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1章 法不遺愛
戰國:讓你弱國苟活你卻逆天改命 作者:封少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彭子大彩!”
彭蒙下台之後,一位士子大步上台。
他沒有向祭酒淳於髡施禮,也沒有向場中眾人施禮,而是向著彭蒙的方向深深一揖,顯示了他對彭蒙學說的認同與崇敬之情。
目送彭蒙坐定之後,此人方才起身向周遭施禮道:
“趙人慎到,螢火之光,未及彭子天心之皓月。然有所補遺,願一抒己見,博諸子一笑耳。”
慎到道:“夫法,救世之良方也!治國無其法則亂,宗法而不變則衰,有法而行私謂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變法者,君長也。”
慎到顯然也是法家,他的開場白中,首先明確了法治的重要作用。然後又明確了百姓、有司、君主在法治過程中的不同地位。
慎道認為:百姓要老老實實地接受法令的規範,依法做事,即所謂“以力役法”;
各級的官吏隻能嚴格地遵守法律和執行法律,即所謂“以死守法”;
而重要的立法權,則要集中於君主之手,即所謂“以道變法”。
在慎到的這一番理論裏,雖然表明了“法”的重要性,但依然把君主集權置於最頂層的地位,在古代,“法”也是服務於中央集權製的。
爭鳴堂上,諸子百家之間不是為了真理而辯論,有時純粹是為了辯論而辯論。
慎到剛剛講到這裏,立即有人發現了其中的漏洞,一士子起身反問道:
“慎子所言,法至大也。然法與天子,孰大乎?”
慎到鄭重地道:“立天子以為天下,非立天下以為天子也;立國君以為國,非立國以為君也;立官長以為官,非立官以為長也。”
這番話的意思是說:
擁立天子是為了治理好天下,並不是設置天下來為天子一個人服務;
擁立國君是為了治理好國家,並不是建立國家來為國君一個人服務;
設置官職是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責,並不是設置官職來為長官個人享樂。
俱酒聽了大為震驚,慎到在這段表述裏,充分展示了戰國時期十分先進的“公私觀”。
慎到從公私觀上將天下、國家和天子、國君區分開來,雖然君主掌握著立法權,但不能隨意立法,一定要“立法為公”,堅決反對“立法為私”。
慎到用自己的觀點,鞏固與完善了剛才彭蒙的“人治與法治”命題。這可是兩千多年前古人的觀點,先進如此,怎麽能讓人不驚訝呢?
慎到繼續補充道:“正所謂,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一語既畢,正氣凜然。
好一句“法不遺愛”!
好一句“唯法所在”!
俱酒忍不住高聲喝了一聲“彩!”旋即整個爭鳴堂中喝彩聲四起。
又一士人起身道:“慎子言必稱法,若慎子犯法,慎子至親越法,當如何處之?
慎到大義凜然地道:“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離也;骨肉可刑,親戚可滅,至法不可闕也!”
(我喜歡的可以抑製,我忿恨的可以禁止,而我的法度一刻也不能離棄。骨肉至親違法可以施行刑罰,親戚朋友犯法可以進行誅殺,國家法度不能夠除去。)
慎到果然是戰國早期法家的大家,也是稷下學宮中的雄辯者,這一番話說得襟懷坦白,正氣浩然,又引得爭鳴堂中滿堂喝彩。
接下來,慎到又講到了法家的一個重要論斷:勢!
“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麵而王。則令行禁止。故賢而屈於不肖者,權輕也。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
意思是說,唐堯作為普通老百姓,不能指使他的鄰家;等到他坐北朝南稱王的時候,就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賢德的人服從於不肖者,因為權力輕;而不肖者能使賢人屈服,因為地位尊崇。
按俱酒後世的認知,他知道法家有“法、術、勢”三派,而慎到正是“勢”派學說的創始人。
所謂“勢”,就是指君王手中的權勢、權威,即君主統治所依托的權力和威勢。這種“在其位有其權”的重權意識一直延續至今。
通過上述論述,慎到已經基本反映出他的思想理念,“法”與“勢”是相輔相成。勢是前提,法是手段。
慎到此語看似在解釋法家的“勢”,其實也在以“法治”暗諷儒家口口念念的“德治”。
按儒家的學說,堯,是德行很高的人,正是如此,以堯為代表的上古聖王,可以憑德行影響人、教化人,帶動整個社會發展。
而慎到則提出“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麵而王,則令行禁止。”難道堯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時候,就沒有德行嗎?為什麽直到他君臨天下,方才能夠教化於人?
