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今晚,今晚他不再是個十全十美的夫婿。唉,我知道,我知道,我在鬧女孩兒脾氣嘛。
現在是清晨五點鍾,太陽正在冉冉升上天空,發出的光亮好似屋外的一盞盞路燈,那些路燈剛剛閃爍著齊刷刷地熄滅了。如果路燈熄滅時我正好醒著的話,那一瞬間總是挺討我的歡心。有時我無法入睡,就會起床在黎明時分漫步街頭,當街燈齊刷刷“哢嚓”一聲熄滅時,我總是感覺自己看到了一幕奇景。“喔,路燈熄滅了!”我想要告訴大家。在紐約,清晨三四點鍾可不是安靜的時段,那時有太多從酒吧出來的傢夥,一個個癱倒在的士上叫著彼此的名字,一邊對著手機狂號一邊瘋狂地抽著睡前的最後一支煙。最妙的時段是淩晨五點鍾,那時你的高跟鞋在人行道上磕出一片踢踢踏踏的聲音,聽上去有幾分犯禁的意味——人們全都已經各自歸家,整個小天地都隻屬於你。
結婚紀念日的事情是這樣的:清晨四點鍾剛過,尼克就回到了家,身上帶著一股啤酒、香菸和煎蛋的氣味,隱約有幾分難聞。當時我還醒著在等他回家,接連看了許多集《法律與秩序》以後,我的腦子稀裏嘩啦地亂成了一團糨糊。他在擱腳凳上一屁股坐下來,瞥了一眼桌上的禮物,一句話也沒有說。我也瞪著他,顯而易見,他連隨口道個歉的意思都沒有,比如說上一句“嘿,今天的事情有點兒亂,對不起”。我隻要這麽區區一句話,隻想要他親口承認一聲而已。
“祝你在周年紀念日的次日開開心心。”我開口道。
他嘆了口氣,仿佛受了深深的委屈,“艾米,昨天簡直是有史以來最差勁的一天,請不要再在傷口上撒鹽,讓我覺得內疚了。”
尼克自小在父親身邊長大,而他的父親從來不會道歉,因此當尼克覺得他搞砸了某件事的時候,他反而會發起進攻。我知道這一點,通常我也可以等到這一陣子過去的時候……通常來說。
“我隻是說了句周年快樂。”
“結婚周年快樂,我的渾蛋丈夫對我的大日子不理不睬。”
我們一聲不吭地坐了片刻,我的胃裏打起了結,我可不希望攤上一個白臉的角色,我又沒有做什麽壞事,這時尼克站了起來。
“嗯,你這一天過得怎麽樣?”我沒精打采地問道。
“怎麽樣?太他媽的糟糕了,我一下子有十六個朋友丟了工作,真是人間地獄,說不定再過幾個月我也會失業。”
他用了“朋友”一個詞,可是那十六個人中間有一半平時都不討他的歡心,但我什麽也沒有說。
“我知道眼下感覺很慘,尼克,但是……”
“對你來說算不上慘,艾米,你永遠也不會落到這麽慘的地步,但對我們其他人呢?情況就大大不一樣了。”
又是老一套。我從來無須為錢發愁,也永遠無須為錢發愁,尼克對這一點頗有怨氣,他覺得這事讓我變得比其他人都更加軟弱,對此我倒沒有什麽異議。但我畢竟在工作呀,我打卡上班又打卡下班,而我的一些閨密卻從未正正經經地上過一天班,要是談起那些上班族,她們的口氣就會透出幾分憐憫,仿佛在談論一個胖女孩——“真是可惜了這麽漂亮的一張臉”。她們會把身子往前靠一靠,接著說道,“不過呢,當然啦,埃倫不得不去工作。”那情景活脫脫像是諾埃爾·科沃德[2]劇作中的一幕。她們不把我算在這些人裏,因為如果我樂意的話,我隨時可以辭職,我大可以把時間花在慈善委員會、家居裝飾、園藝和義工服務上,再說我也不認為繞著這些事項轉的生活有什麽錯:一些最美麗、最美好的事物就出自那些被人嗤之以鼻的女人。但話說回來,我確實有一份工作。
