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意想不到的供詞
千裏尋夫遭背叛,扭頭就嫁他領導 作者:大肉圓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殺人分屍,案件惡劣,h區公安分局得連夜加班。
嫌疑人全部捉拿歸案,凶器也已經找到。
甚至在捉拿過程中,兩位犯罪人罵罵咧咧,一看就非常好撬開嘴巴的那種。
幾乎所有人都覺得這個案子很好查清真相。
三人合謀,謀殺分屍,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大家也都一致默認從吳、高二人下手,分開審訊,是目前的最佳選擇。
就在大部分辦案人員都覺得,這個案子百分之八十是老公安劉愛民主謀時,吳、高二人的口供讓大家陷入了沉默。
吳有發一開始被抓,知道自己已經沒有逃跑的機會,痛哭流涕連連求饒。
被請進審訊室還不到一刻鍾,就流著淚說自己一定老實交代,希望能夠坦白從寬,從輕處罰。
另一邊的高大昌,五大三粗的老男人,愣是被嚇尿了褲子。
負責審訊的小公安臉都綠了,怎麽殺人的時候不見他們害怕,到公安局一個個跟要死了一樣?
不過也確實,大概率死刑。
根據吳、高二人交代,兩人在今年年初染上了賭癮。
不僅家底輸了個精光,連原本要傳給下一代的工作,都偷偷賣出去換錢,又輸進了賭場裏。
工作這樣的大事自然是瞞不過家裏,幾個月沒往家裏交工資,兩人的事情就敗露了。
吳有發的老婆幹脆利落跟他離了婚,帶著閨女兒子回娘家去了。
高大昌媳婦更狠,直接把房子賣了,錢一分為三,自己一份,兒女各一份。
一分沒留給高大昌,拍拍屁股走人。
高大昌無家可歸,兒女也不認他,隻能借住在吳有發家裏。
兩人一合計,家裏都揭不開鍋了,就想找親戚朋友借點錢,先還了債再偷摸做點小生意。
畢竟還有個好兄弟就在派出所能通風報信,也不怕被人給當投機倒把抓起來。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更何況是這種賭鬼。
親戚朋友恨不得離得遠遠的,誰敢借錢給他們呢?
最後兩人就盯上了在機械廠的許誌全。
吳、高二人是劉愛民的發小,許誌全則是劉愛民的戰友。
轉業後劉、許關係還不錯,一來二去,吳、高二人也跟許混熟了,經常一塊喝酒。
沒想到許誌全非但不借錢,還把幾人奚落了一頓,直言吳、高二人就是社會的蛀蟲、敗類。
不僅如此,許誌全還十分瞧不起劉愛民,說他轉業到派出所,混了一輩子也還是個小公安,沒出息,白白浪費了機會。
作為大廠的保衛科科長,許誌全權力不小,麵對幾人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態度。
吳、高二人吃了憋一肚子氣,回來又被追債的人給胖揍一頓。
二人就將怨氣全部撒在許誌全身上,如果對方借了錢,他們就不用挨這頓揍。
隨即二人想了個餿主意——找借口騙許誌全到家裏來,半路將他綁了,再去威脅他家裏交錢來贖人。
許誌全上次痛罵三人,轉頭這三人又上門來請他喝酒,心裏不由更加得意,暗罵三人果然是賤皮子。
路上忍不住嘴癢,又開始數落起來。
結果吳有發突然抄起斧子,將他砸暈過去。
“老吳氣不過打了他,血流了一地,我嚇壞了想跑,但是老吳不讓我走,把斧子遞給我,讓我也補一斧子。”
高大昌交代說。
吳有發的供詞也大差不差,“他罵我一句兩句就算了,連我娘都罵上了,說我娘就是個賤人,老賤人生下我這麽個小賤人。”
“我氣不過就給了他一斧子,老高膽子小,我怕他去告狀,就讓他也動了手。”
“劉愛民沒動手嗎?”公安問,“那你們路上為什麽說都怪他?是不是他讓你們殺人的?”
吳有發否認:“不是,老劉不知道我藏了斧子在小樹林裏,我們要綁架許誌全的事情也沒告訴他,許誌全被我打倒在地時,老劉嚇壞了,還讓我跟老高趕緊跑,他送人去醫院。”
“那你們怪他什麽?”
吳有發:“我讓他回去再分,他不樂意,讓人看見了,不怪他怪誰?”
