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高超的車技,讓任喻歎為觀止。“你以前在隊裏是開車的吧。”就是隨口一句玩笑話。結果方應理頷首:“嗯,是學了半年坦克。”“……”最後比預計時間還提前五分鍾到達醫院,看方應理停好車,任喻謹慎開口:“我自己上去。”麵對逐客令,方應理倒顯得很平靜:“是伯母在這個醫院?”到了這個地步,當著他麵撒謊也會被輕而易舉看穿,隱瞞已經失去意義,任喻沉默兩秒後,“嗯”了一聲。於是幹脆不再阻攔,任憑便方應理跟著他,一路小跑著進醫院然後衝上直梯。醫院好像就沒有人少的時候,到處充滿了神情疲憊步履如飛的中年人,顫顫巍巍無所適從的老人,尖聲哭叫的孩童,有時日無多的人迎來生機,平凡的人遭遇厄運,有迎來和送往,希望和絕望,人生百態,全擠在這一隅。四樓。“張姨。怎麽回事?”任喻推開病房門,半撐著膝蓋喘氣。“做什麽事都毛毛躁躁的。”張姨連忙端了杯水過來,拍著他的脊背給他順氣,“電話裏我有沒有叫你慢一點。”任喻氣息勻一些:“沒辦法,著急嘛。”剛剛電話裏就說孟姻有了一點反應,他想萬一她醒了呢,就醒那麽一秒、十秒、一分鍾,他能趕上看一眼說一句話也好。“給你媽擦身的時候,她手指動了,我就趕緊喊你過來。”張姨給孟姻掖好被角,“醫生已經來看過,說是正常的神經震顫,也不一定代表就會醒,但總的來說有反應是好事。”任喻聞言立刻蹲下身伏在床側,握住孟姻的手喊她。“媽。”這一聲喊得很輕,好像生怕嚇著她,語氣也是方應理沒聽過的,是那種對家人說話時的情態,滿心滿眼的信任,並且知道對方一定會無條件給予回應的,那種語氣。可床上的人沒有反應,毫無知覺,任喻盯著她的手指尖,一丁點細微的顫動都沒有。一秒、兩秒、三秒。那麽飽滿的希望,像泄氣的氣球,一點點幹癟下去。方應理立在門邊看著他,第三醫院要一間單人病房不容易,價格不菲,病房裏幹幹淨淨,人也收拾得利落,有護工精心照料。加上儀器和藥物的費用,任喻每年恐怕要砸進來不少錢。這時候張姨才發現任喻後邊還跟著一個高大的年輕男人,眉眼烏深,看起來正正經經,像是好人家的孩子。這也是她第一次見任喻帶外人過來,有些意外。“這個是?”“我朋友。”任喻將孟姻的手塞回被子裏,吸了吸鼻子收拾好失望的情緒,站起身回答,“開車載我來的。”方應理微微頷首算作打招呼,張姨笑了笑:“有朋友就好,就怕你太獨立了,什麽都自己扛……叫人怎麽放得下心。”又對方應理說:“我們小任以前沒帶人來過,可見他很喜歡你的。”作者有話說:謹慎駕駛,沒事別搶哈,小方妥貼著呐,沒違規~第26章 甘心好像真是這樣。任喻恍然。他常年在外麵跑,今年因為鄧微之的這筆錢才留下來過夏天,從沒想過帶誰來。其實小時候孟姻很喜歡他帶別的小朋友來家裏玩,她會準備好吃的花生酥,她不擅長做飯,製作這些小零嘴卻很拿手,小朋友們都很喜歡她,第一次見麵還怕生,叫她孟姻阿姨,後來漸漸變成姻姻姨姨,最後幹脆叫姨姨。在他們老家隻有見了親姨才會這樣叫。那時候的任喻常常擔心,別的小朋友會因為太愛他的媽媽,而搶走她。也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他漸漸不愛帶朋友來家裏,因為成長帶來了敏感,敏感帶來了秘密,比如家中半夜隱秘的吵架聲,和櫃子裏不知何時摔出殘口的茶杯;又比如他的家庭破碎過,別人的沒有,他的家庭重組過,別人的沒有。現在同樣如此,他的母親躺在醫院,別人的沒有;他是個線人,以謊言為生,別人也沒有。他不想被審視,被同情,被利用。但真的帶方應理來了,好像又沒那麽可怕。他什麽都沒有問,也沒有說,隻是眼珠一錯不錯地盯著自己,好似在褻玩“喜歡”這兩個字背後的深意。