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十三次相親19
他倆聊了一會首飾,又東拉西扯了些別的。
她道:咱們走吧。
他點頭道:好。
他一直沒看表,一出門才發現雨已停天也黑了,這才意識到說得時間太長了。
他送她到地鐵站口,倆人互相道別後,就分開了。
回到家,他發了條短信:到家沒?
她很快回複道:到了。你到了沒?
他回道:我也到了。
她回道:一聊起來就忘了時間。你也收拾收拾早點睡吧。
他回道:好的。晚安。
第二天中午,他去單位食堂吃飯,竟然看到一個百年不遇的大奇葩。
他像往常一樣低著頭掃碼進食堂,一連掃了三次才通過,正在懊喪,一抬頭看到兩條水蘿卜一樣健壯白皙的大白腿。
說實話,這兩條腿很是修長,又筋肉分明,像是長在一位遊泳運動員的身上。
這讓他很是驚奇。在單位也有好幾年了,他居然不知道身邊還有這樣健美的女人。
他急忙抬眼觀瞧。
說起來這世界上的事大都是見麵不如聞名的。
誰能想到腿的主人不是女人,而是一個滿臉麻子坑兒的瘦小男人。
他認識這小子。
這人是單位新來的司機小d。他瘦則瘦,卻很有幾分筋骨,走起路來邁步生風,整個人看起來很有力量。
這本倒不打緊。
要命的是,小d今天竟然穿著一條可以稱之為二分褲的小短褲。
他做夢都想不到,世界上有哪個男人會穿著這種短褲來上班。那褲衩真是短到連屁股蛋兒都要露出來了。
他猛然見到這古怪的奇景,不禁一愣呆立當場。
對方察覺到被別人瞧著,就尋找目光看過來,正看到目瞪口呆的m君,隨即也是一愣,轉而臉一紅,把頭一低跑走了。
m君很是懊惱,暗自道:多看那一眼幹啥?還不如不看,保持一點兒幻想多好。這下好了,沒胃口吃飯了。
想是如此想,飯還是得照常吃。
這天中午的主菜是一份醬大骨,配湯是羊雜湯。
兩樣都是他喜歡吃的。
他喜愛吃骨髓,勝過吃肉,每次吃大骨頭都要把骨髓吸出來吃掉,實在吸不出來就會用筷子捅出來。
有人說這是貧困生活留下的烙印。
他覺得,這種說法太過武斷。至少他愛吃骨髓並不是因為小時候吃不到肉。
好多人不承認自己愛吃,他從不避諱這一點。
今天這大骨,要是能把骨頭炸酥,再倒上油炸的辣椒油,對他而言就更是一道饕餮大餐了。
他總覺得能吃,能睡是人的一種福氣。
在普遍豐衣足食的當下,人們對於吃沒有丁點敬畏,絲毫不知道感恩。
其實,也不單現在,早在《紅樓夢》成書的年代,那些忘記饑渴為何物的人就不珍惜這點兒福分了。
比如:寶玉家的芳官。
她本是賈府買來學戲的女孩子,是正兒八經的貧苦出身。
等到了賈府,因賈家對下人較為寬容,再加上碰到寶玉這種主子,她在生活條件上很是優越,原著評價是比別家小姐都金貴。
有一段寫到廚房用來討好她的吃食“一碗蝦丸雞皮湯,又是一碗酒釀清蒸鴨子,一碟醃的胭脂鵝脯,還有一碟四個奶油鬆瓤卷酥,並一大碗熱騰騰碧瑩瑩的綠畦粳米飯。”
這實在已不是下人的飯食標準,分明是別家主子小姐的餐飲水平了。
可芳官本人是如何看待的呢?
原文她對此有一句評價,大意是:這些油膩的東西,誰愛吃?
