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張作霖在東北的作用,台灣學者王禹廷在其所撰《中原大戰史話》中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張作霖雖然出身草莽,雄據東北,在俄、日兩強交侵中,尤其在日本大力脅誘之下,善為應付,不稍屈服,保障國權,奮力建設,其成就非當時(山海)關內任何地區所能及”,並列舉其事跡如下:
日本視滿洲(東北)為其生命線,久蓄攘奪吞併之心。它於民國初年,脅迫袁世凱,訂立了“二十一條”,其重點就在東北。多年以來,日本人據此不斷向張作霖威脅利誘,糾纏不休,張作霖不理會,迄未達成所願。民國十五六年間,日本駐奉天的總領事吉田茂(日本著名的外交家和政治家,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對日本的重建復興,有很大的貢獻),某次與張作霖進行一種交涉,曾對張盛氣淩人地說:“你要真不接受的話,日方當另有辦法。”張作霖立即還以顏色,岸然答道:“怎麽樣?你們有什麽好辦法,盡管拿出來。難道又要出兵嗎?我姓張的等著你的好了。”言罷即起身送客,吉田茂悻悻而去,不久就被調回國。民國十六七年革命軍大舉北伐,節節進展。日本駐華公使芳澤謙吉(日本名外交家,中日復交後,他任第一任駐華大使)及有關人員,曾用多種威脅利誘的手段,迫使張作霖接受其條件。張氏如果答應,日本即使用各種力量,包括武力協助,易服出兵,助其作戰,支持他統治北中國,與南京的革命政府劃江分治。張作霖秉諸中國人鬧家務,自己事自己了,絕不願外人插手的大義和理念,堅決不為所動。日本人見張作霖硬不就範,轉頭向張宗昌接洽。張作霖聞訊把張宗昌電召到北京,親口告訴他:“效坤(張宗昌的別號),我們自己鬧家務,絕不能藉助外人,落千秋萬世的罵名。”張宗昌奉命惟謹,日本人的這一狂圖,又告落空。(民國)十七年五月十八日,日本政府對我南、北兩政府發出將在東北採取軍事行動的覺書,張作霖於二十五日提出答覆,謂斷難承認日本覺書所稱“適當有效處置”,且聲明東三省及京津為中國領土,主權所在,不容漠視。盼日本鑑於濟南慘案,勿再有不合國際慣例措置。同時發表宣言,指出日本此舉違背華盛頓會議的立場,亦有訴諸國際評裁的含義。殆張作霖離開北京的前一天,日使芳澤謙吉,仍密訪張作霖有所要挾,他勸張接受日本的條件,否則對他不利。兩人會談很久,張氏毫不妥協,且大聲對芳澤說:“我姓張的不會賣國,也不怕死。”故無結果而散。因此,日本視張作霖的頑強不屈,為其攫奪我東北的大障礙,必欲去之而後快,乃種下張氏被炸身亡的禍因。60
對付日、俄這樣的虎狼之國,必用張作霖、楊增新一類的梟雄人物,袁世凱用人的高明處,於此可見一斑。一般史家對袁、張、楊等脫不開成王敗寇的陳腐套路,或套用某種意識形態的框架,多給予負麵的評價,而全然遠離了歷史的真實,是十分令人遺憾的。
