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第十三次相親92
好多事似乎都是這樣,一定要親身經曆過,才能真正理解它。
所謂易地而處,感同身受是不存在的。過去不存在,現在不存在,將來也不會存在。
好比祥林嫂心心念念的都是剝豆子的阿毛。可是所有人都沒心思去聽她嘮嘮叨叨的訴苦。
這種同事異感的事例比比皆是。
就好像有的人覺得自己的寵物狗不是不懂人話的牲畜,而是善解人意的長著毛的孩子。
但是,在他人眼中,那就是一頭會咬人,甚至會吃人的野獸。
或許,愛狗人士能找出一大堆狗對人友善的事例。
但是,說起狗,m君最先想到的是,那個關於愚者的笑話。
一個蠢人信誓旦旦的說:狼是世界上最高傲的動物,有不退縮、不畏懼、不低頭的高貴品質,是比獅子、老虎、棕熊更應該擔任獸王的勇者。
旁邊有人聽不下去這種蠢話,直接反駁道:請問你知道狗是怎麽來的嗎?
蠢人默然不語。
其實,誰都知道,狗就是被馴化之後的狼。
那些把狗當家庭成員的人對此也是心知肚明。
隻不過,狗對於主人表現出的溫順,給來他們一種奇妙的錯覺。似乎這些獸類就像小綿羊一樣溫文爾雅,不會傷人。
然而,不論如何美化狗,都改變不了其是食肉掠食者的事實。
實際上,不要說肉食動物,就算所謂的食草動物,對於人而言也不過就是一種野獸。
如果羊有吃人的能力,吃起人來,絕不會比一頭餓狼懷有更多的慈悲心腸。
m君本人就親眼見過羊殺生的情景。
那還是在他才十來歲的時候。
就在街邊,一頭粉唇白毛的山羊,不緊不慢的一口,一口,又一口的,吃掉了紙箱子裏的十五隻黃毛小雞。
那些小毛團對這個龐然大物毫無反擊之力,就被它像吃糖豆一樣,一個接一個的吞下肚子。
說實話,這是他平生唯一一次見到食草動物吃肉。
那場景比肉食者吞噬獵物更能震撼人心,更能讓人深刻理解什麽叫“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動物一旦處於弱勢,不光是要被掠食者吃掉,甚至會被同為被獵殺者的其他獵物吃掉。
自然界殘酷如此,生存的真相實在是慘烈到讓人無法直視。
大約,人類的基數太大,導致我們不會明顯察覺到,每時每刻都有被自然或者同類淘汰掉的人,以至於我們像把狗誤認為是無害寵物一樣,把每個具體的人能繼續生存下去,當做是天經地義的事。
事實上,人存在於世上的每一天,都像是與命運不期而遇的偶然。
有太多的事可以給人生畫上休止符。
比如:古希臘有位劇作家被從天而降的烏龜殼活活砸死。
這件事絕對是小概率事件。但是,無論誰遇到,都絕對會一命嗚呼。
隻不過,不幸者因其不幸遭遇到這種事。而幸運者因幸運躲過了這種劫難。
就像所謂的“冤家路窄”。
一對“冤家”相遇,大多數情況下,不是“狹路相逢勇者勝”,而是強大者勝,弱小者敗。
對於勝者這一次幸運的相遇,對敗者來說,這種“相逢”就是災難。
好比老鼠遇到貓,多半會死,越是勇於應戰的,死的越快。反倒是及時察覺到有貓,然後迅速逃離的膽小鬼能活下去,並把自身基因一代一代傳播下去。
如果物競天擇是大自然的真理,那麽,老鼠這個物種大概會一代更比一代膽小。道理顯而易見,不怕天地的壯士都被貓或蛇吃掉,隻有那些膽小機敏的卑微者能存活。
