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譯述,即如我從前看過的芝加哥醫學書局出板訶華德所著的一本,雖
然是三十年前的舊作,倒很是簡要可讀。張先生的書中第三四五這三章聲明
是取材於瓦爾的著作,材料頗富,但是首尾兩篇裏的議論有些還可斟酌,未
免是美中不足。如第五頁上說,“所以古人有言道:‘人之初,性本善,’
這明明是說人在原初的時代,對於性之種種,本皆以為善良的。”著者雖在
下文力說性質性情都脫不了性的現象之關係,以為這性字就是性交之性,其
實這很明瞭地是不對的:我們姑且不論兩性字樣是從日本來的新名詞,嚴幾
道的《英文漢詁》上還稱曰男體女體,即使是宋代已有這用法,我們也決不
能相信那《三字經》的著者會有盧梭似的思想。這樣的解釋法,正如梁任公
改點《論語》,把那兩句非民治思想的話點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
之”,未始不很新穎,但去事實卻仍是很遠的了。又第六十四頁上有這一節
話:
唯自然之律,古今一樣,他們既濫用了性交的行為,自該受相當的懲罰,於是疾病
流行了,罪惡產生了。為防弊杜亂起見,一輩強有力者便宣布了種種禁令:“不許姦淫”,
“不許偷盜”,不許這樣,不許那樣,..而從這些消極的禁令式的規條中,倫理和道德
等製度便漸漸演成了。
關於這種製度的演成,我因為不很知道不能批評,但兩性關係上的有些
限製我卻相信未必是這樣演成的,這與其說因了“濫用”性的崇拜而發生,
還不如說是根據性的崇拜之道理而造成的較為適合。我們對於性的崇拜常有
一種誤解,以為這崇拜與後代的宗教禮拜相差不遠,其實很不一樣。弗洛伊
德在《圖騰與太步》(勉強意譯為族徽與禁製)中說及太步的意義,謂現代
文明國人已沒有這個觀念,隻有羅馬的
sacer與希臘的
hagios二字略可比
擬,這都訓作神聖,但在原始時代這又兼有不淨義,二者混在一處不可分開,
大約與現代“危險”的觀念有點相象,北京電桿上曾有一種揭示,文曰“摸
一下可就死了!”這稍有點兒太步的意味。性的崇拜也就這麽一件東西。因
為它是如此神異的,所以有不可思議的功用與影響。“馬蹄鐵”可以辟邪,
行經的婦人也就會使酒變酸;夫婦宿田間能使五穀繁茂,男女野合也就要使
年成歉收:這道理原是一貫的,雖然結果好壞不同。我說“不許姦淫”不是
禁止濫用性的崇拜,乃是適用性的崇拜之原理而製定的,即是為此。我們希
望於性的崇拜之研究以外,還有講性道德與婚姻製度的變遷的歷史等書出
來,但我也希望這是以譯述為宜。又德人
h.fehlinger的小冊《原始民族的
性生活》等亦甚有益,很有可以使我們的道學家反省的地方。
(一九二七年八月)
□1927年
9月刊《語絲》147期,署名豈明
□收入《談龍集》
醫學周刊集序
古代的醫術與宗教是混在一起的,中國統稱巫醫,至今還稱醫卜星相,
古希臘也是如此。pharmakeia一字可以作醫術講,也就是法術(magic)的
名稱,這正與化學和鍊金術,天文學和占星術是同樣的關係。古人同野蠻人
一樣,對於自然及人生的變化感到極大的驚異,但不明隙其間的物質的因果
關係,所以一切推原於超自然之神力,生老病死是人生最大的難題,就當然
地第一加上了宗教的解釋。德國馬格奴斯博士(dr.hugomagnus)在所著《醫
學上的迷信》一書裏把這些事情說的很明白,他以為在科學未發生以前這可
以說是當然,但如在醫學成立,知道生理及病理的現象均由於自然之因累,
與鬼神無關,那時還要宗教或法術的治療,這就成為十足的迷信了。西方醫
術自公曆前五世紀中希臘希坡克拉德斯(hippokratēs)出世,成立學術的基
礎,昔日宗教的療法退居於迷信的地位,經過二千餘年的演進,論理本應漸
就消滅了,但是事實卻不盡然,正如原書序上所說,“荒唐的迷信至今還是
存在,二十世紀亦將以此大受將來的非難。”至於中國,這本是希奇古怪的
地方,在古今的藝術家哲學家中間確有些很高明的思想,但一方麵烏煙瘴氣
的迷信也很不少,沒有正統的教會的監督,沒有正式的祭師的指導,卻自能
流傳蔓延,人生的一切活動幾乎無一不受其影響,醫術也自然不在例外,而
且這些迷信的分布並不限於民間,即智識階級亦在其內,尤可異者則中國醫
師本身也還不能脫去這種迷信,或者更進一步而為醫學上的迷信之宣傳者,
則顯然是巫醫合一了。友人疑古玄同君藏有中醫小冊子數種,都是這類的宣
傳品,我隻見《存粹醫話》卷四,有陸晉簽醫士著《論人身上生雉雀蝙蝠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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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是三十年前的舊作,倒很是簡要可讀。張先生的書中第三四五這三章聲明
