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事情到這裏的話也不算最差。失望慣了的人,就算心上有瘡疤,但依舊會長大。可後來,每年過年走親戚時他們總熱衷於把這件事拿出來炫耀。比如他考入重點高中。那時候他還哭呢,要不是我們堅持把狗送走了,能有這麽好的成績?後來上大學。別讓孩子養寵物,多分神,他那時候還怪我們,不是我們逼這一把,他能考上?都是為了他好。不知道為什麽,這隻被送走的黑色流浪狗,好像跟著他一起長大。它變成一種詭異的證明,證明他父母是對的,證明他無論多努力而獲得的成功都隻是因為沒有這隻狗。他永遠被這隻畜生壓得站不起來。離家以後他很少主動喚起這段記憶,盡管他明白這件事對他的影響,但他刻意忽略,裝作毫不在乎。但此刻他從任喻身上看到了12歲的自己。他確信自己要什麽,喜歡什麽,他站在廊燈的光底下,眼睛好亮,懷裏的小狗眼睛也黑珍珠似的,濕亮又無辜。他從那四隻清澈的眼睛裏,看到自己此刻的倒影。30歲的他,沉悶,呆板,無趣,灰藹。他這樣的人,怎麽會得到像任喻這樣生動的人的愛。任喻以為他在發呆,走過來,舉著小狗的上肢,用狗狗柔軟的肚皮蹭他的臉。“方應理。”他笑著說,“鬥牛是不是都有一點鬥雞眼,我小時候肯定不會喜歡這種狗的,看起來醜醜的,現在又覺得喜歡了。是不是對小學生來說有點幼稚,對三十歲的老男人來說就剛剛好?”方應理抬起手,任喻以為他要摸狗,結果手掌卻覆到了自己的臉上,摸了摸他的臉。樓下不知道是開了電視,還是在放老碟片,響起縹緲而又熟悉的女聲。鄧麗君在歌裏溫溫柔柔地唱:就讓一切走遠,這不是件容易的事……讓它淡淡地來,讓它好好地去……到如今,年複一年……好像一直重壓在肩膀上的東西突然消失了。他忽然在異國他鄉,被理解,被尊重,被在乎,也終於可以釋懷。他許的不是讓任喻解開心結的願望嗎,怎麽解開的是自己。“任喻。”方應理聲音沉沉地喊他的名字,似乎還想說點什麽,但是心裏那一點明確的東西又被歌聲衝散了,再聚攏不起來,沙流光了,隻剩下掌紋裏那一點粗糙的灰。他最後隻好說:“我好像也不喜歡冬天了。”作者有話說:新年快樂。祝願每一位常歡愉,身體健,解心結。第44章 羞辱翌日天有一點陰,像是要下雨。本來夏天也是緬甸的雨季,說下就要下的,不能指望日日晴空。兩個人用婁裕通過郵戳排查出的地址摸到了廖修明的工廠,在市郊的一個偏僻的村鎮外,這個工廠本身就像一個小係統,占地廣闊,食堂宿舍一應俱全,人員進出都需要經過崗亭的檢查才能放行。任喻和方應理在附近的小山上用望遠鏡隱蔽地觀察了兩天工廠七點半準時會響上工鈴,從宿舍裏湧出來的人,重新湧進靠西側紅磚砌起來的矮平房裏,中午十二點放飯,人潮又從紅磚房裏湧進食堂,下午六點休息,晚上有時候有放風和娛樂活動,比如所有人穿著一樣的製服,整整齊齊坐在操場上看電影。大部分人是從來不進出的,隻有個別負責采買或其他任務的人才有出入的權限,像某種軍事化的封閉管理。“總不會是在造jun火吧?”任喻放下望遠鏡,說出了這個大膽的想法。方應理搖了搖頭:“造jun火對原料的需求是很大的,比如製造彈頭需要覆銅鋼,還需要火藥,但你看,幾乎沒有大型貨運進出。”