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人。


    自從和葉朝歌結婚以來,這兩個字,沈歡聽過無數遍。


    被葉老爺子就下來的兩年裏,他一直表現的和普通人無異。


    不過葉老爺子,卻慧眼識珠,從生活細節中認定沈歡不簡單,在臨去世前,安排孫女葉朝歌嫁給了他。


    當時,就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對。


    沈歡,一個瘸子,何德何能迎娶葉家大小姐?


    但在老爺子的堅持下,他們還是領了證,結了婚。


    不過外界,卻沒人知道數年前就被叫做涼城第一美人的葉朝歌早已結婚:葉家人沒往外說,嫌丟人!


    尤其是看著拄著拐杖的沈歡,瘸著腿來擺地攤,還被幾個不入流的混混欺負……相信每個知道他和葉朝歌關係的,都會說一句:好好的一朵鮮花,怎麽就插在了牛糞上呢?


    隻要沈歡願意,葉朝歌隨時能把他安排進公司,哪怕他是個瘸子,也能有用武之地。


    可他非要出來擺地攤——看著被自己鄙視,卻頭也不抬地撿起錢包,收拾一地狼藉的沈歡,葉朝歌眸中閃過一絲恨鐵不成鋼的悲涼,冷聲說:“今晚早點回去,有事通知你。”


    “知道了。”


    沈歡仍舊沒抬頭,隨意吐出三個字。


    我幫你解了圍,你還這副態度,麵對那幾個混混的時候,怎麽慫的不行呢?


    葉朝歌最討厭的就是這種人,再也懶得多看他一眼,跺了跺腳轉身朝路邊走去。


    她一走,才有食客湊上來,好心問:“哥們,你沒事吧?唉,你和葉總,是不是認識?”


    “你猜呢。”


    沈歡站起來,把拐杖搭在車上,又去收拾燒烤架。


    食客老哥看了看被濺上一身油汙的沈歡,又抬頭看向葉朝歌遠去的背影,搖了搖頭:“不可能,葉總那種高高在上的人,怎麽會認識你一個小攤販呢。”


    沈歡也抬頭看去,葉朝歌身材的確很好,光是背影,就夠讓男人咽口水了。


    可他的心裏卻沒有任何波動。


    朝夕相處兩年,再美,他也免疫了。


    何況,葉朝歌還無時無刻不在鄙視他?今晚她來捧場,估計也是葉奶奶催著她來的。


    想到葉奶奶,沈歡眼裏多了些柔軟。


    葉老爺子死後,沈歡唯一還在乎的,就是那個白發蒼蒼的老太太了。


    當初就是在她的悉心照顧下,隻剩半口氣的沈歡才活了過來。


    她和葉老爺子一起,把葉朝歌托付給了他,所以沈歡即使這些年來受盡了冷嘲熱諷,也沒有離開。


    葉朝歌也是因為不想傷老太太的心,所以一直沒和沈歡離婚。


    打開車門,葉朝歌剛坐上車,口袋裏的手機就嗡嗡響了起來。


    拿出後一看來電顯示,葉朝歌咬了下嘴唇。


    “喂。”


    葉朝歌剛接起電話,就聽那邊傳來一個囂張的男人聲音:“朝歌,你在哪呢,今晚有沒有時間,一塊吃個飯?”


    “不好意思淩少,我今晚還有事要做。”


    葉朝歌盡量掩飾著聲音中的疲憊,電話那頭的淩總笑的格外邪惡:“行,那你別忘了,後天可就到咱們訂親的日子了。”


    說完,淩少扣掉了電話。


    葉朝歌的臉色,卻更加難看了。


    後天,她最不願麵對的一天。而到時候,她的總裁生涯,也該結束了吧?


    看著手機屏幕,葉朝歌呆呆的有些愣神,過了許久,手機通知欄又蹦出一個“您追的小說更新”的消息時,她才悶聲歎了口氣。


    她看的小說世界中,女主角和她一樣也是女總裁。和她一樣,也遇到了困難。


    可小說裏的女主角,卻總有戰神一樣的老公替她撐腰。


    而葉朝歌的老公呢?


