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琨羽站直身子,偏身瞧了林厭離一眼,隨後將視線轉至李竹酒身上,雙手抱拳向僧人鞠了一禮,輕聲道:「多謝道友,在下明白了。」
林厭離目光閃忽,雙指輕輕夾著衣袖。
南邊的事,她十分清楚。
昔日魍魎城秦家和白家徑直南下,為得一個落腳地,不得不攀附丹霞宗這棵大樹。
沒了秦歡饒的秦家被白家背刺一手,讓這位秦家小少爺成了一個笑話,甚至險些丟了性命。
若非陳墨水路過救下他,秦琨羽的魂還不知道在九幽的啊處忘川水上漂著。
這次遠遊途徑丹霞宗,怎麽也要闖一闖山門,報昔日羞辱殺生之仇。
林厭離想起沐天城見過的那位持傘少女和沈橋,不由晃了晃腦袋。
都是丹霞宗的修士,怎麽區別這麽大。
古話說得好,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總不能讓林子裏頭光出好鳥不出壞鳥。
林厭離雙指並攏,抬手指向南方。
按照她們的行程,臘月便能到達丹霞宗所在的夔州。
待到大雪紛飛冬至日,聯玦問劍丹霞宗。
有她和李竹酒在此,丹霞宗上下滿宗弟子,誰敢亂動!
林厭離雙手抱拳衝身前僧人拱了拱手,輕聲道:「多謝道友金口玉言,不知這句話要幾多靈石?」
僧人輕聲念了句佛號,將手中那串琉璃念珠送到林厭離手中,輕聲道:「阿彌陀佛,小僧與幾位有緣,今日開口隻為結緣,小施主的資質罕見,未來定然能登九重天開闕天門,這串念珠便贈予施主,希望施主再次禦劍前往沐天城時,能將這串念珠掛在城頭,再灑上一壺老酒,祭奠沐天城英靈。」
林厭離臉色變得嚴肅起來,雙手接過念珠,回應道:「晚輩會照做的。」
李竹酒抱著劍,默認點頭,視線匯聚在林厭離手中,雙手合十,虔誠拜了拜。
作為沐天城人,她拜的不是念珠,拜的是家鄉和為了信念戰死在沐天城的外鄉人。
「阿彌陀佛,三位小施主,且去吧。」
僧人雙手一推,將三人送出路口,等林厭離反應過來時,他們三人已經乘風出了街道。
林厭離回顧轉頭,路口已然見不到那位僧人。
大佬,絕對是大佬!
林厭離手歐力指推動念珠,隻覺心中雜思一掃而空,瞬間清澈神明,孤魂直上三重天。
先天靈寶,一點也不比白清的正氣葫蘆差。
這樣的好東西就這麽掛在沐天城的城頭,當這是在拿生肉誘惑狼。
隻怕東西掛上去沒有兩天,就被某位不知名的修士取走當了靈石買酒吃。
別說,沐天城的幫酒鬼劍仙說不準真的幹得出來。
以前林清玄守在城頭,這些個劍仙大佬都不敢造次,如今,林清玄兵解歸天了,沐天城最大的就是李粿,可李粿這樣的性子哪裏管束得了人,隻怕到時候喝酒喊得最大聲的人就是他。
新一代劍修,李竹酒已經站上台麵,等她突破四境,成就元嬰修為,再得兩個第一的天幕紫氣,到時候以自創的馭劍術,與孱弱的五境大修掰扯掰扯,還是沒得問題的。
以後修行的日子,林厭離已經規劃好,李竹酒繼續奪個最年輕,而她,依舊拿最強。
須臾地界最年輕的劍仙,最強的劍仙,想想就帶勁。
至於秦琨羽,吃了那剮肉穿心的苦頭,隻要按部就班的老老實修行下去,未來的成就應該不會比柳佰濼差,說不定,還能碰碰五境大境界,被人尊稱一聲秦大劍仙。
穿過路口,可以見到一塊紅紙黑字的招牌,上頭寫著福祿街。
李竹酒輕聲笑道:「沐天城也有一條,街比這長,巷子比這深,人也比這好。」
秦琨羽聽罷,接話道:「可惜未能去沐天城瞧瞧,真是人間遺憾事。」
林厭離知道李竹酒是想家了,伸手摸了摸李竹酒的頭,輕聲道:「那一天不會太長,到時候,你打凶獸我助威,再建一座新的沐天城。」