然後兩個人雙雙沉默下來,這種程度的管理,很難進去,更難以獲得更多的信息。“好吧。”最後是任喻打破沉默,“至少我們排除了一個錯誤選項。”他起身把望遠鏡重新裝回背包裏,奮力抬腿將沾滿泥濘的靴子從土裏拔出來。昨夜山上剛下過雨,空氣裏滿是泥土的腥氣和草木清冽的氣味,濕度的增加也加劇了體感的悶熱。“老實說,知道廖修明沒有那麽瘋狂,我算是鬆了一口氣。”任喻笑起來,他這個人總是這樣,擅長讓氣氛變得輕鬆,“等我們吃飽再來想辦法,我要餓死了。”兩個人就往山下走,方應理指著西麵問:“那是佛塔嗎?”“嗯。”因為逆著光,任喻抬眼再次對著那個遙遙矗立的暗影確認,“大約是功德塔什麽的。”這邊離瑞基那寺不遠。虔誠的佛教徒會在周邊修建佛塔,刻石雕或者鍍金,有的裝上風鈴,風吹過時就會發出清脆又空靈的脆響,每響一次都算是替他們進行了一次祈禱。“佛真的會看見嗎?”吆吆“什麽?”任喻正在專心致誌下坡,思路一下斷了。“善與惡……”方應理想了想說,“眾生苦這些吧。”任喻沒來得及回答,不遠處傳來的說話聲吸引了二人的注意。“聽說你很會用舌頭。”一個年輕的男聲粗鄙地說,說的是漢話,但似乎不是母語,發音挺蹩腳,周圍伴隨此起彼伏的大笑,“阿閔,你用舌頭給我係好鞋帶我就放你走。”再悄聲走近幾步,透過林木的間隙,終於可以看清聲音的來源。前兩天在碼頭救下的那個少年被兩個差不多大的男孩壓在地上,他一側臉頰陷進泥水裏,不停地掙紮,而麵前的男孩身量要更高一些,他穿著白色的背心,腳上甩著鞋帶,用肮髒的鞋尖抵著阿閔的發頂,一下一下嘲弄似地踢著。這是一場以多欺少的霸淩。任喻側頭,將背包反手扔給方應理:“你看,這不就看到了。”誰是佛,自己是佛。自己看到,就是佛看到。恍然他在回答他剛才的問題,方應理嗤了一聲,提起嘴角:“任喻,我發現你有時候真挺不要臉的。”然後他看到佛走到少年們麵前,他們笑起來,在笑佛的自不量力。而佛讓人成為神,也讓人下地獄,他避開那些毫無章法的拳頭,一個背摔,白色的摔進去,黑色的濺起來。大笑的少年們不笑了,他們驚恐地看著佛,開始頂禮膜拜。佛說,別欺負人了,滾吧。他們就逃出去,嘩啦一下散開,像砸進池塘的雨水。搞定這種局麵,他一個人確實足夠了,方應理將背包遞回去,看到任喻拍去手上的泥,反手將背包套在肩上,又去扶阿閔。好像每次見這個小孩,他都顯得挺狼狽,這一次臉上更髒了,也更紅,眼眶也是腫的,好像哭過。但看到任喻的時候又笑起來,雨過天晴似的。“哥?”阿閔的語調是雀躍的,“你們怎麽到這裏來了?”這裏不是旅遊景點,一般沒什麽外人來。“我們喜歡逛冷僻點的地方。”任喻撒謊一向不臉紅,何況小孩子更好騙。阿閔搓掉臉上的泥,似乎對剛剛的遭遇習以為常、混不在意:“來得正好,去我家吃飯啊。”走兩步又回頭說:“今天有kyay oh。”“你家在哪?”“就在村子裏。”阿閔往山下一指,已經有了領路的架勢,“很近的。”“也不是不行。”任喻看了方應理一眼,見對方沒反對,“如果不打擾的話。”“不打擾呀。”阿閔熱情地說,或許是因為下山,步子很快,他胸前墜的螞蚱上下翻飛,“我阿媽見到中國人會很高興的,而且你們幫了我兩回。”任喻又問:“他們為什麽打你?”其實比打更惡劣,準確來說是羞辱。“因為我跟他們不一樣吧。”“什麽叫……不一樣?”任喻遲疑。更瘦小?