日本發出最後通牒是在5月7日。通牒限令中國對1—4號及福建問題於48小時內給日本以“滿足之答覆,如到期收不到滿足之答覆,帝國政府將執認必要之手段61。”此時,已是日本開過禦前會議之後,袁世凱知道不滿足最基本條件,日本將不惜決裂,將其威脅付諸實施。審時度勢,他不得不接受修改過後的條件,違心地同意簽約。當天,他即將日本發出最後通牒和交涉現狀通知了各省軍政長官和駐外使領館;次日,他召集政府各機關首長開會,蒞會者有副總統黎元洪、國務卿徐世昌、左丞楊士琦、右丞錢能訓,參謀總長及各部總長,各院院長,參政院議長、參政,外交次長,總統府、國務院秘書長。袁通告了日本最後通牒和不得不接受的原因,“總統悲憤陳詞,衣沾涕淚;與會者或怨憤填胸,或神氣慘沮62。”在談到交涉情況時,袁雖強調政府已盡力作了挽回,但“在南滿方麵權利損失已巨”,而“我國國力未充(實),目前尚難以兵戎相見,……為權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恥辱!”他呼籲“經此大難後,大家務必認此次接受日本要求為奇恥大辱,本(著)臥薪嚐膽之精神,做奮發有為之事業。舉凡軍事、政治、外交、財政,力求刷新,預訂計劃,定年限,下決心,群策群力,期達目的。……若事過境遷,因循忘恥,則不特今日之屈服奇恥無報復之時,恐十年以後,中國之危險更甚於今日,亡國之痛,即在目前63。”
當時中國政府高層對於是否接受通牒,意見並不一致,爭論十分激烈。主戰者的主要代表是陸軍總長段祺瑞、陸海軍統率辦事處辦事員蔡鍔等高級將領。在討論過程中,還有這樣一段插曲,但對袁最後下決心,起了重要的作用。
當時,外交總長陸征祥正與英國公使朱爾典會晤。朱爾典說,今日大會關係重大,我因關心,特於會前來見。日本因各國忙於歐戰,不遑東顧,提出最後通牒,意在挑釁,並非空言恫嚇。袁總統明白內外情勢,不至中他詭計。聽說陸軍段總長主張強硬對待,我知他已秘密動員,晚間運輸徹夜不停,已三星期,這明明是在備戰。設若開釁,不堪設想。我與袁總統是三十年的老友,不願見他遭此慘運。目前隻能暫時忍辱,隻要力圖自強,埋頭苦幹,十年以後,即可與日本一較高下。今日之會,重在外交,貴總長應負起責任力爭,不可聽任陸軍總長輕率之行動。貴總長若不與我以確實答覆,我不告辭。朱爾典說話時聲淚俱下。陸征祥回答說,我一定將貴公使的忠告報告總統與大會,如果不聽貴公使的忠告,我必定去力爭。朱爾典這才告辭而去。陸征祥向袁世凱和會議報告了與朱爾典會晤的情況後,袁說,朱公使之言也是為中國的前途著想,日本此次提出的“覺書”附有第五號各條,真是亡國條件。今外交部盡最大努力,避重就輕,使“二十一條”議決者不滿十條,且堅拒開議第五號。外交部當局恪守我的指示,堅拒到底,已能盡其責任,使日本最後通牒中已將第五號自行撤回,挽救不少。惟最後通牒的答覆隻有“諾”與“否”兩字,我受國民付託之重,度德量力,不敢冒昧從事,願聽聽諸君的意見。接著,陸軍總長段祺瑞就表示反對,說這樣遷就,何能立國?寧為玉碎,不為瓦全。袁世凱說,段總長之說自然是正當的辦法,但也應審度情勢,量力而行。如果第五號不撤回,我與段總長取同一意見。現在既已撤回,議決各條雖有損利益,尚不是亡國條件。隻望大家記住此次承認是屈於最後通牒,認為奇恥大辱,從此各盡各職,力圖自強,此後或可有為,如朱公所言。若事過就忘,不事振作,朝鮮殷鑑不遠,我固然責無旁貸,諸君也有責任。段祺瑞仍持異議,說民國肇興就承認此案,如果各國效尤,如何應付?袁世凱又分析形勢,說我豈願意屈辱承認,環顧彼此國力,不得不委曲求全,兩國力量之比較,您應該最明白。段不再堅持,遂宣告散會。64
