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照片裏的這個男人不是奧爾迪斯。兩人完全不沾邊。
“搞什麽名堂?”亞歷克絲說道。語氣激動得差點嗆住。
“這就是他,亞歷克絲。毫無疑問這就是他。你看看日期。”
她看了。在她右手下方有一個日期戳印:1994年1月11日。
這個人是查爾斯·盧瑟福。拍攝日期僅僅就在四天前。
[1]漢弗萊斯(humphries)根據發音分成兩部分就是hump fries,即駝背炸薯條。
亞歷克絲
現在
21
劉易斯·普萊恩的薩博車引擎開始嗚鳴時,他已經遲了。他正在趕往麥可·坦納追悼會的路上。他強開了幾英裏,不去理會那異響,隻想著那冷血的殺人犯。想著死亡如何在過去和現在之間刻下一條線。扯斷生死的接縫,攪亂一切,讓它們令人痛心地糾結在一起。經過伯靈頓邊界時,淚水已在他臉頰上變冷,他搖下車窗,任憑風吹著他所剩無幾的頭髮。
很快車身開始震動,一縷灰煙從擋風玻璃前麵冒出來。他把車駛向一條佛蒙特的鄉間道路,試著用手機給亞歷克絲·希普利打電話。但在這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地方手機根本沒有信號,不管怎樣,現在再要回頭已經晚了:追悼會馬上就要開始,弔唁的人們已經在賈斯珀的四方院裏聚集。(劉易斯從他與殘暴、變態的人打交道的經驗中知道兇手很可能就在那群人之中。)
或許這樣更好,他想。作為一個心理承受力差的人,一名失敗的心理醫生,以及暴力犯罪精神病醫院的管理員,他從來也沒有真正是他們中的一員。
他花了半小時攔下一輛過路車,又花了四十五分鍾才進了一座叫做奧韋爾的小鎮,找到一名機修師修理了引擎,師傅警告他:這車維持不了太久。很快他又回到了2號公路上。當他開進賈斯珀,看見遠處校園建築上閃閃發光的尖頂時,劉易斯猜想著這一切——他的遲到、車的故障——會不會在某種程度上引起其他人的懷疑。他們總是那樣的,用犀利的、冷冰冰的眼光看待他。散熱器裂了?他們會嘲弄地說,這聽上去怎麽這麽像劉易斯的風格。
那是很瘋狂,聽上去就像他的某個囚犯會說的那樣神經錯亂,但他開始對著後視鏡編了個故事,一個關於他為什麽會遲到的謊言。像某種精心編排的不在場證據。
他停好車,跑向山坡上菲斯克的大房子。假如他能在其他人參加完追悼會離開前趕到,那麽他還可能使他們相信他是真心在乎的。相信他一直都很尊重麥可,並認為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是一場多麽慘無人道的悲劇。當他跑到前門時,他的襯衫已被汗水浸濕貼在胸口,喘息聲急促而沉重。
他敲了門,無人應答。劉易斯還清楚地記得他念本科時這棟房子的樣子:菲斯克會經常邀請他們這九名被選中上奧爾迪斯夜課班的英語專業學生來做客。那種與其他人一起在這棟房子裏的場合總會給劉易斯帶來一種可悲的快樂。那就好似,隻有在那些品著天價般昂貴的紅酒、談論著偉大的文學著作的夜晚,他才真正是屬於這個群體的。直到他收到那部手稿前,那樣的時刻都是稀鬆罕見的。
那部手稿。
他開始回想起來。想起它怎麽到了他手裏,那一頁脆弱的紙,以及還會有更多的承諾。想起那匿名的保證確信未出版的法洛斯手稿就在這兒,就在這棟聳立在他眼前的大房子裏。劉易斯想找亞歷克絲談談,看她是否找到了剩餘的手稿。假如他能以某種方式令法洛斯再度復活,他想著,讓法洛斯起死回生,那麽也許其他人就會改變對他的看法。平等地尊重他。
他轉到房子的另一側向裏麵打探。窗戶上積滿了厚厚的汙垢,很難看得清裏麵的情況。但他確實看見了:一個人影從窗玻璃後走過。
“嘿!”他一邊大喊一邊猛敲著窗扉,“我是劉易斯!我在這兒!我趕過來了!”
他飛快地走到房子背後,又往裏張望。分分秒秒朝他壓下來,一點點地流逝,令他開始飛跑,一步躍上鵝卵石鋪地的門廊,來到後門跟前,發現門——
開著。大敞著,邀請他進去。他今天的第一個突破。
他走進門廳。絲絲縷縷的陽光透進來,參差不齊地照在硬木地板上。他聞了聞:那是發黴、腐朽、廢棄的味道,是時間的流逝,他日漸增長的年歲,丹尼爾的自殺,還是麥可不合情理的被害。奇怪的是,他想起了他的一名病人,那人親手勒死了她三歲的女兒,然後又放火燒了她的屍體。那病人對他說:“你想的也都是邪念,普萊恩博士。這就是你和我相似的地方。這就是我們的相同之處。”劉易斯閉緊了眼睛,朝房間深處走去。
他的腳步聲迴蕩著。大屋裏有一盞燈還亮著,發著光——但此外還有點別的什麽。他們不久前還在這兒。沙發上卷著一條毯子,壁爐裏堆著黑色的炭灰。
“我到了。”劉易斯朝著房間裏說道,聲音對著剛才他從外麵看見人影的方向,引起一聲空洞的迴響。接著是他的不在場證據:“我的一個病人。當時醫院裏出了點麻煩。但我終於還是到這兒了。那邊有人嗎?”