李竹酒默默點了點頭,在招牌下站了片刻,思緒飄遠。
她住在福祿街,隔壁住著是鄭嶺舟,不知道那群些符福祿街上的小鬼頭如今修行如何,未來可否一同禦劍前往家鄉,做一回奔赴大荒地界的逍遙浪客。
女子跟在林厭離身後看著三人奇怪的舉動,滿肚子疑慮無法詢問,手指悄然纏繞著胸前青絲轉動,膽大一次,悄然用手指勾了勾身前高挑男子的衣袖,心聲問道:「請問公子名字。」
秦琨羽偏頭,滿麵和煦笑容,心聲回道:「秦琨羽,道友如何稱呼?」
女子瞧著秦琨羽英俊又略帶稚氣的臉龐,雙頰紅了一片。
「林柊蕊。」
聲音細微,猶如蚊蠅振翅,好在修士五感超於凡人,還是能夠聽得清楚。
秦琨羽道:「名字不錯。」
說完,重新將視線投向前方,注視著那個讓他心湖出現波動的女孩。
林柊蕊手指攥緊衣袖,拇指變得蒼白,性子不溫婉的她鼓起勇氣再次問起秦琨羽:「公子可有道侶?」
秦琨羽眉頭皺了一下,但礙於是林厭離帶出來的人,眉頭舒展開,和顏悅色道:「還未及冠,不曾考慮道侶的事。」
林柊蕊驚了一下,讚道:「公子不到二十便是築基期修士,如此驚才豔豔,想必是那些大宗門的修士吧!真是羨煞師妹。」
秦琨羽有些奇怪地看了女子一眼,千魔宗上,不到二十歲築基的修士一抓一大把,他算驚才豔豔嗎?
就是柳佰濼,周芊洛這等人在此,也不敢拍著胸脯將這四字接下。
在林厭離和李竹酒麵前,旁人是群星,二人是太陽月亮,光輝不同而語。
女子是山澤野修,行走山林,風餐露宿,所見之人大多是野修。
就好比窮人幻想皇帝的奢華生活,一個說:「我想皇帝肯定天天吃白麵饃吃到飽!」
另一個說:「不止不止,我想皇帝肯定下地都用的金鋤頭!」
這種眼界差距,怪不得人。
秦琨羽笑道:「當不得驚才豔豔之名,隻是一介小修士,值不得此稱讚。」
林厭離目光閃忽,雙指輕輕夾著衣袖。
南邊的事,她十分清楚。
昔日魍魎城秦家和白家徑直南下,為得一個落腳地,不得不攀附丹霞宗這棵大樹。
沒了秦歡饒的秦家被白家背刺一手,讓這位秦家小少爺成了一個笑話,甚至險些丟了性命。
若非陳墨水路過救下他,秦琨羽的魂還不知道在九幽的啊處忘川水上漂著。
這次遠遊途徑丹霞宗,怎麽也要闖一闖山門,報昔日羞辱殺生之仇。
林厭離想起沐天城見過的那位持傘少女和沈橋,不由晃了晃腦袋。
都是丹霞宗的修士,怎麽區別這麽大。
古話說得好,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總不能讓林子裏頭光出好鳥不出壞鳥。
林厭離雙指並攏,抬手指向南方。
按照她們的行程,臘月便能到達丹霞宗所在的夔州。
待到大雪紛飛冬至日,聯玦問劍丹霞宗。
有她和李竹酒在此,丹霞宗上下滿宗弟子,誰敢亂動!
林厭離雙手抱拳衝身前僧人拱了拱手,輕聲道:「多謝道友金口玉言,不知這句話要幾多靈石?」
僧人輕聲念了句佛號,將手中那串琉璃念珠送到林厭離手中,輕聲道:「阿彌陀佛,小僧與幾位有緣,今日開口隻為結緣,小施主的資質罕見,未來定然能登九重天開闕天門,這串念珠便贈予施主,希望施主再次禦劍前往沐天城時,能將這串念珠掛在城頭,再灑上一壺老酒,祭奠沐天城英靈。」
林厭離臉色變得嚴肅起來,雙手接過念珠,回應道:「晚輩會照做的。」
李竹酒抱著劍,默認點頭,視線匯聚在林厭離手中,雙手合十,虔誠拜了拜。
作為沐天城人,她拜的不是念珠,拜的是家鄉和為了信念戰死在沐天城的外鄉人。
「阿彌陀佛,三位小施主,且去吧。」
僧人雙手一推,將三人送出路口,等林厭離反應過來時,他們三人已經乘風出了街道。
林厭離回顧轉頭,路口已然見不到那位僧人。
大佬,絕對是大佬!