是取材於瓦爾的著作,材料頗富,但是首尾兩篇裏的議論有些還可斟酌,未
免是美中不足。如第五頁上說,“所以古人有言道:‘人之初,性本善,’
這明明是說人在原初的時代,對於性之種種,本皆以為善良的。”著者雖在
下文力說性質性情都脫不了性的現象之關係,以為這性字就是性交之性,其
實這很明瞭地是不對的:我們姑且不論兩性字樣是從日本來的新名詞,嚴幾
道的《英文漢詁》上還稱曰男體女體,即使是宋代已有這用法,我們也決不
能相信那《三字經》的著者會有盧梭似的思想。這樣的解釋法,正如梁任公
改點《論語》,把那兩句非民治思想的話點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
之”,未始不很新穎,但去事實卻仍是很遠的了。又第六十四頁上有這一節
話:
唯自然之律,古今一樣,他們既濫用了性交的行為,自該受相當的懲罰,於是疾病
流行了,罪惡產生了。為防弊杜亂起見,一輩強有力者便宣布了種種禁令:“不許姦淫”,
“不許偷盜”,不許這樣,不許那樣,..而從這些消極的禁令式的規條中,倫理和道德
等製度便漸漸演成了。
關於這種製度的演成,我因為不很知道不能批評,但兩性關係上的有些
限製我卻相信未必是這樣演成的,這與其說因了“濫用”性的崇拜而發生,
還不如說是根據性的崇拜之道理而造成的較為適合。我們對於性的崇拜常有
一種誤解,以為這崇拜與後代的宗教禮拜相差不遠,其實很不一樣。弗洛伊
德在《圖騰與太步》(勉強意譯為族徽與禁製)中說及太步的意義,謂現代
文明國人已沒有這個觀念,隻有羅馬的
sacer與希臘的
hagios二字略可比
擬,這都訓作神聖,但在原始時代這又兼有不淨義,二者混在一處不可分開,
大約與現代“危險”的觀念有點相象,北京電桿上曾有一種揭示,文曰“摸
一下可就死了!”這稍有點兒太步的意味。性的崇拜也就這麽一件東西。因
為它是如此神異的,所以有不可思議的功用與影響。“馬蹄鐵”可以辟邪,
行經的婦人也就會使酒變酸;夫婦宿田間能使五穀繁茂,男女野合也就要使
年成歉收:這道理原是一貫的,雖然結果好壞不同。我說“不許姦淫”不是
禁止濫用性的崇拜,乃是適用性的崇拜之原理而製定的,即是為此。我們希
望於性的崇拜之研究以外,還有講性道德與婚姻製度的變遷的歷史等書出
來,但我也希望這是以譯述為宜。又德人
h.fehlinger的小冊《原始民族的
性生活》等亦甚有益,很有可以使我們的道學家反省的地方。
(一九二七年八月)
□1927年
9月刊《語絲》147期,署名豈明
□收入《談龍集》
醫學周刊集序
古代的醫術與宗教是混在一起的,中國統稱巫醫,至今還稱醫卜星相,
古希臘也是如此。pharmakeia一字可以作醫術講,也就是法術(magic)的
名稱,這正與化學和鍊金術,天文學和占星術是同樣的關係。古人同野蠻人
一樣,對於自然及人生的變化感到極大的驚異,但不明隙其間的物質的因果
關係,所以一切推原於超自然之神力,生老病死是人生最大的難題,就當然
地第一加上了宗教的解釋。德國馬格奴斯博士(dr.hugomagnus)在所著《醫
學上的迷信》一書裏把這些事情說的很明白,他以為在科學未發生以前這可
以說是當然,但如在醫學成立,知道生理及病理的現象均由於自然之因累,
與鬼神無關,那時還要宗教或法術的治療,這就成為十足的迷信了。西方醫
術自公曆前五世紀中希臘希坡克拉德斯(hippokratēs)出世,成立學術的基
礎,昔日宗教的療法退居於迷信的地位,經過二千餘年的演進,論理本應漸
就消滅了,但是事實卻不盡然,正如原書序上所說,“荒唐的迷信至今還是
存在,二十世紀亦將以此大受將來的非難。”至於中國,這本是希奇古怪的
地方,在古今的藝術家哲學家中間確有些很高明的思想,但一方麵烏煙瘴氣
的迷信也很不少,沒有正統的教會的監督,沒有正式的祭師的指導,卻自能
流傳蔓延,人生的一切活動幾乎無一不受其影響,醫術也自然不在例外,而
且這些迷信的分布並不限於民間,即智識階級亦在其內,尤可異者則中國醫
師本身也還不能脫去這種迷信,或者更進一步而為醫學上的迷信之宣傳者,
則顯然是巫醫合一了。友人疑古玄同君藏有中醫小冊子數種,都是這類的宣
傳品,我隻見《存粹醫話》卷四,有陸晉簽醫士著《論人身上生雉雀蝙蝠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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