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與學,是一種求同,這是為了在個體之間,創建一種彼此能互相問答的語言基礎,也就是如果a所問的問題,b不知道a在問什麽;b所答的答案,a不知道b在說什麽;就不存在什麽能夠互相問答,如果這種互相問答不能夠解決問題時,也就是說話不能解決問題,也就不存在需要說話,也就開始隻行動,而這種隻行動,會出現a所準備行動,會被b認為是另外一種行動,從而出現誤會,當a準備行動,被b誤會為所要做的行動不需要阻止時,a和b隻是互不幹涉,當a準備行動,被b誤會為是在做需要阻止的行動時,b就會阻止a行動,而不存在語言,就會出現a認為b是敵對a,而不是b隻是單純認為a準備做必須要被阻止的事情,結果就是a主動向b攻擊,然後戰亂就開始了。
很多誤會和誤解,因為語言不通,就演化為戰爭行為。
而語言相通,是能夠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因為誤會和誤解導致的戰爭的一種和平解決方案。
這也就是為什麽群體,追求有相同,然而群體可以追求有相同,不能追求隻有相同。
追求隻有相同的後果,就是,所有不同,都被扼殺在出現之前。
這些不同,也許是創新,也許是發現了所追求的相同之中錯漏之處;當然也不盡是隻有好的方麵,也許是錯誤的不同追求,或者是觸犯了道德法律。
人生而平等,而人生而想法不同,想法不同,不影響平等,想法相同,也並不會必定平等。
人與人平等與想法相同或想法不同不相關,人與人平等,是每個人都不隻是尊重自己,還尊重他人,這才是平等。
群體想要發展,就必須要有相同,個體想要發展,就必須要有不同;當然這些不同是要有底線的,不得觸犯道德和法律。
在學術傳承上,會盡最大能力追求相同,這是因為當有問的人,別人能知道這人在問什麽,當有答的人,別人都知道這人在答什麽,才存在學術的普及和傳承;如果當有問的人,別人都不知道這人在問什麽,當有答的人,別人都不知道這人在答什麽,就不存在什麽學術的普及和傳承。
然而社會的發展,隻要人都還活著,就會出現環境因為人的變化而變化,也就是很多曆史上的經典,有的能沿用到變化之後的人和環境,也就成了能流傳的經典,有的不能適用到變化之後的人和環境,也就成為了沒能繼續流傳的經典。
人和環境的變化,往往會出現曆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能被輕鬆通過新方法解決,而又往往會出現曆史遺留下來的答案不能解決的新問題,這個時候,就出現求異了,也就是創新,創新不一定是要對傳承的全盤否定才算創新,創新可以是傳承的一種查缺補漏,創新可以是傳承的一種通用改進,如讓一些方式方法,能兼容曆史上所賦予的功能,還能滿足當下新興起的一些合理合法需求。
就拿年畫來說,如果一定要在逢年過節在門上貼些貼紙,可能老一輩的人,會貼年畫,比較追求可愛的,可能會貼hellokitty,軍迷可能會貼軍事強國裝備宣傳圖,年畫說白了,就是給生活添加藝術,以藝術豐富生活,這本是一種好的追求和做法,而如果因為觀念不同,而要去說什麽年畫過時就是錯的,這無疑傷害了對年畫有追求的人,如果不是真的觸犯了法律和道德,任何人合理合法的追求,都值得尊重,都不能輕易否定。
既然想法不同,就一定會出現,a在乎的,b並不在乎,而b在乎肚餓,a並不在乎,這個時候,如果在乎和不在乎都沒有錯,那麽就不存在什麽誰對誰錯,或誰高誰低。
很多生活在同一年代,不同年齡的人,會出現彼此之間因為想法不同而導致的看待事物和處理事物的差異。
a不懂b的想法,那麽就可能並不認同b的做法,雖然按照b的想法,b的做法是很正常也很符合邏輯的。
a不懂b,那麽隻要b的做法和想法,不觸犯道德和法律,a又何必把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強加給b,讓b必須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來呢?
