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你幹什麽?拿球棒要幹什麽?”本間大聲怒喝,但小智充耳不聞,隻想衝出家門。
“我來阻止他!”阿保發覺事態非比尋常,趕緊替行動不夠敏捷的本間跑了出去。井阪也抓著圍裙的一角跟了上去。
在走廊盡頭,被阿保倒抓住雙臂的小智依然奮力抵抗,瞼孔因為淚水和泥土而花了。追趕上來的井阪和本間對視了一眼。小智的手臂和膝蓋上浮現無數的擦傷,褪下了襪子的腳踝一帶有許多越看顏色越深的撞傷,
“還不停下?不要揮舞那種東西,還不停下!”
阿保想從小智手上拿下球棒,但小智像個使壞的幼童一樣當場蹲了下來。
“打架了?”本間蹲在小智旁邊問,“如果是打架,拿出球棒就太卑鄙了。為什麽要拿出這種東西?”
小智放聲大哭,一邊抽噎一邊想表明主張,拚命擠出話來:
“呆……呆呆……它……”
“呆呆?”
阿保也同時發出疑問:“呆呆?”
“呆呆是狗的名字。”奉間回答,“呆呆怎麽了?找到了嗎?”
小智咬著牙說:“它死了。”
“死了?”
“是學校的田崎那傢夥……殺死了……呆呆……把它丟掉了……”
“為什麽?”本間聲音沙啞,“是真的嗎,小智?”
“真的……我總算……總算知道了。”
“所以才會打架?”
“嗯。”頭頂上傳來另一個聲音,大家一同抬起頭看,是小勝站在那裏。高大肥胖的少年和小智一樣一身慘狀,沾滿淚水和泥土的臉頰上劃出一道傷口。 “田崎那傢夥殺了呆呆後亂丟。我們按照碇叔叔的交代進行有……有組織的調查,結果那傢夥擔心會被知道,就……”
“才不是呢。”小智邊哭邊反駁,“那傢夥說就算他不說,我們也查不到,一副揚揚得意的樣子。”
“他為什麽要殺死呆呆?”井阪邊問邊抓緊圍裙的一角,臉上充滿怒氣。
“他說小區規定不能養寵物,這是違反規定。”
“就算是這樣,也不該殺死呆呆呀。”
“可……可……可是……”小智邊哭邊斷斷續續地回答,“他說違反了,就應該殺掉,算是教訓。”
“太過分了。”阿保說,“就這樣殺死了小狗?好,既然如此,哥哥也來幫你。”
可小智和小勝似乎已經失去了戰鬥意誌,小勝無力地跌坐在地上,對著走廊的水泥地說:“他說如果不甘心的話,就去買間獨門獨戶的房子!”
“獨門獨戶?”
“他們家就是獨門獨戶。”
“所以他說,他們家可以養狗,說我們窮人家憑什麽養狗,未免太不尊重獨門獨戶的人家了。”
小智和小勝一口氣說到這裏,便一起放聲大哭。
本間和井阪再次在他們頭上對視了一眼,不知該說些什麽。
“什麽話嘛!”阿保低聲說。他的腳邊滾動著一根金屬球棒。
第二十一章
次日。
出現在眼前的女人,便是當年關根彰子前往溝口律師事務所委託辦理申告破產的手續,因為房租滯繳而無法繼續住在錦係町的城堡公寓時,提供房子讓她借住的人。
她叫宮城富美惠,澤木介紹說是“金牌的同事”。她留長指甲,腳穿花哨的涼鞋,盡管沒有化妝、隨便拿根夾子夾住頭髮,但身上還是散發出香水味,從這種樣子來看,的確是從事夜間營生的女人。
女人年約三十五六歲。白天在電話中聽到的聲音,讓本間以為她四十歲了。聲音有些低沉沙啞,聽起來像是結過婚,語氣有些粗魯。
“這種時間,我對明亮的窗邊位置有點吃不消。所以最好讓我坐在裏麵。”
三個人來到富美惠居住的位於澀穀區的公寓附近一家新開的咖啡廳。已經過了午餐時間,店裏客人不多。
“有關彰子的事,我也很擔心,因為突然之間就失去了聯絡。我還以為她找到了好人家,所以沒有刻意去找她。”
富美子抽著七星,肩膀裹在設計得頗寬大的毛衣裏。本間心中有 著不禮貌的想像,眼前幾乎浮現出這樣的畫麵:富美子將手從毛衣下
麵伸進去,先鬆開鉤子,一隻手解開肩帶,然後從另一個袖口拉出脫下來的胸罩。
“她真的行蹤不明嗎?彰子沒有跟任何人說一聲便消失了?”
“是的。你最後一次見她是什麽時候?”
