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號僅一條,但嚴重侵害中國的領土主權:
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
第五號最明顯不過地暴露了日本擴張的野心和胃口,共計七條:
(1)中國中央政府,須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當政治、財政、軍事等各方麵的顧問;
(2)日本在中國內地所設有的病院、寺院、學校等,中國一概允許其擁有土地所有權;
(3)日中合辦必要地方的警察,或在此等地方的警察官署中,聘用多數日本人,以改良中國警察機關;
(4)中國所需軍械的半數以上須由日本採辦,或在中國設立中日合辦的軍械廠,聘用日本技師,採買日本材料;
(5)將連接武昌與九江、南昌的鐵路,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的各線鐵路建造權,讓與日本;
(6)福建省內籌辦鐵路、礦山,及整頓海口、船廠,如需外國資本,先向日本協議;
(7)日本人在中國有傳教之權。39
送“高帽”的學問 [四]
在聽完日置益對“二十一條”的陳述後,袁世凱並未動怒,而是以外交辭令告訴日本人,“中日兩國親善為我之夙望,但關於交涉事宜應由外交部主管辦理。當交曹次長帶回外交部,由外交總長與貴公使交涉。”在日使辭出後,袁將條約文本留下細讀。當晚,袁召集緊急會議,國務卿徐世昌、陸軍總長段祺瑞、秘書長梁士詒、政事堂左丞楊士琦、外長孫寶琦、次長曹汝霖等出席。次日至21日,又連續會議三天,詳議對策。袁在告知他們日本“覺書”(即二十一條)的大致內容後,指出日本“意在控製我國,不可輕視。至於覺書第五項竟以朝鮮看待我國,萬萬不可與他商議。”此後,他便與梁士詒等密商避重就輕的辦法40。對於“二十一條”,袁曾逐條批註,整個談判實即根據他的指示進行。
例如,對於第一條批稱:此本於前清中俄協定,東三省會議時已允繼續俄國未滿之年限,由日本展續滿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將來若能收回,對於年限沒有多大關係,此條不必爭論。對於承認(日本接收)德國利益問題,批稱:應雙方合議,何能由日本議定,由我承認?這是將來之事,不必先行商議,可從緩議。對於合辦礦業,批稱:可答應一二處,須照礦業條例辦理,愈少愈好,可留與國人自辦。對於建造鐵路,批稱:須與他國借款造路相同,鐵路行政權須由中國人自行管理,日本隻可允以管理借款之會計審核權,惟須斟酌慎重。對於開商埠,批稱:須用自開辦法,並應限製,免(得)日本人充斥而來,反客為主。對於漢冶萍礦廠,批稱:這是商辦公司,政府不能代謀。對沿海地區之讓與,批稱:荒唐、荒唐,領土怎能讓與第三國。對內地雜居,批稱:治外法權沒有收回之前,不能允與雜居。至於第五號,批稱:此項限製我國主權,簡直似以朝鮮視我,這種條件豈平等國所應提出,實堪痛恨,萬萬不可開議,切記切記。41
如果說袁世凱是梟雄,那麽他處理“二十一條”的手法,最能表現其梟雄本色。這是袁從政以來所遇到過的最大外交挑戰,他決計頂住,即使明裏頂不住,暗裏也要頂住。為此,他從四個方麵著手布置。
第一個方麵,是摸清日本的底牌,以確定外交談判的方針和對策。“二十一條”提出的次日下午,袁即交給總統府秘書曾彝進42一項任務,要他即刻拜訪總統府日籍法律顧問有賀長雄43,摸清日方此番的真正意圖何在,在得知有賀也不知道其中內幕後,即提供旅費一萬元,遣有賀赴日一行,利用他與日本政界元老鬆方侯爵44和山縣公爵45的關係,摸清日方的底牌。不久,有賀返回北京,向來接他的曾叔度透露了此事的原委和日本元老的態度。
下車見麵,我問他(有賀)消息怎樣?他一言不發,約我同到他的寓所詳談。到有賀秦老胡同的寓所後,他說:“這件事真相已明。我見了鬆方侯爵,哪裏知道,侯爵實不知其內容。如此大事,並未經過禦前會議,鬆方隻知道大隈要與中國解決懸案,不知其他。我乃將二十一條內容告之鬆方,並言日本公使直接向駐在國元首提出要求,有失國際間通行禮貌。鬆方說:‘大隈重信言大而誇,你快回華告訴袁世凱,滿洲係我帝國臣民以血肉性命向俄國人手裏奪過來的,應當予帝國以發展的機會。至於滿洲以外中國領土上的主權及一切,帝國毫無侵犯的意思。大隈的要求,是他大隈重信的要求,帝國臣民不見得都支持他的要求’”雲雲。有賀附言:“山縣公爵,我因保守秘密,怕招人耳目,故未往見”雲雲。
我將其言回報項城(即袁世凱),項城喜雲:“得要領了,得要領了。滿洲以外的要求,當然半個字也不能答應他。就是滿洲,俄國所搶去的,他日本都拿去了,他還想要發展,你發展了,我卻癟了。”……