這其實不是“德”的作用,而是“勢“的作用啊!
座中諸子皆是有識之士,哪能聽不懂慎到這些話中暗藏私貨,一名儒家士子立即跳了出來。
“慎子所言,重法而輕賢。國無賢臣,世無良人,如何救世?”
這是抓住了慎到剛才所言中的“賢而屈於不肖者,權輕也。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這句話的漏洞。
慎到的這個觀點,確實有些偏激,將“勢”的作用看得非常重,而不論賢與不賢,這在戰國的學術範疇裏,是很忌諱的事情。
所謂賢,也就是人才。
戰國諸子,甚至戰國諸侯,都把“賢人”作為重要的資源而孜孜以求。
比如墨家十大主張中就有“尚賢”;孔子有“舉賢才”之論,孟子也主張“尊賢使能”;而法家也主張“論功行賞”。
在諸侯之中,對於人才的渴求與爭取,更是比比皆是。從“楚材晉用”到“千金買馬骨”,人才流動漸成規模。
但現在,慎到居然認為“法”才是最重要的,而所謂賢人並不重要,這不啻於捅了馬蜂窩。
此問一出,整個爭鳴堂中一片議論之聲,大家都要看看慎到該如何應對這個刁鑽的問題。
慎到鎮定地回答道:“立法而行私,是私與法爭,其亂甚於無法;立君而尊賢,是賢與君爭,其亂甚於無君。”
(立了公法而又動徇私,是徇私與公法之爭,其造成的禍亂比沒有法還要可怕;確立了君主的權威卻又尊崇賢人,是賢人與君主相爭,這將形成思想理念上的混亂,比沒有國君還要可怕。)
慎到一如既往地將法置於絕對地位,他巧妙地用“公法”與“私利”相爭,來比喻“君主”與“賢人”之爭,將所謂“賢人”置於“君主”的對立麵。
賢人,你還能賢過君主嗎?!
彭蒙下台之後,一位士子大步上台。
他沒有向祭酒淳於髡施禮,也沒有向場中眾人施禮,而是向著彭蒙的方向深深一揖,顯示了他對彭蒙學說的認同與崇敬之情。
目送彭蒙坐定之後,此人方才起身向周遭施禮道:
“趙人慎到,螢火之光,未及彭子天心之皓月。然有所補遺,願一抒己見,博諸子一笑耳。”
慎到道:“夫法,救世之良方也!治國無其法則亂,宗法而不變則衰,有法而行私謂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變法者,君長也。”
慎到顯然也是法家,他的開場白中,首先明確了法治的重要作用。然後又明確了百姓、有司、君主在法治過程中的不同地位。
慎道認為:百姓要老老實實地接受法令的規範,依法做事,即所謂“以力役法”;
各級的官吏隻能嚴格地遵守法律和執行法律,即所謂“以死守法”;
而重要的立法權,則要集中於君主之手,即所謂“以道變法”。
在慎到的這一番理論裏,雖然表明了“法”的重要性,但依然把君主集權置於最頂層的地位,在古代,“法”也是服務於中央集權製的。
爭鳴堂上,諸子百家之間不是為了真理而辯論,有時純粹是為了辯論而辯論。
慎到剛剛講到這裏,立即有人發現了其中的漏洞,一士子起身反問道:
“慎子所言,法至大也。然法與天子,孰大乎?”
慎到鄭重地道:“立天子以為天下,非立天下以為天子也;立國君以為國,非立國以為君也;立官長以為官,非立官以為長也。”
這番話的意思是說:
擁立天子是為了治理好天下,並不是設置天下來為天子一個人服務;
擁立國君是為了治理好國家,並不是建立國家來為國君一個人服務;
設置官職是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責,並不是設置官職來為長官個人享樂。
俱酒聽了大為震驚,慎到在這段表述裏,充分展示了戰國時期十分先進的“公私觀”。
慎到從公私觀上將天下、國家和天子、國君區分開來,雖然君主掌握著立法權,但不能隨意立法,一定要“立法為公”,堅決反對“立法為私”。
慎到用自己的觀點,鞏固與完善了剛才彭蒙的“人治與法治”命題。這可是兩千多年前古人的觀點,先進如此,怎麽能讓人不驚訝呢?