富美惠搖搖頭。
“這個嘛……接到電話後,我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大概是前年的正月吧。我也記不清楚了。”
然後富美惠仔細觀看本間拿出來的新城喬子的照片。這時煙已燃盡,她看也不看菸灰缸,就把煙撚熄了。
過了一會兒,她才慢慢地說:“我不認識,沒見過這個人。”
“我來阻止他!”阿保發覺事態非比尋常,趕緊替行動不夠敏捷的本間跑了出去。井阪也抓著圍裙的一角跟了上去。
在走廊盡頭,被阿保倒抓住雙臂的小智依然奮力抵抗,瞼孔因為淚水和泥土而花了。追趕上來的井阪和本間對視了一眼。小智的手臂和膝蓋上浮現無數的擦傷,褪下了襪子的腳踝一帶有許多越看顏色越深的撞傷,
“還不停下?不要揮舞那種東西,還不停下!”
阿保想從小智手上拿下球棒,但小智像個使壞的幼童一樣當場蹲了下來。
“打架了?”本間蹲在小智旁邊問,“如果是打架,拿出球棒就太卑鄙了。為什麽要拿出這種東西?”
小智放聲大哭,一邊抽噎一邊想表明主張,拚命擠出話來:
“呆……呆呆……它……”
“呆呆?”
阿保也同時發出疑問:“呆呆?”
“呆呆是狗的名字。”奉間回答,“呆呆怎麽了?找到了嗎?”
小智咬著牙說:“它死了。”
“死了?”
“是學校的田崎那傢夥……殺死了……呆呆……把它丟掉了……”
“為什麽?”本間聲音沙啞,“是真的嗎,小智?”
“真的……我總算……總算知道了。”
“所以才會打架?”
“嗯。”頭頂上傳來另一個聲音,大家一同抬起頭看,是小勝站在那裏。高大肥胖的少年和小智一樣一身慘狀,沾滿淚水和泥土的臉頰上劃出一道傷口。 “田崎那傢夥殺了呆呆後亂丟。我們按照碇叔叔的交代進行有……有組織的調查,結果那傢夥擔心會被知道,就……”
“才不是呢。”小智邊哭邊反駁,“那傢夥說就算他不說,我們也查不到,一副揚揚得意的樣子。”
“他為什麽要殺死呆呆?”井阪邊問邊抓緊圍裙的一角,臉上充滿怒氣。
“他說小區規定不能養寵物,這是違反規定。”
“就算是這樣,也不該殺死呆呆呀。”
“可……可……可是……”小智邊哭邊斷斷續續地回答,“他說違反了,就應該殺掉,算是教訓。”
“太過分了。”阿保說,“就這樣殺死了小狗?好,既然如此,哥哥也來幫你。”
可小智和小勝似乎已經失去了戰鬥意誌,小勝無力地跌坐在地上,對著走廊的水泥地說:“他說如果不甘心的話,就去買間獨門獨戶的房子!”
“獨門獨戶?”
“他們家就是獨門獨戶。”
“所以他說,他們家可以養狗,說我們窮人家憑什麽養狗,未免太不尊重獨門獨戶的人家了。”
小智和小勝一口氣說到這裏,便一起放聲大哭。
本間和井阪再次在他們頭上對視了一眼,不知該說些什麽。
“什麽話嘛!”阿保低聲說。他的腳邊滾動著一根金屬球棒。
第二十一章
次日。
出現在眼前的女人,便是當年關根彰子前往溝口律師事務所委託辦理申告破產的手續,因為房租滯繳而無法繼續住在錦係町的城堡公寓時,提供房子讓她借住的人。
她叫宮城富美惠,澤木介紹說是“金牌的同事”。她留長指甲,腳穿花哨的涼鞋,盡管沒有化妝、隨便拿根夾子夾住頭髮,但身上還是散發出香水味,從這種樣子來看,的確是從事夜間營生的女人。
女人年約三十五六歲。白天在電話中聽到的聲音,讓本間以為她四十歲了。聲音有些低沉沙啞,聽起來像是結過婚,語氣有些粗魯。
“這種時間,我對明亮的窗邊位置有點吃不消。所以最好讓我坐在裏麵。”
三個人來到富美惠居住的位於澀穀區的公寓附近一家新開的咖啡廳。已經過了午餐時間,店裏客人不多。
“有關彰子的事,我也很擔心,因為突然之間就失去了聯絡。我還以為她找到了好人家,所以沒有刻意去找她。”
富美子抽著七星,肩膀裹在設計得頗寬大的毛衣裏。本間心中有 著不禮貌的想像,眼前幾乎浮現出這樣的畫麵:富美子將手從毛衣下
麵伸進去,先鬆開鉤子,一隻手解開肩帶,然後從另一個袖口拉出脫下來的胸罩。
“她真的行蹤不明嗎?彰子沒有跟任何人說一聲便消失了?”
“是的。你最後一次見她是什麽時候?”
富美惠搖搖頭。
“這個嘛……接到電話後,我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大概是前年的正月吧。我也記不清楚了。”
然後富美惠仔細觀看本間拿出來的新城喬子的照片。這時煙已燃盡,她看也不看菸灰缸,就把煙撚熄了。
過了一會兒,她才慢慢地說:“我不認識,沒見過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