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被掛斷,但明黎卻僵硬地杵在那兒,很久都沒動。周煜林猶豫著要不要出聲時,麵前的男人突然轉身,發泄地狠踹了一腳牆根。明黎胸膛劇烈起伏著:“都是利欲熏心的餓狼!沒他媽一個好東西!”周煜林半張著嘴,微訝。認識明黎這麽久了,這是他第一次,看見明黎這麽失態的樣子,也是第一次聽見明黎帶髒地說話。大概,是真的被逼到絕境了。一時間,周煜林有些心疼。估計明黎也不願意被人看到這幅樣子。周煜林正要裝作什麽都沒看見,悄沒聲地離開時,明黎忽然瞧見了他。氣氛默然好一會兒,明黎才勉強露出一個笑:“都看見了?”周煜林:“嗯。”明黎歎息一聲:“看來師哥的好形象,是要敗壞在今天了。”周煜林搖頭:“每個人都會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難事,發脾氣很正常。師哥對自己要求太高了。”緊繃的神經,因為周煜林的這番話鬆懈了些,明黎隨便在屋簷的台階上坐下,望著半空也不說話。周煜林陪著他坐下:“師哥要是心情不好,可以跟我聊聊。”明黎安靜片刻,嗓音疲憊:“好累啊……”“我以為這麽多年了,我都已經習慣這種窒息的生活了,沒想到還是覺得累。”周煜林:“如果是不好的生活,就不要去習慣它,一旦習慣了,人創造和尋找幸福的能力,會降低。”“就好像被壓彎了腰的麥子,它習慣了彎腰,那它的頂端就注定隻能麵朝黃土,很難再曬到太陽。”明黎偏頭看他,眼睛逐漸眯起,隨後緩緩勾起一個笑:“要不要聽聽師哥的故事?我覺得,你應該不會可憐和同情我,所以我願意跟你講。”周煜林就是有那樣的魅力,讓人能安心在他麵前袒露傷疤和脆弱,不用擔心被他看不起。而且相處越久,明黎越覺得這個人,像一壇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讓人回味無窮。周煜林:“好。師哥說吧,我聽著。”明黎:“你注意過我平時怎麽拿筷子吃飯的嗎。”周煜林簡短回憶了下:“嗯。師哥喜歡把筷子拿得很短。”尋常人吃飯,一般握著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歡握著筷子的中下部分,幾乎快靠近吃飯的那一頭了。第一次看見的時候,周煜林還問過,這樣拿筷子夾菜,不會不方便嗎,還容易被飯菜的熱氣燙到,當時明黎隻是笑了笑,沒回答。明黎看向遠方,視線變得飄忽:“我小時候就愛這樣拿筷子,因為那時候人小,家裏父母為了追求美觀和優雅,筷子是用金銀打造的,又粗又滑,我拿不動,於是隻能拿下麵一些。”周煜林了然地點頭。明黎:“然後父母就說,我這樣拿筷子不優雅,在外人麵前吃飯,會失了明家的體麵,他們就訓練我,一定要逼我按照他們的心意拿筷子。”明黎:“每次吃飯,就讓管家拿一把戒尺在我旁邊站著,隻要我拿筷子的姿勢不對,就打手。”“起初的時候,一頓飯下來,手都被打紅了。再長大一點,我終於學會了正常拿筷子,挨的打就少了,但這個規矩,一直被保留了下來。”“直到我二十歲,在家裏吃飯,還是會有管家拿著戒尺站在我身旁。那種窒息的感覺……”周煜林聽完,心情複雜地歎了口氣。拿筷子隻是一件特別微小的事,小到平常人都沒注意過,但明黎尚且被這麽嚴格地規訓,其他事可想而知。周煜林:“後來呢。”明黎:“後來,我父親去世了,終於輪到我當上家主了,當家的第一天,我就在吃飯時,當著我母親的麵,故意不好好拿筷子。”這不僅僅是筷子的事兒,而是他對這麽多年窒息的生活,無處不在的規訓和壓迫,做出的反抗。明黎笑起來:“我媽那天看我的眼神,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那種匪夷所思的表情,真的很好笑。”“她就問我,她說,這麽多年了,你不已經改過來了嗎。我說,不,我從來沒改過,隻是以前我在家沒有話語權,不得不聽你們的。現在我要自己做決定了。”周煜林輕聲:“然後呢。”明黎喃喃著:“然後啊,然後她什麽也沒說,隻是看了我一眼就走了。”“但是第二天,我的經濟來源就被切斷了,那時我還在上大學,隻不過放假回國在家,我自己搞了個珠寶設計的工作室,沒錢後,一天都過不下去。”明黎自嘲道:“我當時才明白,我這個家主,就是個屁,什麽也不是。名義上好聽罷了。隻要不讓他們順心,分分鍾就能讓我下台。”他們需要的也不是明黎,而是一個家族的象征,這個象征需要足夠體麵,足夠優秀,能為家族帶來足夠的榮譽,而從小就是家族裏最優秀的孩子的明黎十分符合。