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開庭審理


    (本文全部為杜撰,所涉及人物,時間,事件並非真實案件,如有侵權立即調整)


    (本文編寫僅依靠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刑事案件的法律條文進行創作,未經作者允許,本章不得做任何實際參考)


    (本文所涉及的案件與人物純屬虛構,如有同名純屬巧合,本文作者不承認任何對本文人物姓名的詆毀與誹謗)


    (2月18日)


    “經核對,各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均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參加本案訴訟活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今天依法適用普通程序,不公開開庭審理高英豪強奸一案。”


    張曉明壓抑氣氛著看向高英豪,在他身上再也看不到之前的一點混混氣,現在就像走向法場一般,死氣沉沉。


    “當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請。原告是否申請回避?”


    李明德麵無表情地站起來。


    “不回避。”


    “被告是否申請回避?”


    高英豪低頭答道。


    “不回避。”


    。。。


    “被告人高英豪性侵害對象係未成年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應當從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被告有自首等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故,綜上,判決如下。”


    “全體起立。”


    張曉明看著高英豪飲恨西北的樣子,內心實在是不好受,怎麽一個活脫脫的少年,比一個身患重病的老人還要佝僂,還要沉默,還要喪失活的靈氣。


    “被告高英豪因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本法院。如當事人不當庭要求郵寄發送本裁判文書,應在2022年2月20日到本法院處領取裁判文書,否則承擔相應後果。被告人高英豪是否聽清楚?”


    “是。”


    “是否上訴?”


    “否。”


    “好,現在休庭。”


    木槌敲下,張曉明的心思也塵埃落地。


    第一次做老師,就遇到了這種事情,張曉明心裏莫名感到愧疚與無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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