“尼克,我可是站在你這邊的,不管怎麽樣,我們都不會有事,我的錢就是你的錢。”
“婚前協議可不是這個說法。”
他喝醉了,他隻有在喝醉的時候才會提到婚前協議,這句話把我的一肚子怨氣都招了回來,我已經告訴過他千百回(不是睜眼說瞎話,真的是數百回):婚前協議是公事公辦,不是為了我,甚至不是為了我的父母,而是為了我父母的律師,婚前協議壓根兒不能反映我們兩個人的關係。他邁步走向廚房,把錢包和幾張皺巴巴的美鈔扔在咖啡桌上,又揉皺了一張便條紙,把它跟一些信用卡收據一起扔進了垃圾桶裏。
“你的話聽上去可不怎麽順耳,尼克。”
“這種感覺也不怎麽舒服,艾米。”
他邁著醉鬼慣有的步子小心翼翼地走向家中的吧檯,仿佛在一片沼澤中跋涉,隨後伸手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你會把病給招來的。”我說。
“你就是不明白,艾米,你不明白。我從十四歲就開始打工,我沒有參加過該死的網球集訓營、創意寫作營、sat輔導班和諸如此類的狗屎玩意兒,顯然每個紐約人都玩過這一套。因為當時我在商場裏擦桌子,在修剪草坪,我他媽的打扮得跟‘哈克貝利·費恩’一樣開車去漢尼拔取悅遊客,到了深夜還要清洗油炸餅的煎鍋。”
我忍不住覺得好笑起來,簡直就要捧腹大笑,這場笑會感染尼克,眨眼之間我們就會一起哈哈大笑,把眼前的這次鬥嘴忘在腦後。他還真是說了一長串上不了台麵的工作呢。話說回來,嫁給尼克讓我多長了一根弦:為了鈔票,人們不得不做些可怕的事情。自從嫁給尼克以後,我總是對那些打扮成“美食模型”模樣討生活的人們友好地招招手。
現在是清晨五點鍾,太陽正在冉冉升上天空,發出的光亮好似屋外的一盞盞路燈,那些路燈剛剛閃爍著齊刷刷地熄滅了。如果路燈熄滅時我正好醒著的話,那一瞬間總是挺討我的歡心。有時我無法入睡,就會起床在黎明時分漫步街頭,當街燈齊刷刷“哢嚓”一聲熄滅時,我總是感覺自己看到了一幕奇景。“喔,路燈熄滅了!”我想要告訴大家。在紐約,清晨三四點鍾可不是安靜的時段,那時有太多從酒吧出來的傢夥,一個個癱倒在的士上叫著彼此的名字,一邊對著手機狂號一邊瘋狂地抽著睡前的最後一支煙。最妙的時段是淩晨五點鍾,那時你的高跟鞋在人行道上磕出一片踢踢踏踏的聲音,聽上去有幾分犯禁的意味——人們全都已經各自歸家,整個小天地都隻屬於你。
結婚紀念日的事情是這樣的:清晨四點鍾剛過,尼克就回到了家,身上帶著一股啤酒、香菸和煎蛋的氣味,隱約有幾分難聞。當時我還醒著在等他回家,接連看了許多集《法律與秩序》以後,我的腦子稀裏嘩啦地亂成了一團糨糊。他在擱腳凳上一屁股坐下來,瞥了一眼桌上的禮物,一句話也沒有說。我也瞪著他,顯而易見,他連隨口道個歉的意思都沒有,比如說上一句“嘿,今天的事情有點兒亂,對不起”。我隻要這麽區區一句話,隻想要他親口承認一聲而已。
“祝你在周年紀念日的次日開開心心。”我開口道。
他嘆了口氣,仿佛受了深深的委屈,“艾米,昨天簡直是有史以來最差勁的一天,請不要再在傷口上撒鹽,讓我覺得內疚了。”
尼克自小在父親身邊長大,而他的父親從來不會道歉,因此當尼克覺得他搞砸了某件事的時候,他反而會發起進攻。我知道這一點,通常我也可以等到這一陣子過去的時候……通常來說。