項城又派我一項很難的任務,在二十一條未發生以前,項城叫我聯絡日本浪人,即日本人有相當智識而懷才抑鬱者,揮金與交。數年之間,經我手推薦了若幹人。項城就選定了六七人,最高有每月給五百元者,至少者亦月給二百元。直言之,即我方收買的日本間諜。其事極密,除項城與我外,無第三人知之。項城說:“現在正當緊要關頭,你務必常跟他們聯絡,無論何種情報,是真是假,是虛是實,是大是小,都來報告我。並且你見了他們,應該說什麽話,也要斟酌。你預先來問我,我告訴你”雲雲。我擔負此項任務,即與彼等往來,竭力搜求日本公使館的內部情形,但毫無所得。我將我無能情形,回報項城,請求解除此項任務。項城說:“我所想要知道的,不專指日本使館內部情形,我要知道日本商民之動靜。例如最近來的日本人多,還是回國的日本人多,以及他們為什麽要來,為什麽要走。走時是否把家財一起賣盡,有一去不復返之勢。是否接到日本公使館或領事館的命令,勸他們回國”雲雲。46
袁世凱之所以要隨時了解日本僑民在華的動向,顯然也是為了摸清日方的底線,是虛聲恫嚇還是真的要訴諸武力,以此把握談判的分寸。對於有賀帶回的信息,袁也並不完全相信,隨後又派金邦平等二次前往日本拜訪鬆方,證實有賀所說確實後,才鬆了一口氣。此後袁即讓曾叔度前往有賀長雄處研究日本憲法,曾不願意去,認為這種時候研究什麽憲法,未免迂腐。袁告訴他:“我現在所想知道的,乃是外交真正決裂後,大隈應取何種態度,他能否奏請天皇即日派兵來中國。依日本憲法,天皇必須依他所請出兵呢?還是可以駁回不出兵呢?關鍵在此。你萬不可將此問題涉及“二十一條”,宜用旁敲側擊法,叫他就憲法論上解答問題47。”在得到有賀對“二十一條”交涉失敗後,就憲法而言日本八成不會因此出兵的分析後,袁指示在交涉中持強硬但不激怒對方的方針。由於探得了大隈內閣此次交涉的底細,袁的應對方略使得日方頗為被動,據中國駐日公使陸宗輿電告,“大隈內閣得袁氏復文,驚袁氏之膽大。而未經禦前會議,自己即提出此項要求,遭袁氏回敬一棒,狼狽萬狀。不得已上奏天皇,已開禦前會議”雲雲48。袁的摸底活動,顯然深合“知己知彼”的戰法,故中國雖處於劣勢,但在談判對手麵前起初並未落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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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
第五號最明顯不過地暴露了日本擴張的野心和胃口,共計七條:
(1)中國中央政府,須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當政治、財政、軍事等各方麵的顧問;
(2)日本在中國內地所設有的病院、寺院、學校等,中國一概允許其擁有土地所有權;
(3)日中合辦必要地方的警察,或在此等地方的警察官署中,聘用多數日本人,以改良中國警察機關;
(4)中國所需軍械的半數以上須由日本採辦,或在中國設立中日合辦的軍械廠,聘用日本技師,採買日本材料;
(5)將連接武昌與九江、南昌的鐵路,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的各線鐵路建造權,讓與日本;
(6)福建省內籌辦鐵路、礦山,及整頓海口、船廠,如需外國資本,先向日本協議;
(7)日本人在中國有傳教之權。39
送“高帽”的學問 [四]
在聽完日置益對“二十一條”的陳述後,袁世凱並未動怒,而是以外交辭令告訴日本人,“中日兩國親善為我之夙望,但關於交涉事宜應由外交部主管辦理。當交曹次長帶回外交部,由外交總長與貴公使交涉。”在日使辭出後,袁將條約文本留下細讀。當晚,袁召集緊急會議,國務卿徐世昌、陸軍總長段祺瑞、秘書長梁士詒、政事堂左丞楊士琦、外長孫寶琦、次長曹汝霖等出席。次日至21日,又連續會議三天,詳議對策。袁在告知他們日本“覺書”(即二十一條)的大致內容後,指出日本“意在控製我國,不可輕視。至於覺書第五項竟以朝鮮看待我國,萬萬不可與他商議。”此後,他便與梁士詒等密商避重就輕的辦法40。對於“二十一條”,袁曾逐條批註,整個談判實即根據他的指示進行。