這看起來不太符合優勝劣汰。在m君的概念裏,或者說在曆史書裏,那種有“雖千萬人吾往矣”氣概的,才是進化中產生的優等生物。至於那些,一上戰場就趴地上裝死的膽小如鼠者,不過是隨時應被曆史的笤帚掃進故紙堆的垃圾。
然而,諷刺的是,鼠群裏活下來的都是後者。也就是說被自然認定為劣質品淘汰的是前者。
莫名其妙。
這就是m君對此的全部理解。
不過有些事,他還是能捋順出邏輯鏈條,找到其合理性的。
比如:貓為什麽能吃掉老鼠。
貓吃鼠靠得當然不是一顆勇敢的心,而是相對於鼠類而言過於龐大的身軀,以及鋒利的爪牙,敏捷的身手。
以體型而言,或許膽子小一些的耗子,能活得更久些,確實是合情合理的。
人們總喜歡看有強烈反差的事件結果。
比如:官渡之戰、赤壁之戰、彭城之戰這些以弱勝強的事兒。
但是,看客們顯然搞錯了一件基本事實。
正如刀會被折斷,不是過鋼易折,而是還不夠“鋼”。
拿彭城之戰來說,乍一看劉邦統領五十幾萬諸侯聯軍,是當之無愧的最強者。
於是乎,有些人把項羽贏得彭城之戰的勝利,視為以弱勝強的典範。
可事實上,打仗不是誰兵多,誰就能贏的。
如拋棄一切客觀條件,諸如:後勤、裝備、天時、地利等等,隻看將與兵。
一個能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裏之外的優秀軍事將領抵得過一群各懷鬼胎的軍事庸才。
一支久經戰陣,百戰百勝的精兵,足可以一當百,摧毀螳臂當車的百萬烏合之眾。
從這兩點來看,在那個時間點,項羽兵雖少,但不弱。劉邦人雖眾,卻不強。
世界上,沒有以弱勝強這回事,隻有強的戰勝弱的。
曆史上所謂的以弱勝強,大多是一種繆識。
舉個簡單的例子。
某人有幾百萬分散在各地的軍隊。對手隻有十餘萬聚合在一起的軍隊。
看起來,有幾百萬軍的為強,隻有十餘萬的為弱。
但是,有百萬雄兵者每次與敵人會戰,能同時投入幾百萬人嗎?
顯然是不能。
也就是說,隻要滿足兩個條件,兵少者就能摧毀兵多者。
第一,兵少者可以集中使用兵力,而兵多者無法在某一具體戰役中,集齊優勢兵力。
第二,兵少者單兵作戰能力比兵多者強。
這不是m君自說自話的臆想。
滿洲八旗軍與明崇禎皇帝的軍隊就是按照以上模式在作戰。
以曆史事實來說,崇禎算不上強勢一方,後金國小但絕不是弱者。
(本章完)
好多事似乎都是這樣,一定要親身經曆過,才能真正理解它。
所謂易地而處,感同身受是不存在的。過去不存在,現在不存在,將來也不會存在。
好比祥林嫂心心念念的都是剝豆子的阿毛。可是所有人都沒心思去聽她嘮嘮叨叨的訴苦。
這種同事異感的事例比比皆是。
就好像有的人覺得自己的寵物狗不是不懂人話的牲畜,而是善解人意的長著毛的孩子。
但是,在他人眼中,那就是一頭會咬人,甚至會吃人的野獸。
或許,愛狗人士能找出一大堆狗對人友善的事例。
但是,說起狗,m君最先想到的是,那個關於愚者的笑話。
一個蠢人信誓旦旦的說:狼是世界上最高傲的動物,有不退縮、不畏懼、不低頭的高貴品質,是比獅子、老虎、棕熊更應該擔任獸王的勇者。
旁邊有人聽不下去這種蠢話,直接反駁道:請問你知道狗是怎麽來的嗎?
