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在探長身後關上門,住在布萊德林新月區的婦人好長一段時間保持著同樣的姿勢。她的眼睛直愣愣地盯著會客室地氈的褐色花紋,伸出舌頭舔著她的薄唇。她沒有顯現一絲不安,全副心力都集中在思考,大腦像個電動鍾擺一樣快速運動著。約莫兩分鍾的光景,她站在那裏動也不動,仿如一件家具,一隻安靜的鬧時鍾。終於她轉過身走回起居室,跌坐在被探長的重量壓扁的椅墊裏。她全憑本能讓自己小心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似乎那是生命當前最馬虎不得的一件事。她從餐具櫥的抽屜裏取出一條白色桌巾,開始準備晚餐,在廚房和起居室間從容地來來去去,精心將刀叉平行擺放好,一如她平日所做的。在她一切就緒之前,鑰匙“哢啦”一聲門鎖打開,一位28歲,穿一身淡褐色的女人走進門。她的灰褐色外套,鹿褐色圍巾,稍稱得上流行的綠褐色帽子,告知了她的職業。她在走廊脫下橡膠鞋套走進起居室,應酬地笑談外麵的雨天。
伊芙雷太太應和著,說:“我幫你準備了一些冷餐當做晚飯,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出去一下。我急著去見個朋友,希望你覺得沒什麽關係。”女人向她保證沒什麽大不了的,伊芙雷太太感激地回到廚房。她從托盤裏端出烤牛肉,切薄片做三明治,用白色餐紙將三明治裹起來裝在麵包籃裏,配上煎好的肉腸、切成菱形的肉片和一包巧克力糖。她在火爐裏添了一點兒柴,裝滿一壺水,把壺擱在爐台上,等她回來時水就燒開了,然後趕緊上樓。她回房裏換上外出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把幾縷頑固的髮絲塞在帽子底下。她從抽屜裏拿出鑰匙,接著又打開另一個抽屜,數過抽出的那疊鈔票後,把它們塞進錢包,然後在堆疊的帆布和絲綢上打開記事本寫了一封短箋,將信簽裝入信封藏在外套口袋裏。她再度下樓,拉出手套,拽起廚房桌上的小籃子從後門出去,並將門鎖上。她走到街上,毫不左顧右盼,她挺直脊背,昂起下巴,堅毅前行,像是在對世人昭告自己是個操行良好的公民。她在富漢路的巴士站等車,表現出一副明達事理及懂得矜持的女人的樣子,對其他候車乘客視若無睹。和往常一樣,她上車時,車上隻有那個觀察力出奇好的駕駛員認出她曾經搭過他的車。當巴士帶她前往布萊辛頓的途中,她絲毫不動聲色:同車乘客以為她要不是隻麻雀,就是根燈柱。抵達布萊辛頓前,她在史崔罕丘下了車,消失在夜晚的濃霧裏,沒有人記得她當時是往哪個方向去,沒有人因她隱藏在外表下的緊張惶恐而覺得不安。
街燈如朦朧的月光般懸掛著,她往上走了好長一段路,又向下走到另一條一模一樣——筆直平坦、霧茫茫的街燈、冷冷清清的路。一條又一條。在最後一條街的半途她突然轉身,返回最近的一盞街燈。一個女孩匆匆忙忙地超過她,約會要遲到了;小男孩合掌搖著兩便士發出“叮噹”聲響。沒有別的人了。她假裝借光看表,重新朝著原來的方向走去。她左邊一幢有高聳宏偉的柱廊建築,承襲著布萊辛頓上流社會的高傲和冷漠,牆上的灰泥如雪片般剝落,鮮艷奪目的窗簾顯出房屋主人庸俗的品位。此刻這些東西已經沒什麽值得細看的,惟有門內扇形窗戶縫隙露出的一絲光線顯示屋裏有人居住。她隱身在其中一扇門裏,輕輕關上厚重的門。爬上兩層光線微弱的老舊階梯,爬到第三層樓,三樓沒有燈。她抬頭望望黑漆漆的樓上,傾聽著,但整棟房子裏隻聽得到舊木頭髮出的嘰嘎聲。她一步步緩慢地摸索著往上爬,在轉彎處小心翼翼以免絆倒,終於走到沒有半絲光線的樓梯頂端,停下來喘氣。盤算著某人應該知道是她來訪,她用手摸索看不見的門,找著了,她輕輕敲門,裏麵沒有任何回應,門底下也沒有顯示裏麵有人的光線。但她還是又敲了一次門,嘴唇貼在門與門框銜接的縫隙悄聲說,“喬瓦得,是我!”幾乎在同時,門裏有什麽東西被一腳踢開,門開了,她從敞開的門外看見點了盞燈的房間,男人的側影看上去像是逆光的十字架耶穌像。
“進來,”男人說,把她拖進房裏,關門上鎖。她把她的籃子放在窗簾後麵,轉身麵向從門邊走過來的男人。
“你不該來的!”他說,“你來做什麽?”
“已經來不及寫信告訴你了,所以我過來,我必須見你。他們已經知道他是誰了。蘇格蘭場的警察今天傍晚來過,想知道有關你們兩個的事。我把我知道的告訴了他,告訴他一切他想知道的事,除了你在哪裏。我甚至還把你們的照片也給他了。他知道你人在倫敦,你已經不能再留在這裏了。你該趕快走。”
“你為什麽要把照片給他?”