能力相同時,想法決定做法;想法相同時,能力決定做法;想法和能力都相同時,選擇決定做法。
最簡單的比喻:a去森林時,森林有狼,a因為怕狼就不再去森林,a因為森林一時有狼,而誤認為森林一直有狼;a生下b之後,因為有獵人趕跑或擊殺了狼,所以對於b知道森林現狀的b來說森林沒狼,而a因為曆史上遇見過森林中的狼,而又因為怕繼續有狼,就不敢去森林觀察,也就導致b想去森林時,a就阻止b去森林,說有狼,而b因為沒見過狼,也就不知道a所說的狼是什麽,也就覺得a莫名其妙,也就出現a不懂b,b也不懂a。
父母子女之間,往往就是彼此經驗不同,如同石器時代的人,隻知道石器盛行時,如何使用石器生活,而出生在鐵器時代的人,可能因為所受適應新時代的教育,而隻知道如何使用鐵器生活,而不知道如何使用石器生活。
父母有的經驗,在曆史的特定時期和環境下,這些經驗是最優選,最好的選擇,當曆史不再是特定時期和環境時,可能這些選擇並不是最優選,最好的選擇。
有的經驗,可以通用到時代變化之後,也就成了曆史遺留的對的經驗;有的經驗,不能通用到時代變化之後,隻能適用到時代變化之前,也就成了曆史遺留的以前對暫時錯的經驗。
人變了,因為人而產生的環境也就變了,也就是說,如果一萬個人,每人都變一點點,也就是每個人如果分為10份,按照每個人都變了1份,那麽一萬個人,都變1份,對應到時代,就是時代變了一萬份,而時代變了一萬份,而這一萬個人之中,每人隻變了1份,也就是這一萬個人每人都無法用自己所變的這1份,對應到時代所變的這一萬份。
如果一萬個人,每人都變,也就是每個人如果分為10份,按照每個人都變了9份,那麽一萬個人,都變9份,對應到時代,就是時代變了9萬份,而時代變了九萬份,也就是這一萬個人沒人都無法用自己所變的這9份去對應到時代所變的這九萬份。
然而,現實並不是這樣的,有的人,因為自己的堅守,所以沒變,然而自己沒變,不代表除了自己以外也都沒變,也就是會出現自己沒變,然而除了自己和與自己一樣有堅守而沒變的人,其他人都在變,有的時代變化,個人變化不變化,都能理解和接受,有的時代變化,個人變化才能理解和接受,個人不變化就不能理解也就談不上接受不接受,有的時代變化,徹底超越了個人,也就是無論個人變化或不變化,隻要個人沒有追上時代的步伐,就都不能理解也就談不上接受不接受。
有的人,隻能接受自己願意接受的,不能接受自己不願意接受的,這就是後代眼中的獨裁,偏執,以自己想法去幹涉別人的人。
有的人,能接受自己願意接受的,也能接受自己不願意接受的,這就是後代眼中的通達。
很多誤會和誤解,因為語言不通,就演化為戰爭行為。
而語言相通,是能夠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因為誤會和誤解導致的戰爭的一種和平解決方案。
這也就是為什麽群體,追求有相同,然而群體可以追求有相同,不能追求隻有相同。
追求隻有相同的後果,就是,所有不同,都被扼殺在出現之前。
這些不同,也許是創新,也許是發現了所追求的相同之中錯漏之處;當然也不盡是隻有好的方麵,也許是錯誤的不同追求,或者是觸犯了道德法律。
人生而平等,而人生而想法不同,想法不同,不影響平等,想法相同,也並不會必定平等。
人與人平等與想法相同或想法不同不相關,人與人平等,是每個人都不隻是尊重自己,還尊重他人,這才是平等。
群體想要發展,就必須要有相同,個體想要發展,就必須要有不同;當然這些不同是要有底線的,不得觸犯道德和法律。
在學術傳承上,會盡最大能力追求相同,這是因為當有問的人,別人能知道這人在問什麽,當有答的人,別人都知道這人在答什麽,才存在學術的普及和傳承;如果當有問的人,別人都不知道這人在問什麽,當有答的人,別人都不知道這人在答什麽,就不存在什麽學術的普及和傳承。
然而社會的發展,隻要人都還活著,就會出現環境因為人的變化而變化,也就是很多曆史上的經典,有的能沿用到變化之後的人和環境,也就成了能流傳的經典,有的不能適用到變化之後的人和環境,也就成為了沒能繼續流傳的經典。
