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算親人,我們之間又沒有任何血緣和婚姻關係。更不是什麽點頭之交的前任,畢竟,我倆中間連著的感情不止一點半點。那這種關係究竟算什麽?我也不清楚。大概就像他說的那樣,熊熊野火,癡癡纏纏。隻是,我不希望這隻是一團路過一切、毀滅一切的火,我要它生生不息。施岷學東西其實也很快,我倆有時候閑著無聊,就在一塊學法語。他一直會,隻是太多年沒學了,需要重新撿起來。而我是一竅不通的。有關語言的學習,我好像總是少根筋。施岷本來就有功底,語感又好,通常都是他先學完一節課,再來從基礎的部分教我。就像高中那會一樣,他把教材攤開,平鋪在我麵前,指著音標,一個字一個字教我念。法語的發音和英語很容易弄混,以至於每次我看到拚寫相似的單詞都會讀錯,他就會在一旁笑,說:“當初學英語的時候你喜歡串拚音,這會又喜歡串英語你可真是......”說到一半,興許是覺得自己的語氣過於輕鬆,施岷正了色,道:“沒事,慢慢來。”他之前一直誇我聰明,可我半點不覺得自己哪裏聰明。背個單詞,半天就過去了,還總是背了就忘。這種浪費時間的方式我很喜歡。我問他:“你記不記得,之前你給我補課的時候。”施岷疑惑地抬起頭,問:“什麽?”“那個時候,你就是這麽在我旁邊。一呆就是幾個小時,寫錯了就會點點我的桌子。”“那時候也不止你一個人。”“沒錯,但是,在我眼裏,你就是隻對我一個人笑。”“那既然你那時候有這個自信......”施岷伸手扶了一下眼鏡,“那為什麽到後來開始懷疑自己了呢?”“我......我不知道。”我以為他在責怪我犯過的錯,把頭埋得很低很低,“我覺得你太好,而我一點也不好我們之間隔了那麽多事情,我無法說服自己,你是喜歡我的。”施岷搖搖頭,輕輕罵了句“傻子”。我聽見這句話了,把凳子拖著離他更近,輕輕問:“沒錯,我是傻子。那麽施岷,你告訴我,你是喜歡我的,一直都是喜歡我的,對嗎?”施岷皺起眉,問:“現在說這個有意義嗎?”確實,沒什麽意義。我們又沒有複合。離得最近的那天,還是我倆把對方弄出一嘴的血。可我還是不死心。對於我來說,愛是一件多麽容易就說出口的事情,我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愛他。可施岷不一樣,他的愛從來都是包藏在心裏的,再火熱也不會讓溫度透出胸腔我想,這也是我們的差距之一。而我要學會接受它。施岷大概是看出了我的猶豫,開口問:“你是不是覺得我很自私?”我沒明白他的意思,於是施岷繼續說:“你剛來那會,我對你愛答不理,是想讓你體會我的痛苦,經曆一遍我的不開心,可我又怕你真的走掉。”好累啊,他說。他很糾結,我卻好像看到了一點希望,於是按捺住心裏的狂瀾,趕忙表態。我舉起手,起誓一樣說:“不會!不管怎樣我都不會走的”施岷搖搖頭,雙手絞在一起,就好像在做一場很艱難的心理鬥爭。他一邊說著“倒也不必事事都道歉”,一邊用晦暗不明的眼神望著我。我被盯得心虛,不知道他想說什麽,隻能戰戰兢兢等待審判。“你最好不要再騙我。”他妥協似的,說完這句話,就放下手中的單詞本,轉身去了廚房,一邊打了一個雞蛋,一邊問我要不要吃。我跟他道謝,得到他一個奇怪的眼神。“跟我也用這麽客氣嗎?”他疑惑地說,“方岷,你什麽時候開始這麽小心翼翼了。”我其實也不知道,可能,從我回到柳鎮的那一天起,我就開始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地等待審判。但猛地被施岷問起,我也無法確認自己究竟從什麽時候開始想要改變。人想要改掉自己的性格是很難的,比戒煙還要難。而在陪施岷的這麽長時間裏,我沒有抽煙,也沒有發火。或許我真的可以說到做到。“方岷,人還是得讓自己開心最重要。”施岷歎了口氣,無比認真地跟我說,“我不想讓你失去自己。”“不會。”他說得認真,我也答得認真,“認可的就去改,不認可的,就努力磨合這不是兩個人在一起必經的過程嗎?”施岷聳了聳肩膀,說:“是這個道理,誰都懂,隻是做起來......蠻難的。”“是啊,但我在努力。”我站起來,走到廚房門前,倚著門框問,“施老師,你願意和我一起努力嗎?”這句話我說出去時,心裏忐忑非常。我不確定他有沒有打開心房。我怕他是因為“拉扯累了”而選擇姑且相信我,如果真是如此,我又該給自己的罪狀再添一條,死乞白賴的煩一個病人,叫他因妥協而答應我,太無賴了。施岷隻是輕輕抬了眼,又繼續低頭,把蛋清和蛋黃攪在一起。我想,那個低頭的動作幅度好小啊,那就當......他剛剛點了點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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