    抬頭看了眼窗外打掃地攤的沈歡,葉朝歌更加心酸。


    她也想丈夫是戰神,把那些欺負她的混蛋通通趕走。


    可現實總是殘酷的。


    心裏又對沈某人狠狠鄙視了一通後,葉朝歌啟動了車子。


    沈歡可不知道他又被鄙視了一通,還在撿地上那些零散的烤串時,兩個穿著西裝,模樣同樣傲慢的年輕人,走了過來。


    兩人眼角眉梢都和葉朝歌有幾分相似,領頭的走過來後,一腳踹開了沈歡正要撿起的一串腰子,笑嗬嗬的說:“沈歡,你還真騎個破三輪出來擺地攤了?”


    “嗬嗬,帆哥,別這麽說嘛。沈歡畢竟是咱們葉家女婿,論輩分咱們還得叫聲姐夫呢。”


    另一個陰陽怪氣的說。


    這兩人一個叫葉帆一個叫葉堂。


    都是葉朝歌的堂弟,葉老爺子生前,也很疼愛兩個孫子。


    所以沈歡對他也很客氣,淡淡的問:“你們怎麽來這裏了?”


    葉帆根本瞧不起他,冷哼:“我們在哪,關你屁事。一個在我們家吃白飯的廢物,也敢過問我們的事?”


    “嗬嗬,別那麽說嘛帆哥,要不是他廢物,淩少也不會這樣容易得手。”


    葉堂笑嗬嗬的說著,側身看向街邊:“等淩少得手,葉朝歌嫁到淩家。江嶺科技就沒人跟咱們兄弟倆搶了。”


    淩家?


    沈歡看了眼葉朝歌車子遠去的方向,意識到了什麽。


    “哈哈,說得對。”


    葉帆哈哈大笑,拍了拍沈歡的肩膀:“沈歡,這可都是你的功勞,我可得好好謝謝你。”


    說著,葉帆從口袋裏摸出一枚硬幣,隨手一丟:“這五毛錢,算我支持你的事業,哈哈哈。”


    硬幣,啪嗒落地。


    葉帆和葉堂,也很傲慢的笑著,轉身離開。


    沈歡看著幾人的背影,心中沒有掀起絲毫波瀾。


    這樣的鄙視,他經曆了太多。


    可有人,卻替他沉不住氣了。


    三輪車旁的角落陰影中,忽的傳出一個飄飄渺渺的女人聲音:“需要我教訓他們嗎?”


    沈歡沒說話,緩緩轉身坐上三輪,啟動了車子。


    來到一個幽邃無人的小巷後,沈歡才停下車,摘下鴨舌帽,淡淡的說:“出來吧。”


    話音未落,一個黑袍人就從角落的陰影中閃出,深深一個鞠躬:“龍首!”


    沈歡默默的摸出根煙來點上後,問:“她讓你來的?”


    “是我們主動來接您的。”


    黑袍人聲音很激動:“將小姐失蹤了,如今龍淵群龍無首,全等您回去主持大局!我來,就是想接您回家!”


    家?


    沈歡念叨了一邊這個字眼,冷笑一聲重新啟動了車子:“龍淵暗殺組對我而言,已經是過去。我不會回去的,忘了我吧。”


    當年我落難,聯係不上任何故人。


    如今一句需要我,就想讓我回去?


    沈歡心裏冷笑著,頭也不回地騎著三輪,一路回到百花別墅區。


    誰要是開著三輪,後座上還架著燒烤地攤,百花別墅區地保安絕對不讓他進。


    畢竟能在這裏買房地,非富即貴,要麽身披公職,要麽家裏有公司。


    得多沒出息,才會去擺地攤?


    不過沈歡沒出息這件事,在小區裏算有名的,保安見是他也不稀奇,開門放行後右拐,08棟別墅就是沈歡和葉朝歌的“新房”。


    還沒走到門口,沈歡就聽見客廳裏,葉朝歌的母親楚妍正憤怒的低吼:“我不管,明天咱們朝歌必須和沈歡那個廢物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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