任喻覺得有些尷尬,借口找醫生問情況向外麵走去。張姨一邊疊衣服一邊繼續叮囑:“小任這個人,死要麵子,你多照顧他。”方應理望著他的背影,朝張姨笑笑,心想,再硬的保護殼到他這裏,都能給他碾碎了。等了一會沒等到人回來,方應理和張姨告辭,最後在中心花園的鬆樹下找到了任喻,他立在那裏抽煙,周遭人來人往,就他的背影看起來有些無所適從的落寞。說是說沒事,看起來也似乎很快接受了孟姻並沒有醒過來的事實,但或許隻有方應理注意到,任喻在聽到那通電話時眼眸如同一盞被點亮的燈,生氣湧動。他確實沒想到母親二字在任喻心裏這麽重,他一直以為他就是在履行一種責任,留戀一種溫情,奉行一種習慣,但不知道還炙熱到這種程度。這樣一個浪子,怎麽會呢。如果他這樣傾盡全力地去愛、去牽掛,他怎麽在印度滾燙的土地上摸爬滾打,怎麽在敦煌的烈風裏吹落沙礫,他如何一次次告別,又如何一次次啟程。他好像一個矛盾體。這種矛盾讓他觸及到任喻脆弱的內核。如果說之前和他上床,允許他接近,是因為他漂亮的皮囊,因為和他相處時很舒服。可到了這一刻,他知道還有別的,他沉迷於他深埋的脆弱與張揚的天真,忠誠於他風暴過後仍炙熱的心髒。方應理走過去:“還有煙嗎?”任喻咬著濾嘴覷了他一眼,掏出煙盒抖出一枝給他,又在口袋裏摸打火機,還沒摸出來,方應理已經把臉湊過來,用他叼著的煙蒂點火。這是第二次適應方應理這樣點煙。任喻沒什麽情緒波動,像是稀鬆平常。兩個人四片眼睫扇羽似地垂得很低,眼神凝在火光上,點燃後兩個人就心照不宣、自然而然地分開一些。花園經過灌溉,鬆針上綴著水霧,像串著水晶,積得久了,啪嗒落在任喻的外套上,洇出一滴圓形的濕斑。“看到了吧,我媽。”任喻先開口,嘴裏含著煙,說話有些含混,又用手比劃了一下,“後腦勺上那麽大一個坑。”腮部的皮膚發緊,方應理知道他在用力咬牙抑製自己的情緒。“車輛被撞擊之後,她被甩了出去,腦袋砸到地麵上。”任喻解釋說,“我爸老老實實開著車,一沒超速,二沒闖燈,對向來一輛車給撞了,冤不冤?”“那輛車的司機後來怎麽樣?”方應理吸進一口再吐出來,隔著煙霧看他。“開卡車的,人沒事。”任喻忽而發出一聲嗤笑,“最可笑的是,他也是被一輛小車突然變道擠出的車道,他錯就錯在緊急往對向打了方向盤。而那輛小車離開了現場,到現在也沒有找到。”當時郊區道路缺少監控,行車記錄儀也沒有拍到,變成一樁懸案。最後卡車司機負全責坐上被告席,但他也是跑運輸生活的苦命人,拿不出多少錢賠償,還蹲了三年牢。在聽到判決的時候,同時衝擊耳膜的是卡車司機家人的哭聲,他八歲的女兒穿著被洗得幾乎要褪色的紅色外套,躲在母親的懷裏低聲地哭。她這個年紀不應該懂這些的,但她好像是懂了。任喻一直以為法院的判決是一種真相的象征,可是他得到了判決,卻好像並沒有得到真相。那輛消失的車去了哪裏,那輛小車的司機毀了兩個家庭,他們此時在哪裏喝酒吃肉,在哪裏心安理得地享受人生?他一設想到這些,就沒辦法安心。十年過去,他因著這一點不甘心,為很多人找到過真相,但是他的真相遲遲沒有到來。“這些年我做了很多事,去了很多地方,看到別人過得好,就跟著瞎樂,看到別人過得不好,就想幫一把,其實並沒有多崇高,我很自私的,我不過是覺得因為我已經過成這樣了,總要有人過得好吧,不然我靠什麽活下去呢。”任喻笑了笑,就著煙蒂最後吸進一口,掐滅扔進垃圾桶之前,方應理看到濾嘴那裏留有很淺的牙印。“現在唯一的好處就是朋友遍天下。”任喻踢開腳邊的石子,雙手插兜往外走,“比如有你這樣的朋友,就挺好。”方應理默了默:“你還有很多這樣的朋友?”有點像問句,又更像肯定句。“這樣”二字上特意加過重音,使之與其他類型的朋友分別開,“這樣”包括肌膚之親,包括接吻。任喻沒想到他會這麽問,摸摸鼻梁邊的小痣,低頭笑,又是有些輕浮氣在裏麵,但這次方應理已經了解,他不過擅長借此掩飾真實的情緒。