“當我假裝去找那些照片時,我知道我不能空著手回來說沒找到,我要讓他先信任我。我是說,我怕自己會把事情搞砸了。所以我想,先讓他拿走那些照片——他得從頭去打聽你們倆——一張照片不會捅出什麽婁子的。”
“不會嗎?”男人說,“明天所有的倫敦警察就都知道我長什麽樣子了。這說明了一件事——天知道,這簡直糟糕透頂——僅僅一張爛照片就能害慘我。真該撕了它!”
“對,如果你要繼續留在倫敦,情況就會很糟。你留在倫敦,很快會被逮到的。現在最緊要的是,你今天晚上就趕緊離開倫敦。”
伊芙雷太太應和著,說:“我幫你準備了一些冷餐當做晚飯,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出去一下。我急著去見個朋友,希望你覺得沒什麽關係。”女人向她保證沒什麽大不了的,伊芙雷太太感激地回到廚房。她從托盤裏端出烤牛肉,切薄片做三明治,用白色餐紙將三明治裹起來裝在麵包籃裏,配上煎好的肉腸、切成菱形的肉片和一包巧克力糖。她在火爐裏添了一點兒柴,裝滿一壺水,把壺擱在爐台上,等她回來時水就燒開了,然後趕緊上樓。她回房裏換上外出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把幾縷頑固的髮絲塞在帽子底下。她從抽屜裏拿出鑰匙,接著又打開另一個抽屜,數過抽出的那疊鈔票後,把它們塞進錢包,然後在堆疊的帆布和絲綢上打開記事本寫了一封短箋,將信簽裝入信封藏在外套口袋裏。她再度下樓,拉出手套,拽起廚房桌上的小籃子從後門出去,並將門鎖上。她走到街上,毫不左顧右盼,她挺直脊背,昂起下巴,堅毅前行,像是在對世人昭告自己是個操行良好的公民。她在富漢路的巴士站等車,表現出一副明達事理及懂得矜持的女人的樣子,對其他候車乘客視若無睹。和往常一樣,她上車時,車上隻有那個觀察力出奇好的駕駛員認出她曾經搭過他的車。當巴士帶她前往布萊辛頓的途中,她絲毫不動聲色:同車乘客以為她要不是隻麻雀,就是根燈柱。抵達布萊辛頓前,她在史崔罕丘下了車,消失在夜晚的濃霧裏,沒有人記得她當時是往哪個方向去,沒有人因她隱藏在外表下的緊張惶恐而覺得不安。
街燈如朦朧的月光般懸掛著,她往上走了好長一段路,又向下走到另一條一模一樣——筆直平坦、霧茫茫的街燈、冷冷清清的路。一條又一條。在最後一條街的半途她突然轉身,返回最近的一盞街燈。一個女孩匆匆忙忙地超過她,約會要遲到了;小男孩合掌搖著兩便士發出“叮噹”聲響。沒有別的人了。她假裝借光看表,重新朝著原來的方向走去。她左邊一幢有高聳宏偉的柱廊建築,承襲著布萊辛頓上流社會的高傲和冷漠,牆上的灰泥如雪片般剝落,鮮艷奪目的窗簾顯出房屋主人庸俗的品位。此刻這些東西已經沒什麽值得細看的,惟有門內扇形窗戶縫隙露出的一絲光線顯示屋裏有人居住。她隱身在其中一扇門裏,輕輕關上厚重的門。爬上兩層光線微弱的老舊階梯,爬到第三層樓,三樓沒有燈。她抬頭望望黑漆漆的樓上,傾聽著,但整棟房子裏隻聽得到舊木頭髮出的嘰嘎聲。她一步步緩慢地摸索著往上爬,在轉彎處小心翼翼以免絆倒,終於走到沒有半絲光線的樓梯頂端,停下來喘氣。盤算著某人應該知道是她來訪,她用手摸索看不見的門,找著了,她輕輕敲門,裏麵沒有任何回應,門底下也沒有顯示裏麵有人的光線。但她還是又敲了一次門,嘴唇貼在門與門框銜接的縫隙悄聲說,“喬瓦得,是我!”幾乎在同時,門裏有什麽東西被一腳踢開,門開了,她從敞開的門外看見點了盞燈的房間,男人的側影看上去像是逆光的十字架耶穌像。
“進來,”男人說,把她拖進房裏,關門上鎖。她把她的籃子放在窗簾後麵,轉身麵向從門邊走過來的男人。
“你不該來的!”他說,“你來做什麽?”
“已經來不及寫信告訴你了,所以我過來,我必須見你。他們已經知道他是誰了。蘇格蘭場的警察今天傍晚來過,想知道有關你們兩個的事。我把我知道的告訴了他,告訴他一切他想知道的事,除了你在哪裏。我甚至還把你們的照片也給他了。他知道你人在倫敦,你已經不能再留在這裏了。你該趕快走。”
“你為什麽要把照片給他?”
“當我假裝去找那些照片時,我知道我不能空著手回來說沒找到,我要讓他先信任我。我是說,我怕自己會把事情搞砸了。所以我想,先讓他拿走那些照片——他得從頭去打聽你們倆——一張照片不會捅出什麽婁子的。”
“不會嗎?”男人說,“明天所有的倫敦警察就都知道我長什麽樣子了。這說明了一件事——天知道,這簡直糟糕透頂——僅僅一張爛照片就能害慘我。真該撕了它!”
“對,如果你要繼續留在倫敦,情況就會很糟。你留在倫敦,很快會被逮到的。現在最緊要的是,你今天晚上就趕緊離開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