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肯珀搭載了15歲的高中女生艾柯·庫,將其悶死,對屍體施暴,然後把屍體運回家中進行分解。次日上午,當他來到州立醫院精神病科做定期檢查以測評心理健康狀況時,庫的頭顱就放在他車尾部的行李箱內。檢查進行得很順利,精神病科醫生宣布,他不再對自身及他人構成威脅,建議將其青少年犯罪檔案加以封存。肯珀陶醉於這種具有絕妙象徵意義的行動之中。它顯示出他對現行體製的蔑視,同時顯示出自己能超越其上。他驅車重返山區,將庫的屍體埋葬在離博爾德河不遠的地方。
(就在肯珀頻頻作案之際,聖克魯斯已經當之無愧地成為全世界並不令人羨慕的係列謀殺案的中心了。聰明英俊的赫伯特·馬林被診斷為患有類偏狂型精神分裂症,正在大開殺戒。據他宣稱,他的行動受到了不同聲音的驅使,要他去協助拯救環境。根據類似的主題,一位遁世於城外森林中的24歲汽車技師約翰·林利·弗雷澤焚燒了一座房子,殺害了一家六口人,以此警告那些破壞大自然的人。他在那家人的勞斯萊斯車擋風玻璃刮水器上留下了一張字條:“要麽物質主義消亡,要麽人類住手。”似乎每個星期都要發生一起新的暴行。)
1973年1月9日,肯珀搭載了聖克魯斯分校的學生辛迪-沙爾,持槍脅迫她鑽進車尾行李箱,隨後槍殺了她。按照習慣做法,他把屍體拖回母親的住處,在床上姦汙了她,又在浴缸裏進行分屍,隨後將剩餘的屍塊裝人塑膠袋內,從卡梅爾懸崖拋入了大海。他此次的創新之作是,將沙爾的腦袋掩埋於後院之中,臉朝上,兩眼對準母親的臥室窗戶,因為她總是要人“抬頭望著她”。
至此,聖克魯斯人談“女大學生殺手”色變。年輕女性受到警告不得搭乘陌生人的車子,尤其不得搭乘那些不在大學校園工作的人的車子,大學校園被認為是安全的。但是肯珀的母親在大學裏工作,因此他的車子貼有學校通行證。
不到一個月,肯珀搭載了羅莎琳德·索普和艾麗斯·劉,槍殺了她們,爾後摞放在行李箱內。他把屍體拖回了家,像先前那樣對受害者殘忍施虐。他後來把殘缺不全的屍體扔入了舊金山附近的伊登大峽穀,一個星期之後被人發現。
他的殺戮行動以驚人的速度在不斷升級,即使在他看來也是如此。他曾想過對整條街的人大開殺戒,但最終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有更妙的主意,他意識到自己一直就想要這樣做。在復活節的周末,當母親躺在床上熟睡時,肯珀走入她的臥室,手持羊角榔頭連續出擊,直到把她打得斷氣才住手。他隨即割下了她的頭,強姦了那無頭的軀體。最後他靈機一動,又割下她的喉管,塞進了廚房的汙物碾碎器。他後來告訴警方:“這麽多年來她一直在埋怨我,對我又是叫又是吼,這樣做似乎是恰當的。”
可是當他打開碾碎器開關時,碾碎器給卡住了,將那血淋淋的喉管甩到他身上。“她斷了氣以後仍然不停止埋怨我。我沒法讓她閉上嘴!”
他事後打電話給母親的一位朋友薩利·哈利特,邀請她過來吃一頓“驚喜”的晚餐。她到達後,他揮棒對她猛擊,將她勒死,割下了頭顱,把身體放在他的床上,自己則跑到母親的床上睡大覺。復活節星期日早上,他開著車外出,漫無目的地向東駛去。他一直在收聽收音機,期望會成為國內大名人,然而沒有任何有關的報導。
他駛到科羅拉多州普韋布洛縣城外時,由於睡眠不足感到一陣眩暈和疲倦,加上對自己的壯舉未能造成重大影響深感失望,於是他把車子停靠在路邊的一個公用電話亭旁,給聖克魯斯警察局打了電話。經過反覆努力,他才讓他們相信他是在說實話,他供認了那幾起謀殺案,表明自己正是殺害女大學生的兇手。隨後,他很耐心地等待當地警察前來逮捕他。
肯珀被判犯有八次一級謀殺罪。當被問及他認為什麽樣的刑罰適合他時,他的回答是:“折磨至死。”
雖然約翰·康韋事先與監獄官員做了安排,我決定最好還是等我們到達之後再要求與囚犯進行“冷靜的”訪談。盡管這樣意味著我們將在無法確定是否會有合作的情況下進行這趟旅行,它看起來倒是最佳的主意。監獄裏是無法保密的,如果消息傳出去,說是某個囚犯與聯邦調查局有來往,與他們談過話,他就會被視為告密者,甚至比這還糟。如果我們秘而不宣地出現在監獄,就會明明白白地向囚犯們表明,我們隻是在調查某起案子,沒有做任何事先安排或進行任何交易。所以,當埃德·肯珀滿口答應同我們交談時,我委實有幾分驚訝。顯然,在很長時間裏沒有任何人盤問過他有關作案的情況,他對我們要做些什麽感到好奇。