漢話說得更好?還是怎麽樣?阿閔表情沉下去默了默,再開口時笑容更大,因為皮膚黝黑而顯得眼睛愈發明亮。“因為我喜歡男生呀。”他喜歡同性,所以被邊緣。地球之上就沒有新鮮事。任喻在意外的同時,又覺得他說出來有一種無憂無慮的倔強。如果是成年人,或者說在社會摸爬滾打過的人,恐怕做不到這麽坦然。他們會更容易妥協,更在意別人的眼光,更會用社會的標準去校準自己的標準。他們早就沒辦法看著別人的眼睛,大大方方地承認我喜歡男人呀。“你多大了?”任喻問。“19了。”阿閔回答,尾音揚起很高,有點驕傲。可明明看起來才十五六。“我太瘦了,又不夠高,看著顯小。”阿閔主動解釋,“但真19了,上個月阿灼哥剛給我過的生日。”“阿灼?”阿閔抿著嘴唇不說話了,跨過麵前榕樹拱出地麵的一截粗壯樹根,泥土裏到處都是植物裸露的根莖,像一張張的網。他又說:“快到啦,我家就在那。”他看上去很真摯,又或許是他這個人太生動、太真實了,他的螞蚱,他的十九歲生日,他喜歡的人也是男生,他們很有緣分,這一切都讓任喻產生好感。而且這裏離工廠很近,進了村子也許還能打聽到一點消息。想到這裏,任喻快走幾步緊緊跟上了他。許多煙囪在冒煙,圍繞村落的空氣似乎比山上要熱幾度。阿閔家是進村以後的第一間,帶一個樸素的院子,水泥地麵泛著白似乎是新砌的,簷下摞著幾捆柴薪,邊緣被昨夜的雨水濺濕了。方應理看著阿閔推開柚木做的門扉,吱呀一聲響,縫隙一點一點擴大,內裏的暗色被打破了,光影投進去,將空間分割成明暗交錯的樣子。似乎哪裏不對。但這種感覺很縹緲。有時它源自真實的觀察得到的結論,有時隻是源於經曆見聞帶來的假想。就好像登上飛機前,總會有關於墜機的擔憂,但他不會因此拒絕搭乘這種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可方應理還是下意識喊了一聲。“任喻。”任喻抬腿的動作頓住,偏過頭看他一眼,可很快視線又被阿閔吸引回去。他站在屋裏笑,眼神還是幹幹淨淨的,抬手招呼他們:“阿媽在後麵呢,快進來。”那種感覺好像又散了。任喻饑腸轆轆,拉著方應理跨進去。緊跟著腦後砰得一聲響。像是什麽碎了。作者有話說:因為某些平台規定,阿閔的人設我增加年齡到成年了,但其實在我的想法裏,阿閔應該要更小一點,十五六、十六七。所以希望大家能夠視角放得低一點來看,或許更好理解人物的行為。第45章 騙子螞蚱,很多螞蚱。在草野裏跳動。一層一層地撥開草,它們高高地蹦起來,像綠色的水花,濺到臉上,跳進眼睛裏。眼球處傳來劇烈的痛楚,方應理倏地驚醒了。這時他發覺痛楚並不是從眼睛裏傳來的,而是後腦勺,被劇烈敲擊過,現在可能破了,或者腫得很高。他下意識活動了一下腿部和手腕,滯澀冷冽的水流以及割進皮膚的麻繩纖維叫他瞬間認清了現在的處境下半身完全浸沒在水裏,上身靠高高吊起的手腕支撐,繩索的另一頭綁在蓄水池上方的一根木柱上。這是一個水牢。而任喻就在他身邊,雙臂和自己一樣,也被吊在木柱上,他垂著頭,看上去了無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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