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人生啊,就是兜兜轉轉,你來我往!”


    宋思騎在黑頭背上,一邊啃著樹皮,一邊感慨。


    不得不說,傀儡真是太棒了。


    不需要吃喝拉撒,也不會耍脾氣鬧性子,更不會疲憊。


    唯一的缺點是關節磨損和力量消耗。


    前者需要更換部件和潤滑劑,後者則是需要宋思進行補充。


    此時已經十一月中旬,天氣迅速轉涼。


    即便中午時分,依舊能感覺到冷風不停的往脖子裏麵鑽。


    索性荊國氣候還算不錯,就算煉皮境的武夫都能無視,更何況宋思。


    騎著狗不慌不忙的走著,周圍荒草遍地,灌木叢生。


    雜七雜八的枝杈伸出來,似乎想刮傷路人的臉。


    可惜每年荊國的士兵都會例行巡視,又有行商來回走動,膽敢越界的植物全都被鏟除。


    “還是官道好啊,光禿禿的地麵,多多少少算是有點人氣。”


    宋思感歎一聲,雖然沒辦法跟前世的高速公路相比,但總好過某些山村坑坑窪窪的土路。


    身體強壯的還好,身體弱的直接把腦子顛簸出來。


    嗖!


    就在宋思走神的時候,刺耳的戾嘯猛地從右側響起。


    那是一根用農具打磨而成的長矛,金屬部分彎彎曲曲,木質把手疙疙瘩瘩,一眼看去,極其劣質。


    宋思腦袋一歪,輕鬆避開長矛襲擊。


    武器劣質,投擲的手法更是如此。


    “出來!”


    宋思爆喝一聲。


    雖然這樣的攻擊不可能傷到他,但還是有點生氣。


    話音落地,襲擊者沒有作出任何回應,反而傳出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


    很顯然,對方選擇了逃跑。


    “嗬,對我出手還能跑掉的,目前也就隻有一個堙蝕君而已。”


    宋思吹牛不打草稿,反正堙蝕君也聽不到。


    將掛在黑頭身上的空水壺取下,巨力加持,威力如炮彈般恐怖。


    轟!


    以水壺為中心,一丈方圓的大坑瞬間出現。


    水壺碎片和塵土四處迸濺,將不遠處的襲擊者逼了出來。


    荒山野嶺,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好不容易看到個人,宋思可不會隨便殺了。


    有人就代表附近有村子,有村子就代表他今晚有熱乎的飯菜吃,有柔軟的床睡。


    “英雄饒命!英雄饒命!都是誤會,都是誤會啊!”


    一個男人連滾帶爬的跑出來,跪在地上就開始磕頭。


    身上的麻布衣服破破爛爛,皮膚的傷口縱橫交錯。


    若非宋思可以留了他一命,這樣的貨色有多少死多少。


    “誤會?別說把我當成了野獸或者強盜。”


    宋思冷哼一聲。


    這人看他孤身從官道路過,擺明了想打劫。


    見他輕鬆躲開,知道不好惹,立刻決定跑路。


    可對方怎麽也沒想到,宋思不是一般人,隨手就能把他捏死。


    “把英雄當成強盜,是在下錯了。”


    這人沒有反駁,而是說道:“在下孫十四,乃是附近村子的獵戶。山裏野獸多,偶爾有強盜出沒,不得不作出防備。”


    “獵人?你這樣子可不像獵人!”


    宋思上下打量了孫十四一番,嘴角泛起一絲難言的意味兒。


    雙眼中布滿血絲,幾乎將眼白全部染紅。


    牙齒十分尖銳,又與一般犬齒有所區別。


    身上衣物雖然破破爛爛,但除了塵土之外幾乎沒有汙漬,顯然碰到宋思之前很幹淨很整潔。


    最重要的是,他的身上彌漫著一股淡淡的怪味。


    “讀了幾年聖賢書,奈何家境貧寒,為了生存隻能另謀他路。”


    孫十四歎了口氣,“不小心將英雄當成了強盜,是在下的錯。周圍荒涼無比,距離最近的村莊也得差不多二十裏。若是不嫌棄,英雄可以到寒舍休息一晚,在下略備酒食,權當作是賠罪了。”


    孫十四說話很客氣,宋思自然不會伸手打笑臉人。


    再加上他的的食物和水已經耗光,急需補充,索性便跟著孫十四回到家裏麵。


    說來也是淒慘,前世看的那麽多小說,主角出門在外不僅吃得飽穿得暖,還與美女為伍,和萌寵作伴。


    可到宋思這裏,吃樹葉啃樹皮是家常便飯,不僅見不到美女,坐騎還是個醜逼。


    穿過一片小樹林,越過一條小河,便到了孫十四家中。


    一米多高的院牆,包裹著三間瓦房。


    算不上落魄,但也說不上富裕。


    “在自家院子裏麵種槐樹,不錯的想法。”


    濃鬱的香味鑽進鼻孔,令人忍不住陶醉。


    “我最喜歡吃的就是槐花餅,去外麵采摘太麻煩,就幹脆自己種了一棵。”


    孫十四笑了笑,解釋說道:“山裏沒那麽多精細的吃食,槐花也算是好東西。英雄來的正巧,等會可以做些槐花餅嚐嚐。”


    “無妨,隨便來點就行。”


    宋思點點頭,暗中控製黑頭到角落趴下。


    這裏距離官道很近,但一路行來,宋思並沒有看到人類活動的痕跡。


    孫十四說距離最近的村莊有差不多二十裏,不知道他為什麽獨自居住在這個荒無人煙的地方。


    “或許,他做的就是搶劫殺人的勾當。”


    宋思坐在石凳上麵,默默等待。


    孫十四速度很快,不到半柱香時間便將飯菜準備好。


    幾塊紅薯粉和槐花混合製作的餅子,一小碟鹹菜,一大碗不知什麽東西熬製的濃湯。


    宋思低頭聞了一下,立刻分辨出其中的幾味藥材。


    “斷腸草、蓖麻子、毒箭木、馬錢子、烏頭、見血封喉、白蛇根……好家夥,蘇家做了幾十年生意,藥房裏的毒物都不如這碗湯齊全。”


    宋思心中驚歎,為了殺他,可真是煞費苦心。


    別說一般人,就算強筋境界的武夫一口下去也得投胎。


    不過很可惜,宋思不是一般人。


    身懷數種武學,吞噬了眾多妖魔血肉。


    體魄之強,哪怕三流世家的妖魔都不敢跟他叫板。


    區區一碗毒湯,小意思。


    “看樣子,這孫十四幹的就是搶劫殺人的勾當。”


    宋思沒有廢話,端起碗一口喝光。


    這麽多毒物混合在一起,本以為味道會很怪,不料竟然非常美味。


    “裏麵加了什麽東西?比我家廚子做的還好喝。”


    “山裏的野菜和獐子的碎肉,都是些常見的東西。”


    見宋思一口氣把湯喝光,孫十四臉上頓時浮現出笑容。


    “山裏的日子雖然苦,但好東西也不少。”


    宋思擦了擦嘴,想要繼續說什麽,卻突然臉色大變,一手捂著肚子,一手指著孫十四,怒聲道:“你……你……”


    “我什麽我?現在才反應過來?嗬嗬,晚了!放心吧,不會讓你痛苦太久的。”


    孫十四臉上滿是猙獰之色,轉身向廚房走去。


    前後不到五個呼吸,當孫十四拎著菜刀返回院子,眼前的一幕讓他不敢置信。


    就見宋思跟沒事人一樣,正一臉享受的吃著槐花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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