明黎這個家主,說白了隻是一個在家族這麵牆上,高高掛起的徽章。周煜林抬手,拍拍他的肩,想給予他一點安撫。明黎吸了吸鼻子:“他們要的是我好好拿筷子嗎?不。我怎麽拿筷子,都影響不到家族的榮譽,也影響不到家族的生意。”“他們為什麽就是抓著我這件事不放呢?因為他們要的,是我聽話,完全聽話。所以哪怕是在拿筷子這麽小的一件事上,都絕不允許我叛逆。”安靜片刻,明黎調整好自己的心情,才繼續說:“又過了幾年,我成了珠寶行業有名的頂尖設計師,給家族帶來了榮譽,對掌管公司的手段也熟練了很多,我終於開始有一點話語權了。”“然後我再也沒好好拿過筷子,哪怕是當著我媽、我家裏所有長輩們的麵,我就不好好拿筷子。起初時,他們也嗬斥過我,但我直接把飯桌掀了,既然這樣,誰都別吃了。”周煜林:“幹得好。”明黎笑了下:“是啊。掀桌確實暢快。我第一次覺得活著好暢快。他們也拿我沒辦法。”“但是,接下來半個月,他們開始到處給我使絆子,用自己在公司的權利,打壓我,給我施壓,趁機給自己撈油水,搞得整個公司都烏煙瘴氣的。”“我媽哭天搶地地罵我,說我難道要把公司、把父親的心血,就這麽敗了,那半個月差點把我逼崩潰。”周煜林:“然後呢。”明黎揉了把臉:“能怎麽辦,我隻能妥協,低頭。但他們也稍稍讓了步,而我獲得的,不過是能自己決定怎麽拿筷子的自由。”明黎看向周煜林,笑起來,但眼眶發紅:“我是不是像個笑話一樣,抗爭了這麽多年,隻實現了拿筷子自由。”周煜林搖頭:“不。你很勇敢。”這麽多年,從小在那種環境裏長大,但從來沒丟失過自己抗爭的心,沒有被家族同化,這就已經很難得了。明黎:“……但是這次我恐怕,很難熬過去。婚姻這種大事,牽扯到的利益巨大,他們怎麽舍得放棄。”不過如今情況比當年好,公司裏明黎進行了換血,有很多都是他的人,他那些叔叔伯伯們想從公司那邊動作,能幹的事兒也不多,翻不起大波浪。但難就難在,明黎的母親,在這件事上,跟他的叔伯們是站一塊兒的,也非常強勢地要逼婚。而且他母親病了,動不動就用自己的命威脅,明黎根本無法違背母親的意願。隻能像韓美美說的那樣,既然內部放棄不了,那就從外部入手,逼他們放棄,讓圈子裏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經跟別人結婚了,那大家都是要臉麵的人,也不至於說當小三撬牆角。如果沒有人願意跟明家聯姻,那長輩們不管打什麽主意,都是一場空。周煜林沉默了很久,突然說:“師哥,我幫你吧。”明黎對他那麽好,到了該他還的時候了。明黎頓住,扭頭看他。周煜林:“我想幫你。我們結婚吧。”【作者有話說】明黎是好人,不會插足和拆散主角倆的哈,明黎有很重要的使命,所以戲份多了點qvq第70章 出國返校的前兩天金銳成突然告訴三個孩子,他辦了一個慈善拍賣會。作用嘛,一是處理這一年內,他製作失敗的珠寶首飾,二是為了給一些特殊病症的孩子們,籌集一些公益醫療費。還讓周煜林他們,也把自己做好不用的珠寶首飾,都放進去,頂著金教授徒弟的名號,也能拍賣到一個好價錢。雖然這個拍賣會是臨時舉辦的,金銳成隻是在自己的微信上,發了條朋友圈,但來的人很多。金銳成不常在國內,大家都想趁這個機會,在他麵前刷一刷臉。當天,周煜林和明黎負責接待客人,韓美美在後台偷懶躲清閑。明黎小聲同周煜林說:“我大伯他們也要來。”周煜林了然:“那我們,是今天就開始裝情侶嗎。”而且今天場麵這麽大,也正好是公布兩人關係的好時機。他們之前商議好了,既然決定了做戲,就做全套,在國內裝恩愛情侶,等出國返校後,就立馬去國外領證。到時候結婚證往那兒一擺,誰都無法反駁。明黎總覺得,心有愧疚:“林林,委屈你了。”但又覺得,周煜林答應跟他領證,會不會有那麽一點,喜歡他。他要的不多,一點點就好。往後再慢慢培養感情。周煜林搖搖頭:“反正我是單身,幫師哥一個忙而已。”他既然決定了幫忙,就會幫到底。明黎眼神柔和:“等……等你想要自由的那天,我會澄清我們的關係。”周煜林淺笑:“好。”於是明黎朝周煜林伸出手:“牽一下,可以嗎。這樣看起來更親密些。”周煜林低頭看著他的手,看了兩秒,才緩緩把自己的手搭了上去,雙手交握的瞬間,有些不自在地動了動手指。感受著肌膚相觸的溫度,明黎不自覺扯起嘴角,又怕周煜林不舒服,隻是稍稍貼著,沒有握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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