例如,對於第一條批稱:此本於前清中俄協定,東三省會議時已允繼續俄國未滿之年限,由日本展續滿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將來若能收回,對於年限沒有多大關係,此條不必爭論。對於承認(日本接收)德國利益問題,批稱:應雙方合議,何能由日本議定,由我承認?這是將來之事,不必先行商議,可從緩議。對於合辦礦業,批稱:可答應一二處,須照礦業條例辦理,愈少愈好,可留與國人自辦。對於建造鐵路,批稱:須與他國借款造路相同,鐵路行政權須由中國人自行管理,日本隻可允以管理借款之會計審核權,惟須斟酌慎重。對於開商埠,批稱:須用自開辦法,並應限製,免(得)日本人充斥而來,反客為主。對於漢冶萍礦廠,批稱:這是商辦公司,政府不能代謀。對沿海地區之讓與,批稱:荒唐、荒唐,領土怎能讓與第三國。對內地雜居,批稱:治外法權沒有收回之前,不能允與雜居。至於第五號,批稱:此項限製我國主權,簡直似以朝鮮視我,這種條件豈平等國所應提出,實堪痛恨,萬萬不可開議,切記切記。41
如果說袁世凱是梟雄,那麽他處理“二十一條”的手法,最能表現其梟雄本色。這是袁從政以來所遇到過的最大外交挑戰,他決計頂住,即使明裏頂不住,暗裏也要頂住。為此,他從四個方麵著手布置。
第一個方麵,是摸清日本的底牌,以確定外交談判的方針和對策。“二十一條”提出的次日下午,袁即交給總統府秘書曾彝進42一項任務,要他即刻拜訪總統府日籍法律顧問有賀長雄43,摸清日方此番的真正意圖何在,在得知有賀也不知道其中內幕後,即提供旅費一萬元,遣有賀赴日一行,利用他與日本政界元老鬆方侯爵44和山縣公爵45的關係,摸清日方的底牌。不久,有賀返回北京,向來接他的曾叔度透露了此事的原委和日本元老的態度。
下車見麵,我問他(有賀)消息怎樣?他一言不發,約我同到他的寓所詳談。到有賀秦老胡同的寓所後,他說:“這件事真相已明。我見了鬆方侯爵,哪裏知道,侯爵實不知其內容。如此大事,並未經過禦前會議,鬆方隻知道大隈要與中國解決懸案,不知其他。我乃將二十一條內容告之鬆方,並言日本公使直接向駐在國元首提出要求,有失國際間通行禮貌。鬆方說:‘大隈重信言大而誇,你快回華告訴袁世凱,滿洲係我帝國臣民以血肉性命向俄國人手裏奪過來的,應當予帝國以發展的機會。至於滿洲以外中國領土上的主權及一切,帝國毫無侵犯的意思。大隈的要求,是他大隈重信的要求,帝國臣民不見得都支持他的要求’”雲雲。有賀附言:“山縣公爵,我因保守秘密,怕招人耳目,故未往見”雲雲。
我將其言回報項城(即袁世凱),項城喜雲:“得要領了,得要領了。滿洲以外的要求,當然半個字也不能答應他。就是滿洲,俄國所搶去的,他日本都拿去了,他還想要發展,你發展了,我卻癟了。”……
項城又派我一項很難的任務,在二十一條未發生以前,項城叫我聯絡日本浪人,即日本人有相當智識而懷才抑鬱者,揮金與交。數年之間,經我手推薦了若幹人。項城就選定了六七人,最高有每月給五百元者,至少者亦月給二百元。直言之,即我方收買的日本間諜。其事極密,除項城與我外,無第三人知之。項城說:“現在正當緊要關頭,你務必常跟他們聯絡,無論何種情報,是真是假,是虛是實,是大是小,都來報告我。並且你見了他們,應該說什麽話,也要斟酌。你預先來問我,我告訴你”雲雲。我擔負此項任務,即與彼等往來,竭力搜求日本公使館的內部情形,但毫無所得。我將我無能情形,回報項城,請求解除此項任務。項城說:“我所想要知道的,不專指日本使館內部情形,我要知道日本商民之動靜。例如最近來的日本人多,還是回國的日本人多,以及他們為什麽要來,為什麽要走。走時是否把家財一起賣盡,有一去不復返之勢。是否接到日本公使館或領事館的命令,勸他們回國”雲雲。46
袁世凱之所以要隨時了解日本僑民在華的動向,顯然也是為了摸清日方的底線,是虛聲恫嚇還是真的要訴諸武力,以此把握談判的分寸。對於有賀帶回的信息,袁也並不完全相信,隨後又派金邦平等二次前往日本拜訪鬆方,證實有賀所說確實後,才鬆了一口氣。此後袁即讓曾叔度前往有賀長雄處研究日本憲法,曾不願意去,認為這種時候研究什麽憲法,未免迂腐。袁告訴他:“我現在所想知道的,乃是外交真正決裂後,大隈應取何種態度,他能否奏請天皇即日派兵來中國。依日本憲法,天皇必須依他所請出兵呢?還是可以駁回不出兵呢?關鍵在此。你萬不可將此問題涉及“二十一條”,宜用旁敲側擊法,叫他就憲法論上解答問題47。”在得到有賀對“二十一條”交涉失敗後,就憲法而言日本八成不會因此出兵的分析後,袁指示在交涉中持強硬但不激怒對方的方針。由於探得了大隈內閣此次交涉的底細,袁的應對方略使得日方頗為被動,據中國駐日公使陸宗輿電告,“大隈內閣得袁氏復文,驚袁氏之膽大。而未經禦前會議,自己即提出此項要求,遭袁氏回敬一棒,狼狽萬狀。不得已上奏天皇,已開禦前會議”雲雲48。袁的摸底活動,顯然深合“知己知彼”的戰法,故中國雖處於劣勢,但在談判對手麵前起初並未落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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