高大昌更奇葩:“如果他能找老許借到錢,我們根本不用綁架老許,還不是他沒出全力,當然得怪他。”
不管公安怎麽審問,吳、高二人都咬死了,劉愛民沒有動手,也對綁架不知情。
分屍是吳高二人威脅他做的。
這兩人沒有提前串供,竟然出人意外地在這方麵達成了一致。
言之鑿鑿根本看不出來撒謊的痕跡。
但公安們一致認為,劉愛民絕對不止幫忙分屍這麽簡單。
他們根據吳、高二人的交代去搜查地下賭博的場所,卻發現早已人去樓空,就連附近的居民都沒聽到過有人賭博的動靜。
案情就這樣陷入了僵持。
*
方玉梅一手雞汁灌湯包,吃得老領導筷子不停,紅光滿麵。
“這人就得吃肉,不吃肉一點力氣都沒有,天天不是吃菜就是吃草,老子都快成小綿羊了。”
李大廚和警衛員同誌們心裏直搖頭。
都是為了老領導的身體考慮,醫生才特意給製定出來的健康飲食參考,他們哪能胡來。
再說了也不是沒給老爺子吃肉,蒸魚、蒸雞,隔三差五還是能吃上的。
知道是方玉梅大早上起來做的,老爺子和老太太又是一頓誇。
聽說師蘭昨夜生病,又連忙讓方嬸再去請醫生來家裏給她複診。
吃完早飯,顧鬆平派人來了,請師蘭去公安局做筆錄。
身為目擊證人和報案人,師蘭的口供對案件十分重要,必要的流程都不能省略。
師蘭將孩子留在家裏,跟人一塊去了公安局。
做完筆錄她又問了問案情發展。
案情本來是需要保密的,但她身份關鍵,又跟局長有些關係,公安局就給她透露了一部分。
“劉公安被脅迫分屍?”師蘭眉頭皺得能擰死幾隻蒼蠅。
“不可能。”她篤定地說。
“哦?”公安同誌眼神一亮,“師蘭同誌詳細說說。”
“他當時分屍非常果決,口裏還在自言自語,瞧那態勢,不像是跟死者無冤無仇的,反倒像......”
師蘭停頓了一下在腦海裏組織語言,“像在泄憤!”
如果是被迫,動手的時候肯定是不忍或者愧疚。
而她當時記得清楚,劉公安一斧子比一斧子用力,明顯是上頭了。
“關鍵是我們走訪來的資料表明,劉愛民跟許誌全無冤無仇,兩人曾經還一度來往密切。”
劉愛民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在街坊鄰居心中也有很高的信譽,生活平淡但也幸福。
沒有任何殺人的動機。
師蘭:“曾經來往密切?那後來為什麽不密切了?”
認識了幾十年的人突然不來往,肯定是有原因的。
說不定這就是殺人的導火索?
公安同誌一開始也是這麽想的。
“劉愛民結婚比較晚,就一個兒子,家裏都非常寵愛,後來這孩子不小心掉河裏淹死了,他從此就一蹶不振意誌消沉,跟不少朋友都斷了往來。”
“當時他還有晉升的機會,也放棄了,說是要留在派出所做基層片警,守護這一帶孩子的平安。”
故事聽起來令人十分感動,但師蘭的直覺還是認為這事跟劉公安脫不了幹係。
她大膽猜測:“劉公安孩子的死會不會不是意外呢?”
嫌疑人全部捉拿歸案,凶器也已經找到。
甚至在捉拿過程中,兩位犯罪人罵罵咧咧,一看就非常好撬開嘴巴的那種。
幾乎所有人都覺得這個案子很好查清真相。
三人合謀,謀殺分屍,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大家也都一致默認從吳、高二人下手,分開審訊,是目前的最佳選擇。
就在大部分辦案人員都覺得,這個案子百分之八十是老公安劉愛民主謀時,吳、高二人的口供讓大家陷入了沉默。
吳有發一開始被抓,知道自己已經沒有逃跑的機會,痛哭流涕連連求饒。
被請進審訊室還不到一刻鍾,就流著淚說自己一定老實交代,希望能夠坦白從寬,從輕處罰。
另一邊的高大昌,五大三粗的老男人,愣是被嚇尿了褲子。
負責審訊的小公安臉都綠了,怎麽殺人的時候不見他們害怕,到公安局一個個跟要死了一樣?
不過也確實,大概率死刑。
根據吳、高二人交代,兩人在今年年初染上了賭癮。
不僅家底輸了個精光,連原本要傳給下一代的工作,都偷偷賣出去換錢,又輸進了賭場裏。
工作這樣的大事自然是瞞不過家裏,幾個月沒往家裏交工資,兩人的事情就敗露了。
吳有發的老婆幹脆利落跟他離了婚,帶著閨女兒子回娘家去了。
高大昌媳婦更狠,直接把房子賣了,錢一分為三,自己一份,兒女各一份。
一分沒留給高大昌,拍拍屁股走人。
高大昌無家可歸,兒女也不認他,隻能借住在吳有發家裏。
兩人一合計,家裏都揭不開鍋了,就想找親戚朋友借點錢,先還了債再偷摸做點小生意。
畢竟還有個好兄弟就在派出所能通風報信,也不怕被人給當投機倒把抓起來。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更何況是這種賭鬼。
親戚朋友恨不得離得遠遠的,誰敢借錢給他們呢?