“以前沒有,但或許以後會有吧,誰知道呢。畢竟世界這麽大,人這麽多。”“還要走?”“這裏冬天太長,我不喜歡。”任喻想,下個月這單怎麽都結了,到時候去北邊消暑,再過幾個月去熱帶過冬,好像很不錯。可方應理覺得冬天沒什麽不好,他愛穿大衣勝過西裝,冬天是幹燥的,打開衣櫃不會一股黴味,冬日午後的陽光很適合讀書,不會刺眼。方應理打開車門,不再追問了:“回去嗎?”第27章 入侵車輛駛入小區是六點半,天氣炎熱,日頭落得更晚,霞光將天際的卷雲暈染成奪目的緋色,小區裏熙熙攘攘,正是老頭老太太帶著吃過飯的孫子孫女在小區裏放風玩耍的時候。方應理熄火,拉了手刹,看任喻望著窗外出神,問:“怎麽了?”任喻重新將視線拉回來:“有時候會想,人為什麽要結婚生子。”“人從身體到思想,都很善變,今天愛吃香蕉,明天可能就會想吃蘋果,但是卻要用婚姻作為契約履行一生不變的約定。孩子也是,社會總會定義爸爸應該是這樣的,媽媽應該是那樣的,但自己都顧不過來,負得起這個責任嗎?”方應理跟著任喻下車:“你不會是因為不想結婚生子才喜歡男人的吧?”任喻笑起來:“你別說,倒真的省去不少麻煩。”有個三四歲的小女孩跑到他們的身後,踩他倆被日光拉得頎長的影子,像跳房子似的在肩膀上跳。他們二人身高本就不俗,能跳這麽大房子的機會罕見。方應理手插在口袋裏,側頭看了一眼,又回過來:“怎麽會這麽想,父母關係不好?”“算又不算。去世的是我後爸。”任喻說,“之前我生父和我媽老吵架,然後我媽離婚,再找了一個之後,我覺得挺好。後爸對我不錯。”“但還是會困擾?”“會。當時真的很沮喪。”任喻不假思索,“但後來我想明白了,困擾的原因並不是我的重組家庭真的有什麽問題,而是我的思維情緒被社會定義過了,框死了。就算我不去想,別人也會灌輸給我,後爸有一定概率會對我不好,重組過的畢竟不一樣,以後他們或許會有自己的小孩,我好可憐,很多餘,諸如此類。”“想明白之後,我就不會受到這些影響了。”任喻笑了一下,“不過也是多慮,誰能想到,最後也不用我給他養老,人說沒就沒了。”“所以留給我的終極問題隻有,既然已知人生和婚姻都這麽不牢靠,為什麽還要去一而再再而三地嚐試,畢竟世界上到處都是不敢邁出第一步的孤獨之人,為什麽不可以是我。”小女孩還在蹦,脖子上掛著的鑰匙在響,叮鈴鈴,叮鈴鈴。“數學考試的時候,假如大題不會,你會怎麽辦?”方應理問。“空著?”任喻對他思維的跳脫感到不解,但仍然回答,“要不就畫個小人充數。”是任喻這種人能做得出來的,但方應理不顧他的玩笑,罕見地認真。“你得先寫‘解’。”他說,“人生再無解,也可以試著先邁一步,結婚不行就試試先戀愛,戀愛不行就試試先zuo愛,zuo愛不行就試試先接吻,不管怎麽樣,先邁出那一步,因為寫完這個字,怎麽都能拿一分,就沒白活,明白了嗎?”方應理雖然話不多,但顯然,他很擅長說話。他嘴型蠻性感,唇線清晰,唇峰突出,看起來泛著冷感,但偏偏又是養眼的沉紅色,不寡淡,反而像是很會接吻的那種人。對不起,走神了,回到很會說上去。任喻承認,有這樣一張嘴的方應理是一個很好的說客,使得他一瞬間與多年來的惶惑和解。可以想見,是長期以來法庭上的唇槍舌戰,以及和客戶間的虛與委蛇,讓方應理擁有一種非常成熟的洞察力。而他愛死了這種洞察力。但這樣聰明的一個人,被他窺視卻蒙蔽其間。他一而再再而三從他敏銳的嗅覺下逃脫,使得任喻既覺得驚心動魄又忍不住洋洋自得。就比如那個郵戳,在車上他故意對方應理有所隱瞞,事實上,他不僅知道了它來自緬甸,更查清了郵戳上的地名是緬甸北部的城市八莫,而方應理對此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