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花笑道,“這才臘月十二,撈魚還有十天呢。”


    元春笑笑,又歉意的道,“是我太饞魚了,沒忍住,就……也是我倒黴,那河邊一塊石頭鬆勁了,我踩滑了……幸虧今日被好心人救上來,哎呀……我忘了,我好像還踢了好心人一腳……”


    元春的提醒,這讓村民們想起了救人的人。


    大家轉頭,看向正拎著一隻綠色包的男人,李翠花笑問,“這位同誌,你不是我們村的人吧,你來找誰?”


    “你們好,我叫郭景陵,我是受我的戰友馬青山所托,幫他轉送一個包裹給他父母。”


    李翠花拍了一下大腿,“哎呀,那是我小叔子,你是我小叔子的戰友啊,快,快去我家,我公公婆婆正好都在家。”


    郭景陵衝元春點了點頭,留下一句,“這位同誌,我會負責的。”然後,跟著李翠花走了。


    元春也被村裏幾個好八卦的大娘嬸子們送回了知青院。


    果然,跟上一世一樣,沒多久李翠花的婆婆馬嬸子來知青院,替郭景陵提親。


    郭景陵倒是沒隱瞞自己的情況,他大大方方告訴他是二婚,有個五歲的兒子,而馬嬸子也一五一十說了。


    馬嬸子還說,“沈知青,郭同誌說了,你要是同意,他會給一百二十塊的彩禮錢,還給你買一隻手表,兩身新衣服。”


    上一世,郭景陵確實給了原主一隻手表,但是二手的,郭景陵隻花了五十塊錢買的,而讓元春無語的是,原主隻戴了一個月,就被郭母要去給了郭景紅做嫁妝。


    她那一百二十塊的彩禮錢,後來也都用在了繼子的頭上。


    她去接繼子放學,繼子總要買這買那,不給買,就當眾打罵她這個後媽,原主怕丟人,也隻能依著他。


    可結婚後,郭景陵從未給過她一分錢。


    他的工資,都上交給了郭母。


    她臉皮薄,性格又要強,舍不下那個臉問丈夫和婆婆要錢花,隻能花用自己的彩禮錢。


    想到原主的待遇,元春小臉虛弱的垮下,說,“馬嬸子,我媽寫信警告過我,我要是結婚,彩禮錢一定不能少於三百快,還要三轉一響,馬嬸子,你知道的,我最怕我媽,我怕我要是沒按照我媽說的要彩禮,我媽會找去我婆家鬧,到時候,丟臉的就是郭同誌家人。”


    馬嬸子哀歎一聲,“三百塊錢,還要三轉一響,城裏娶媳婦也沒這麽貴吧。”


    元春做出一副好奇:“郭同誌那通身氣派,他不是城裏人?”


    馬嬸子,“……”


    元春又繼續道,“馬嬸子,城裏彩禮錢有的比這還貴,何況我一個黃花閨女嫁給他一個二婚頭,是他占便宜了。”


    “而且,我進門就當後媽,我也沒工作,以後肯定是要跟保姆似的伺候他一家人的吃吃喝喝,你想想,城裏一個保姆還得十五塊錢一個月吧,我要他三百塊錢的彩禮錢,也就兩年不到的保姆費,而我嫁給他,卻要給他郭家當一輩子的保姆,還是他劃算吧。”


    馬嬸子:“……”


    帳,還能這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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