“我隻是說了句周年快樂。”
“結婚周年快樂,我的渾蛋丈夫對我的大日子不理不睬。”
我們一聲不吭地坐了片刻,我的胃裏打起了結,我可不希望攤上一個白臉的角色,我又沒有做什麽壞事,這時尼克站了起來。
“嗯,你這一天過得怎麽樣?”我沒精打采地問道。
“怎麽樣?太他媽的糟糕了,我一下子有十六個朋友丟了工作,真是人間地獄,說不定再過幾個月我也會失業。”
他用了“朋友”一個詞,可是那十六個人中間有一半平時都不討他的歡心,但我什麽也沒有說。
“我知道眼下感覺很慘,尼克,但是……”
“對你來說算不上慘,艾米,你永遠也不會落到這麽慘的地步,但對我們其他人呢?情況就大大不一樣了。”
又是老一套。我從來無須為錢發愁,也永遠無須為錢發愁,尼克對這一點頗有怨氣,他覺得這事讓我變得比其他人都更加軟弱,對此我倒沒有什麽異議。但我畢竟在工作呀,我打卡上班又打卡下班,而我的一些閨密卻從未正正經經地上過一天班,要是談起那些上班族,她們的口氣就會透出幾分憐憫,仿佛在談論一個胖女孩——“真是可惜了這麽漂亮的一張臉”。她們會把身子往前靠一靠,接著說道,“不過呢,當然啦,埃倫不得不去工作。”那情景活脫脫像是諾埃爾·科沃德[2]劇作中的一幕。她們不把我算在這些人裏,因為如果我樂意的話,我隨時可以辭職,我大可以把時間花在慈善委員會、家居裝飾、園藝和義工服務上,再說我也不認為繞著這些事項轉的生活有什麽錯:一些最美麗、最美好的事物就出自那些被人嗤之以鼻的女人。但話說回來,我確實有一份工作。
“尼克,我可是站在你這邊的,不管怎麽樣,我們都不會有事,我的錢就是你的錢。”
“婚前協議可不是這個說法。”
他喝醉了,他隻有在喝醉的時候才會提到婚前協議,這句話把我的一肚子怨氣都招了回來,我已經告訴過他千百回(不是睜眼說瞎話,真的是數百回):婚前協議是公事公辦,不是為了我,甚至不是為了我的父母,而是為了我父母的律師,婚前協議壓根兒不能反映我們兩個人的關係。他邁步走向廚房,把錢包和幾張皺巴巴的美鈔扔在咖啡桌上,又揉皺了一張便條紙,把它跟一些信用卡收據一起扔進了垃圾桶裏。
“你的話聽上去可不怎麽順耳,尼克。”
“這種感覺也不怎麽舒服,艾米。”
他邁著醉鬼慣有的步子小心翼翼地走向家中的吧檯,仿佛在一片沼澤中跋涉,隨後伸手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你會把病給招來的。”我說。
“你就是不明白,艾米,你不明白。我從十四歲就開始打工,我沒有參加過該死的網球集訓營、創意寫作營、sat輔導班和諸如此類的狗屎玩意兒,顯然每個紐約人都玩過這一套。因為當時我在商場裏擦桌子,在修剪草坪,我他媽的打扮得跟‘哈克貝利·費恩’一樣開車去漢尼拔取悅遊客,到了深夜還要清洗油炸餅的煎鍋。”
我忍不住覺得好笑起來,簡直就要捧腹大笑,這場笑會感染尼克,眨眼之間我們就會一起哈哈大笑,把眼前的這次鬥嘴忘在腦後。他還真是說了一長串上不了台麵的工作呢。話說回來,嫁給尼克讓我多長了一根弦:為了鈔票,人們不得不做些可怕的事情。自從嫁給尼克以後,我總是對那些打扮成“美食模型”模樣討生活的人們友好地招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