單看這一段,她的反應似乎並無不妥。但是書中早就借廚房管事娘子的嘴交代過,這些次等主子,各房大丫鬟們天天肥雞大鵝吃膩了腸子,總要換著花樣吃些清淡新鮮的。
她不是天生不食葷腥,而是香皮脆味吃多了,不稀罕了而已。
這其實就是不珍惜福分。人們總覺得自己現在擁有的,永遠都會擁有。
可事實上,不論是健康,還是壽命,對我們而言都不是能永久享受的。
那些美食、美景、美譽之類的外物更是如鏡花水月一般,說沒轉眼間也就沒了。
以芳官而言,她後來出嫁成了尼姑,那些“油膩膩”的東西自然是再也吃不到了。
這並非完全是出於作者的促狹,事實上芳官這樣的人多半會是這種慘淡收場的結局。
與之相反的人,則大多可能多享受一段原有的優渥生活。
比如:名氣不大的唐肅宗李亨。這位皇帝曆史功勞不小,卻似乎是處處不如人。
他沒他爹李隆基的果斷英武,沒他老婆張氏的多謀善斷,沒他管家李輔國的心機深沉,沒他大將郭子儀的能征善戰,沒他對手安祿山的勇猛狡悍,甚至遠不如他兒子唐代宗李豫的膽大心細。
就是這樣一個不如眾人的人偏偏成了眾人之上,無上尊貴的皇帝。
此人能登頂成功除了他皇子的身份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知福、惜福、守福。
有人會說,他最重要的是有個好父親。其實,李隆基絕對不是一個好父親。無論從任何標準來看,這位唐明皇都不是一個好父親。
帝王大都無情。但是如唐明皇一般刻薄寡恩的帝王是罕見的。他對兒子們做過兩件令人發指的事。一件事,他奪了兒子的妻子。這個女人就是後來死在馬嵬坡的楊貴妃。另一件事,他僅僅因為猜忌就一日殺三王,也就是一天殺了三個親生兒子,而且是用極其殘忍的手法,像是殺豬宰羊一樣就殺掉了。
李亨能在一位這樣的君主眼皮底下活到登基,日子過得絕對是很艱難的。
大概正是因為如此,這位皇太子才特別能惜福。對於這一點,就連陰忍殘刻的李隆基都讚不絕口。
李亨曾吃掉用來擦拭餐刀上油脂的胡餅。這就好比今天有位大富豪吃完盒飯,再把水倒進飯盒裏,攪拌一下把飯粒全喝掉一樣。
這樣的事,芳官那種原本貧困,卻陡然而富的人是絕對做不出來的。
真正坐擁金山銀山的李亨做到了,且做得極其自然,就像一切本該如此。
據說,李隆基當場讚歎:福分當如是珍惜。
這聽起來似乎平平無奇,實際上真正能做到的人並不多。大多人都會像芳官一樣吃上幾天肉,就忘了顛沛流離,饑寒交迫的日子。
所謂珍惜福分,不是有福分這樣一個實物在那裏,也不是說不鋪張浪費,其實就是指人要居安思危。
這是成功者的一種特質。隻有如此人才能隨時隨地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兢兢業業的做好人,做對事。
(本章完)
他倆聊了一會首飾,又東拉西扯了些別的。
她道:咱們走吧。
他點頭道:好。
他一直沒看表,一出門才發現雨已停天也黑了,這才意識到說得時間太長了。
他送她到地鐵站口,倆人互相道別後,就分開了。
回到家,他發了條短信:到家沒?
她很快回複道:到了。你到了沒?
他回道:我也到了。
她回道:一聊起來就忘了時間。你也收拾收拾早點睡吧。
他回道:好的。晚安。
第二天中午,他去單位食堂吃飯,竟然看到一個百年不遇的大奇葩。
他像往常一樣低著頭掃碼進食堂,一連掃了三次才通過,正在懊喪,一抬頭看到兩條水蘿卜一樣健壯白皙的大白腿。
說實話,這兩條腿很是修長,又筋肉分明,像是長在一位遊泳運動員的身上。
這讓他很是驚奇。在單位也有好幾年了,他居然不知道身邊還有這樣健美的女人。
他急忙抬眼觀瞧。
說起來這世界上的事大都是見麵不如聞名的。
誰能想到腿的主人不是女人,而是一個滿臉麻子坑兒的瘦小男人。
他認識這小子。
這人是單位新來的司機小d。他瘦則瘦,卻很有幾分筋骨,走起路來邁步生風,整個人看起來很有力量。
這本倒不打緊。
要命的是,小d今天竟然穿著一條可以稱之為二分褲的小短褲。
他做夢都想不到,世界上有哪個男人會穿著這種短褲來上班。那褲衩真是短到連屁股蛋兒都要露出來了。
他猛然見到這古怪的奇景,不禁一愣呆立當場。
對方察覺到被別人瞧著,就尋找目光看過來,正看到目瞪口呆的m君,隨即也是一愣,轉而臉一紅,把頭一低跑走了。
m君很是懊惱,暗自道:多看那一眼幹啥?還不如不看,保持一點兒幻想多好。這下好了,沒胃口吃飯了。
想是如此想,飯還是得照常吃。
這天中午的主菜是一份醬大骨,配湯是羊雜湯。
兩樣都是他喜歡吃的。
他喜愛吃骨髓,勝過吃肉,每次吃大骨頭都要把骨髓吸出來吃掉,實在吸不出來就會用筷子捅出來。
有人說這是貧困生活留下的烙印。
他覺得,這種說法太過武斷。至少他愛吃骨髓並不是因為小時候吃不到肉。
好多人不承認自己愛吃,他從不避諱這一點。
今天這大骨,要是能把骨頭炸酥,再倒上油炸的辣椒油,對他而言就更是一道饕餮大餐了。
他總覺得能吃,能睡是人的一種福氣。
在普遍豐衣足食的當下,人們對於吃沒有丁點敬畏,絲毫不知道感恩。
其實,也不單現在,早在《紅樓夢》成書的年代,那些忘記饑渴為何物的人就不珍惜這點兒福分了。
比如:寶玉家的芳官。
她本是賈府買來學戲的女孩子,是正兒八經的貧苦出身。
等到了賈府,因賈家對下人較為寬容,再加上碰到寶玉這種主子,她在生活條件上很是優越,原著評價是比別家小姐都金貴。
有一段寫到廚房用來討好她的吃食“一碗蝦丸雞皮湯,又是一碗酒釀清蒸鴨子,一碟醃的胭脂鵝脯,還有一碟四個奶油鬆瓤卷酥,並一大碗熱騰騰碧瑩瑩的綠畦粳米飯。”
這實在已不是下人的飯食標準,分明是別家主子小姐的餐飲水平了。
可芳官本人是如何看待的呢?
