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9年,在沿海地區一支戍軍暴動並逃走參加海盜幫夥以後,夏言(他於1537年成為首輔)再次提出這個問題。派了一個禦史去檢查沿海防務,協調鎮壓海盜的行動,懲辦暴動的首領。但是,派去辦這事的兩個官員都不能製止海外貿易或撲滅海盜。1531年,負責防務的禦史被調走而沒有任命接任的人。局麵仍和以前一樣。大學士張璁(他來自浙江沿海地區的一個府)反對任何這種幹預,並且在他1535年離職之前能夠拖延或阻撓所有推行防止海外貿易的禁令的努力。30年代期間,朝廷的監察官們反覆抱怨地方官員們放任海外貿易,不肯推行皇帝的敕令,置海盜的騷擾於不顧。關於此事有16年沒有得出什麽結果。


    在這期間,朝貢製度完全中斷。1539年,當1523年以來的第一個日本使團抵達寧波時,地方當局收繳了使者們的武器,並將他們置於嚴密的監督之下。他們沒有機會和中國商人交易,因而沒能從這次出使賺到錢。因為下一個使團不應在1549年以前來到,1544年當另一個使團到來貿易時,官員們拒絕和使者們打交道。組織這個使團的日本人於是求助於中國的商人。一個中國商人王直隨這個使團返回日本。1545年,他帶領一個私人的貿易代表團回到雙嶼錨地。此後,這類私人代表團變得很常見,而往返航行日本的船隊的規模每年都在增大。


    由於貿易額增加,與之有聯繫的暴行也在增加。在許多情況下都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因為和非法貿易有關的富有之家拒不向海外貿易團夥償付他們的欠款。這些富有之家有時威脅要用他們的權勢迫使地方官員們採取行動反對他們的債權人。商人們則以搶劫和焚燒違約的富有之家的財產進行報復。紹興府一個謝姓的莊園在1547年夏就因這種緣故而被搶劫和焚燒。這份產業屬於謝遷(1450—1531年)的弟弟,謝遷在三個皇帝下麵當過大學士。


    朱紈


    1547年,一個禦史再次上奏說,整個東南沿海地區的海盜活動失去控製。他建議派一個有權自主行事的高級官員到這個地區去幾年,以便根除海海盜活動的根源——海外貿易。1547年7月,朱紈(1494—1550)被委以浙江和福建的沿海防務,他從1546年起曾經負責鎮壓江西南部和福建邊境地區的盜匪活動。


    朱於1547年11月就任,在福建海外貿易的主要中心漳州設立指揮部。在他壓製海外貿易的軍事行動中,地方官員們不肯和他合作,所以他招募了自己的人員。1547年年末,他離開漳州往北去巡查沿海地區的防務。1548年2月,他再次建議嚴厲而有力地推行海外貿易的禁令。在他提出這一建議之後不久,一大幫海盜侵入浙江沿海的寧波、台州等府,殺人,放火,搶劫,而沒有遇到帝國軍隊的任何有效抵抗。到這時為止,這是規模最大、破壞性最烈的一次入侵。撲滅海盜活動的必要性看來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在1548年2月,起草朱的委任令、支持朱的政策性建議的大學士夏言因不忠罪而被解職並被判處死刑。1朱紈於1548年4月抵達寧波時,他在朝中已經沒有一個有權勢的支持者。


    此後不久,他擬定了攻擊雙嶼和九山貿易地的計劃,這兩個地方是浙江海岸外的主要海外貿易中心。對雙嶼的攻擊在暴風期間的夜晚發起,港裏的許多船隻逃走,然後在更南的小島的海麵上重新聚集。在這些商船船隊隨後的重新聚集中,出現了一個新首領——王直。王於1544年在雙嶼參加了這個集團,他也就是1545年帶領第一支貿易船隊到日本去的同一個人。他在一次奇襲中殺死了他的主要對手,逐漸控製了殘存的船隊。海外貿易在繼續。1549和1550年,王組織船隊往返航行日本。雙嶼被浙江和福建海岸以外的一些小島上的安全港口所取代。


    朱紈嚴格行使他的職權,這導致了他的毀滅。他不顧地方官員們的強烈反對,處死了1548年4月突擊中捕獲的每一個人。被處死的人中有一個是寧波的司法官員的父輩;這個官員僅僅是許多想要阻遏朱紈的浙江和福建籍的官員中的一個。1548年8月,朱的權力被削減。福建籍的一個禦史認為,一個官員不能獨自管理這樣一個大轄區。然而朱繼續推行海外貿易的禁令,帶領他的部隊和戰船沿著海岸向南行動。1549年3月,他進攻停泊在福建南部海岸以外的一支大商船船隊。捉了許多俘虜,其中的96人經朱許可立即處決。


    正當朱紈的軍事行動看來有把握成功時,他被解除了職務。一個禦史指控他不經應有的批準便殺人。他未能等到執行判決的許可從北京來到。彈劾他的事項是由都禦史指導的,他也是寧波人。朱已病了很長一段時間。麵臨某種恥辱,也許是被處死刑,他於1550年1月自殺了。他的作法大多很快被廢除。他的保衛海岸的艦隊被遣散,1550年早期,浙江的地方官員們請求鬆弛海外貿易的禁令。2


    50年代的貿易和海盜活動


    像王直這樣的中國商人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謀求影響朝廷對海外貿易的政策。王直這時已經組織了一個大型貿易共同體,並統率一支武裝良好的船隊,配備了能夠保衛它的水手和士兵。一旦有事,這支貿易船隊能夠改變成為一支私人海軍。但是王直和他的同行們首先是商人。減少沿海海上搶劫的發生率(要末迫使海盜船隊參加共同體,要末摧毀它們)也是他們的利益所在。


    在1549和1552年之間,王直有幾次和地方軍事長官們合作,至少捕獲了兩個海盜頭子,他把他們交給了當局。他指望地方官員們作為回報,放鬆海外貿易的禁令。但是禁令反而嚴了。1551年,連漁船(以前的禁令把漁船除外)也禁止出海。一切海外貿易都被取締。王在通過妥協和合作不能達到目的之後,開始使用武力。1551年以後,突擊變成了組織得很好的對官署、糧倉、府庫和縣庫,偶爾也對周圍的農村的大規模攻擊,它們被洗劫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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