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訊問時間問題,”洪鈞把案卷翻到訊問筆錄部分,把那三次審訊的時間指給韓文慶看。“還有訊問筆錄的內容,”洪鈞又讓韓文慶看了第1次訊問筆錄和第3次訊問筆錄的內容。


    韓文慶皺著眉頭說:“那是‘嚴打’期間,強調的就是從重從快打擊犯罪,所以,案卷材料整的都不夠細緻。俗話說,蘿蔔快了不洗泥!不過,這活兒幹得也太糙了!這是誰幹的?唉呦,這不是穀春山書記辦的案子嗎?這可有點兒不應該啦!”


    “韓院長,我來濱北之前,曾經到監獄見過鄭建國。鄭建國講,偵查人員在審訊時雖然沒有打他,但是採用了疲勞審訊的方法,兩班人輪流審訊,不讓他睡覺,持續時間長達三十多個小時。我認為,這種疲勞審訊屬於變相刑訊,嫌疑人做出的有罪供述也是很不可靠的。”


    “變相刑訊?這倒是個新名詞。但是你能證明嗎?”


    “我認為,鄭建國的陳述可以作為變相刑訊的證據;審訊人員在訊問筆錄中弄虛作假,也可以作為旁證。還有,審訊人員的問話方式也有問題。你看,這些犯罪事實都是審訊人員說出來的,鄭建國隻是認可。這種問話方式有誘供的嫌疑。”


    韓文慶翻看著案卷中的審訊筆錄,似乎是在自言自語,“審訊人員通過變相刑訊和誘供獲得虛假口供,而且事後編造虛假筆錄,導致錯案發生。這個問題有點兒意思!”


    “關於鄭建國認罪的問題,我還有一個想法。”洪鈞態度謙虛地說,“我曾經對犯罪心理學很感興趣,也研究過犯罪被害人的心理活動規律。我們知道,犯罪被害人可以分為直接被害人和間接被害人。在本案中,鄭建國可能實際上處於一種間接被害人的位置。通過與鄭建國的接觸和從別人那裏了解到的情況,我覺得他對李紅梅的愛非常深,幾乎達到一種崇拜的程度。而且在他那種內向型性格中有著強烈的自卑感和自責感,這些在一定條件下就會轉化為自罰心理。有人把這種現象稱為‘受迫性自罪人格’。這種人在身邊發生不幸事件的時候,即使不是他們的責任,也會不可控製地產生負罪感,無法擺脫心理上的自責和感情上的悔恨。在這種情況下,受到某種懲罰可以減輕他們內心遭受的折磨。我想,鄭建國大概就屬於這種‘受迫性自罪人格’的人。”大概因為洪鈞曾經當過教師,所以他在分析問題時常會不由自主地使用講課的語氣。


    第八章 出人預料的推理(6)


    “另外,鄭建國對李紅梅的愛情也很特殊。有人說,愛情是自私的,是排他的。這是就一般的愛情而言。如果這種愛情已經發展到崇拜的程度,那麽它就可能超越自私與排他的境界,特別是當崇拜者認為自己的獨占是不可能的時候。在本案中,鄭建國可以接受李紅梅不愛他這一事實。對他來說,隻要李紅梅生活在他的周圍,隻要李紅梅生活得愉快和幸福,他也就覺得很愉快很幸福。但是他絕對不能接受他的崇拜偶像被人糟蹋、被人殘害這樣一個事實。所以當本案發生的時候,他的心靈受到了沉重的打擊,他的內心深處承受著極度的痛苦。但是,他的性格決定了他不會去大喊大叫、大哭大鬧或者殺人放火,於是這痛苦就變成了自責乃至自罰。也許,他覺得自己被關進監獄也算是替李紅梅分擔了一部分痛苦吧!盡管這有點兒變態,但我相信這大概也是鄭建國在接受審判時的一種心理狀態!韓院長,您認為我講得有道理嗎?”