原文她對此有一句評價,大意是:這些油膩的東西,誰愛吃?
單看這一段,她的反應似乎並無不妥。但是書中早就借廚房管事娘子的嘴交代過,這些次等主子,各房大丫鬟們天天肥雞大鵝吃膩了腸子,總要換著花樣吃些清淡新鮮的。
她不是天生不食葷腥,而是香皮脆味吃多了,不稀罕了而已。
這其實就是不珍惜福分。人們總覺得自己現在擁有的,永遠都會擁有。
可事實上,不論是健康,還是壽命,對我們而言都不是能永久享受的。
那些美食、美景、美譽之類的外物更是如鏡花水月一般,說沒轉眼間也就沒了。
以芳官而言,她後來出嫁成了尼姑,那些“油膩膩”的東西自然是再也吃不到了。
這並非完全是出於作者的促狹,事實上芳官這樣的人多半會是這種慘淡收場的結局。
與之相反的人,則大多可能多享受一段原有的優渥生活。
比如:名氣不大的唐肅宗李亨。這位皇帝曆史功勞不小,卻似乎是處處不如人。
他沒他爹李隆基的果斷英武,沒他老婆張氏的多謀善斷,沒他管家李輔國的心機深沉,沒他大將郭子儀的能征善戰,沒他對手安祿山的勇猛狡悍,甚至遠不如他兒子唐代宗李豫的膽大心細。
就是這樣一個不如眾人的人偏偏成了眾人之上,無上尊貴的皇帝。
此人能登頂成功除了他皇子的身份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知福、惜福、守福。
有人會說,他最重要的是有個好父親。其實,李隆基絕對不是一個好父親。無論從任何標準來看,這位唐明皇都不是一個好父親。
帝王大都無情。但是如唐明皇一般刻薄寡恩的帝王是罕見的。他對兒子們做過兩件令人發指的事。一件事,他奪了兒子的妻子。這個女人就是後來死在馬嵬坡的楊貴妃。另一件事,他僅僅因為猜忌就一日殺三王,也就是一天殺了三個親生兒子,而且是用極其殘忍的手法,像是殺豬宰羊一樣就殺掉了。
李亨能在一位這樣的君主眼皮底下活到登基,日子過得絕對是很艱難的。
大概正是因為如此,這位皇太子才特別能惜福。對於這一點,就連陰忍殘刻的李隆基都讚不絕口。
李亨曾吃掉用來擦拭餐刀上油脂的胡餅。這就好比今天有位大富豪吃完盒飯,再把水倒進飯盒裏,攪拌一下把飯粒全喝掉一樣。
這樣的事,芳官那種原本貧困,卻陡然而富的人是絕對做不出來的。
真正坐擁金山銀山的李亨做到了,且做得極其自然,就像一切本該如此。
據說,李隆基當場讚歎:福分當如是珍惜。
這聽起來似乎平平無奇,實際上真正能做到的人並不多。大多人都會像芳官一樣吃上幾天肉,就忘了顛沛流離,饑寒交迫的日子。
所謂珍惜福分,不是有福分這樣一個實物在那裏,也不是說不鋪張浪費,其實就是指人要居安思危。
這是成功者的一種特質。隻有如此人才能隨時隨地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兢兢業業的做好人,做對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