走入一座戒備森嚴的州監獄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經歷,即便對於聯邦執法人員來說也不例外。首先你要交出隨身攜帶的槍枝。很明顯他們不希望有任何武器被帶入牢房。第二條規定是,你要簽署一份棄權聲明書,表明如果你被扣為人質,將放棄追究監獄係統的任何責任的權利,並且你能理解,萬一發生這種情況,你不會有任何交換條件。將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扣為人質可以獲得極為有利的討價還價籌碼。完成這些例行手續後,鮑勃·雷斯勒,約翰·康韋和我被帶人一間擺有桌椅的房間,等候埃德·肯珀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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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肯珀頻頻作案之際,聖克魯斯已經當之無愧地成為全世界並不令人羨慕的係列謀殺案的中心了。聰明英俊的赫伯特·馬林被診斷為患有類偏狂型精神分裂症,正在大開殺戒。據他宣稱,他的行動受到了不同聲音的驅使,要他去協助拯救環境。根據類似的主題,一位遁世於城外森林中的24歲汽車技師約翰·林利·弗雷澤焚燒了一座房子,殺害了一家六口人,以此警告那些破壞大自然的人。他在那家人的勞斯萊斯車擋風玻璃刮水器上留下了一張字條:“要麽物質主義消亡,要麽人類住手。”似乎每個星期都要發生一起新的暴行。)
1973年1月9日,肯珀搭載了聖克魯斯分校的學生辛迪-沙爾,持槍脅迫她鑽進車尾行李箱,隨後槍殺了她。按照習慣做法,他把屍體拖回母親的住處,在床上姦汙了她,又在浴缸裏進行分屍,隨後將剩餘的屍塊裝人塑膠袋內,從卡梅爾懸崖拋入了大海。他此次的創新之作是,將沙爾的腦袋掩埋於後院之中,臉朝上,兩眼對準母親的臥室窗戶,因為她總是要人“抬頭望著她”。
至此,聖克魯斯人談“女大學生殺手”色變。年輕女性受到警告不得搭乘陌生人的車子,尤其不得搭乘那些不在大學校園工作的人的車子,大學校園被認為是安全的。但是肯珀的母親在大學裏工作,因此他的車子貼有學校通行證。
不到一個月,肯珀搭載了羅莎琳德·索普和艾麗斯·劉,槍殺了她們,爾後摞放在行李箱內。他把屍體拖回了家,像先前那樣對受害者殘忍施虐。他後來把殘缺不全的屍體扔入了舊金山附近的伊登大峽穀,一個星期之後被人發現。
他的殺戮行動以驚人的速度在不斷升級,即使在他看來也是如此。他曾想過對整條街的人大開殺戒,但最終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有更妙的主意,他意識到自己一直就想要這樣做。在復活節的周末,當母親躺在床上熟睡時,肯珀走入她的臥室,手持羊角榔頭連續出擊,直到把她打得斷氣才住手。他隨即割下了她的頭,強姦了那無頭的軀體。最後他靈機一動,又割下她的喉管,塞進了廚房的汙物碾碎器。他後來告訴警方:“這麽多年來她一直在埋怨我,對我又是叫又是吼,這樣做似乎是恰當的。”
可是當他打開碾碎器開關時,碾碎器給卡住了,將那血淋淋的喉管甩到他身上。“她斷了氣以後仍然不停止埋怨我。我沒法讓她閉上嘴!”
他事後打電話給母親的一位朋友薩利·哈利特,邀請她過來吃一頓“驚喜”的晚餐。她到達後,他揮棒對她猛擊,將她勒死,割下了頭顱,把身體放在他的床上,自己則跑到母親的床上睡大覺。復活節星期日早上,他開著車外出,漫無目的地向東駛去。他一直在收聽收音機,期望會成為國內大名人,然而沒有任何有關的報導。
他駛到科羅拉多州普韋布洛縣城外時,由於睡眠不足感到一陣眩暈和疲倦,加上對自己的壯舉未能造成重大影響深感失望,於是他把車子停靠在路邊的一個公用電話亭旁,給聖克魯斯警察局打了電話。經過反覆努力,他才讓他們相信他是在說實話,他供認了那幾起謀殺案,表明自己正是殺害女大學生的兇手。隨後,他很耐心地等待當地警察前來逮捕他。
肯珀被判犯有八次一級謀殺罪。當被問及他認為什麽樣的刑罰適合他時,他的回答是:“折磨至死。”
雖然約翰·康韋事先與監獄官員做了安排,我決定最好還是等我們到達之後再要求與囚犯進行“冷靜的”訪談。盡管這樣意味著我們將在無法確定是否會有合作的情況下進行這趟旅行,它看起來倒是最佳的主意。監獄裏是無法保密的,如果消息傳出去,說是某個囚犯與聯邦調查局有來往,與他們談過話,他就會被視為告密者,甚至比這還糟。如果我們秘而不宣地出現在監獄,就會明明白白地向囚犯們表明,我們隻是在調查某起案子,沒有做任何事先安排或進行任何交易。所以,當埃德·肯珀滿口答應同我們交談時,我委實有幾分驚訝。顯然,在很長時間裏沒有任何人盤問過他有關作案的情況,他對我們要做些什麽感到好奇。
走入一座戒備森嚴的州監獄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經歷,即便對於聯邦執法人員來說也不例外。首先你要交出隨身攜帶的槍枝。很明顯他們不希望有任何武器被帶入牢房。第二條規定是,你要簽署一份棄權聲明書,表明如果你被扣為人質,將放棄追究監獄係統的任何責任的權利,並且你能理解,萬一發生這種情況,你不會有任何交換條件。將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扣為人質可以獲得極為有利的討價還價籌碼。完成這些例行手續後,鮑勃·雷斯勒,約翰·康韋和我被帶人一間擺有桌椅的房間,等候埃德·肯珀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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