林厭離手歐力指推動念珠,隻覺心中雜思一掃而空,瞬間清澈神明,孤魂直上三重天。
先天靈寶,一點也不比白清的正氣葫蘆差。
這樣的好東西就這麽掛在沐天城的城頭,當這是在拿生肉誘惑狼。
隻怕東西掛上去沒有兩天,就被某位不知名的修士取走當了靈石買酒吃。
別說,沐天城的幫酒鬼劍仙說不準真的幹得出來。
以前林清玄守在城頭,這些個劍仙大佬都不敢造次,如今,林清玄兵解歸天了,沐天城最大的就是李粿,可李粿這樣的性子哪裏管束得了人,隻怕到時候喝酒喊得最大聲的人就是他。
新一代劍修,李竹酒已經站上台麵,等她突破四境,成就元嬰修為,再得兩個第一的天幕紫氣,到時候以自創的馭劍術,與孱弱的五境大修掰扯掰扯,還是沒得問題的。
以後修行的日子,林厭離已經規劃好,李竹酒繼續奪個最年輕,而她,依舊拿最強。
須臾地界最年輕的劍仙,最強的劍仙,想想就帶勁。
至於秦琨羽,吃了那剮肉穿心的苦頭,隻要按部就班的老老實修行下去,未來的成就應該不會比柳佰濼差,說不定,還能碰碰五境大境界,被人尊稱一聲秦大劍仙。
穿過路口,可以見到一塊紅紙黑字的招牌,上頭寫著福祿街。
李竹酒輕聲笑道:「沐天城也有一條,街比這長,巷子比這深,人也比這好。」
秦琨羽聽罷,接話道:「可惜未能去沐天城瞧瞧,真是人間遺憾事。」
林厭離知道李竹酒是想家了,伸手摸了摸李竹酒的頭,輕聲道:「那一天不會太長,到時候,你打凶獸我助威,再建一座新的沐天城。」
李竹酒默默點了點頭,在招牌下站了片刻,思緒飄遠。
她住在福祿街,隔壁住著是鄭嶺舟,不知道那群些符福祿街上的小鬼頭如今修行如何,未來可否一同禦劍前往家鄉,做一回奔赴大荒地界的逍遙浪客。
女子跟在林厭離身後看著三人奇怪的舉動,滿肚子疑慮無法詢問,手指悄然纏繞著胸前青絲轉動,膽大一次,悄然用手指勾了勾身前高挑男子的衣袖,心聲問道:「請問公子名字。」
秦琨羽偏頭,滿麵和煦笑容,心聲回道:「秦琨羽,道友如何稱呼?」
女子瞧著秦琨羽英俊又略帶稚氣的臉龐,雙頰紅了一片。
「林柊蕊。」
聲音細微,猶如蚊蠅振翅,好在修士五感超於凡人,還是能夠聽得清楚。
秦琨羽道:「名字不錯。」
說完,重新將視線投向前方,注視著那個讓他心湖出現波動的女孩。
林柊蕊手指攥緊衣袖,拇指變得蒼白,性子不溫婉的她鼓起勇氣再次問起秦琨羽:「公子可有道侶?」
秦琨羽眉頭皺了一下,但礙於是林厭離帶出來的人,眉頭舒展開,和顏悅色道:「還未及冠,不曾考慮道侶的事。」
林柊蕊驚了一下,讚道:「公子不到二十便是築基期修士,如此驚才豔豔,想必是那些大宗門的修士吧!真是羨煞師妹。」
秦琨羽有些奇怪地看了女子一眼,千魔宗上,不到二十歲築基的修士一抓一大把,他算驚才豔豔嗎?
就是柳佰濼,周芊洛這等人在此,也不敢拍著胸脯將這四字接下。
在林厭離和李竹酒麵前,旁人是群星,二人是太陽月亮,光輝不同而語。
女子是山澤野修,行走山林,風餐露宿,所見之人大多是野修。
就好比窮人幻想皇帝的奢華生活,一個說:「我想皇帝肯定天天吃白麵饃吃到飽!」
另一個說:「不止不止,我想皇帝肯定下地都用的金鋤頭!」
這種眼界差距,怪不得人。
秦琨羽笑道:「當不得驚才豔豔之名,隻是一介小修士,值不得此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