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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屏風+五個鍾錶+紅色密室+相似的房間+萬無一失的謀殺 作者:[日]鯰川哲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哦,是這麽回事。”
鬼貫點了點頭,把皮包放到膝上,從包裏取出兩張紙片。那是植田博人開給小早川和櫥原的支票,由於鑑定筆跡的需要,從銀行裏借出來的。
“請你拿著這兩張支票仔細看看。”鬼貫說。
朱騖子遵照鬼貫的話看過支票後,什麽異常也沒發現。這是兩張兌現過的支票,一張票麵是兩萬兩千日元,另一張是五萬兩幹五百日元,日期是昭和三十二年〔即1957年。〕四月三十日,都有植田博人的簽名蓋章。
朱騖子把支票翻過來觀看,那張票麵小的支票背後被染上了模糊不清的鋼筆字跡,好象是墨水洇開來造成的,此外就是小早川讓二的住址、姓名和印章。另一張支票的背後也有著櫥原內衣商店店主的姓名和印章,但沒有墨水汙跡,十分幹淨。
朱騖子把兩張支票的表裏一而再地瞧看,還是沒法理解鬼貫究竟在這支票上發現了什麽。
“這東西有什麽問題嗎?”朱騖子問。
“嗯。”
鬼貫的嘴角上浮起微妙的笑容,他問朱騖子。
“我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你給朋友寫信的時侯,是怎樣使用信箋的?”
“怎樣使用?當然是從第一張順次往下寫啦。”
朱鴛子見鬼貫提出這種不成其為問題的問題,實在不理解對方是什麽用意,顯出一副莫名其妙的神情。鬼貫卻故意賣關子似地無視朱騖子的疑問,他仍舊回到了本題說:
“你看看小早川君收下的那張支票的背後,那上麵染有一些無關的字跡,是墨水洇出來造成的。你好好看看,字跡還可以辨認得出來。”
“……嗯,是‘錢五萬日元’,還有植田博人的簽名,那數目字不是‘三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嗎?”
“對,對,能辨認出這些就足夠說明問題了。你現在總明白染上去的字跡是怎麽回事了吧?”
“喔,我明白了。這是開給櫥原內衣商店支票上的字呀!”
鬼貫沒有回答,他深深地點了點頭,把兩張支票疊在一起給朱騖子看,說道:
“你瞧,這麽一來不是正好吻合嗎?那就是說,寫在一張支票上的字跡還沒幹,就疊上了另一張支票,所以墨水染到另一張支票上去了。造成這現象是必然的,因為小早川君收下的支票是五十張一本的支票簿的第十四張,櫥原內衣商店收得的支票是第十五張,既然如此,鋼筆字跡染了上去就是理所當然的事了。”
鬼貫一字一句地解釋給朱騖子聽。朱騖子也全神貫泣地聽著鬼貫的講話,努力弄明白其中的意思:既然小早川的那張支票裝訂在櫥原內衣商店的那張支票上麵,那末寫在櫥原那張支票正麵的字跡染到小早川那張支稟的背麵上,就是必然的現象了。
不過那又能說明什麽呢?這時鬼貫說道:
“根據小早川君的講法,植田氏是當著小早川君的麵開的支票,植田氏把開好的支票遞給小早川君後,帶著印鑑和支票簿出門了。我們已經清楚,植田氏不是去內衣商店,而是去青山殺人。即使如植田氏所說,他出了家門是去櫥原內衣商店的,那末他在店主麵前開的支票上的字跡就不應該染到小早川君那張支票的背麵去,因為事情很清楚,這時小早川君己收下植田氏開給自己的支票,放入了衣服口袋中,小早川君也正坐在植田氏家書房的椅子上,在聽莫劄特的樂曲!”
“喔,這倒是真的呢!”朱騖子說。
經鬼貫這麽一解釋,朱騖子方始恍然大悟,她為自己的腦筋遲鈍而不好意思起來。
“要使這一矛盾變成不矛盾的話,隻能認為:植田氏肯定先給內衣商店店主開了支票,然後再給小早川君開了支票。不可能有別的解釋。由此可以得出下麵的結論——植田氏翻過第十四張支票,先開第十五張支票,支票上的墨水還末幹,這時也許是因為支票簿從桌子上掉落到地上了吧,墨水就染到第十四張空白支票的背麵去了。我是這麽推測的。我們剛剛談過信箋的情況,我認為不管是信箋還是支票簿,都應該是從第一張順次向下用才對。但是,植田氏為什麽要跳過第十四張先用第十五張呢?他有什麽必要這麽做呢?這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鬼貫說。
下麵的情況,不用鬼貫解釋也一清二楚了。朱鴛子心裏在想,聽了鬼貫的說明,一切是那麽簡單,然而最初動出這個腦筋的人真是不容易,打個比喻,就仿佛哥倫布的雞蛋?。
“支票從支票簿上撕下後,會有存根留下,隻要查看那存根,那末第十四張開給誰,第十五張開給誰就可迎刃而解。植田氏玩的把戲,其關健無非是給人造成一種印象——他是先給小早川君開的支票,然後再給內衣商店店主開的支票。所以植田氏無論如何得把第十四張開給小早川君,把第十五張開給內衣商店店主。這並不需要什麽特別複雜的伎倆,植田氏要辦到這一點並不難。要是不露出這一破綻……”
如果植田不犯下這一點小錯誤,那末他的計畫是很順利地如願以償了。在沒有對支票問題引起重視前,鬼貫事實上不是已經把植田偽造的“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斷定為確鑿“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了嗎?那樣的話,隆吉就得呼冤叫屈地走上斷頭台。朱鴛子一想到要是植田不犯下這個小錯誤,她渾身就不寒而慄。也許是這一恐怖感深深印入了朱鴛子腦髓的緣故吧,她感到今後一旦提起這件事,自己便會哆嗦呢。
鬼貫點了點頭,把皮包放到膝上,從包裏取出兩張紙片。那是植田博人開給小早川和櫥原的支票,由於鑑定筆跡的需要,從銀行裏借出來的。
“請你拿著這兩張支票仔細看看。”鬼貫說。
朱騖子遵照鬼貫的話看過支票後,什麽異常也沒發現。這是兩張兌現過的支票,一張票麵是兩萬兩千日元,另一張是五萬兩幹五百日元,日期是昭和三十二年〔即1957年。〕四月三十日,都有植田博人的簽名蓋章。
朱騖子把支票翻過來觀看,那張票麵小的支票背後被染上了模糊不清的鋼筆字跡,好象是墨水洇開來造成的,此外就是小早川讓二的住址、姓名和印章。另一張支票的背後也有著櫥原內衣商店店主的姓名和印章,但沒有墨水汙跡,十分幹淨。
朱騖子把兩張支票的表裏一而再地瞧看,還是沒法理解鬼貫究竟在這支票上發現了什麽。
“這東西有什麽問題嗎?”朱騖子問。
“嗯。”
鬼貫的嘴角上浮起微妙的笑容,他問朱騖子。
“我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你給朋友寫信的時侯,是怎樣使用信箋的?”
