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犯罪。


    這是菲爾丁的聖杯。


    完美……這個詞令他無比癡迷。完美代表了一切,從他熨襯衫、擦皮鞋、修剪耳毛的手法可以看出,從他犯案的布局與執行的手法可以看出。


    假如菲爾丁具有法律方麵的愛好,他會從事律師業,用其一生替那些犯下重罪的客戶羅織完美的辯護。假如他愛好戶外活動,他會自學所有登山技巧,以完美的手法獨力登上聖母峰。


    可惜他對上述的活動缺乏興趣。


    隻有犯罪除外。


    他想,自己天生全無道德觀念,大概純粹是偶然吧。就跟有些男人註定禿頭,有些貓天生有六根腳趾一樣。他認定自己的犯罪傾向純粹是先天的,與後天無關。他的父母親對子女嗬護備至,唯一的缺點就是個性過於沉悶無聊。菲爾丁的父親在哈特福德的保險公司擔任主管,母親是家庭主婦。他自小衣食無缺,從未受過虐待或性騷擾。盡管如此,他從很小就相信法律根本不適用在他身上。法律毫無道理。他不斷思考著,人類為什麽要束縛自己的手腳?為什麽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事隔多年後菲爾丁才理解到,其實他天生就具有純粹的犯罪個性,具有教科書上所說的最典型的反社會人格。


    因此他一麵在聖瑪莉中學學習代數、微積分、生物學,一麵練習著上天賦予他的任務。


    他的中學時期有高潮也有低潮。


    菲爾丁,縱火焚燒一個男孩的車子,就因為對方是他暗戀的女生的男友。菲爾丁因此進入青少年感化院——早知道應該把我的車子停在三四條街外。


    菲爾丁,偷拍人妖在巡邏車上為警察口交,拿著照片向兩名警官勒索卻被打得半死——早知道就找個身強力壯的搭檔陪同。


    菲爾丁,餵肉牛吃一種酵母素,能在牛肉進行肉毒桿菌檢測時出現陽性反應,藉此勒索罐頭大廠並得手——可惜他沒前往交錢地點,因為想不出如何神不知鬼不覺地取走勒索金。


    在生活中不斷學習……


    大學也讓他提不起興趣。本寧頓大學的學生有的是錢,但大家的宿舍門都不關,偷他們的錢不算什麽挑戰。他喜歡偶爾對騷擾女同學——以女生不認為自己被性騷擾的方式強姦對方,對他來說是一種挑戰。菲爾丁看上的是挑戰本身,而不是性交。到了大學三年級,他開始專心犯下他所謂的“幹淨的刑事案”,例如搶劫。不像強姦案那種“骯髒的刑事案”。他靜下心來攻讀心理學學位,夢想著逃脫這片和諧乏味的地方,進入真實的世界,讓他能磨鍊犯案技巧。


    接下來的十年,菲爾丁重返康乃狄克州磨鍊技巧,反覆琢磨、錘鍊。他犯的多半是搶劫案,不碰支票存提騙局,也不搞證券舞弊案,因為這些商業案件會讓警方有跡可循。他也不碰毒品和劫機,因為無法單獨作案,而菲爾丁從沒碰到信得過的人。


    二十七歲那年,他犯下了第一宗殺人案。


    是臨時起意,一時衝動犯下的案子,極不符合他的個性。他當時在哈特福德郊區的商場咖啡店享用卡布其諾咖啡,看見一個女人拿了一包東西走出珠寶店,目光閃爍,顧慮重重,這表明那包東西價值不菲。他上了自己的車,一路跟蹤,開到環境荒涼的地段時加速將對方逼到路邊。對方情急之下把那包東西扔給他,央求他放她一條生路。


    菲爾丁站在女子的雪佛蘭車旁,自己沒戴口罩也沒有掉換車牌。他相信自己在潛意識中是故意這麽做的,就是想嚐嚐殺人的滋味。菲爾丁將手探進手套盒取出手槍,在她還來不及尖叫前對她開了兩槍。


    他回到自己車上,開回咖啡店,又點了一杯卡布其諾。他當時沉思著,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很多人犯罪時不會殺人,唯恐殺了人會更容易被追查出來。事實上,如果犯了罪之後殺人滅口,逍遙法外的概率反而更高。


    盡管如此,警方有時很厲害,幾度將他扭送至警局,但他最後都能獲得無罪釋放,隻有一次例外。在佛羅裏達的時候,他因持槍搶劫被逮捕歸案,罪證確鑿,難以否認,不過他請了高明的律師替他研究出減刑妙招,條件是菲爾丁必須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他很擔心進精神病院服刑,但在戴德市立精神健康中心的那兩年卻令他眼前一亮。他能嚐到犯罪的味道,他能嗅出犯罪的氣息。裏麵的罪犯就算不是全部,也有大半人是因為律師反應快,以精神失常的理由進行辯護,因此改服治療刑。隻有愚蠢的壞人才會坐牢,聰明的壞人都住在醫院裏。


    兩年後,他在醫療評估委員麵前表現優異,因此重返康乃狄克。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工作,他看中了哈特福德一家專門治療有犯罪傾向病人的精神病醫院,順利入內擔任助手。


    他在醫院結識了一個名叫大衛·修斯的病人,他是個耐人尋味的傢夥。據菲爾丁判斷,他原本大概人品還不錯,隻是後來在聖誕節那天醋意大發,刺死了妻子。這種兇殺案稀鬆平常,不過有意思的是,丈夫對著妻子的肺部猛戳幾刀後,妻子居然跑向衣櫃找出手槍,在咽下最後一口氣前射中了修斯的頭部。


    修斯的顱內神經發生了什麽變化,詳情菲爾丁並不清楚,但後來發生的事卻令他吃驚。也許身為助手的菲爾丁是修斯手術後醒來見到的第一個人,兩人之間產生了某種莫名其妙的關聯。無論菲爾丁希望修斯做什麽事,他都會照做。替他沏咖啡、替他打掃、熨衣服、煮飯。後來菲爾丁發現,修斯不隻會做家務。一天晚上,菲爾丁對夜班護士露絲動手動腳,被她嗬斥。她說:“混帳,我一定會去投訴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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