最後兩人就盯上了在機械廠的許誌全。
吳、高二人是劉愛民的發小,許誌全則是劉愛民的戰友。
轉業後劉、許關係還不錯,一來二去,吳、高二人也跟許混熟了,經常一塊喝酒。
沒想到許誌全非但不借錢,還把幾人奚落了一頓,直言吳、高二人就是社會的蛀蟲、敗類。
不僅如此,許誌全還十分瞧不起劉愛民,說他轉業到派出所,混了一輩子也還是個小公安,沒出息,白白浪費了機會。
作為大廠的保衛科科長,許誌全權力不小,麵對幾人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態度。
吳、高二人吃了憋一肚子氣,回來又被追債的人給胖揍一頓。
二人就將怨氣全部撒在許誌全身上,如果對方借了錢,他們就不用挨這頓揍。
隨即二人想了個餿主意——找借口騙許誌全到家裏來,半路將他綁了,再去威脅他家裏交錢來贖人。
許誌全上次痛罵三人,轉頭這三人又上門來請他喝酒,心裏不由更加得意,暗罵三人果然是賤皮子。
路上忍不住嘴癢,又開始數落起來。
結果吳有發突然抄起斧子,將他砸暈過去。
“老吳氣不過打了他,血流了一地,我嚇壞了想跑,但是老吳不讓我走,把斧子遞給我,讓我也補一斧子。”
高大昌交代說。
吳有發的供詞也大差不差,“他罵我一句兩句就算了,連我娘都罵上了,說我娘就是個賤人,老賤人生下我這麽個小賤人。”
“我氣不過就給了他一斧子,老高膽子小,我怕他去告狀,就讓他也動了手。”
“劉愛民沒動手嗎?”公安問,“那你們路上為什麽說都怪他?是不是他讓你們殺人的?”
吳有發否認:“不是,老劉不知道我藏了斧子在小樹林裏,我們要綁架許誌全的事情也沒告訴他,許誌全被我打倒在地時,老劉嚇壞了,還讓我跟老高趕緊跑,他送人去醫院。”
“那你們怪他什麽?”
吳有發:“我讓他回去再分,他不樂意,讓人看見了,不怪他怪誰?”
高大昌更奇葩:“如果他能找老許借到錢,我們根本不用綁架老許,還不是他沒出全力,當然得怪他。”
不管公安怎麽審問,吳、高二人都咬死了,劉愛民沒有動手,也對綁架不知情。
分屍是吳高二人威脅他做的。
這兩人沒有提前串供,竟然出人意外地在這方麵達成了一致。
言之鑿鑿根本看不出來撒謊的痕跡。
但公安們一致認為,劉愛民絕對不止幫忙分屍這麽簡單。
他們根據吳、高二人的交代去搜查地下賭博的場所,卻發現早已人去樓空,就連附近的居民都沒聽到過有人賭博的動靜。
案情就這樣陷入了僵持。
*
方玉梅一手雞汁灌湯包,吃得老領導筷子不停,紅光滿麵。
“這人就得吃肉,不吃肉一點力氣都沒有,天天不是吃菜就是吃草,老子都快成小綿羊了。”
李大廚和警衛員同誌們心裏直搖頭。
都是為了老領導的身體考慮,醫生才特意給製定出來的健康飲食參考,他們哪能胡來。
再說了也不是沒給老爺子吃肉,蒸魚、蒸雞,隔三差五還是能吃上的。
知道是方玉梅大早上起來做的,老爺子和老太太又是一頓誇。
聽說師蘭昨夜生病,又連忙讓方嬸再去請醫生來家裏給她複診。
吃完早飯,顧鬆平派人來了,請師蘭去公安局做筆錄。
身為目擊證人和報案人,師蘭的口供對案件十分重要,必要的流程都不能省略。
師蘭將孩子留在家裏,跟人一塊去了公安局。
做完筆錄她又問了問案情發展。
案情本來是需要保密的,但她身份關鍵,又跟局長有些關係,公安局就給她透露了一部分。
“劉公安被脅迫分屍?”師蘭眉頭皺得能擰死幾隻蒼蠅。
“不可能。”她篤定地說。
“哦?”公安同誌眼神一亮,“師蘭同誌詳細說說。”
“他當時分屍非常果決,口裏還在自言自語,瞧那態勢,不像是跟死者無冤無仇的,反倒像......”
師蘭停頓了一下在腦海裏組織語言,“像在泄憤!”
如果是被迫,動手的時候肯定是不忍或者愧疚。
而她當時記得清楚,劉公安一斧子比一斧子用力,明顯是上頭了。
“關鍵是我們走訪來的資料表明,劉愛民跟許誌全無冤無仇,兩人曾經還一度來往密切。”
劉愛民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在街坊鄰居心中也有很高的信譽,生活平淡但也幸福。
沒有任何殺人的動機。
師蘭:“曾經來往密切?那後來為什麽不密切了?”
認識了幾十年的人突然不來往,肯定是有原因的。
說不定這就是殺人的導火索?
公安同誌一開始也是這麽想的。
“劉愛民結婚比較晚,就一個兒子,家裏都非常寵愛,後來這孩子不小心掉河裏淹死了,他從此就一蹶不振意誌消沉,跟不少朋友都斷了往來。”
“當時他還有晉升的機會,也放棄了,說是要留在派出所做基層片警,守護這一帶孩子的平安。”
故事聽起來令人十分感動,但師蘭的直覺還是認為這事跟劉公安脫不了幹係。
她大膽猜測:“劉公安孩子的死會不會不是意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