那個化糞池中繁殖長大的。”
他呼吸的聲音很沉重,講完上麵的話後,又加了幾句,聲音輕得像呼吸聲。我沒有聽清楚。
“什麽?”
“瑪麗絲真的很不值得。”
他對這件事的態度有點奇怪,但我忍住沒有說出來。此時,學校的鍾聲突然響起。我看看手錶——10點整了。
我避開他提出的問題,不願講出我追查這個四年前舊案子的原因。我向他道謝,並拜託他若想到任何有關這案子的事就打電話給我,然後便起身離開。他獨自一人坐在那裏,目光仍停留在我背後某處。我猜,他的思緒已墜入遙遠的時空之中。
我對緬恩區還不太熟,但為了到魁北克大學,我又把車子停在那天晚上的小巷子裏。我曾來此尋訪戈碧,雖然才過了兩天,但現在感覺好像是太古時期的事。
今天比那天冷,還下著細雨。我拉上夾克拉鏈,朝停車的地方走去。
出了大學校區,我往北走在聖丹尼斯街上,經過一排高級的百貨公司和夜總會。雖然這裏和聖羅倫街僅隔幾個街區,但水準有如天壤之別。聖丹尼斯是個尋覓的好地方——衣服、銀耳環、伴侶、一夜情,因此引來這裏的年輕人很多。幾乎每個城市都有一條像這樣的夢幻之街,然而蒙特婁市卻有兩條:講英語的人到克利桑街,講法語的人到聖丹尼斯街。
我站在得麥鬆納夫街口等紅綠燈時,想到阿莎的事。拜雷也許是對的,那個公車站就在我右前方不遠處。殺那隻猴子的人,應該不會為了丟棄屍體而跑到很遠的地方。兇手是當地人的機會很大。
我看著一對年輕情侶從魁北克大學捷運站走出來。他們走在雨中,像一雙剛從幹衣機拿出來的襪子般緊緊依偎著。
殺猴子的人也可能是通勤者。是啊,布蘭納,捉了猴子,坐捷運電車回家,打死、肢解它後,再坐捷運把屍體運回來,丟在公車站。想得好。
綠燈亮了。我穿過聖丹尼斯街,沿得麥鬆納夫街往西走,心中仍想著剛才與拜雷的談話。我為什麽會覺得他的態度奇怪?是他對學生表現出太多的情感嗎?對猴子關心太少?為什麽他看似那麽……反對研究阿莎的計劃?他為什麽不知道猴子少了一隻手掌的事?派利第不是請他來指認猴屍嗎?難道他沒注意到猴子的手掌不見了?猴屍發還給他,他的確把猴屍從法醫研究所帶走。
“混帳!”我叫了出來。
前麵一個穿著工作服的男人回過頭,一臉茫然地看著我。我對他笑了一下。他搖搖頭,一語不發地繼續往前走。
你真是個大白癡!我痛罵自己。你居然沒問拜雷他怎麽處理那具猴屍?你真會辦事!
譴責自己過後,內心的自我提出建議,決定賠償我一根熱狗。
我知道今晚不會那麽早睡,便接受這個提議。我走到聖多明尼克街的“吉川喬餐廳”,點了一份熱狗、薯條和可口可樂。一邊吃剛做好的美食,一邊凝視牆上的旅遊海報。窗外的車流量慢慢增大了,緬恩區開始加快它運行的腳步。
一個男人走進餐廳,大聲地和老闆交談,話中帶有濃厚的希臘口音。他的衣服全濕了,渾身散發著一股混合菸草、油脂和不知名香料的味道。細細的雨珠在他頭髮上閃閃發光。他發現我在看他,便對我微笑了一下,揚揚濃密的眉毛,伸出舌頭緩緩舔過上唇。倘若再熟一些,他肯定會對我展現他的痔瘡。衡量他的成熟度,我判斷他的水準隻有中下階層,於是便把注意力轉回窗外的街景。
隔著雨痕斑斑的玻璃窗,我依稀能看見對街的一排商家。我一家一家讀著商店的法文招牌,有些店名和販賣的商品完全牛頭不對馬嘴,有些則花稍得讓人眼花繚亂。一致的是,在假日前夕,這些店全都打佯了,安靜而黑暗。
我把熱狗和薯條的包裝紙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隨後又扔進可樂空罐,起身離開。
車子仍好端端停在我停車的位置上。開著車,我腦中仍想著那些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