人和環境的變化,往往會出現曆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能被輕鬆通過新方法解決,而又往往會出現曆史遺留下來的答案不能解決的新問題,這個時候,就出現求異了,也就是創新,創新不一定是要對傳承的全盤否定才算創新,創新可以是傳承的一種查缺補漏,創新可以是傳承的一種通用改進,如讓一些方式方法,能兼容曆史上所賦予的功能,還能滿足當下新興起的一些合理合法需求。
就拿年畫來說,如果一定要在逢年過節在門上貼些貼紙,可能老一輩的人,會貼年畫,比較追求可愛的,可能會貼hellokitty,軍迷可能會貼軍事強國裝備宣傳圖,年畫說白了,就是給生活添加藝術,以藝術豐富生活,這本是一種好的追求和做法,而如果因為觀念不同,而要去說什麽年畫過時就是錯的,這無疑傷害了對年畫有追求的人,如果不是真的觸犯了法律和道德,任何人合理合法的追求,都值得尊重,都不能輕易否定。
既然想法不同,就一定會出現,a在乎的,b並不在乎,而b在乎肚餓,a並不在乎,這個時候,如果在乎和不在乎都沒有錯,那麽就不存在什麽誰對誰錯,或誰高誰低。
很多生活在同一年代,不同年齡的人,會出現彼此之間因為想法不同而導致的看待事物和處理事物的差異。
a不懂b的想法,那麽就可能並不認同b的做法,雖然按照b的想法,b的做法是很正常也很符合邏輯的。
a不懂b,那麽隻要b的做法和想法,不觸犯道德和法律,a又何必把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強加給b,讓b必須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來呢?
能力相同時,想法決定做法;想法相同時,能力決定做法;想法和能力都相同時,選擇決定做法。
最簡單的比喻:a去森林時,森林有狼,a因為怕狼就不再去森林,a因為森林一時有狼,而誤認為森林一直有狼;a生下b之後,因為有獵人趕跑或擊殺了狼,所以對於b知道森林現狀的b來說森林沒狼,而a因為曆史上遇見過森林中的狼,而又因為怕繼續有狼,就不敢去森林觀察,也就導致b想去森林時,a就阻止b去森林,說有狼,而b因為沒見過狼,也就不知道a所說的狼是什麽,也就覺得a莫名其妙,也就出現a不懂b,b也不懂a。
父母子女之間,往往就是彼此經驗不同,如同石器時代的人,隻知道石器盛行時,如何使用石器生活,而出生在鐵器時代的人,可能因為所受適應新時代的教育,而隻知道如何使用鐵器生活,而不知道如何使用石器生活。
父母有的經驗,在曆史的特定時期和環境下,這些經驗是最優選,最好的選擇,當曆史不再是特定時期和環境時,可能這些選擇並不是最優選,最好的選擇。
有的經驗,可以通用到時代變化之後,也就成了曆史遺留的對的經驗;有的經驗,不能通用到時代變化之後,隻能適用到時代變化之前,也就成了曆史遺留的以前對暫時錯的經驗。
人變了,因為人而產生的環境也就變了,也就是說,如果一萬個人,每人都變一點點,也就是每個人如果分為10份,按照每個人都變了1份,那麽一萬個人,都變1份,對應到時代,就是時代變了一萬份,而時代變了一萬份,而這一萬個人之中,每人隻變了1份,也就是這一萬個人每人都無法用自己所變的這1份,對應到時代所變的這一萬份。
如果一萬個人,每人都變,也就是每個人如果分為10份,按照每個人都變了9份,那麽一萬個人,都變9份,對應到時代,就是時代變了9萬份,而時代變了九萬份,也就是這一萬個人沒人都無法用自己所變的這9份去對應到時代所變的這九萬份。
然而,現實並不是這樣的,有的人,因為自己的堅守,所以沒變,然而自己沒變,不代表除了自己以外也都沒變,也就是會出現自己沒變,然而除了自己和與自己一樣有堅守而沒變的人,其他人都在變,有的時代變化,個人變化不變化,都能理解和接受,有的時代變化,個人變化才能理解和接受,個人不變化就不能理解也就談不上接受不接受,有的時代變化,徹底超越了個人,也就是無論個人變化或不變化,隻要個人沒有追上時代的步伐,就都不能理解也就談不上接受不接受。
有的人,隻能接受自己願意接受的,不能接受自己不願意接受的,這就是後代眼中的獨裁,偏執,以自己想法去幹涉別人的人。
有的人,能接受自己願意接受的,也能接受自己不願意接受的,這就是後代眼中的通達。