蠢人默然不語。
其實,誰都知道,狗就是被馴化之後的狼。
那些把狗當家庭成員的人對此也是心知肚明。
隻不過,狗對於主人表現出的溫順,給來他們一種奇妙的錯覺。似乎這些獸類就像小綿羊一樣溫文爾雅,不會傷人。
然而,不論如何美化狗,都改變不了其是食肉掠食者的事實。
實際上,不要說肉食動物,就算所謂的食草動物,對於人而言也不過就是一種野獸。
如果羊有吃人的能力,吃起人來,絕不會比一頭餓狼懷有更多的慈悲心腸。
m君本人就親眼見過羊殺生的情景。
那還是在他才十來歲的時候。
就在街邊,一頭粉唇白毛的山羊,不緊不慢的一口,一口,又一口的,吃掉了紙箱子裏的十五隻黃毛小雞。
那些小毛團對這個龐然大物毫無反擊之力,就被它像吃糖豆一樣,一個接一個的吞下肚子。
說實話,這是他平生唯一一次見到食草動物吃肉。
那場景比肉食者吞噬獵物更能震撼人心,更能讓人深刻理解什麽叫“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動物一旦處於弱勢,不光是要被掠食者吃掉,甚至會被同為被獵殺者的其他獵物吃掉。
自然界殘酷如此,生存的真相實在是慘烈到讓人無法直視。
大約,人類的基數太大,導致我們不會明顯察覺到,每時每刻都有被自然或者同類淘汰掉的人,以至於我們像把狗誤認為是無害寵物一樣,把每個具體的人能繼續生存下去,當做是天經地義的事。
事實上,人存在於世上的每一天,都像是與命運不期而遇的偶然。
有太多的事可以給人生畫上休止符。
比如:古希臘有位劇作家被從天而降的烏龜殼活活砸死。
這件事絕對是小概率事件。但是,無論誰遇到,都絕對會一命嗚呼。
隻不過,不幸者因其不幸遭遇到這種事。而幸運者因幸運躲過了這種劫難。
就像所謂的“冤家路窄”。
一對“冤家”相遇,大多數情況下,不是“狹路相逢勇者勝”,而是強大者勝,弱小者敗。
對於勝者這一次幸運的相遇,對敗者來說,這種“相逢”就是災難。
好比老鼠遇到貓,多半會死,越是勇於應戰的,死的越快。反倒是及時察覺到有貓,然後迅速逃離的膽小鬼能活下去,並把自身基因一代一代傳播下去。
如果物競天擇是大自然的真理,那麽,老鼠這個物種大概會一代更比一代膽小。道理顯而易見,不怕天地的壯士都被貓或蛇吃掉,隻有那些膽小機敏的卑微者能存活。
這看起來不太符合優勝劣汰。在m君的概念裏,或者說在曆史書裏,那種有“雖千萬人吾往矣”氣概的,才是進化中產生的優等生物。至於那些,一上戰場就趴地上裝死的膽小如鼠者,不過是隨時應被曆史的笤帚掃進故紙堆的垃圾。
然而,諷刺的是,鼠群裏活下來的都是後者。也就是說被自然認定為劣質品淘汰的是前者。
莫名其妙。
這就是m君對此的全部理解。
不過有些事,他還是能捋順出邏輯鏈條,找到其合理性的。
比如:貓為什麽能吃掉老鼠。
貓吃鼠靠得當然不是一顆勇敢的心,而是相對於鼠類而言過於龐大的身軀,以及鋒利的爪牙,敏捷的身手。
以體型而言,或許膽子小一些的耗子,能活得更久些,確實是合情合理的。
人們總喜歡看有強烈反差的事件結果。
比如:官渡之戰、赤壁之戰、彭城之戰這些以弱勝強的事兒。
但是,看客們顯然搞錯了一件基本事實。
正如刀會被折斷,不是過鋼易折,而是還不夠“鋼”。
拿彭城之戰來說,乍一看劉邦統領五十幾萬諸侯聯軍,是當之無愧的最強者。
於是乎,有些人把項羽贏得彭城之戰的勝利,視為以弱勝強的典範。
可事實上,打仗不是誰兵多,誰就能贏的。
如拋棄一切客觀條件,諸如:後勤、裝備、天時、地利等等,隻看將與兵。
一個能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裏之外的優秀軍事將領抵得過一群各懷鬼胎的軍事庸才。
一支久經戰陣,百戰百勝的精兵,足可以一當百,摧毀螳臂當車的百萬烏合之眾。
從這兩點來看,在那個時間點,項羽兵雖少,但不弱。劉邦人雖眾,卻不強。
世界上,沒有以弱勝強這回事,隻有強的戰勝弱的。
曆史上所謂的以弱勝強,大多是一種繆識。
舉個簡單的例子。
某人有幾百萬分散在各地的軍隊。對手隻有十餘萬聚合在一起的軍隊。
看起來,有幾百萬軍的為強,隻有十餘萬的為弱。
但是,有百萬雄兵者每次與敵人會戰,能同時投入幾百萬人嗎?
顯然是不能。
也就是說,隻要滿足兩個條件,兵少者就能摧毀兵多者。
第一,兵少者可以集中使用兵力,而兵多者無法在某一具體戰役中,集齊優勢兵力。
第二,兵少者單兵作戰能力比兵多者強。
這不是m君自說自話的臆想。
滿洲八旗軍與明崇禎皇帝的軍隊就是按照以上模式在作戰。
以曆史事實來說,崇禎算不上強勢一方,後金國小但絕不是弱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