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沈知青說的,好像有道理。


    “那……那我回去,再問問郭同誌的意思。”馬嬸子起身告辭。


    半小時後,馬嬸子又來了。


    馬嬸子微笑道,“沈知青,你的要求,我都跟郭同誌說了,郭同誌答應了三百塊的彩禮錢,但三轉一響,他隻給你買手表,其他兩轉一響,他家都有,他把家裏的都給你用。”


    “他家是他家的,給我的聘禮是我的,就算以後我要帶去郭家,那也是我的陪嫁,不是郭家的東西,三轉一響,少一樣,我都不同意。”元春態度很堅決。


    郭景陵的妹妹,為了照顧侄兒,拖到了二十六歲都嫁不出去,以前郭景陵在部裏,離的遠,還能讓自己當成瞎子,當沒發現妹妹為他兒子的付出。


    可現在,他退伍回來了,人就在眼前,他再拖著妹妹,不讓她嫁人,就說不過去了。


    所以,眼下郭景陵急需要娶個媳婦回家帶兒子。


    可郭小濤是縣裏出了名的暴力狂小孩,發起脾氣來,連爺爺奶奶姑姑都會打,更別說後媽。


    誰還敢嫁給他呀?


    郭母想讓媒人給她找一個沒工作的兒媳婦,人家知道她孫子脾氣的媒人,都不敢接這個活。


    那孩子,動不動拿凳子砸人,連姑姑都被他打破相了,還差點送三命,誰不要命,敢給他當後媽呀?


    這要是以後被他打出個好歹來,那她豈不是害了人家姑娘嗎。


    所以,沒有媒人敢給郭景陵保媒。


    原主也是進了郭家後,天天被繼子打罵,被鄰居們同情,她才知道,她一開始就被郭景陵算計了。


    不過,郭景陵也救了她一命,她和郭景陵有過肌膚之親也是真,所以,一開始,原主並未怨過郭景陵的算計。


    元春接受原主的記憶後,認準了郭景陵的急切需求,才會獅子大開口。


    果然,馬嬸子出去一趟後,再回來,就說郭景陵同意了她所有的條件。


    而元春,可不是原主,會讓郭景陵去買便宜二手貨來糊弄她,她直接讓郭景陵把錢票給她,她自己去買。


    郭景陵身上沒帶那麽多錢,他回家一趟拿錢,又去單位開了結婚證明,再去黑市淘換了三轉一響的票,然後加上彩禮錢,一共給了元春八百八。


    彩禮錢三百,自行車二百一,縫紉機二百二,收音機三十,手表一百二……


    元春收到錢後,就跟他去領了結婚證。


    回來時,兩人去百貨商場,給元春買了兩身新衣裳,兩雙鞋,又買了兩斤水果糖,回來發給知青們和村民們吃。


    就這樣,元春和郭景陵結婚了。


    下午,元春踏進了郭家大門。


    她也終於看到了那個有‘超雄基因,反社會人類’繼子,當然,這個年代,還沒‘超雄’這個病。


    大家隻以為,郭小濤是被爺爺奶奶寵壞了,脾氣大了點,但從現代過來的元春知道,這個小孩,是一個反社會人類孩子。


    是一個有超雄基因的暴力狂。


    “你就是我爸給我娶回來的後媽?”郭小濤一臉凶相的瞪著她,“你是來跟我搶爸爸的,你這個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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