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裏曼心想,小夥子看起來很疲乏。他麵帶倦容已經快一年了,是他妻子的屍體被從住宅的瓦礫堆中抱出來那天夜裏開始的。


    “我對責任歸屬問題不感興趣。”高德裏曼爽快地說,“在萊斯特廣場你失去那金髮男子蹤跡的那一會兒,一定出現了什麽情況。”


    “你看見他們接上頭了嗎?”


    “可能。”


    “等他回到斯托克威爾,我們又盯上他時,我認為他已經放棄了當天的接頭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應該會在昨天和今天再設法接頭才對。”高德裏曼在他的辦公桌上用火柴擺著圖案,這種幫助思考的辦法已經養成了習慣。“在那棟住宅裏還沒有動靜嗎?”


    “沒有。他已經在屋裏待了四十八個小時了。”布勞格斯又說了一遍,“這怪我。”


    “別囉唆了,老弟。”高德裏曼說,“是我決定放他跑的,以便能把另外的人引出來,我仍然認為這一招沒錯。”


    布勞格斯一動也不動地坐著,表情茫然,雙手插在雨衣的口袋裏。“如果他們已經接過頭,我們就不能耽擱,立刻把那金髮的傢夥抓起來,弄清他的任務。”


    “那樣的話,我們就失去了機會,沒法跟蹤‘金髮人’找到真正危險的人了。”


    “你決定吧。”


    高德裏曼用火柴擺了一座教堂。他瞪著那圖案看了一會兒,然後從口袋裏掏出一枚半便士硬幣,往空中一扔。“背麵。”他盯著說,“再放他二十四小時。”


    房東是個來自克萊爾郡利斯敦瓦納的中年人,他是愛爾蘭共和黨分子,暗中希望德國人贏得這場戰爭,以便綠寶石島永遠擺脫英國人的壓迫。他拖著犯關節炎的腿,一瘸一瘸地圍著那棟舊住宅轉,收每周的房租,脾氣很壞。


    在第一層,他敲響那老人的門。這個房客總是很高興見到他。老人大概見到誰都高興。他說:“喂,萊利先生,你想喝一杯茶嗎?”


    “今天沒時間。”


    “噢,好吧。”那老人把錢遞過來,“我以為你已經看到廚房的窗子了。”


    “沒有,我沒到那兒去。”


    “噢!是嘛,那兒有塊玻璃不見了。我用遮光窗簾把那兒蒙上了,但是還是透風。”


    “誰把玻璃打碎了?”房東問。


    “說來有意思,玻璃沒打碎,就在草地上平放著呢。我想是油灰太老,自己掉了。要是你能弄點油灰來的話,我可以自己把它修好的。”


    你這老傻瓜,房東心裏想,但他說:“我看你沒想到你可能被竊了吧?”


    那老人麵露驚異:“我從來沒想到這個。”


    “沒人丟失什麽值錢的東西吧?”


    “沒人跟我說起過。”


    房東向門口走去。“好吧,我下去的時候看看好了。”


    那老人跟著他走了出去。“我覺得新來的那傢夥不在,樓上那個,”他說,“我有兩天沒聽到動靜了。”


    房東嗅了嗅。“他在房間開夥嗎?”


    “我可不知道,萊利先生。”


    兩個人上了樓梯。那老人說:“要是他在家的話,可夠安靜的。”


    “不管他做的是什麽菜,不能讓他再做了。這氣味真他媽的糟透了。”


    房東敲起門。沒人應答。他打開門,走了進去,那老人跟著他。


    “哎喲喲,”老警官熱衷地說,“我看你們這兒死了人了。”他站在門口,掃視著房間。“你碰過什麽東西了嗎,帕迪?”


    “沒有,”房東回答,“另外,請稱呼我萊利先生。”


    老警官不理他。“不過,死的時間不算長。我嗅到過比這更糟的味道。”他查看了舊五鬥櫃、矮櫃上的箱子、那塊褪色的地毯、天窗上的舊窗簾和屋角皺巴巴的床。沒有搏鬥過的跡象。


    他走到床前。那年輕人的麵部平靜,雙手搭在胸前。“要不是他這麽年輕,我就會懷疑他是心髒病發。”沒有可以表明他是自殺的空安眠藥瓶子。他拿起五鬥櫃上麵的皮夾,把裏麵翻了一遍。有一張身份證和一張配給證,還有相當厚的一疊錢。“文件都整整齊齊,他沒有被竊。”


    “他住到這兒隻有一個星期左右,”房東大著膽子說。“我對他一點不了解。隻知道他從北威爾斯來,在一家工廠做工。”


    警官評論著說:“如果他像他外表這樣健康的話,他應該在部隊服役的。”他打開了桌上的箱子。“見他媽的鬼,這是什麽玩意兒?”


    房東和那老人這時都擠進了屋裏。房東說:“這是無線電電台。”那老人忽然說:“他身上有血!”


    “別碰屍體!”老警官說。


    “他肚子上挨了一刀。”老人堅持說。


    警官小心地把死者的一隻手從胸前舉起,露出一小塊血痂。“他原先淌過血。”他說,“離這最近的電話在哪兒?”


    “再過去五戶人家。”房東告訴他。


    “把房間鎖上,在外麵等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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