“怎樣使用?當然是從第一張順次往下寫啦。”
朱鴛子見鬼貫提出這種不成其為問題的問題,實在不理解對方是什麽用意,顯出一副莫名其妙的神情。鬼貫卻故意賣關子似地無視朱騖子的疑問,他仍舊回到了本題說:
“你看看小早川君收下的那張支票的背後,那上麵染有一些無關的字跡,是墨水洇出來造成的。你好好看看,字跡還可以辨認得出來。”
“……嗯,是‘錢五萬日元’,還有植田博人的簽名,那數目字不是‘三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嗎?”
“對,對,能辨認出這些就足夠說明問題了。你現在總明白染上去的字跡是怎麽回事了吧?”
“喔,我明白了。這是開給櫥原內衣商店支票上的字呀!”
鬼貫沒有回答,他深深地點了點頭,把兩張支票疊在一起給朱騖子看,說道:
“你瞧,這麽一來不是正好吻合嗎?那就是說,寫在一張支票上的字跡還沒幹,就疊上了另一張支票,所以墨水染到另一張支票上去了。造成這現象是必然的,因為小早川君收下的支票是五十張一本的支票簿的第十四張,櫥原內衣商店收得的支票是第十五張,既然如此,鋼筆字跡染了上去就是理所當然的事了。”
鬼貫一字一句地解釋給朱騖子聽。朱騖子也全神貫泣地聽著鬼貫的講話,努力弄明白其中的意思:既然小早川的那張支票裝訂在櫥原內衣商店的那張支票上麵,那末寫在櫥原那張支票正麵的字跡染到小早川那張支稟的背麵上,就是必然的現象了。
不過那又能說明什麽呢?這時鬼貫說道:
“根據小早川君的講法,植田氏是當著小早川君的麵開的支票,植田氏把開好的支票遞給小早川君後,帶著印鑑和支票簿出門了。我們已經清楚,植田氏不是去內衣商店,而是去青山殺人。即使如植田氏所說,他出了家門是去櫥原內衣商店的,那末他在店主麵前開的支票上的字跡就不應該染到小早川君那張支票的背麵去,因為事情很清楚,這時小早川君己收下植田氏開給自己的支票,放入了衣服口袋中,小早川君也正坐在植田氏家書房的椅子上,在聽莫劄特的樂曲!”
“喔,這倒是真的呢!”朱騖子說。
經鬼貫這麽一解釋,朱騖子方始恍然大悟,她為自己的腦筋遲鈍而不好意思起來。
“要使這一矛盾變成不矛盾的話,隻能認為:植田氏肯定先給內衣商店店主開了支票,然後再給小早川君開了支票。不可能有別的解釋。由此可以得出下麵的結論——植田氏翻過第十四張支票,先開第十五張支票,支票上的墨水還末幹,這時也許是因為支票簿從桌子上掉落到地上了吧,墨水就染到第十四張空白支票的背麵去了。我是這麽推測的。我們剛剛談過信箋的情況,我認為不管是信箋還是支票簿,都應該是從第一張順次向下用才對。但是,植田氏為什麽要跳過第十四張先用第十五張呢?他有什麽必要這麽做呢?這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鬼貫說。
下麵的情況,不用鬼貫解釋也一清二楚了。朱鴛子心裏在想,聽了鬼貫的說明,一切是那麽簡單,然而最初動出這個腦筋的人真是不容易,打個比喻,就仿佛哥倫布的雞蛋?。
“支票從支票簿上撕下後,會有存根留下,隻要查看那存根,那末第十四張開給誰,第十五張開給誰就可迎刃而解。植田氏玩的把戲,其關健無非是給人造成一種印象——他是先給小早川君開的支票,然後再給內衣商店店主開的支票。所以植田氏無論如何得把第十四張開給小早川君,把第十五張開給內衣商店店主。這並不需要什麽特別複雜的伎倆,植田氏要辦到這一點並不難。要是不露出這一破綻……”
如果植田不犯下這一點小錯誤,那末他的計畫是很順利地如願以償了。在沒有對支票問題引起重視前,鬼貫事實上不是已經把植田偽造的“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斷定為確鑿“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了嗎?那樣的話,隆吉就得呼冤叫屈地走上斷頭台。朱鴛子一想到要是植田不犯下這個小錯誤,她渾身就不寒而慄。也許是這一恐怖感深深印入了朱鴛子腦髓的緣故吧,她感到今後一旦提起這件事,自己便會哆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