    韓文慶似乎並沒有注意聽洪鈞的話,而是在思考自己的問題。洪鈞的問話使他愣了一下,不過,他很快就說:“洪博士,你的分析很有道理。我想,你是不是盡快寫一份刑事再審申請書,然後我們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按審判監督程序複查此案。我個人認為這個案子應該複查。雖然我需要迴避,但是我很樂意幫助你。作為一個法官,我審理過上千起案子。我們法官不是神仙,當然也會犯錯誤。我認為,對於一名法官來說,在審判時盡量減少錯誤當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察覺自己的工作可能有失誤時不應拚命去掩飾它,而應盡力去糾正它。這才是一名法官的良心!”


    “韓院長,您的話真讓我感動!說心裏話,我原來還擔心您不支持複查呢!現在我對這個案子更有信心了。”洪鈞停頓一下,“韓院長,我還有一個想法。我知道現在有一種dna鑑定方法,可以對血痕進行人身同一認定。我想您肯定也知道吧?”


    “我聽說過,但我們這兒還做不了。”


    “北京肯定可以做,所以我想知道那把水果刀還在不在。如果還在的話,我想拿到北京去鑑定一下。”


    “那把水果刀?應該在公安局。案件審結以後,我們的檔案室隻保管案卷材料,物證都交回公安局保管。你知道,那物證啥樣的都有,還有大有小,我們這裏沒有保管的條件。不過,這事兒好辦。”韓文慶轉向楚衛華說:“你去跟公安局聯繫一下,把那把刀調過來。”


    “好的。”楚衛華說。


    “洪博士,”韓文慶站起身說,“一起去食堂吃午飯吧?”


    “謝謝韓院長,我不去了。我這就回賓館起草申訴書。”洪鈞也站了起來,把案卷材料收拾好,還給楚衛華,然後一邊跟著韓文慶走出辦公室,一邊說,“我在美國的時候,中午就是一個三明治或漢堡包外加一杯飲料,從沒去正經地吃頓午飯。有時在計算機房打論文,在走廊裏的自動售貨機買杯咖啡再吃塊巧克力就得了。回國後天天都得認真地吃一頓午飯,我還真有點兒不習慣!”


    “聽說美國人都不睡午覺,是嗎?”


    “是的。我剛去時不習慣,吃完午飯總想眯一會兒,後來也就習慣了。”


    “到了我們這個年齡,啥習慣都難改嘍!現在要是吃完午飯不讓我躺上半個小時,那下午就啥事兒也甭想幹,真比上了大菸癮還要難受!”


    洪鈞與韓文慶分手後,一人向鬆江賓館走去。他的心裏很愉快,不知不覺地哼起一首熟悉的英文“布魯斯”民歌——


    來吧,孩子!


    你不想回到那個老地方——


    甜蜜的家鄉芝加哥嗎?


    ……


    第九章 兩個罪犯的身影


    洪鈞回到賓館後沒有去餐廳,而是徑直回到自己的房間。他首先給北京打了長途電話,讓宋佳去辦三件事:第一,查詢一下北京哪些單位可以做陳舊血痕的dna鑑定;第二,從側麵了解一下鄭建中在北京的情況;第三,約見鄭建中,他將於明天從哈爾濱飛回北京。然後,他開始全神貫注地起草鄭建國一案的申訴書,他盡量用簡明的語言陳述理由。


    洪鈞覺得這次辦案還算比較順利,他甚至預感到自己在成立律師事務所後承辦的第一起案件會有一個完美的結局。他認為,如果dna鑑定成功,那麽此案就大功告成了;即使dna鑑定不成,為鄭建國洗刷罪名也有一定把握,當然還有些工作要做。突然,一個問題浮上他的腦海:假如dna鑑定結論表明那刀子上的血跡就是鄭建國的,那怎麽辦?他又想起了“夢遊強姦”的問題。在美國那種尊崇程序正義和人權保障的抗辯式訴訟製度下,法官可以接受“夢遊殺人”的抗辯理由,但是中國的法官大概不會接受“夢遊強姦”的說法,何況這還是一個再審的案件。洪鈞清楚地知道,在當下中國的司法製度下,錯判容易,翻案難!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血之罪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何家弘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何家弘並收藏血之罪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