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嘎——亮銀色寶馬停在小地攤前,瞬間吸引了一大片目光。


    北海街,涼城市中區最偏僻的夜市,竟然有人會開著豪車來這吃宵夜?


    在眾人的注視下,車門打開,一條穿著黑色細皮高跟的白皙小腿,探出。


    看到這條長腿後,有人咽了下口水時,就見一個身穿黑色普拉達短裙的女郎,走下了車。


    噠、噠。


    高跟鞋一步一響,牽動了所有人的心。


    涼城,竟然還有這種絕世傾城的大美女?


    而且這個大美女,還緩緩走到了“老沈燒烤攤”前,朱唇輕啟:“兩串魷魚,帶走。”


    隨著她話音落下,終於有人認了出來,在人群中吃驚的喊:“這不是江嶺科技的葉朝歌葉總嗎?”


    “不會吧?她可是咱們涼城的第一美人,怎麽會來小地攤吃宵夜呢?”


    “就是她,我認識她的車牌號!”


    窈窕淑女,哪個大老爺們不願意多看兩眼?


    可老沈燒烤攤的年輕老板,卻一臉的不耐煩,頭也不抬的衝美女吐出倆字:“排隊。”


    謔,攤位老板何許人也,也太不給麵子了吧?


    排在最前麵的男人,趕緊說:“不用,沈老板,你還是先給葉總做吧。”


    沈歡,老沈燒烤攤的老板。


    身高一米八五,還長了張小白臉,按理說,應該是女孩們喜歡的帥哥。


    但可惜——是個瘸子。


    他的胳肢窩裏夾著拐杖,支撐著微微傾斜的肩膀。


    更討厭的是,他還總喜歡擺出一張冷漠的臉,那雙似乎對任何事都提不起興趣的眸子一抬,冷冷的說:“誰來,都得排隊,這是規矩。”


    說完,他就左手一揚,就將五個生蠔從貨盤裏挑出,穩穩落在烤架上。


    單從他這一手中,就能隱約看出,沈歡雖然是個瘸子,但卻不是個簡單的人。


    當然了,曾經馳騁疆場,令西洲無數人望風喪膽的刺客之王,豈能簡單?


    不過對沈歡來說,那都是過去式了。


    兩年前,他追殺追殺目標時遭到背叛,在一場大爆炸中被炸飛,從數十米的懸崖上摔落。


    幸好,旁邊就是長江。沈歡才有幸隻斷了條腿,沒有當場摔成爛泥。


    被人救起後,沈歡養傷兩年才恢複健康,直到現在,他的腿雖然好了,卻仍舊拄著這條拐杖。


    就是為了時刻警醒自己。


    他墜崖失蹤的地點,就在涼城上遊很近的地方,按理說他的刺客團隊早就該找到他,接他離開了。


    可那麽長時間了,他的那些親密戰友再也沒聯係他,甚至沈歡給他們打電話時,都打不通。


    很快,沈歡明白了:他,被他的團隊背叛了!


    他的位置,肯定已經被取代,並且嚴令任何人再聯係他。


    而他,也不想再回去了。


    那之後,沈歡再也不是那個刺客之神,而隻是個普通人。


    如今社會流年不利,搞房產都開始賠錢,為了促進經濟增長,沈歡放棄了好吃懶做的美好生活,拄著拐杖出來擺地攤。


    多麽偉大?


    而他最討厭的就是葉朝歌這種——把烤好的魷魚遞過去後,沈歡斜著眼的看著她:“兩串魷魚二十,現金還是轉……”


    話還沒說完,葉朝歌接過去扭頭就走。


    又沒給錢!


    沈歡抬頭看了眼那個妙曼的身姿時,旁邊攤位正吃飯的一群小青年,剛好看到這一幕。


    為首的是個小太妹,和其他幾人互看一眼後,笑吟吟的走了過來:“老板,三十串腰子,兩斤生蠔,不用烤了,姐姐帶走。”


    沈歡對客戶還是很熱情的,笑道:“稍等,這就給您打包。”


    此時的葉朝歌剛走到車前,聽著後麵沈某人的聲音,銀牙微咬。正打算開門上車,再狠狠的摔下車門表示不滿呢,就聽後麵沈歡喊道:“哎,你還沒給錢呢?!”


    嗯?


    葉朝歌轉頭看去,就見一個穿著牛仔短褲、染著一頭黃色頭發的小太妹,叼根煙看著沈歡,很囂張的說:“老板,你看我好欺負?”


    沈歡皺眉:“為什麽這麽說?”


    “麻痹的!”


    小太妹忽的抬腳,狠狠踹翻燒烤架,碳火和烤串灑了一地。


    接著,她指著葉朝歌的方向,罵罵咧咧的說:“她都不給錢,我憑什麽給錢?”


    另一個小青年也冷笑一聲走過來,點著沈歡的鼻子說:“死瘸子,別不識趣,胡姐拿你東西那是你的榮幸。”


    混子們這麽囂張,旁邊有食客看不下去了,出聲說:“太過分了吧,算上燒烤架和食材,沈老板得損失三四千塊吧?你們這樣,人家還做不做生意啊。”


    小青年笑了,瞪著那個食客叫囂道:“你們知道胡姐是誰嗎?胡老大的千金!你們這群窮小子能在北海街做生意,還不是看我們胡老大點頭。”


    “胡姐砸他的店是給他麵子,我看誰有意見?”


    另一個混子環視四周,大家都避開了他的目光。


    沈歡雖然可憐,但誰也不想惹麻煩。


    沈歡皺眉:“各位,我也是小本生意……”


    “擦,別給臉不要臉!”


    一個混混一把抓住他的衣領。


    沈歡眸子一眯,剛攥起拳頭,就聽路旁傳來一聲冷清的低喝:“住手!”


    “誰啊,不想要命了!?”


    混混們轉頭看去,就見路邊頂著一張冰山臉的葉朝歌,緩緩走了過來。


    她目光冷冽,走過來後直截了當的說:“燒烤車的維修費,怎麽算也得一千塊,加上食材,算你們三千塊不多,把錢拿出來,你們就可以滾蛋了。”


    這群小青年都是欺軟怕硬的主,欺負沈歡這種小攤販拿手,可麵對當地首屈一指的大企業女總時……


    小青年們你看我我看你,最後都看向了小太妹。


    小太妹眉眼一挑,不知天高地厚的說:“靠,葉朝歌,別以為你長得漂亮就能多管閑事,咱們井水不犯河水……”


    “你不想讓胡浩民丟掉代理權,就乖乖拿錢,滾蛋。”


    葉朝歌語氣輕飄飄的,小太妹卻臉色劇變。


    胡浩民,也就是小太妹的老爹,之所以能成為北海一條街的老大,就是因為拿到了江嶺科技的原材料代理權,憑此賺了不少錢。


    可以說葉朝歌這句話,直接捏住了她的命脈。


    小太妹臉青一陣白一陣變化了好久。


    葉朝歌又道:“怎麽,等我給胡浩民打電話?”


    小太妹忍不住了,掏出錢包丟到沈歡攤位上,咬牙:“裏麵錢應該夠,我們走。”


    話音未落,小太妹轉頭低喝:“看什麽看,滾蛋!”


    圍觀群眾們一哄而散後,她才和小青年們快速離開。


    這時,葉朝歌才走到正在撿錢包的沈歡,美眸中全是不耐和鄙視:“幾個混混就把你欺負成這樣。沈歡,做你的妻子,真讓我覺得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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