慎到繼續補充道:“正所謂,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一語既畢,正氣凜然。
好一句“法不遺愛”!
好一句“唯法所在”!
俱酒忍不住高聲喝了一聲“彩!”旋即整個爭鳴堂中喝彩聲四起。
又一士人起身道:“慎子言必稱法,若慎子犯法,慎子至親越法,當如何處之?
慎到大義凜然地道:“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離也;骨肉可刑,親戚可滅,至法不可闕也!”
(我喜歡的可以抑製,我忿恨的可以禁止,而我的法度一刻也不能離棄。骨肉至親違法可以施行刑罰,親戚朋友犯法可以進行誅殺,國家法度不能夠除去。)
慎到果然是戰國早期法家的大家,也是稷下學宮中的雄辯者,這一番話說得襟懷坦白,正氣浩然,又引得爭鳴堂中滿堂喝彩。
接下來,慎到又講到了法家的一個重要論斷:勢!
“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麵而王。則令行禁止。故賢而屈於不肖者,權輕也。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
意思是說,唐堯作為普通老百姓,不能指使他的鄰家;等到他坐北朝南稱王的時候,就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賢德的人服從於不肖者,因為權力輕;而不肖者能使賢人屈服,因為地位尊崇。
按俱酒後世的認知,他知道法家有“法、術、勢”三派,而慎到正是“勢”派學說的創始人。
所謂“勢”,就是指君王手中的權勢、權威,即君主統治所依托的權力和威勢。這種“在其位有其權”的重權意識一直延續至今。
通過上述論述,慎到已經基本反映出他的思想理念,“法”與“勢”是相輔相成。勢是前提,法是手段。
慎到此語看似在解釋法家的“勢”,其實也在以“法治”暗諷儒家口口念念的“德治”。
按儒家的學說,堯,是德行很高的人,正是如此,以堯為代表的上古聖王,可以憑德行影響人、教化人,帶動整個社會發展。
而慎到則提出“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麵而王,則令行禁止。”難道堯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時候,就沒有德行嗎?為什麽直到他君臨天下,方才能夠教化於人?
這其實不是“德”的作用,而是“勢“的作用啊!
座中諸子皆是有識之士,哪能聽不懂慎到這些話中暗藏私貨,一名儒家士子立即跳了出來。
“慎子所言,重法而輕賢。國無賢臣,世無良人,如何救世?”
這是抓住了慎到剛才所言中的“賢而屈於不肖者,權輕也。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這句話的漏洞。
慎到的這個觀點,確實有些偏激,將“勢”的作用看得非常重,而不論賢與不賢,這在戰國的學術範疇裏,是很忌諱的事情。
所謂賢,也就是人才。
戰國諸子,甚至戰國諸侯,都把“賢人”作為重要的資源而孜孜以求。
比如墨家十大主張中就有“尚賢”;孔子有“舉賢才”之論,孟子也主張“尊賢使能”;而法家也主張“論功行賞”。
在諸侯之中,對於人才的渴求與爭取,更是比比皆是。從“楚材晉用”到“千金買馬骨”,人才流動漸成規模。
但現在,慎到居然認為“法”才是最重要的,而所謂賢人並不重要,這不啻於捅了馬蜂窩。
此問一出,整個爭鳴堂中一片議論之聲,大家都要看看慎到該如何應對這個刁鑽的問題。
慎到鎮定地回答道:“立法而行私,是私與法爭,其亂甚於無法;立君而尊賢,是賢與君爭,其亂甚於無君。”
(立了公法而又動徇私,是徇私與公法之爭,其造成的禍亂比沒有法還要可怕;確立了君主的權威卻又尊崇賢人,是賢人與君主相爭,這將形成思想理念上的混亂,比沒有國君還要可怕。)
慎到一如既往地將法置於絕對地位,他巧妙地用“公法”與“私利”相爭,來比喻“君主”與“賢人”之爭,將所謂“賢人”置於“君主”的對立麵。
賢人,你還能賢過君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