可見,袁世凱在外交談判之外,也在軍事上做了準備,沒有他的同意,段祺瑞不可能自行進行為時數周的軍事動員和物資裝備的調配。在高層會議認可之後,5月9日上午11時,由陸征祥、曹汝霖、施履本(即中方談判代表)親赴日本使館,將簽字文本遞交給日置益。三人一路心境淒涼,“若有親遞降表之感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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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視滿洲(東北)為其生命線,久蓄攘奪吞併之心。它於民國初年,脅迫袁世凱,訂立了“二十一條”,其重點就在東北。多年以來,日本人據此不斷向張作霖威脅利誘,糾纏不休,張作霖不理會,迄未達成所願。民國十五六年間,日本駐奉天的總領事吉田茂(日本著名的外交家和政治家,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對日本的重建復興,有很大的貢獻),某次與張作霖進行一種交涉,曾對張盛氣淩人地說:“你要真不接受的話,日方當另有辦法。”張作霖立即還以顏色,岸然答道:“怎麽樣?你們有什麽好辦法,盡管拿出來。難道又要出兵嗎?我姓張的等著你的好了。”言罷即起身送客,吉田茂悻悻而去,不久就被調回國。民國十六七年革命軍大舉北伐,節節進展。日本駐華公使芳澤謙吉(日本名外交家,中日復交後,他任第一任駐華大使)及有關人員,曾用多種威脅利誘的手段,迫使張作霖接受其條件。張氏如果答應,日本即使用各種力量,包括武力協助,易服出兵,助其作戰,支持他統治北中國,與南京的革命政府劃江分治。張作霖秉諸中國人鬧家務,自己事自己了,絕不願外人插手的大義和理念,堅決不為所動。日本人見張作霖硬不就範,轉頭向張宗昌接洽。張作霖聞訊把張宗昌電召到北京,親口告訴他:“效坤(張宗昌的別號),我們自己鬧家務,絕不能藉助外人,落千秋萬世的罵名。”張宗昌奉命惟謹,日本人的這一狂圖,又告落空。(民國)十七年五月十八日,日本政府對我南、北兩政府發出將在東北採取軍事行動的覺書,張作霖於二十五日提出答覆,謂斷難承認日本覺書所稱“適當有效處置”,且聲明東三省及京津為中國領土,主權所在,不容漠視。盼日本鑑於濟南慘案,勿再有不合國際慣例措置。同時發表宣言,指出日本此舉違背華盛頓會議的立場,亦有訴諸國際評裁的含義。殆張作霖離開北京的前一天,日使芳澤謙吉,仍密訪張作霖有所要挾,他勸張接受日本的條件,否則對他不利。兩人會談很久,張氏毫不妥協,且大聲對芳澤說:“我姓張的不會賣國,也不怕死。”故無結果而散。因此,日本視張作霖的頑強不屈,為其攫奪我東北的大障礙,必欲去之而後快,乃種下張氏被炸身亡的禍因。60
對付日、俄這樣的虎狼之國,必用張作霖、楊增新一類的梟雄人物,袁世凱用人的高明處,於此可見一斑。一般史家對袁、張、楊等脫不開成王敗寇的陳腐套路,或套用某種意識形態的框架,多給予負麵的評價,而全然遠離了歷史的真實,是十分令人遺憾的。
日本發出最後通牒是在5月7日。通牒限令中國對1—4號及福建問題於48小時內給日本以“滿足之答覆,如到期收不到滿足之答覆,帝國政府將執認必要之手段61。”此時,已是日本開過禦前會議之後,袁世凱知道不滿足最基本條件,日本將不惜決裂,將其威脅付諸實施。審時度勢,他不得不接受修改過後的條件,違心地同意簽約。當天,他即將日本發出最後通牒和交涉現狀通知了各省軍政長官和駐外使領館;次日,他召集政府各機關首長開會,蒞會者有副總統黎元洪、國務卿徐世昌、左丞楊士琦、右丞錢能訓,參謀總長及各部總長,各院院長,參政院議長、參政,外交次長,總統府、國務院秘書長。袁通告了日本最後通牒和不得不接受的原因,“總統悲憤陳詞,衣沾涕淚;與會者或怨憤填胸,或神氣慘沮62。”