他轉身要走,但又聽見了一陣很輕的腳步聲,地板的吱呀聲。他等著。
“搞什麽名堂?”亞歷克絲說道。語氣激動得差點嗆住。
“這就是他,亞歷克絲。毫無疑問這就是他。你看看日期。”
她看了。在她右手下方有一個日期戳印:1994年1月11日。
這個人是查爾斯·盧瑟福。拍攝日期僅僅就在四天前。
[1]漢弗萊斯(humphries)根據發音分成兩部分就是hump fries,即駝背炸薯條。
亞歷克絲
現在
21
劉易斯·普萊恩的薩博車引擎開始嗚鳴時,他已經遲了。他正在趕往麥可·坦納追悼會的路上。他強開了幾英裏,不去理會那異響,隻想著那冷血的殺人犯。想著死亡如何在過去和現在之間刻下一條線。扯斷生死的接縫,攪亂一切,讓它們令人痛心地糾結在一起。經過伯靈頓邊界時,淚水已在他臉頰上變冷,他搖下車窗,任憑風吹著他所剩無幾的頭髮。
很快車身開始震動,一縷灰煙從擋風玻璃前麵冒出來。他把車駛向一條佛蒙特的鄉間道路,試著用手機給亞歷克絲·希普利打電話。但在這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地方手機根本沒有信號,不管怎樣,現在再要回頭已經晚了:追悼會馬上就要開始,弔唁的人們已經在賈斯珀的四方院裏聚集。(劉易斯從他與殘暴、變態的人打交道的經驗中知道兇手很可能就在那群人之中。)
或許這樣更好,他想。作為一個心理承受力差的人,一名失敗的心理醫生,以及暴力犯罪精神病醫院的管理員,他從來也沒有真正是他們中的一員。
他花了半小時攔下一輛過路車,又花了四十五分鍾才進了一座叫做奧韋爾的小鎮,找到一名機修師修理了引擎,師傅警告他:這車維持不了太久。很快他又回到了2號公路上。當他開進賈斯珀,看見遠處校園建築上閃閃發光的尖頂時,劉易斯猜想著這一切——他的遲到、車的故障——會不會在某種程度上引起其他人的懷疑。他們總是那樣的,用犀利的、冷冰冰的眼光看待他。散熱器裂了?他們會嘲弄地說,這聽上去怎麽這麽像劉易斯的風格。
那是很瘋狂,聽上去就像他的某個囚犯會說的那樣神經錯亂,但他開始對著後視鏡編了個故事,一個關於他為什麽會遲到的謊言。像某種精心編排的不在場證據。
他停好車,跑向山坡上菲斯克的大房子。假如他能在其他人參加完追悼會離開前趕到,那麽他還可能使他們相信他是真心在乎的。相信他一直都很尊重麥可,並認為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是一場多麽慘無人道的悲劇。當他跑到前門時,他的襯衫已被汗水浸濕貼在胸口,喘息聲急促而沉重。
他敲了門,無人應答。劉易斯還清楚地記得他念本科時這棟房子的樣子:菲斯克會經常邀請他們這九名被選中上奧爾迪斯夜課班的英語專業學生來做客。那種與其他人一起在這棟房子裏的場合總會給劉易斯帶來一種可悲的快樂。那就好似,隻有在那些品著天價般昂貴的紅酒、談論著偉大的文學著作的夜晚,他才真正是屬於這個群體的。直到他收到那部手稿前,那樣的時刻都是稀鬆罕見的。
那部手稿。
他開始回想起來。想起它怎麽到了他手裏,那一頁脆弱的紙,以及還會有更多的承諾。想起那匿名的保證確信未出版的法洛斯手稿就在這兒,就在這棟聳立在他眼前的大房子裏。劉易斯想找亞歷克絲談談,看她是否找到了剩餘的手稿。假如他能以某種方式令法洛斯再度復活,他想著,讓法洛斯起死回生,那麽也許其他人就會改變對他的看法。平等地尊重他。
他轉到房子的另一側向裏麵打探。窗戶上積滿了厚厚的汙垢,很難看得清裏麵的情況。但他確實看見了:一個人影從窗玻璃後走過。
“嘿!”他一邊大喊一邊猛敲著窗扉,“我是劉易斯!我在這兒!我趕過來了!”
他飛快地走到房子背後,又往裏張望。分分秒秒朝他壓下來,一點點地流逝,令他開始飛跑,一步躍上鵝卵石鋪地的門廊,來到後門跟前,發現門——
開著。大敞著,邀請他進去。他今天的第一個突破。
他走進門廳。絲絲縷縷的陽光透進來,參差不齊地照在硬木地板上。他聞了聞:那是發黴、腐朽、廢棄的味道,是時間的流逝,他日漸增長的年歲,丹尼爾的自殺,還是麥可不合情理的被害。奇怪的是,他想起了他的一名病人,那人親手勒死了她三歲的女兒,然後又放火燒了她的屍體。那病人對他說:“你想的也都是邪念,普萊恩博士。這就是你和我相似的地方。這就是我們的相同之處。”劉易斯閉緊了眼睛,朝房間深處走去。
他的腳步聲迴蕩著。大屋裏有一盞燈還亮著,發著光——但此外還有點別的什麽。他們不久前還在這兒。沙發上卷著一條毯子,壁爐裏堆著黑色的炭灰。
“我到了。”劉易斯朝著房間裏說道,聲音對著剛才他從外麵看見人影的方向,引起一聲空洞的迴響。接著是他的不在場證據:“我的一個病人。當時醫院裏出了點麻煩。但我終於還是到這兒了。那邊有人嗎?”
他轉身要走,但又聽見了一陣很輕的腳步聲,地板的吱呀聲。他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