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沒有說要出遠門。”回身城門早已不知在幾百裏外。方雲覺著跟這人說話就是浪費力氣,將馬牽到一處草肥美的地方,封鈺早就放開韁繩,赤紅便自己在山間浪著,他則在樹下席地而坐,閉目不動,如同一座冰冷的塑像。林尋打了個嗬欠,踏雪駒直接臥倒,任他頭枕在身上,平日裏的乖張完全不見。暗中關注的方雲道了句‘奇了’,莫非真有人天生討馬喜歡?林尋自己也覺得有幾分奇怪,在修真界時,他偶爾也會騎馬外出,並不覺得那些馬對自己有多不同,最後他將原因歸結在係統身上:“我沒給錢,你就給我開金手指,難不成腦子壞了?”【係統:請宿主不要妄家猜測,我還沒有壞。】林尋眼神閃爍一瞬:“如此說來,這馬親近我,和你並無關係。”係統沒有出聲,也並不否認。站起身抖抖衣袍的塵土,朝著密林而去,他離開不久,封鈺雙眼睜開,瞧見林尋走去的方向,重新闔眼。赤紅馬正咬著一根植物根莖咀嚼,聽見腳步聲,停下咀嚼,瞧見林尋,又撒開蹄子跑到另一處不被打擾的地方。沒過一會兒,他又走到方雲的馬身邊,被打擾的馬對著他鼻孔噴了口熱氣作為驅趕,方雲樂得哈哈大笑,覺得胸口散了波悶氣。“果然……”林尋雙眼眯了眯,他並不是討所有馬的歡心,隻有踏雪駒例外。越過高山,馬不能走水路,故而有時會兜上一個圈子。“到了。”玩心重的方雲語氣竟帶著一絲沉重。林尋目光眺望遠處,是一個破敗的小鎮,從山頭看去,都能瞧出一股淒涼。封鈺不再騎馬,他和方雲自是也下馬徒步。青石板的間隙生出青苔,兩排的屋子頂部鑲著失去光澤的瓦礫,偶爾一陣風吹過,都給人陰森感,一般當地人看到外來者總會因為好奇瞥上兩眼,這裏的人卻都是各幹各的事,走路的專注走路,巷子口賣包子的臉吆喝都不吆喝一聲,有客人來掏出錢,店家端上包子,雙方一句多餘的交流也無。明明到處都是人生活的蹤跡,卻沒有人氣。路邊有人行乞,封鈺牽著馬路過,乞丐手放在腰間,還沒來得及亮出匕首,便被方雲打落。“少爺,要不要……”“不必管,這裏已經荒蕪。”封鈺道:“不要誤了時辰。”三人投宿在一家客棧,他們到的時候已經是晚上,裏麵人不多,大多數跟他們一樣,都是外地來的,除了一二個吃飯時說會兒話,其他人都是死氣沉沉。封鈺掏出一錠銀子放在小二麵前,“三碗餛飩。”等東西端上來,卻是動也未動。方雲大口吞了個餛飩,燙的直呼氣,“少爺過了戌時就不會再進食。”林尋望著封鈺麵前擺著的熱氣騰騰的餛飩,訕笑兩聲,挪到自己這邊,“那我就不客氣了。”封鈺沒有阻止,他便大方用餐。夜晚林尋睡得並不踏實,客棧的床濕氣很重,來回翻了好幾個身,精疲力盡就要徹底入眠,窗外忽然傳來一道陰陽怪氣的聲音——“清邪剿魔,速速清場!”同一時間,樓下亦響起尖細的聲音,似在回應,“清場!”林尋穿上鞋子走到門口,店小二急匆匆衝上樓,挨個敲房間門:“請攜帶好隨身貴重物品,馬上要清場。”不多時便有好幾個客人抱著鼓囊囊的包袱慌張往樓下跑,陸續又出來不少人,狀態都差不多,拿著值錢的物件就向下衝,林尋回頭望了眼房間,沒有一件值得帶出來的。店小二敲了一圈門,見林尋還沒有動靜,又跑過來,重複一遍:“這位客人,攜帶好隨身物品,馬上要清場。”林尋抿了抿唇,正好瞧見剛剛推開門的方雲,封鈺是最後一個開門的,林尋離他的房間不遠,一拍手,走過去抓住封鈺的手腕,走到樓道口看著店小二道:“我的隨身物品。”店小二:……跟上來的方雲正好聽到這句話,覺得冷汗都浸透後背。林尋咳嗽一聲,對封鈺道:“幫個忙,如果我什麽都不帶出去,豈不是暴露了窮酸的事實。”封鈺盯著自己被抓住的手腕:“死人就不會有這種困擾。”林尋訕笑兩聲。加上客棧老板,所有的人都聚在一樓,各自站在一邊,神色異常。咚!一聲突兀的敲鑼聲讓不少人都打了個寒顫。緊接著,門被推開,進來一排人,嘴紅的跟塗了血似的,為首的人敲了三下鑼,立馬有兩個人走到樓上,沒過多久,一具布滿青斑的死屍便被抬出,死者的身體早就冰涼,還有些不好的氣味散出,至少也死了一天以上。他們隻是帶走了屍體,便去造訪下一家,店小二顫巍巍地關上客棧的門,卻又鬆了口氣,老板神情冷硬,用尖細的嗓音道:“清場完畢,剩下的時間客人們可以好生休息。”他說完,林尋看著周遭的人再次上樓,火燭熄滅,各自安寢。封鈺上樓時,方雲走到林尋身邊,“竟然敢說少爺是隨身物品,我開始有點佩服你了。”方才發生的事情,乃至整個小鎮,都格外詭異,林尋想到自己除了力氣大,沒有什麽特別的武力值,目測生存率不是很高。“你不是我的隨身物品,”他快步追上封鈺,補救道:“不過你可以將我當個掛件帶在身邊。”今諸事不明,保命才是要緊。作者有話要說: 方雲:少爺,如此厚顏無恥貪生怕死之人,連給你做掛件的資格都沒有!封鈺(略一沉吟):做個吉祥物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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