在談到交涉情況時,袁雖強調政府已盡力作了挽回,但“在南滿方麵權利損失已巨”,而“我國國力未充(實),目前尚難以兵戎相見,……為權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恥辱!”他呼籲“經此大難後,大家務必認此次接受日本要求為奇恥大辱,本(著)臥薪嚐膽之精神,做奮發有為之事業。舉凡軍事、政治、外交、財政,力求刷新,預訂計劃,定年限,下決心,群策群力,期達目的。……若事過境遷,因循忘恥,則不特今日之屈服奇恥無報復之時,恐十年以後,中國之危險更甚於今日,亡國之痛,即在目前63。”
當時中國政府高層對於是否接受通牒,意見並不一致,爭論十分激烈。主戰者的主要代表是陸軍總長段祺瑞、陸海軍統率辦事處辦事員蔡鍔等高級將領。在討論過程中,還有這樣一段插曲,但對袁最後下決心,起了重要的作用。
當時,外交總長陸征祥正與英國公使朱爾典會晤。朱爾典說,今日大會關係重大,我因關心,特於會前來見。日本因各國忙於歐戰,不遑東顧,提出最後通牒,意在挑釁,並非空言恫嚇。袁總統明白內外情勢,不至中他詭計。聽說陸軍段總長主張強硬對待,我知他已秘密動員,晚間運輸徹夜不停,已三星期,這明明是在備戰。設若開釁,不堪設想。我與袁總統是三十年的老友,不願見他遭此慘運。目前隻能暫時忍辱,隻要力圖自強,埋頭苦幹,十年以後,即可與日本一較高下。今日之會,重在外交,貴總長應負起責任力爭,不可聽任陸軍總長輕率之行動。貴總長若不與我以確實答覆,我不告辭。朱爾典說話時聲淚俱下。陸征祥回答說,我一定將貴公使的忠告報告總統與大會,如果不聽貴公使的忠告,我必定去力爭。朱爾典這才告辭而去。陸征祥向袁世凱和會議報告了與朱爾典會晤的情況後,袁說,朱公使之言也是為中國的前途著想,日本此次提出的“覺書”附有第五號各條,真是亡國條件。今外交部盡最大努力,避重就輕,使“二十一條”議決者不滿十條,且堅拒開議第五號。外交部當局恪守我的指示,堅拒到底,已能盡其責任,使日本最後通牒中已將第五號自行撤回,挽救不少。惟最後通牒的答覆隻有“諾”與“否”兩字,我受國民付託之重,度德量力,不敢冒昧從事,願聽聽諸君的意見。接著,陸軍總長段祺瑞就表示反對,說這樣遷就,何能立國?寧為玉碎,不為瓦全。袁世凱說,段總長之說自然是正當的辦法,但也應審度情勢,量力而行。如果第五號不撤回,我與段總長取同一意見。現在既已撤回,議決各條雖有損利益,尚不是亡國條件。隻望大家記住此次承認是屈於最後通牒,認為奇恥大辱,從此各盡各職,力圖自強,此後或可有為,如朱公所言。若事過就忘,不事振作,朝鮮殷鑑不遠,我固然責無旁貸,諸君也有責任。段祺瑞仍持異議,說民國肇興就承認此案,如果各國效尤,如何應付?袁世凱又分析形勢,說我豈願意屈辱承認,環顧彼此國力,不得不委曲求全,兩國力量之比較,您應該最明白。段不再堅持,遂宣告散會。64
可見,袁世凱在外交談判之外,也在軍事上做了準備,沒有他的同意,段祺瑞不可能自行進行為時數周的軍事動員和物資裝備的調配。在高層會議認可之後,5月9日上午11時,由陸征祥、曹汝霖、施履本(即中方談判代表)親赴日本使館,將簽字文本遞交給日置益。三人一路心境淒涼,“若有親遞降表之感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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